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文
趙韓王[普]為相,置二大甕於坐屏後,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其中,滿即焚之於通衢。
宋朝趙普任宰相時,在座位後麵放置了兩個大缸,凡是有人送上建議國家利害的疏奏,大都被扔入缸中,等裝滿缸後就在通道上把文書燒掉。
李文靖曰:“沆居相位,實無補萬分;唯中外所陳利害,一切報罷,聊以補國爾。今國家防製,纖悉具備,苟輕徇所陳,一一行之,所傷實多。僉人苟一時之進,豈念民耶?”
李文靖說:“我任相國時,對國事實在沒有大的補益,隻在眾人所陳述的利害建議方麵,一切都不予采取,這也算是對國家的一點貢獻吧。當今國家的各種製度,已經非常詳盡完備,如果輕率地采納各方的建議,一一推行改革,必定會產生很多傷害。小人一念之間的進言,怎麼會真正關心到老百姓的長遠利益呢?”
陸象山雲:“往時充員敕局,浮食是慚。惟是四方奏請,廷臣麵對,有所建置更革,多下看詳。其貳書生貴遊,不諳民事,輕於獻計;一旦施行,片紙之出,兆姓蒙害。每與同官悉意論駁,朝廷清明,嚐得寢罷;編摩之事,稽考之勤,何足當大官之膳?庶幾僅此可以償萬一耳!”
陸象山說:“以往朝廷冗員充斥,我也是白支俸祿的官員之一,心中實在是很慚愧。但是遇到有人建議各種改革事項,便都在朝廷上討論,看看有什麼不良影響。書生和貴族這一類人,不熟悉民情,隨便獻策;一旦遵照施行,一紙命令容易,但卻使萬民受害。我每每和同僚盡力議論駁回,好在聖上清明,常常采納我們的意見而將獻議作罷;我們所做的,隻是編輯、考查一類的功夫,如何擔當得起領取大官的俸祿呢?大約隻值得萬分之一罷了。”
[馮述評]
評譯
羅景綸曰:“古雲:‘利不什,不變法’,此言更革建置之不可輕也。或疑若是則將坐視天下之弊而不之救歟?不知革弊以存法可也,因弊而變法不可也;不守法而弊生,豈法之生弊哉!韓、範之建明於慶曆者,革弊以存法也。荊公之施行於熙寧者,因弊而變法也,一得一失。概可觀矣。”
羅景綸說:“古人有言:‘利益不足就不要改變現行的法令。’這說明:改舊革新的事十分重大,絕不可以輕易忽視。有人懷疑,這豈不是坐視天下的弊病而不加拯救嗎?他們這些人不知道既改革弊病且同時保存舊法是可以的,隻因為弊病而實施變法卻不可行;因為不守法而產生的弊病,難道是法律本身的弊病嗎?韓琦、範仲淹在仁宗慶曆年間的革新變法,就是既革除了弊端而又保存了法律;王安石在神宗熙寧年間的變法措施,則是因為弊病而改變法律卻導致民怨沸騰。一得一失相比較,就能看得十分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