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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訓 作者:袁黃  

卷一 立命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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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童年喪父,老母命棄舉業學醫,謂可以養生,可以濟人,且習一藝以成名,爾父夙心也。後餘在慈雲寺,遇一老者,修髯偉貌,飄飄若仙,餘敬禮之。語餘曰:“子仕路中人也,明年即進學,何不讀書?”

餘告以故,並叩老者姓氏裏居。

曰:“吾姓孔,雲南人也。得邵子皇極數正傳,數該傳汝。”

餘引之歸,告母。

母曰:“善待之。”

試其數,纖悉皆驗。餘遂啟讀書之念,謀之表兄沈稱,言:“鬱海穀先生,在沈友夫家開館,我送汝寄學甚便。”

餘遂禮鬱為師。

孔為餘起數:縣考童生,當十四名;府考七十一名,提學考第九名。明年赴考,三處名數皆合。複為卜終身休咎,言:某年考第幾名,某年當補廩,某年當貢,貢後某年,當選四川一大尹,在任三年半,即宜告歸。五十三歲八月十四日醜時,當終於正寢,惜無子。餘備錄而謹記之。

自此以後,凡遇考校,其名數先後,皆不出孔公所懸定者。獨算餘食廩米九十一石五鬥當出貢;及食米七十一石,屠宗師即批準補貢,餘竊疑之。後果為署印楊公所駁,直至丁卯年(公元1567年),殷秋溟宗師見餘場中備卷,歎曰:“五策,即五篇奏議也,豈可使博洽淹貫之儒,老於窗下乎!”遂依縣申文準貢,連前食米計之,實九十一石五鬥也。餘因此益信進退有命,遲速有時,澹然無求矣。

貢入燕都,留京一年,終日靜坐,不閱文字。己巳(公元1569年)歸,遊南雍,未入監,先訪雲穀會禪師於棲霞山中,對坐一室,凡三晝夜不瞑目。

雲穀問曰:“凡人所以不得作聖者,隻為妄念相纏耳。汝坐三日,不見起一妄念,何也?”

餘曰:“吾為孔先生算定,榮辱生死,皆有定數,即要妄想,亦無可妄想。”

雲穀笑曰:“我待汝是豪傑,原來隻是凡夫。”

問其故?

曰:“人未能無心,終為陰陽所縛,安得無數?但惟凡人有數;極善之人,

數固拘他不定;極惡之人,數亦拘他不定。汝二十年來,被他算定,不曾轉動一毫,豈非是凡夫?”

餘問曰:“然則數可逃乎?”

曰:“命由我作,福自己求。詩書所稱,的為明訓。我教典中說:『求富貴得富貴,求男女得男女,求長壽得長壽。』夫妄語乃釋迦大戒,諸佛菩薩,豈誑語欺人?”

餘進曰:“孟子言:『求則得之』,是求在我者也。道德仁義可以力求;功名富貴,如何求得?”

雲穀曰:“孟子之言不錯,汝自錯解耳。汝不見六祖說:『一切福田,不離方寸;從心而覓,感無不通。』求在我,不獨得道德仁義,亦得功名富貴;內外雙得,是求有益於得也。若不反躬內省,而徒向外馳求,則求之有道,而得之有命矣,內外雙失,故無益。”

因問:“孔公算汝終身若何?”

餘以實告。

雲穀曰:“汝自揣應得科第否?應生子否?”

餘追省良久,曰:“不應也。科第中人,類有福相,餘福薄,又不能積功累行,以基厚福;兼不耐煩劇,不能容人;時或以才智蓋人,直心直行,輕言妄談。凡此皆薄福之相也,豈宜科第哉。

地之穢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無魚;餘好潔,宜無子者一;和氣能育萬物,餘善怒,宜無子者二;愛為生生之本,忍為不育之根;餘矜惜名節,常不能舍己救人,宜無子者三;多言耗氣,宜無子者四;喜飲鑠精,宜無子者五;好徹夜長坐,而不知葆元毓神,宜無子者六。其餘過惡尚多,不能悉數。”

雲穀曰:“豈惟科第哉。世間享千金之產者,定是千金人物;享百金之產者,定是百金人物;應餓死者,定是餓死人物;天不過因材而篤,幾曾加纖毫意思。

即如生子,有百世之德者,定有百世子孫保之;有十世之德者,定有十世子孫保之;有三世二世之德者,定有三世二世子孫保之;其斬焉無後者,德至薄也。

汝今既知非。將向來不發科第,及不生子之相,盡情改刷;務要積德,務要包荒,務要和愛,務要惜精神。從前種種,譬如昨日死;從後種種,譬如今日生;此義理再生之身。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數;義理之身,豈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詩雲:『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猶可得而違;汝今擴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積陰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易為君子謀,趨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趨,凶何可避?開章第一義,便說:『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汝信得及否?”

餘信其言,拜而受教。因將往日之罪,佛前盡情發露,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條,以報天地祖宗之德。

雲穀出功過格示餘,令所行之事,逐日登記;善則記數,惡則退除,且教持準提咒,以期必驗。

語餘曰:“符錄家有雲:『不會書符,被鬼神笑。』此有秘傳,隻是不動念也。執筆書符,先把萬緣放下,一塵不起。從此念頭不動處,下一點,謂之混沌開基。由此而一筆揮成,更無思慮,此符便靈。凡祈天立命,都要從無思無慮處感格。

孟子論立命之學,而曰:『夭壽不貳。』夫夭壽,至貳者也。當其不動念時,孰為夭,孰為壽?細分之,豐歉不貳,然後可立貧富之命;窮通不貳,然後可立貴賤之命;夭壽不貳,然後可立生死之命。人生世間,惟死生為重,曰夭壽,則一切順逆皆該之矣。

至修身以俟之,乃積德祈天之事。曰修,則身有過惡,皆當治而去之;曰俟,則一毫覬覦,一毫將迎,皆當斬絕之矣。到此地位,直造先天之境,即此便是實學。

汝未能無心,但能持準提咒,無記無數,不令間斷,持得純熟,於持中不持,於不持中持。到得念頭不動,則靈驗矣。”

餘初號學海,是日改號了凡;蓋悟立命之說,而不欲落凡夫窠臼也。從此而後,終日兢兢,便覺與前不同。前日隻是悠悠放任,到此自有戰兢惕厲景象,在暗室屋漏中,常恐得罪天地鬼神;遇人憎我毀我,自能恬然容受。

到明年(公元1570年)禮部考科舉,孔先生算該第三,忽考第一;其言不驗,而秋闈中式矣。然行義未純,檢身多誤;或見善而行之不勇,或救人而心常自疑;或身勉為善,而口有過言;或醒時操持,而醉後放逸;以過折功,日常虛度。自己巳歲(公元1569年)發願,直至己卯歲(公元1579年),曆十餘年,而三千善行始完。

時方從李漸庵入關,未及回向。庚辰(公元1580年)南還。始請性空,慧空諸上人,就東塔禪堂回向。遂起求子願,亦許行三千善事。辛巳(公元1581年),生男天啟。

餘行一事,隨以筆記;汝母不能書,每行一事,輒用鵝毛管,印一朱圈於曆日之上。或施食貧人,或買放生命,一日有多至十餘者。至癸未(公元1583年)八月,三千之數已滿。複請性空輩,就家庭回向。九月十三日,複起求中進士願,許行善事一萬條,丙戌(公元1586年)登第,授寶坻知縣。

餘置空格一冊,名曰治心篇。晨起坐堂,家人攜付門役,置案上,所行善惡,纖悉必記。夜則設桌於庭,效趙閱道焚香告帝。

汝母見所行不多,輒顰蹙曰:“我前在家,相助為善,故三千之數得完;今許一萬,衙中無事可行,何時得圓滿乎?”

夜間偶夢見一神人,餘言善事難完之故。神曰:“隻減糧一節,萬行俱完矣。”蓋寶坻之田,每畝二分三厘七毫。餘為區處,減至一分四厘六毫,委有此事,心頗驚疑。適幻餘禪師自五台來,餘以夢告之,且問此事宜信否?

師曰:“善心真切,即一行可當萬善,況合縣減糧,萬民受福乎?”

吾即捐俸銀,請其就五台山齋僧一萬而回向之。

孔公算予五十三歲有厄,餘未嚐祈壽,是歲竟無恙,今六十九矣。書曰:“天難諶,命靡常。”又雲:“惟命不於常”,皆非誑語。吾於是而知,凡稱禍福自己求之者,乃聖賢之言。若謂禍福惟天所命,則世俗之論矣。

汝之命,未知若何?即命當榮顯,常作落寞想;即時當順利,常作拂逆想;即眼前足食,常作貧窶想;即人相愛敬,常作恐懼想;即家世望重,常作卑下想;即學問頗優,常作淺陋想。

遠思揚祖宗之德,近思蓋父母之愆;上思報國之恩,下思造家之福;外思濟人之急,內思閑己之邪。

務要日日知非,日日改過;一日不知非,即一日安於自是;一日無過可改,即一日無步可進;天下聰明俊秀不少,所以德不加修,業不加廣者,隻為因循二字,耽閣一生。

雲穀禪師所授立命之說,乃至精至邃,至真至正之理,其熟玩而勉行之,毋自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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