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原文
李綱請造戰車,曰:“虜以鐵騎勝中國,其說有三,而非車不足以製之。步兵不足以當其馳突,一也,用車則馳突可禦。騎兵、馬弗如之,二也,用車則騎兵在後,度便乃出。戰卒多怯,見敵輒潰,雖有長技,不得而施,三也,用車則人有所依,可施其力,部伍有束,不得而逃。則車可以製勝明矣。
李綱建議朝廷建造戰車,說:“胡人以騎兵戰勝中國,原因有三個,而不論其中哪個原因,隻有利用戰車才能將胡人製服。我軍的步兵抵擋不了騎兵奔馳突擊,這是原因之一,但是戰車速度很快,可以進攻也可以防守。我軍騎兵的速度、馬上的戰技都不如胡人,這是戰敗的第二個原因,但是利用戰車,我軍騎兵就可以跟在車後,看時機方便再出擊。我軍士兵多有畏懼心理,遇上敵兵,常常是不戰自潰,即使有好的戰技,也沒有辦法充分施展,這是戰敗的第三個原因,但是使用戰車,士兵就會有所憑恃,利用戰車可以約束隊伍,防止士兵臨陣脫逃。這樣看來,戰車能克敵製勝的道理就非常清楚了。
靖康間,獻車製者甚眾,獨總製官張行中者可取。其造車之法:用兩竿雙輪,推竿則輪轉;兩竿之間,以橫木筦之,設架以載巨弩;其上施皮籬以捍矢石,繪神獸之象,弩矢發於口中,而竅其目以望敵;其下施甲裙以衛人足;其前施槍刃兩重,重各四枚,上長而下短,長者以禦人也,短者以禦馬也;其兩旁以鐵為鉤索,止則聯屬以為營。其出戰之法:則每車用步卒二十五人,四人推竿以運車,一人登車望敵以發弩矢,二十人執牌、弓弩、長槍、斬馬刀,列車兩旁。重行,行五人;凡遇敵,則牌居前,弓弩次之,槍刀又次之;敵在百步內,則偃牌,弓弩間發以射之;既逼近,則弓弩退後,槍刀進前,槍以刺人,而刀以斬馬足;賊退,則車徙鼓噪,相聯以進,及險乃止,以騎兵出兩翼,追擊以取勝。其布陣之法,則每軍二千五百人,以五分之一,凡五百人為將佐衛兵及輜重之屬,餘二千人為車八十乘,欲布方陣,則麵各用車二十乘,車相聯,而步卒彌縫於其間,前者其車向敵,後者其車倒行,左右者其車順行,賊攻左右而掩後,則隨所攻而向之,前後左右,其變可以無窮,而將佐衛兵及輜重之屬,皆處其中,方圓曲直,隨地之便,行則鱗次以為陣。止則鉤聯以為營,不必開溝塹,築營壘,最為簡便而完固。”
靖康年間,呈獻戰車式樣圖的人有很多,但是隻有總製官張行中所呈的車圖最有價值。他造車的方法:用兩根帶有雙輪的長竿,推動長竿,車輪就會跟著轉動;兩竿之間用橫木相連接,再在橫木上架設一個巨型大弓;大弓外罩上皮帳,這樣就可以抵擋敵人的弓箭飛石,皮帳上麵繪有彩色神獸圖案,圖案上的獸嘴是發射弓矢的地方,圖案上的眼睛,可用來觀察敵人的動向;戰車下方的鐵甲,可以用來保護士兵的雙腳;在戰車前方兩側上下各裝設有長短不等的槍兩重,上長下短,長槍用來攻擊人,短槍用來攻擊馬;戰車的兩側都裝有鐵鉤,不作戰的時候,可以用鐵鉤聯結其他戰車,連接成臨時的軍營。出戰時的陣法是:每輛戰車配備二十五名士兵,其中四個人負責推動長竿,來使車輪轉動,一個人站在車頂上瞭望敵軍,指揮弓矢發射的方向,其餘的二十個人分別拿著盾牌、弓箭、長槍,以及斬馬刀,排列在戰車的兩側,每側兩行,五個人一行。遇到敵兵,最前排的是盾牌兵,其次是弓箭排,再後是槍刀排;敵兵在百步之內,就用盾牌作為掩護,弓箭排射箭;敵人逼近之後,弓箭排就退到後麵,刀槍排上前,長槍刺人,短刀砍馬;敵兵後退就推動戰車大喊著前進,如果遇到狹窄陡峻的地形,就停止前進,命令騎兵從兩側出擊以取得勝利。布陣的方法是,每軍有二千五百名士兵,其中五分之一是將佐、衛兵,以及後勤補給兵,其餘的兩千人分別乘坐八十輛戰車,排列成一個方陣形,每麵都有二十輛戰車,車車相連,士兵就在車與車的間隔之中行進,前排戰車可以向前進攻,後排戰車可以向後進攻,左右的也可以各往外推,敵人攻左右就抄他後路,隨著敵人進攻的方位而防守,可以有多種多樣的變化,而將領、衛兵以及後勤兵都在方陣之中,這方陣也可以隨地形變化而變成圓曲狀,行進的時候陣中的步兵可以再排列陣式,休兵的時候聯結各車圍成營地,不必再另行挖溝塹,築營壘,非常方便堅固。”
〔評〕先臣餘子俊言:“大同宣撫地方,地多曠衍,車戰為宜。器械幹糧,不煩馬馱,運有用之城,策不飼之馬。”(邊批:二句盡車之利。)因獻圖本,及兵部造試,所費不貲,而遲重難行,率歸於廢。故有“鷓鴣車”之號,謂“行不得”也。夫古人戰皆用車,何便於昔而不便於今?殆考之未精,製之未善,而當事者遂以一試棄之耳。且如秦築長城,萬世為利;而今之築堡築垣者,皆雲沙浮易圮。趙充國屯田,亦萬世為利;而今之開屯者,亦多築舍無成。是皆無實心任事之人,合群策以求萬全故也!法曷故哉?嗚呼!苟無實心任事之人,即盡聖祖神宗之法製,皆題之曰“鷓鴣”可也!
(評譯)前朝大臣餘子俊說:“大同宣撫等地,地勢平坦開闊,非常適宜用戰車作戰。作戰的時候所需要的武器糧餉也不用靠馬匹馱負,車可以組連成城壘,又可以代替馬運輸。”(邊批:這兩句說盡了車的好處。)按照呈獻戰車式樣圖,兵部所造出的樣車,花錢很多,但是行動笨重,隻能廢棄不用,最後樣車得到個“鷓鴣車”的稱號。所謂“鷓鴣”,也就是“行不得也”的意思。古人作戰都用戰車,為什麼古代最有效的戰爭武器,在今天卻不適用呢,我認為大概是由於考證不夠精確,製作不夠精良的緣故。而負責這件事的人以偏賅全,一次發現不適用,以後就再也不願去嚐試。就以秦始皇築長城為例,世代都受長城禦敵的好處,可是今天我們所建築的城堡,所修築的城牆,都好像沙土一般非常容易就傾毀了;趙充國的屯田法,也是後代屯田的典範,但是今天我們的屯田政策,除了蓋了幾間房舍之外,就再也看不到任何其他的建樹了。這些都是不真心做事,想集思廣益以求萬全的緣故。唉,如果人沒有一顆想要認真做事之心,即使是聖人的法製,也都可以題上“鷓鴣”兩個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