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書稱:“堯、舜之德,至優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遺在成、康,刑錯不用四十餘年。”是欲稱堯、舜,褒文、武也。夫為言不益,則美不足稱;為文不渥,則事不足褒。堯、舜雖優,不能使一人不刑;文、武雖盛,不能使刑不用。言其犯刑者少,用刑希疏,可也;言其一人不刑,刑錯不用,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稱頌堯、舜的道德,是最優秀最高尚的,所以天下太平,一個人也沒有被用過刑罰;又說周文王、周武王的道德崇高,一直延續到周成王和周康王,刑罰被廢棄四十多年沒有用過。這是想稱頌堯、舜,讚揚文王和武王。這樣做,是認為說話不過頭,那麼一個人的美德就不足以被讚頌;作文章不過分,那麼一個人的功績就不足以被讚揚。其實堯、舜的道德即使最優秀,也不能使任何一個人都不被刑罰過;文王、武王的道德即使崇高,也不能使刑罰不用。如果是說那時候觸犯刑法的人少,使用刑罰不多,是可以的;要說那時候任何一個人都沒有被刑罰過,刑罰被廢置不用,就太誇大了。
夫能使一人不刑,則能使一國不伐;能使刑錯不用,則能使兵寢不施。案堯伐丹水,舜征有苗,四子服罪,刑兵設用。成王之時,四國篡畔,淮夷、徐戎,並為患害。夫刑人用刀,伐人用兵,罪人用法,誅人用武。武、法不殊,兵、刀不異。巧論之人,不能別也。夫德劣故用兵,犯法故施刑。刑與兵,猶足與翼也,走用足,飛用翼。形體雖異,其行身同。刑之與兵,全眾禁邪,其實一也。稱兵之用,言刑之不施,是猶人〔身〕缺目完,以目完稱人體全,不可從也。人桀於刺虎,怯於擊人,而以刺虎稱謂之勇,不可聽也。身無敗缺,勇無不進,乃為全耳。今稱“一人不刑,”不言一兵不用;褒“刑錯不用,”不言一人不畔:未得為優,未可謂盛也。
因為能使所有人不被刑罰,就能使所有諸侯國不被征伐;能使刑法廢棄不用,就能使武器收起不用。據考察,堯討伐過丹水一帶的民族,舜征伐過有苗,共工、驩兜、三苗和鯀才認罪,可見刑罰和武器都使用過。周成王的時候,四個諸侯國想篡權背叛,淮夷和徐戎,也一起參與危害活動。殺人用刀,砍人用武器,治人的罪用刑法,懲罰人用武力。武力與刑法沒有兩樣,武器與刀沒有不同,即使是善於辯論的人,也不能把它們截然分開。對道德惡劣的人必然要用武器,對犯法的人必然要用刑法。刑法與武器,就像腳與翅膀一樣。跑步用腳,飛用翅膀,腳與翅膀的形體雖然不同,但它們能使身體移動卻是相同的。刑法與武器,在保全百姓和禁止奸邪上,它們實質是一樣的。宣揚要用武器,卻說不要使用刑法,這就像人的耳朵沒有了而眼睛還很完美,於是隻根據眼睛完美就稱人身體健全,這是不能信從的。有人敢殺老虎,害怕殺人,而以殺老虎受稱讚,說他很勇敢,這話不能聽。身體沒有殘缺,勇敢得沒有不能去的地方,這才算是完全的人。如今說所有人不被刑罰,不說所有武器不用;讚揚刑法廢棄不用,不說所有人不背叛,這不能稱作道德優秀,也不能說是天下興旺。
儒書稱:“楚養由基善射,射一楊葉,百發能百中之。”是稱其巧於射也。夫言其時射一楊葉中之,可也;言其百發而百中,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稱讚楚國一個姓養名由基的人善於射箭,他射一片楊樹葉子,百發能百中。這是稱讚他擅長於射箭。說他有時射中一片楊樹葉子,可以;說他百發百中,就太誇大了。
夫一楊葉射而中之,中之一再,行敗穿不可複射矣。如就葉懸於樹而射之,雖不欲射葉,楊葉繁茂,自中之矣。是必使上取楊葉,一一更置地而射之也。射之數十行,足以見巧;觀其射之者亦皆知射工,亦必不至於百,明矣。言事者好增巧美,數十中之,則言其百中矣。百與千,數之大者也。實欲言“十”則言“百”,百則言“千”矣。是與《書》言“協和萬邦”,《詩》曰“子孫千億”,同一意也。
一片楊樹葉子能射中,但一再射中它,就要破碎不能再射了。如果是靠近長在樹上的葉子來射,雖然不想射中,由於楊樹葉子茂密,自然能射中它。要不這肯定是讓人上樹把楊樹葉子取下來,一一調換放的地方再射。射它幾十次,就完全可以表現出他的技巧,看他射的人也都知道他射箭的功夫,但也一定不會射到一百次,這是很清楚的。傳說事情的人喜歡誇大他技術高超,射中幾十次,就說他射中一百次。百和千,是數字的大者。他們真想說十次就會說一百次,想說一百次就會說一千次。這是跟《尚書·堯典》上說堯“能使上萬個邦和睦相處”,《詩經·大雅·假樂》上說周成王有“子孫千億”,是同一個意思。
儒書言:“衛有忠臣弘演,為衛哀公使,未還,狄人攻哀公而殺之,盡食其肉,獨舍其肝。弘演使還,致命於肝,痛哀公之死,身肉盡,肝無所附,引刀自刳其腹,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而死。”言此者,欲稱其忠矣。言其自刳內哀公之肝而死,可也;言盡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說:“衛國有個忠臣叫弘演,被衛懿公派去當使者,沒有回來,這時狄人進攻懿公而且把他殺了,吃光他的肉,隻扔掉他的肝。弘演出使回來,對著懿公的肝講述完成使命的經過。他悲痛懿公的死,身上的肉被吃光,連肝都沒有依附的地方,於是取出刀來剖開自己的肚子,全部掏出肚子裏的東西,這才放進懿公的肝死去”。說這話的人,是想稱讚他的忠心。說弘演自己剖開肚子放進懿公的肝而死去,是可能的;說他全部掏出自己肚子裏的東西這才放進懿公的肝,未免太誇大了。
人以刃相刺,中五藏輒死。何則?五藏,氣之主也,猶頭,脈之湊也。頭一斷,手不能取他人之頭著之於頸,奈何獨能先出其腹實,乃內哀公之肝?腹實出,輒死,則手不能複把矣。如先內哀公之肝,乃出其腹實,則文當言“內哀公之肝,出其腹實。”今先言“盡出其腹實,內哀公之肝,”又言“盡”,增其實也。
人們用刀刃互相刺殺,刺中五髒就立即死去。為什麼呢?因為五髒是氣的主宰,像頭是血脈集中的地方一樣。頭一斷,手就不能再取別人的頭附著在自己的頸子上,怎麼唯獨能先掏出他肚子裏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呢?肚子裏的東西一掏出來人就會立即死去,那手就不能再拿住東西了。如果是先放進懿公的肝,才掏出他肚子裏的東西,那麼文章上該說放進懿公的肝,再掏出他肚子裏的東西。如今先說全部掏出他自己肚子裏的東西,才放進懿公的肝,而且還說是“全部”,這是在誇大事實。
儒書言:“楚熊渠子出,見寢石,以為伏虎,將弓射之,矢沒其衛。”或曰:養由基見寢石,以為兕也,射之,矢飲羽。”或言:“李廣”。便是熊渠、養由基、李廣主名不審,無實也。或以為“虎”,或以為“兕”,兕、虎俱猛,一實也。或言“沒衛”,或言飲羽,羽則衛,言不同耳,要取以寢石似虎、兕,畏懼加精,射之入深也。夫言以寢石為虎,射之矢入,可也;言其沒衛,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夜出,看見一塊橫著的石頭,以為是伏在地上的老虎,就用弓箭射它,箭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有人說:“是養由基看見橫臥在地上的石頭,以為是頭犀牛,拿箭射它,箭射進去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有人說:“是李廣。”即使熊渠、養由基、李廣誰是當事人的名字沒有弄清楚,也沒有關係,有人認為是老虎,有人認為是犀牛,犀牛、老虎同樣凶猛,實際上是一回事。有人說“沒衛”,有人說“飲羽”,“羽”就是“衛”,方言不同罷了。總之是想說明橫臥在地的石頭像老虎、像犀牛,由於害怕,倍加精力集中,所以箭射進石頭很深。說以為橫在地上的石頭是老虎,所以把箭射進了石頭,是可能的;說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就太誇張了。
夫見似虎者,意以為是,張弓射之,盛精加意,則其見真虎,與是無異。射似虎之石,矢入沒衛,若射真虎之身,矢洞度乎?石之質難射,肉易射也。以射難沒衛言之,則其射易者洞不疑矣。善射者能射遠中微,不失毫厘,安能使弓弩更多力乎?養由基從軍,射晉侯中其目。夫以匹夫射萬乘之主,其加精倍力,必與射寢石等。當中晉侯之目也,可複洞達於項乎?如洞達於項,晉侯宜死。
看見像老虎,心中就認為是真的,於是張弓射它,精力集中,加倍用心,那他們看見真老虎跟這情況沒有兩樣。射像老虎的石頭,箭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要是射真老虎的身體,箭能穿過它嗎?石頭的質地箭很難射進去,而肉卻容易射進去。以能射進難入的石頭而連箭尾的羽毛都看不見來說,那他射容易進的肉,射穿是毫無疑問的。擅長射箭的人能射中遠處微小的目標,不差毫厘,怎麼能使弓弩增加更多的力量呢?養由基參加軍隊打仗,用箭射晉侯,射中了他的眼睛。以一個平常人用箭射大國的君主,他加倍集中精力,一定跟射橫著的石頭情況相同。當他射中晉侯眼睛的時候,難道能夠再穿到頸後去嗎?如果能穿到頸後,晉侯就該死了。
車張十石之弩,恐不能入〔石〕一寸,〔矢〕摧為三,況以一人之力,引微弱之弓,雖加精誠,安能沒衛?人之精乃氣也,氣乃力也。有水火之難,惶惑恐懼,舉徙器物,精誠至矣,素舉一石者,倍舉二石。然則,見伏石射之,精誠倍故,不過入一寸,如何謂之沒衛乎?如有好用劍者,見寢石,懼而斫之,可複謂能斷石乎?以勇夫空拳而暴虎者,卒然見寢石,以手椎之,能令石有跡乎?巧人之精,與拙人等;古人之誠與今人同。使當今射工,射禽獸於野,其欲得之,不餘精力乎?及其中獸,不過數寸。跌誤中石,不能內鋒,箭摧折矣。夫如是,儒書之言楚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寢石,矢沒衛飲羽者,皆增之也。
用牛車拉開有十石力氣才能拉開的弩,恐怕不能射進石頭一寸,箭就會折成三段,何況是用一個人的力氣,拉開隻用微弱力氣就能拉開的弓,即使集中精力,加倍用心,怎麼能射進去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人的精力就是氣,氣就是力。人碰上水火的災難,感到惶惑恐懼,抬東西搬東西,精力集中,加倍用心到極點,平常抬一塊石頭的也會加倍用力抬起二塊石頭來。像這樣,那麼看見橫躺著的石頭用箭射它,精力、用心都比原來加倍,頂多不過射進去一寸,怎麼說看不見箭尾的羽毛呢?如果有喜歡用劍的人,看見橫躺著的石頭,由於害怕而砍它,難道又說他能夠砍斷石頭嗎?以力大能赤手空拳跟老虎搏鬥的人,突然看見橫躺著的石頭,用手捶它,能使石頭有痕跡嗎?善射的人集中精力與平常人一樣,古人加倍用心跟今人相同,讓現在能射箭的人在野外射禽獸,他們想獲得它,不是把全部力量都使出來了嗎!至於他們射中野獸,不過射進去幾寸。要是由於差錯誤中石頭,就不可能把箭頭射進石頭裏去,而箭就會被折斷。像這樣,儒者的書上說楚國的熊渠子、養由基、李廣射橫躺著的石頭,箭射進看不見箭尾的羽毛,都是誇大。
儒書稱:“魯般、墨子之巧,刻木為鳶,飛之三日而不集”。夫言其以木為鳶飛之,可也;言其三日不集,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稱讚魯般和墨子技藝高超,用木頭雕刻成老鷹,飛了三天不會落下來。說他們用木頭做成老鷹會飛,是可能的;說它飛了三天不下來,就是誇大。
夫刻木為鳶以象鳶形,安能飛而不集乎?既能飛翔,安能至於三日?如審有機關,一飛遂翔,不可複下,則當言遂飛,不當言三日。猶世傳言曰:“魯般巧,亡其母也。”言巧工為母作木車馬、木人禦者,機關備具,載母其上,一驅不還,遂失其母。如木鳶機關備具,與木車馬等,則遂飛不集。機關為須臾間,不能遠過三日,則木車等亦宜三日止於道路,無為徑去以失其母。二者必失實者矣。
用木頭雕刻成老鷹,就因為僅僅像老鷹的樣子,怎麼能飛上天就不下來了呢、既然會飛翔,怎麼能達到三天之久呢?如果真有機關,飛上天就一直翱翔,不會再落下來,那麼該說終於能一直翱翔,不該說三天不落下來。像世間流傳的話說:“魯般技藝高超,丟失了他的母親。”這是說巧工魯般為他母親做木車馬、木車夫,機關完全齊備,那上麵坐著他母親,車一跑就不回來了,魯般終於失去了他母親。如果木老鷹機關完備,跟木車馬一樣,那麼就會飛上天不下來。實際上,機關隻能在很短時間內起作用,不會超過三天,那麼木車馬一樣也該三天內在路上停下來,不會一去不回因此而丟失魯般的母親。看來這二件事一定都不符合真實情況。
書說:孔子不能容於世,周流遊說七十餘國,未嚐得安。夫言周流不遇,可也;言幹七十國,增之也。
書上說:“孔子不能被世人任用,就周遊七十多國進行遊說,還未曾得到安身。說孔子周遊得不到賞識和重用,是可能的;說他去七十國追求官祿,是誇大。
案《論語》之篇、諸子之書,孔子自衛反魯,在陳絕糧,削跡於衛,忘味於齊,伐樹於宋,並費與頓牟,至不能十國。傳言七十國,非其實也。或時幹十數國也,七十之說,文書傳之,因言幹七十國矣。
察看《論語》和各家學派的書,孔子從衛國返回魯國,途中在陳國斷了糧食,在衛國被鏟除車跡,在齊國忘記了肉味,在宋國因習禮大樹被砍,再加上到費城和頓牟城去做官,到過的地方不超過十個國家。傳說到過七十國,不是事實。或許孔子為求取官祿到過十多個國家,至於到過七十國的說法,是書籍上的記載,因而說他為求取官祿到過七十國。
《論語》曰:“孔子問公叔文子於公明賈曰:‘信乎,夫子不言、不笑、不取乎?’公明賈對曰:‘以告者,過也。夫子時然後言,人不厭其言也;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也;義然後取,人不厭其取也。’子曰:‘豈其然乎!豈其然乎!’”夫公叔文子實時言、時笑、義取,人傳說稱之;言其不言、不笑、不取也,俗言竟增之也。
《論語·憲問》說:“孔子向公明賈問公叔文子說:‘真的,他不說話、不笑、不要財物嗎?’公明賈回答說:‘這是由於告訴你的人把事情講過頭了。他是該說的時候才說,人們不討厭他說話;有了高興的事然後才笑,人們不討厭他笑;合乎禮義之後才接受財物,人們不厭惡他接受財物。’孔子說:‘難道他是這樣嗎?難道他真是這樣嗎?’”公叔文子確實是該說才說,、有高興事才笑、合乎禮義才接受財物,人們傳說稱讚他;至於說他不說話、不笑、不要財物、那是庸人說的竟然把事情過分誇張了。
書言:秦繆公伐鄭,過晉不假途,晉襄公率羌戎要擊於崤塞之下,匹馬隻輪無反者。時秦遣三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皆得複還。夫三大夫複還,車馬必有歸者;文言匹馬隻輪無反者,增其實也。
書上說:“秦繆公討伐鄭國,經過晉國不借路,被晉襄公率領薑戎軍隊中途在崤塞之下攔截,一匹馬,一輛戰車都沒有回去的。”當時秦派遣的三位大夫孟明視、西乞術、白乙丙都又被放回去。三位大夫又被放回去車馬一定有跟著回去的,文章說一匹馬一輛車都沒有返回的,是誇大事實。
書稱:“齊之孟嚐,魏之信陵,趙之平原,楚之春申君,待士下客,招會四方,各三千人。”欲言下士之至,趨之者眾也。夫言士多,可也;言其三千,增之也。
書上稱讚:齊國的孟嚐君,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能謙恭地款待下麵的門客,於是招引會聚了四麵八方來的士,各得三千人。這是想說他們謙恭地待士到極點,投奔他們的人們多。說投奔的士很多,是可能的;要說各得三千人,則是誇張。
四君雖好士,士至雖眾,不過各千餘人。書則言三千矣。夫言眾必言千數,言少則言無一。世俗之情,言事之失也。
四位君子雖然喜歡士,士來的即使很多,不會超過各一千多人,書上卻說三千人。說多一定說以千數,說少則說一個也沒有,這是世間一般人的情況,是敘述事情的錯誤。
傳記言:“高子羔之喪親,泣血三年未嚐見齒。君子以為難。”難為故也。夫不以為非實而以為難,君子之言誤矣。高子泣血,殆必有之。何則?荊和獻寶於楚,楚刖其足,痛寶不進,己情不達,泣涕,涕盡因續以血。今高子痛親,哀極涕竭血隨而出,實也。而雲三年未嚐見齒,是增之也。
傳書記載說:“高子羔死了親人,眼睛哭出了血,守孝三年沒有露過牙齒,君子認為難能可貴。”這是因為很難做到的緣故。不認為它不是事實,而認為難能可貴,是君子的言論有錯誤。高子眼睛哭出血,大概一定有這事。為什麼呢?荊和進獻寶玉給楚王,楚王砍掉了他的雙腳,他痛惜寶玉不被接受,自己的心情不被理解,痛哭流涕,眼淚流盡了接著繼續流血出來。如今高子悲痛親人哀傷到了極點,淚水流完了,血隨著流出來,是事實。但是說他“三年沒有露過牙齒”,這是誇大。
言未嚐見齒,欲言其不言、不笑也。孝子喪親不笑,可也,安得不言?言安得不見齒?孔子曰:“言不文。”或時不言,傳則言其不見齒;或時傳則言其不見齒三年矣。高宗諒陰,三年不言。尊為天子,不言,而其文言不言,猶疑於增,況高子位賤,而曰未嚐見齒,是必增益之也。
說沒有露過牙齒,是想說他不說話、不歡笑。孝子死了親人不歡笑,是應該的,怎麼能不說話呢?要說話,怎麼能不露牙齒呢?孔子說:“守喪時說話不要太華麗。”或許他曾短期不說話,傳書就說他不露牙齒;或許不歡笑,傳書則說他三年不露牙齒。殷高宗有意沉默,三年不說話。尊貴為天子不說國事,而《尚書·無逸》就說他“不說話”,子張就曾懷疑有誇大,何況高子地位卑賤,卻說“沒有露過牙齒”,這肯定是過分誇張了。
儒書言:禽息薦百裏奚,繆公未聽,禽息出,當門仆頭碎首而死。繆公痛之,乃用百裏奚。此言賢者薦善,不愛其死,仆頭碎首而死,以達其友也。世士相激,文書傳稱之,莫謂不然。夫仆頭以薦善,古今有之。禽息仆頭,蓋其實也;言碎首而死,是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說:“禽息推薦百裏奚,秦繆公不接受,繆公離開。禽息就對著門撞頭終於打碎了腦袋而死。繆公感到悲痛,就任用了百裏奚。這是說賢者推薦道德高尚、有才能的人,不惜自己生命,用撞頭打碎腦袋而死來舉薦他的朋友。世上的讀書人都以此相互激勵,許多書上傳頌這件事,沒有說它不是這樣的。其實,用頭叩地來舉薦賢人、能人的,古今都有。禽息用頭撞地,大概是事實;但說打碎了腦袋而死,這是誇大。
夫人之扣頭,痛者血流,雖忿恨惶恐,無碎首者。非首不可碎,人力不能自碎也。執刃刎頸,樹鋒刺胸,鋒刃之助,故手足得成勢也。言禽息舉椎自擊,首碎,不足怪也;仆頭碎首,力不能自將也。有扣頭而死者,未有使頭破首碎者也。此時或扣頭薦百裏奚,世空言其死;若或扣頭而死,世空言其首碎也。
人叩頭,心裏悲痛的人會叩得流血,即使是憤恨惶恐,也沒有打碎腦袋的。不是頭不能打碎,而是人的力量不能自己打碎。拿刀刃抹脖子,自殺,樹起刀鋒刺進胸膛,由於有鋒刃的幫助,所以手完全能夠形成這樣的威力。要說禽息舉起槌子自己打碎腦袋,不足奇怪;叩頭打碎腦袋,是人力不能自己做到的。有叩頭死的人,沒有把腦袋破碎的人。這也許是禽息叩頭舉薦百裏奚,世間的人憑空捏造說他因此死了;或者是叩頭死的,世間的人卻憑空捏造說他打碎了腦袋。
儒書言:荊軻為燕太子刺秦王,操匕首之劍,刺之不得。秦王拔劍擊之。軻以匕首擲秦王不中,中銅柱,入尺。欲言匕首之利,荊軻勢盛,投銳利之刃,陷堅強之柱,稱荊軻之勇,故增益其事也。夫言入銅柱,實也;言其入尺,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說:“荊軻為燕太子丹刺殺秦王政,拿著短劍,刺殺沒有成功。秦王拔劍刺他。荊軻用短劍擲秦王不中,擊中銅柱,刺進去一尺深。”這是想說短劍銳利,荊軻力大,投銳利的鋒刃,穿入堅硬的銅柱。由於想稱讚荊軻的勇敢,因此過分誇大了這事。說刺進銅柱,是事實;說他刺進去一尺深,則是誇張。
夫銅雖不若匕首堅剛,入之不過數寸,殆不能入尺。以入尺言之,設中秦王,匕首洞過乎?車張十石之弩,射垣木之表,尚不能入尺。以荊軻之手力,投輕小之匕首,身被龍淵之劍刃,入堅剛之銅柱,是荊軻之力勁於十石之弩,銅柱之堅不若木表之剛也。世稱荊軻之勇,不言其多力。多力之人,莫若孟賁。使孟賁撾銅柱,能〔洞〕出一尺乎?此亦或時匕首利若幹將、莫邪,所刺無前,所擊無下,故有入尺之效。夫稱幹將、莫邪,亦過其實。刺擊無前下,亦入銅柱尺之類也。
銅雖然不如短劍堅硬,擲進去不過幾寸,大概不會進去一尺深。拿進去一尺深來說,假設刺中秦王,短劍能穿透他嗎?用車拉開具有十石之力的弩,射立在牆上的木靶,尚且箭不能進去一尺深。用荊軻手的力量,投一把又輕又小的短劍,加之身上又被秦王的龍淵寶劍砍傷,還能擲進堅硬的銅柱,這是說荊軻的力量比具有十石之力的弩還大,銅柱的堅硬不如木靶的強。世人稱讚荊軻的勇敢,沒有說他力大。力大的人,都不如孟賁。即使孟賁擲短劍擊銅柱,能穿透一尺深嗎?這也許短劍要鋒利得像幹將、莫邪那樣,沒有東西刺不穿,沒有東西砍不下,才確實有擲進一尺深的效驗。其實,稱讚幹將、莫邪,也超過了事實。誇它們沒有東西刺不穿,沒有東西砍不下,也和說短劍能擲進銅柱一尺深是一類。
儒書言:“董仲舒讀《春秋》,專精一思,誌不在他,三年不窺園菜。”夫言不窺園菜,實也;言三年,增之也。
儒者的書上說:“董仲舒讀《春夥》,專一精思,誌向不在別的上麵,三年不看一眼菜園。”說不看一眼菜園,是事實;說三年之久,是誇張。
仲舒雖精,亦時解休,解休之間,猶宜遊於門庭之側;則能至門庭,何嫌不窺園菜?聞用精者,察物不見,存道以亡身;不聞不至門庭,坐思三年,不及窺園也。《尚書毋佚》曰“君子所其毋逸,先知稼穡之艱難,乃佚”。者也。人之筋骨,非木非石,不能不解。故張而不弛,文王不為;弛而不張,文王不行;一弛一張,文王以為常。聖人材優,尚有弛張之時。仲舒材力劣於聖,安能用精三年不休?
董仲舒即使專心一意,也有鬆懈和休息的時候,在鬆懈和休息的時間,也應當到門和廳堂邊走走,能到門和廳堂邊,怎麼會不看一眼菜園呢?聽說用心專一的人察看東兩看不見,專心思考“道”會忘掉自身,但沒有聽說不到門和廳堂去,要坐著思考三年,來不及看一眼菜園的。《尚書·毋佚》說:“君子做官不能貪圖安逸,首先要了解耕種收獲的艱難,然後才能安逸。”安逸,就是鬆懈。人的筋骨不是木頭和石頭,不能不鬆懈。所以把弦繃得很緊而不鬆馳,周文王不幹;光放鬆而不緊張,周文王不做;有鬆弛有緊張,周文王把它當作常規。聖人能力極強,尚且有鬆弛與緊張的時候,董仲舒比聖人的能力差,怎麼能夠用心專一三年不休息呢!
儒書言:夏之方盛也,遠方圖物,貢金九牧,鑄鼎象物,而為之備,故入山澤不逢惡物,用辟神奸,故能葉於上下,以承天休。
儒者的書上說:“夏朝正有德興盛的時候,把遠方的東西畫成圖像,讓九州的長官進貢青銅,鑄成鼎,並把圖像鑄在鼎上,使之齊備,讓老百姓認識它們,所以進入山林水澤不會碰上不利的東西,可以避開魑魅魍魎,因此能夠和協上下,以承受上天的福祿。
夫金之性,物也,用遠方貢之為美,鑄以為鼎,用象百物之奇,安能入山澤不逢惡物,辟除神奸乎?周時天下太平,越裳獻白雉,倭人貢鬯草。食白雉,服鬯草,不能除凶;金鼎之器,安能辟奸?且九鼎之來,德盛之瑞也。服瑞應之物,不能致福。男子服玉,女子服珠。珠玉於人,無能辟除。寶奇之物,使為蘭服,作牙身,或言有益者,九鼎之語也。夫九鼎無能辟除,傳言能辟神奸,是則書增其文也。
青銅的本性是物體,以遠方進貢的東西為好,用它鑄造成鼎,以鼎上的圖像像各種東西的奇形怪狀,怎麼就能使人們進入山林水澤不會碰上不利的東西,避開妖魔鬼怪呢?周朝的時候天下太平,越裳人進獻白野雞,倭人進貢鬯草。吃白野雞,喝鬯草釀造的香酒,尚且不能除去妖魔,青銅鑄的鼎,又怎麼能避開鬼怪呢?況且九鼎的形成,是夏朝功德隆盛的吉祥征兆。實際上,佩帶吉祥的東西,也不能得福。男人佩玉,女人帶珠,珠玉對於人,也不能避奸除凶。寶物奇物,即使是蘭草,或者是象牙,有人說對避邪有好處,其實也跟九鼎能避鬼怪的話一樣。九鼎不能避奸除凶,傳說它能避開妖魔鬼怪,這是那些儒書上誇張的文辭。
世俗傳言:“周鼎不爨自沸;不投物,物自出。”此則世俗增其言也,儒書增其文也,是使九鼎以無怪空為神也。且夫謂周之鼎神者,何用審之?周鼎之金,遠方所貢,禹得鑄以為鼎也。其為鼎也,有百物之象。如為遠方貢之為神乎,遠方之物安能神?如以為禹鑄之為神乎,禹聖不能神,聖人身不能神,鑄器安能神?如以金之物為神乎,則夫金者石之類也,石不能神,金安能神?以有百物之象為神乎,夫百物之象猶雷樽也,雷樽刻畫雲雷之形,雲雷在天,神於百物,雲雷之象不能神,百物之象安能神也?
世間一般流傳說:“周天子的鼎不用燒火水會自己開,不放東西,東西會自己出來。”這是世間庸人誇大的說法,是儒書誇張的文辭。這是使不神奇的九鼎憑空變成神了。要說周天子的鼎是神,拿什麼來證明呢?因為周天子鑄鼎的青銅,是遠方進貢的。大禹得銅鑄成了鼎,鑄成的鼎,上麵有各種東西的圖像。如果認為遠方進貢的東西是神,那麼遠方的東西怎麼會是神呢?如果認為禹鑄的鼎是神,禹聖為什麼不能成神呢?聖人自己不能成神,鑄造的器物怎麼是神呢?如果認為青銅的東西是神,那麼青銅是石頭之類的東西,石頭不能成神,青銅怎麼能成神呢?以有各種東西的圖象是神,那各種東西的圖像,像有雲紋和雷紋的酒杯,有雲紋和雷紋的酒杯上刻著雲和雷的形狀,雲和雷在天上,比各種東西更像神,雲和雷的形象不能成神,那麼各種東西的圖像又怎麼能成神呢?
傳言:秦滅周,周之九鼎入於秦。
傳說:“秦滅掉周,周天子的九鼎歸秦。”
案本事,周赧王之時,秦昭王使將軍攻王赧,王赧惶懼奔秦,頓首受罪,盡獻其邑三十六、口三萬。秦受其獻還王赧。王赧卒,秦王取九鼎寶器矣。若此者,九鼎在秦也。始皇二十八年,北遊至琅邪,還過彭城,齊戒禱祠,欲出周鼎,使千人沒泗水之中,求弗能得。案時,昭王之後三世得始皇帝,秦無危亂之禍,鼎宜不亡,亡時殆在周。傳言王赧奔秦,秦取九鼎,或時誤也。傳又言:“宋太丘社亡,鼎沒水中彭城下,其後二十九年,秦並天下。”若此者,鼎未入秦也。其亡,從周去矣,未為神也。
考察本來的事實。周赧王的時候,秦昭王派將軍摎進攻赧王。赧王感到惶恐害怕就跑到秦國,磕頭接受懲處,全部獻出他的三十六座城,三萬人。秦國接受了他獻出的東西,放他回去。赧王死,秦王得到了珍貴的重器九鼎。像這樣,九鼎就在秦國。始皇二十八年,秦始皇向北巡遊到琅邪山,回來經過彭城,就齋戒祭祀祝告,想從水中找出周天子的鼎,便叫上千人下到泗水中去,找了很久沒有能夠得到。考察時間,秦昭王之後經過三代到始皇帝,秦國沒有大的戰亂災禍,鼎應該沒有丟失,要丟失時間大概在周代。流傳的說法是赧王跑到秦國去,秦國得了九鼎。或許這個傳說不對。又傳說:“是在宋國太丘土地廟丟失的,鼎被沉入彭城下的泗水中。那之後二十九年,秦國兼並了天下。”照這樣說,鼎沒有在秦國。它的丟失,是隨著周朝的滅亡而消失,並不是神了。
春秋之時,五石隕於宋。五石者星也,星之去天,猶鼎之亡於地也。星去天不為神,鼎亡於地何能神?春秋之時,三山亡,猶太丘社之去宋,五星之去天。三山亡,五石隕,太丘社去,皆自有為。然鼎亡,亡亦有應也。未可以亡之故,乃謂之神。如鼎與秦三山同乎,亡不能神。如有知欲辟危亂之禍乎,則更桀、紂之時矣。衰亂無道,莫過桀、紂,桀、紂之時,鼎不亡去。周之衰亂,未若桀、紂。留無道之桀、紂,去衰末之周,非止去之宜神有知之驗也。或時周亡之時,將軍摎人眾見鼎盜取,奸人鑄爍以為他器,始皇求不得也。後因言有神名,則空生沒於泗水之語矣。
春秋的時候,五塊隕石墜落在宋國。五塊隕石是五顆星星。星星離開天,就像鼎在地上丟失一樣。星星離開天不算神,鼎在地上丟失怎麼還能成神呢?秦朝的時候,三座山消失了,就像太丘的土地廟在宋消失,五顆星星在天消失一樣。三座山消失,五塊隕石墜落,太丘土地廟不見,都自有原因。然則鼎丟了,丟了也有它相應的道理,不能因為丟失的緣故,就說它是神。如果鼎跟秦朝時候的三座山一同消失呢?消失就不能是神。如果它有知,想避天戰亂的災禍呢?那要經過桀、紂的時代。國家衰敗混亂無道的,莫過於桀、紂。桀、紂的時候,鼎沒有丟失。周朝的衰敗混亂,不如桀、紂。把鼎留給無道的桀、紂,而丟失在衰亡的周朝,這樣的留和去是不恰當的,也不是神有知的證明。也許正在周亡的時候,將軍摎手下的人看見鼎把它偷走了,而其中奸詐的人把它冶煉鑄成別的器物,所以秦始皇尋找不到。後來因此有它是神的說法,就憑空捏造出沉入泗水的話來。
孝文皇帝之時,趙人新垣平上言:“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於泗水。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氣,意周鼎出乎!兆見弗迎則不至。”於是文帝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神器事皆詐也,於是下平事於吏。吏治,誅新垣平。夫言鼎在泗水中,猶新垣平詐言鼎有神氣見也。
漢孝文皇帝的時候,趙國人新垣平對皇上說:“周天子的鼎丟在泗水中,現在黃河泛濫與泗水相通,我看東北方向,汾陰一帶正有金氣,估計周天子的鼎會出現!吉兆出現不去迎接那是不會得到的。”於是漢文帝派使臣在汾陰修廟,南麵靠黃河,希望通過祭祀讓周鼎出來。有人上書告新垣平說神氣出現的事全是欺詐的,於是文帝把新垣平的案子交給了司法官吏。司法官吏定罪,殺了新垣平。說周鼎在泗水中,就像新垣平欺詐說周鼎有神氣出現一樣是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