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曰:古之諸侯,畋獵者,為田除害,上以供祭祀,下以習武事。太古之時,人食鳥獸之肉、衣鳥獸之皮;後代人民眾多、鳥獸寡少,衣食不足。於是神農教其種植、導其紡績,以代鳥獸之命。自是以後,禽獸複盈山林,下平土害禾稼,人民苦之。於是王公秋冬無事,教習畋獵,簡練兵革,奮揚威武,以戒非常。季冬之月,臘日太陰用事,萬物畢成,蟄蟲以伏,乃具卒乘,從禽於山澤以教之,令知部分進退之儀也。
一人守圍地三尺,一十二將守地三萬六千尺,積尺得六千步,積步得一十五裏,餘六十步。圍中徑闊得地五裏,餘二十步,以左右決勝,將為校頭,其次左右將各主士伍為行列,皆以金鼓、旌旗為節製。其初,起圍張翼,隨山林地勢,無遠近部分,其合圍地,虞候先擇,定訖,以善弧矢者為圍中騎,其步卒槍幡守圍,有漏禽獸者,坐守圍吏,大獸公之,小獸私之,以觀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