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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法二十四篇 作者:諸葛亮  

教令第十三

教令之政,謂上為下教也。非法不言,非道不行,上之所為,人之所瞻也。夫釋己救人,是謂逆政,正己教人,是謂順政。故為君之道,以教令為先,誅罰為後,不教而戰,是謂棄之。先習士卒用兵之道,其法有五:一曰,使目習其旌旗指麾之變,縱橫之術;二曰,使耳習聞金鼓之聲,靜動行止;三曰,使心習刑罰之嚴,爵賞之利;四曰,使手習五兵之便,鬥戰之備;五曰,使足習周旋走趨之列,進退之宜;故號為五教。教令軍隊,各有其道。左教青龍,右教白虎,前教朱雀,後教玄武,中央軒轅,大將軍之所處,左矛右戟,前盾後弩,中央旗鼓。旗鼓俱進。聞鼓則進,聞金則止,隨其指揮,五陳乃理。正陳之法,旗鼓之主:一鼓,舉其青旗,則為直陣;二鼓,舉其赤旗,則為銳陣;三鼓,舉其黃旗,則為方陣;四鼓,舉其白旗,則為圓陣;五鼓,舉其黑旗,則為曲陣。直陣者,木陣也;銳陣者,火陣也;方陣者,土陣也;圓陣者,金陣者;曲陣者,水陣也。此五行之陣,輾轉相生,衝對相勝,相生為救,相勝為戰,相生為助,相勝為敵。凡結五陣之法,五五相保,五人為一長,五長為一師,五師為一枝,五枝為一火;五火為一撞,五撞為一軍,則軍士具矣。夫兵利之所便,務知節度。短者持矛戟,長者持弓弩,壯者持旌旗,勇者持金鼓,弱者給糧牧,智者為謀主。鄉裏相比,五五相保,一鼓整行,二鼓習陣,三鼓起食,四鼓嚴辦,五鼓就行。聞鼓聽金,然後舉旗,出兵以次第,一鳴鼓三通,旌旗發揚,舉兵先攻者賞,卻退者斬,此教令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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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諸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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