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之政,其猶治家。治家者,務立其本,本立則末正矣。夫本者,倡始也;末者,應和也。倡始者,天地也;應和者,萬物也。萬物之事,非天不生,非地不長,非人不成。故人君舉措應天,若北辰為之主,台輔為之臣佐,列宿為之官屬,眾星為之人民。是以北辰不可變改,台輔不可失度,列宿不可錯繆,此天之象也。故立台榭以觀天文,郊祀、逆氣以配神靈,所以務天之本也;耕農、社稷、山林、川澤,祀祠祈福,所以務地之本也;庠序之禮,八佾之樂,明堂辟雍,高牆宗廟,所以務人之本也。故本者,經常之法,規矩之要。圓鑿不可以方枘,鉛刀不可以砍伐,此非常用之事不能成其功,非常用之器不可成其巧。故天失其常,則有逆氣;地失其常,則有枯敗;人失其常,則有患害。《經》曰:“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此之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