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守者,進不郭(圍)[圉],退不亭障,以禦戰,非善者也。豪傑雄俊,堅甲利兵,勁弩(疆)[強]矢,盡在郭中,乃收窖廩,毀拆而入保,令客氣十百倍,而主之氣不半焉。敵攻者,傷之甚也。然而世將弗能知。
凡是守城的軍隊,不在外城迎擊敵人,不固守城郊險要據點,這樣來進行防禦戰鬥,不是好的辦法。因為,把英雄豪傑,精銳部隊,優良兵器,都集中在城內,並且收集城外的存糧,拆毀城外的房後,使民眾統統退保城垣,這樣就會使攻者氣焰囂張,而守者士氣低落,一旦遭敵進攻,守軍就會受到很大損傷。但是一般庸將卻不懂得這個道理。
夫守者,不失險者也。守法:城一丈,十人守之,工食不與焉。出者不守,守者不出。一而當十,十而當百,百而當千,千而當萬。故為城郭者,非特費於民聚土壤也,誠為守也。千丈之城,則萬人之守。池深而廣,城堅而厚,士民備,薪食給,弩堅矢強,矛戟稱之,此守法也。
防守的軍隊絕不能放棄險要的地形,守城的方法,城牆每一丈,需要十人防守,勤雜人員還不計算在內。出擊部隊不擔任守備,守備部隊不擔任出擊。守城一人可當敵十人,十人可當敵百人,百人可當敵千人,千人可當敵萬人。所以建築城郭,並不是耗費民力去堆土玩,實際是為了加強防禦。通常千丈之城需要萬人防守,同時要求城壕深而寬,城牆堅而厚,人力充足,柴糧豐富;弓矢堅強,矛戟也同樣鋒利。這就是守城的方法。
攻者不下十餘萬之眾,其有必救之軍者,則有必守之城;無必救之軍者,則無必守之城。若彼[城]堅而救誠,則愚夫愚婦無不蔽城盡資血城者。期年之城,守餘於攻者,救餘於守者。若彼城堅而救不誠,則愚夫愚婦無不守陴而泣下,此人之常情也。遂發其窖廩救撫,則亦不能止矣。必鼓其豪傑雄俊,堅甲利兵,勁弩強矢並於前,(分曆)[幺麼]毀瘠者並於後。
敵人使用十萬以上的兵力進攻城市時,守城的軍隊如果有可靠的援軍,城市就一定能守得住,如果沒有可靠的援軍,城市就不一定能守住。如果防者城垣堅固,又有可靠的援軍,那麼,民眾就沒有不竭盡全力守城的。要想堅守一年的城市,必須守軍足以抵抗進攻的敵人,援軍足以支援防守的軍隊。如果城垣堅固但沒有可靠的提軍,那麼,民眾就沒有不守著城垛而悲傷的,這是人之常情,即使散發財物和糧食來安撫他們,也不能消除這種悲觀情緒。[在這樣的情況下],必須勉勵豪傑英雄率領精銳部隊,使用優良武器,奮力戰鬥於前,使老幼殘弱者並力支援於後,[才有希望堅持下去打開局麵]。
十萬之軍頓於城下,救必開之,守必出之。(據出)[出據]要塞,但救其後,無絕其糧道,中外相應。此救而示之不誠。[示之不誠,]則倒敵而待之者也。後其壯,前其老,彼敵無前,守不得而止矣。此守權之謂也。
敵人十萬大軍兵臨城下,援軍必須能打開重圍,守軍也必須能乘機出去,搶占要點。援軍也可以隻在守軍的後方打開一條通路,使軍的糧道不被切斷,並與守軍互相策應,這是為了表示救援不積極用以迷惑敵人,等待有利戰機。[敵人為了對付援軍],隻好把精部隊撤到後方控製起來,而把戰鬥力差的部隊配置在攻城前線,這樣敵人攻城,就不可能有進展,而守軍也可以出去了。這就是守城的權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