《商君書》也稱《商君》、《商子》,現存26篇,其中2篇有目無書,是戰國時期法家學派的代表作之一,著重論述了商鞅在當時秦國施行的變法理論和具體措施。是戰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商鞅(可能還包括其後學)著作彙編。《商君書》論述了“強國弱民”。例如:《商君書》中有“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樸則強,淫則弱。弱則軌,淫則越誌。弱則有用,越誌則強。故曰:以強去強者,弱;以弱去強者,強。”能夠戰勝強敵、稱霸天下的國家,必須控製本國的人民,使之成為“弱民”,而不是“淫民”。商鞅認為國家的強勢和人民的強勢是對立的。隻有使人民順從法律、樸實忠厚,人民才不易結成強大的力量來對抗國家和君主,這樣國家才會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會牢固。但是,不要把“弱民”理解成“愚民”。《商君書》中認為人性本惡,必須承認人之惡性,治理國家要以惡治善才能使國家強大。《商君書》中主張重刑輕賞,他認為加重刑罰,減少獎賞,是君主愛護民眾,民眾就會拚命爭奪獎賞;增加獎賞,減輕刑罰,是君主不愛護民眾,民眾就不會為獎賞而拚死奮鬥。《商君書》作者存在爭議,如《更法》、《錯法》、《徠民》等多篇涉及商鞅死後之事,顯非出自商鞅之手。《四庫全書總目提要》雲“殆法家流,掇鞅餘論,以成是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