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文
文潞公知成都,嚐於大雪會客,夜久不罷。從卒有誶語,共拆井亭燒以禦寒。軍校白之,座客股栗。公徐曰:“天實寒,可拆與之。”[邊批,落得做人情。]神色自若,飲宴如故。卒氣沮,無以為變。明日乃究問先拆者,杖而遣之。
北宋仁宗時,潞國公文彥博在成都任益州知府,曾經在一個大雪天中宴請賓客,直至深夜還沒有散席。隨從的士兵有人大發牢騷,並且把井亭拆掉燒了避寒。一個軍校把這些向文彥博報告了,席上賓客聽後都嚇得直打顫。文彥博鎮定地說:“天氣確實很冷,就讓他們把井亭拆了去烤火吧。”說完神色自若的繼續飲酒。跟隨的士兵們泄了氣,再也沒有找借口鬧事。第二天,文彥博查問清是誰先動手拆井亭,將這個人杖責一頓押送走了。
[馮述評]
評譯
氣猶火也,挑之則發,去其薪則自熄,可以弭亂,可以息爭。
怒氣就像是火,越挑撥燒得越旺,抽去燃燒的木柴,自然就會熄滅。處置得恰當可以消弭禍亂,可以平息戰爭。
蘇軾通判密郡,有盜發而未獲。安撫使遣三班使臣領悍卒數十人入境捕之,卒凶暴恣行,以禁物誣民,強入其家爭鬥。至殺人,畏罪驚散。民訴於軾,軾投其書不視,曰:“必不至此。”悍卒聞之,頗用自安。軾徐使人招出戮之。
蘇軾任密州通判的時候,有盜竊發生卻沒有捕獲盜賊。安撫使派三班使臣率領強悍士卒數十人,入境來捉捕盜賊。那些士卒凶暴放肆,用禁製的物品誣陷一個百姓,強行進入百姓家中發生爭鬥,最後殺了人,犯事畏罪潛逃。百姓向蘇軾控訴,蘇軾丟下訴狀不去看它,說:“事情不可能到這種地步。”那些殺人的士卒聽到這話,便放下心來。之後,蘇軾才慢慢派人把他們捉來處死。遇事就需要這種鎮定的力量,然而如果見識不夠,力量也就不足。
遇事須有此鎮定力量,然識不到,則力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