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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作者:王充  

卷十二·程材篇

論者多謂儒生不及彼文吏,見文吏利便,而儒生陸落,則詆訾儒生以為淺短,稱譽文吏謂之深長。是不知儒生,亦不知文吏也。
評論的人很多都認為儒生趕不上文吏,因為看見文吏處境順利而儒生不得誌,就詆毀儒生認為他們才智低下,稱讚文吏認為他們才智高超。這是不了解儒生,也不了解文吏。

儒生、文吏皆有材智,非文吏材高而儒生智下也,文吏更事,儒生不習也。謂文吏更事,儒生不習,可也;謂文吏深長,儒生淺短,知妄矣。世俗共短儒生,儒生之徒,亦自相少。何則?並好仕學宦,用吏為繩表也。儒生有闕,俗共短之;文吏有過,俗不敢訾。歸非於儒生,付是於文吏也。夫儒生材非下於文吏,又非所習之業非所當為也,然世俗共短之者,見將不好用也。將之不好用之者,事多己不能理,須文吏以領之也。夫論善謀材,施用累能,期於有益。文吏理煩,身役於職,職判功立,將尊其能。儒生栗栗,不能當劇;將有煩疑,不能效力,力無益於時,則官不及其身也。將以官課材,材以官為驗,是故世俗常高文吏,賤下儒生。儒生之下,文吏之高,本由不能之將。世俗之論,緣將好惡。
其實,儒生和文吏都有才智,並不是文吏才智高超而儒生才智低下,隻是文吏經曆的事情多,而儒生沒有做過罷了。認為文吏經曆的事情多,儒生沒有做過,是可以的;認為文吏才智高超,儒生才智低下,就荒謬了。社會上一般人都詆毀儒生,儒生們也自己互相瞧不起。為什麼呢?因為他們都想做官並學習當官的本領,而且以文吏作為標準。儒生一有缺點,一般人就一起詆毀他們;文吏有過錯,一般人都不敢去詆毀。把錯的東西歸罪給儒生,把對的東西歸給文吏。其實,儒生的才能不比文吏低下,也不是他們學習的本事沒有用處,而社會上一般人都詆毀他們,是因為看見地方長官不喜歡任用他們的緣故。地方長官不喜歡任用他們,是因為很多事情自己不能親自處理,需要文吏來主持辦理。於是衡量和選擇人材,區別他們能力大小,希望對辦事有好處。文吏善於處理煩雜事務盡力於自己職務,做好本職工作建立功績,所以地方長官愛重他們的能力。儒生事事小心翼翼戰戰兢兢,不能擔當繁雜的工作,地方長官有煩難疑問,不能效力。他們的能力對於處理時事沒有用處,那麼當官就輪不到他們身上。地方長官用做官的標準來考核人的才能,人的才能大小又以當官作證明,所以社會上一般人常常看重文吏,看不起儒生。儒生被輕視,文吏被重視,根源在於無能的地方長官。可見社會上一般人的評論,都順著地方長官的喜歡與厭惡。

今世之將,材高知深,通達眾凡,舉綱持領,事無不定。其置文吏也,備數滿員,足以輔己誌。誌在修德,務在立化,則夫文吏瓦石,儒生珠玉也。夫文吏能破堅理煩,不能守身,〔不能守〕身,則亦不能輔將。儒生不習於職,長於匡救,將相傾側,諫難不懼。案世間能建蹇蹇之節,成三諫之議,令將檢身自敕,不敢邪曲者,率多儒生。阿意苟取容幸,將欲放失,低嘿不言者,率多文吏。文吏以事勝,以忠負;儒生以節優,以職劣。二者長短,各有所宜。世之將相,各有所取。取儒生者,必軌德立化者也;取文吏者,必優事理亂者也。材不自能則須助,須助則待勁。官之立佐,為力不足也;吏之取能,為材不及也。
像當今的將才,才智高深,地位顯貴,起著綱領作用,事情沒有不由他們作決定的,他們設置文吏,是為了填滿名額,足以輔助自己實現誌向。如果他們的誌向在於修養道德,致力於提倡教化,那麼文吏就會被看成瓦石,儒生就會被看成珠玉。文吏能解決困難問題,處理煩雜事務,卻不能保持住自身的節操,那麼也就不能輔助地方長官。儒生沒有學習過文職工作,卻善長於糾正過失,地方長官為非作歹,冒危險規勸也不懼怕。考察社會上能樹立忠心耿耿節操的,實現三諫之義的,使地方長官檢點自身,約束自己,不敢不正直的,大多是儒生。而迎合地方長官意誌,不擇手段討喜歡和爭寵幸的,地方長官想放縱,低頭沉默不說話的,大多是文吏。文吏以處理事務占優勢,在忠誠正直方麵欠缺;儒生以保持節操占優勢,在處理文職事務方麵欠缺。二者都有長處與短處,各有合適的工作,當今的地方官吏,對二者都各有所取的。選取儒生的人,一定是講究道德和提倡教化者;選取文吏的人,一定是注重事務和重視處理煩雜工作者。自己才能不夠則需要幫助,需要幫助就要依靠有能力的人。官吏設置輔佐,是因為能力不足;選取有能力的屬吏,是因為自己才能不夠。

日之照幽,不須燈燭;賁、育當敵,不待輔佐。使將相知力,若日之照幽,賁、育之難敵,則文吏之能無所用也。病作而醫用,禍起而巫使。如自能案方和藥,入室求祟,則醫不售而巫不進矣。橋梁之設也,足不能越溝也;車馬之用也,走不能追遠也。足能越溝,走能追遠,則橋梁不設、車馬不用矣。天地事物,人所重敬,皆力劣知極,須仰以給足者也。今世之將相,不責己之不能,而賤儒生之不習;不原文吏之所得得用,而尊其材,謂之善吏。非文吏,憂不除;非文吏,患不救。是以選舉取常故,案吏取無害。儒生無閥閱,所能不能任劇,故陋於選舉,佚於朝庭。聰慧捷疾者,隨時變化,學知吏事,則踵文吏之後,未得良善之名。守古循誌,案禮修義,輒為將相所不任,文吏所毗戲。不見任則執欲息退,見毗戲則意不得。臨職不勸,察事不精,遂為不能,斥落不習。有俗材而無雅度者,學知吏事,亂於文吏,觀將所知,適時所急,轉誌易務,晝夜學問,無所羞恥,期於成能名文而已。其高誌妙操之人,恥降意損崇,以稱媚取進,深疾才能之儒,〔汨〕入文吏之科,堅守高誌,不肯下學。亦時或精暗不及,意疏不密,臨事不識;對向謬誤;拜起不便,進退失度;秦記言事,蒙士解過,援引古義;割切將欲,直言一指,觸諱犯忌;封蒙約縛,簡繩檢署,事不如法,文辭卓詭,辟刺離實,曲不應義。故世俗輕之,文吏薄之,將相賤之。
太陽照耀黑暗,不需要燈燭;孟賁、夏育禦敵,不靠輔佐。假使地方長官的能力,都像太陽照耀黑暗,孟賁和夏育那樣難於抵擋,那麼文吏的才能就沒有用處了。病發作而醫生就有人請,災禍來了巫就人有用。如果自己能開方配藥,會入室捉神弄鬼,那麼醫生就沒有人請,巫沒有人用。橋梁的架設,是因為人的腳不能跨越河溝;車馬的使用,是因為人跑不能跑得很遠。要是人的腳能跨越河溝,人跑能跑得很遠,那麼橋梁就不用架設,車馬也不要使用。天地間的事物,人尊重崇敬的原因,都是因為能力低下智慧不夠,需要依仰它來充足。像當今的地方長官,不責備自己沒有才能,卻輕視儒生不學習文職;不追究文吏得到重用的原因,而尊重他們的才能,認為他們是好官吏。於是就認為,不是文吏,憂慮不能排除;不是文吏,憂患不能解救。所以選舉時常要老辦事的人,考核官吏常取按章辦事沒有差錯的人。儒生沒有處理時事的功績和經曆,所具備的能力不能勝任繁雜的事務,所以在選舉時處於下等,在朝廷上失去地位。儒生中腦子聰明行動敏捷的人,隨著當時情況變化,學會作官的一套,就追隨文吏的後麵,從未得過好名聲。而遵守先王之道,堅持自己誌向,遵守講求禮義的,往往地方長官不信任,被文吏鄙視、戲弄。由於不被重用就執意要退職,被鄙視、戲弄就感到不得意,因而辦事不勤勉,觀察事情不精細,從而被認為沒有能力,被數落不會辦事。儒生中隻有一般才能沒有高尚抱負的,學會了作官的一套,與文吏混在一起,窺測地方長官的喜好,迎合當時的急需,轉變誌向改變作為,日夜兼程又學又問,不感到羞恥,隻是希望成為一個擅長文書出名的人罷了。而那些有高尚誌向美好節操的人,恥於降低自己高尚誌向,損害自己崇高品德,去獻媚求官,因而深恨那些“有俗材而無雅度”的儒生。等到他們進入文吏行列,仍然堅持自己高尚的誌向,不肯就學文吏一套。也許因為在處理問題上,熟練程度不夠,考慮粗疏不周密,遇事不知道怎麼辦;在官場上對答有錯誤,跪拜不熟練,進退違背禮節;在朝廷上,上本陳述己見議論大事,像迂腐的讀書人辯解過失,引證典故;在地方上,切斷了長官的欲望,直言一針見血,觸犯了諱忌;在辦事上,封固和捆紮公文,給簡牘係帶帖簽落名,或封泥用印,這些事上沒有按照規章製度;在言談上,說話高談闊論,乖僻脫離實際,迂腐不符合道理。所以社會上一般人輕視他們,文吏鄙薄他們,地方長官看不起他們。

是以世俗學問者,不肯竟經明學,深知古今,急欲成一家章句,義理略具,同〔趨〕學史書,讀律諷令,治作〔請〕奏,習對向,滑習跪拜,家成室就,召署輒能。徇今不顧古,趨仇不存誌,競進不案禮,廢經不念學。是以古經廢而不修,舊學暗而不明,儒者寂於空室,文吏嘩於朝堂。材能之士,隨世驅馳;節操之人,守隘屏竄。驅馳日以巧,屏竄日以拙。非材頓知不及也,希見闕為,不狎習也。蓋足未嚐行,堯、禹問曲折;目未嚐見,孔、墨問形象。
所以社會上一般做學問的人,不肯完全弄通經學,在深刻了解古今上下功夫,都急於想成為一家章句學派。隻要初懂文義道理,同時就講究學習令史的必讀書籍,熟讀背誦法令,習作公文,學習答對,熟習跪拜禮節,在家練習好,以備一旦召去供職就能勝任。為了順應當今風氣不顧先王之道,急於成交就放棄高尚誌向,搶著上爬不顧禮義,廢棄經書不想學習。因此古經被廢棄沒人學習,經學暗淡無光,儒生冷冷清清地呆在家裏,文吏則在朝堂上高聲喧嘩得意洋洋。“有俗材而無雅度”的讀書人,就跟隨世俗奔走效勞;而有高尚節操的儒生,就處於偏僻狹小的地方,被排斥與疏遠。奔走效勞的人一天比一天顯得靈巧,被排斥疏遠的人則一天比一天顯得笨拙。不是他們能力差,智慧不夠,而是見得少,幹得少,不熟習的緣故。要是自己的腳未曾走過的地方,即使是堯和禹也要問問道路的情況;要是自己眼睛未曾見過的東西,即使是孔子和墨子也要問問它們的形狀。

齊部世刺繡,恆女無不能;襄邑俗織錦,鈍婦無不巧。〔目〕見之,日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嚐見,巧女未嚐為,異事詭手,暫為卒睹,顯露易為者,猶憒憒焉。方今論事,不謂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嚐為,而曰知不達。失其實也。儒生材無不能敏,業無不能達,誌不〔肯〕為。今俗見不習,謂之不能,睹不為,謂之不達。科用累能,故文吏在前,儒生在後。是從朝庭謂之也。如從儒堂訂之,則儒生在上,文吏在下矣。從農論田,田夫勝;從商講賈,賈人賢;今從朝庭謂之文吏。朝庭之人也,幼為幹吏,以朝庭為田畝,以刀筆為耒耜,以文書為農業,猶家人子弟,生長宅中,其知曲折,愈於賓客也。賓客暫至,雖孔、墨之材,不能分別。儒生猶賓客,文吏猶子弟也。以子弟論之,則文吏曉於儒生,儒生暗於文吏。今世之將相,知子弟以文吏為慧,不能知文吏以狎為能;知賓客以暫為固,不知儒生以希為拙:惑蔽暗昧,不知類也。一縣佐史之材,任郡掾史。一郡修行之能,堪州從事。然而郡不召佐史,州不取修行者,巧習無害,文少德高也。五曹自有條品,簿書自有故事,勤力玩弄,成為巧吏,安足多矣?賢明之將,程吏取才,不求習論高,存誌不顧文也。
齊郡的人世世代代刺繡,普通婦女沒有不會的;襄邑一般人都會織錦,就是遲鈍的婦女也沒有不手巧的。天天看,天天做,手就熟練了。假使“有俗材而無雅度”的讀書人未曾見過,手巧的婦女未曾做過,生事生手,就是偶爾幹一下,匆忙瞟一眼,即使是明擺著的問題,很容易幹的事,也會糊裏糊塗看不清,幹不了。當今評論事情,不說經曆少,而說才幹不敏捷;不說未曾做過,而說智慧不夠,這不符合實際情況。儒生的才幹沒有不敏捷的,職業沒有幹不了的,隻是他們有高尚的誌向不肯去做。現在社會上一般人看見不願習文書,就說他們不會;看見他們不肯去做吏事,就說他們幹不了。是因為要分別和比較能力的大小,所以文吏排在前,儒生排在後,這是從朝廷的角度說的。如果從通曉儒家經書的角度來評定儒生與文吏,那麼儒生在上,文吏在下。從務農的角度來評論種田,農夫最高明;從經商的角度來講做買賣,坐商最能幹;如今從朝廷的角度來論人才,所以說文吏最高明。朝廷裏的人,年紀小的時候做幹吏,以朝廷為田地,用刀筆作耒耜,把公文當農桑,就像人家的子弟,生長在宅院中,他們知道宅院內房屋,通道的情況,勝過賓客。賓客剛來,即使是孔子和墨子的才智,也不能辨別。儒生像賓客,文吏像子弟。用子弟熟悉宅院作比喻來評論文吏和儒生,那麼文吏在掌握文書上比儒生熟悉,而儒生比文吏生疏。像當今的地方長官,知道子弟因為在宅院裏時間長熟悉情況才聰明起來,卻不知道文吏是因為文書熟練才能幹的;知道賓客因為剛來不了解情況,卻不知道儒生是因為接觸文書和法令少才拙笨的。這裏糊塗不明,不會類推的緣故。縣裏一個佐史的才能,能勝任郡裏的掾史;郡裏一個循行的才能,能勝任州裏的從事。然而郡裏不招用佐史,州裏不起用循行,這是因為處理文書非常熟練就會按法令辦事沒有差錯,而他們雖然道德高尚,但很少處理公文的緣故。五曹辦事自有章程,公文書寫自有舊例,隻要勤勉練習,就能成為高明的文吏,這怎麼能受到稱讚呢?賢能高明的地方長官,衡量官吏是選擇才智,不尋求是否熟習文書來評論其高低,因為他們看重誌向,輕視文才。

稱良吏曰忠,忠之所以為效,非簿書也。夫事可學而知,禮可習而善,忠節公行不可立也。文吏、儒生皆有所誌,然而儒生務忠良,文吏趨理事。苟有忠良之業,疏拙於事,無損於高。論者以儒生不曉簿書,置之於下第。法令比例,吏斷決也。文吏治事,必問法家。縣官事務,莫大法令。必以吏職程高,是則法令之家宜最為上。或曰:“固然,法令,漢家之經,吏議決焉。事定於法,誠為明矣。”曰:夫《五經》亦漢家之所立,儒生善政,大義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義,稽合於律,無乖異者。然則《春秋》,漢之經,孔子製作,垂遺於漢。論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春秋》、《五經》義相關穿,既是《春秋》,不大《五經》,是不通也。《五經》以道為務,事不如道,道行事立,無道不成。然則儒生所學者,道也;文吏所學者,事也。假使材同,當以道學。如比於文吏,洗泥者以水,燔腥生者用火。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於道。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與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稱讚好的官吏就說他忠心耿耿,忠心耿耿所起的作用,不是在處理公文上。事情可以通過學習達到了解,禮節可以經過練習做到完善,忠貞的節操和公正的操行不是容易樹立的。文吏和儒生都有誌向,然而儒生追求忠貞善良,而文吏追求能辦好事情。如果有忠良的表現,即使辦事生疏、笨拙,對他們高尚的誌向沒有什麼損害。評論的人認為儒生不會公文,把他們排在一下等。由於法令和比例是文吏斷案的依據。文吏處理事情,一定要請教精通法令的人。天子的事務,沒有比法令更重要的。因此肯定要以能否精通法令,善於按法令辦事來衡量人的才能的高低,這樣精通法令的人應該最受重視。有人說:“確實是這樣。法令是漢朝的經典,文吏的議論取決於它。事情以法令來判定,確實是很明白的。”我說:五經是漢朝所立,儒生完美的政治主張和大道理,都出自五經當中。董仲舒闡術《春秋》的道理,跟今天的法律是符合的,沒有什麼違反和不同。然而《春秋》,漢朝的經典之一,是孔子寫的,留傳到漢代。評論的人隻尊重精通法令的人,不抬高《春秋》,這是愚昧不明的表現。《春秋》和五經,道理是互相貫穿的,既然讚賞《春秋》,又不推崇五經,這是不懂類推的道理。五經就是闡述原則的。具體事情不如原則重要,原則被執行了,事情就辦成了,沒有原則,事情就辦不成。然而儒生學的東西,正是原則;文吏學的東西,是處理具體事情。假使才能相同,應當以學習原則的儒生為高,如比對於文吏,就像用水洗汙泥,用火燒去腥味一樣,水與火,是原則,運用它的人,是處理具體事情的,處理具體事情對於原則隻是細枝末節。儒生能治理根本,文吏隻是處理細枝末節,屬根本的原則與屬細枝末節的具體事情相比,要判定其尊卑高下,就可以衡量出來了。

堯以俊德,致黎民雍。孔子曰:“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張釋之曰:“秦任刀筆小吏,陵遲至於二世,天下土崩。”張湯、趙禹,漢之惠吏,太吏公《序累》置於酷部而致土崩,孰與通於神明令人填膺也?將相知經學至道,而不尊經學之生,彼見經學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刺繡之師能縫帷裳。納縷之工不能織錦;儒生能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學。文吏之能,誠劣不及,儒生之不習,實優而不為。禹決江河,不秉鍤;周公築雒,不把築杖。夫筆墨簿書,鍤築杖之類也,而欲合誌大道者躬親為之,是使將軍戰而大匠斫也。說一經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學一經之業,一歲不能立也。何則?吏事易知,而經學難見也。儒生擿經,窮竟聖意;文吏搖筆,考跡民事。夫能知大聖之意,曉細民之情,孰者為難?以立難之材,含懷章句十萬以上,行有餘力。博學覽古今,計胸中之穎,出溢十萬。文吏所知,不過辨解簿書。富累千金,孰與貲直百十也?京稟知丘,孰與委聚如坻也?世名材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然則儒生所懷,可謂多矣。
堯以美德使百姓和睦。孔子說:“孝順父母,尊重兄長到極點,就能與上天相通。”張釋之說:“秦朝那些做‘刀筆小吏’的,使秦每況愈下直到二世,秦朝滅亡。”張湯和趙禹是漢朝精明強幹的官吏,司馬遷作《史記》,把他們列在《史記·酷吏列傳》中,認為他們導致了西漢的滅亡。他們與“孝悌之至,通於神明”的人相比,誰令人義憤填膺呢?地方長官雖懂得經學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學習經學的儒生,因為他們看見讀經書的儒生的能力趕不上能處理具體事務的文吏。宰牛的刀可以殺雞,殺雞的刀難以宰牛。刺繡的師父能縫帳幕和衣裳,縫補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紡織錦緞。儒生能做文吏的職事,文吏不能樹立儒生的學問,文吏的才能,確實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學習文書,確實是高尚不肯去做。禹疏通江河,不拿鍤,周公旦築雒邑,不握築杖。其實,筆墨公文是鍤築杖之類工具,而想要使有誌於大道的人親自去作文吏的具體事務,這是叫大將軍親自去衝鋒陷陣,要高級工匠親自去砍木頭啊。能夠解釋一種經書的儒生,去處理一曹的事務,十來天個把月就會了;掌管一曹事務的文吏,去學一種經書,一年也不能學成。為什麼呢?因為文吏的事情容易懂得,而經學卻難得弄懂。儒生不但要弄懂經書,而且要弄通聖人的意思,文吏隻需動筆,考察下老百姓的事。能夠懂得大聖人的意思。跟隻懂得百姓的事情,哪個困難呢?能夠弄通艱難經學的人才,掌握了經書章節字句的解釋十萬字以上,還有餘力做其他事情。至於學識淵博,通覽古今的人,衡量他們心中的智慧,遠遠超出能解說十萬章句的人。文吏懂得的,不過是辨解公文。具有千金的人比起隻有價值百十個錢的人,哪個富呢?糧食堆得像小山,與糧食積聚像小坻,哪個高呢?世上把有名聲的人才當作名貴的寶器,寶器大裝的東西就多。然而儒生所裝的東西,可以說是多得很。

蓬生麻間,不扶自直;白紗入緇,不染自黑。此言所習善惡,變易質性也。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聖教,日夜諷詠,得聖人之操矣。文吏幼則筆墨,手習而行,無篇章之誦,不聞仁義之語。長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為己,勉赴權利;考事則受賂,臨民則采漁,處右則弄權,幸上則賣將;一旦在位,鮮冠利劍。一歲典職,田宅並兼。性非皆惡,所習為者,違聖教也。故習善儒路,歸化慕義,誌操則勵變從高明。明將見文,顯用儒生:東海相宗叔犀,犀廣召幽隱,春秋會饗,設置三科,以第補吏。一府員吏,儒生什九。陳留太守陳子瑀,開廣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書之吏,什置一二。兩將知道事之理,曉多少之量,故世稱褒其名,書記紀累其行也。
飛蓬長在麻中間,不扶自然會直;白紗放進黑染缸,不染自然會黑。這話是說學習的好壞,會改變人的本性,儒生的本性,不是就都好的,受聖人孔孟之道的深刻影響,白天晚上地誦讀,才得到了聖人的操行。文吏從小就練習寫字,隻要手練習並且成行,沒有文章誦讀,也聽不到仁義的話。長大做了文吏,舞文弄法,順著私心為自己,使勁追求個人的權力和利益,審理案件就接受賄賂,治理百姓就搜刮掠奪,處在重要職位時就濫用權柄,得皇上寵幸就出賣地方長官。一旦做官,頭戴華麗帽子,身佩鋒利寶劍;掌權一年,老百姓的田地房屋一齊兼並。他們本性並非都壞,是所學所作違背了孔孟之道。所以在儒門學習好的東西,趨於接受仰慕正義,其誌向和節操就會由於自己努力變得很高尚,高明的地方長官看到這一點,就會重用儒生。東海國的相宗叔庠,廣泛招致隱士,春秋會饗,設置三等,按名次先後授官,全府的官吏,儒生占十分之九。陳留太守陳子瑀,廣開儒生門路,選入各曹的掾史,都能講授儒家經書;處理公文的文吏,占十分之一二。這兩位地方長官都懂得道和事之間的道理,通曉他們之間數量的多少,所以世人頌揚他們的名聲,書籍記載他們的事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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