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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作者:王充  

卷二十三·薄葬篇

聖賢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然而世尚厚葬,有奢泰之失者,儒家論不明,墨家議之非故也。墨家之議右鬼,以為人死輒為神鬼而有知,能形而害人,故引杜伯之類以為效驗。儒家不從,以為死人無知,不能為鬼,然而賻祭備物者,示不負死以觀生也。陸賈依儒家而說,故其立語不肯明處。劉子政舉薄葬之奏,務欲省用,不能極論。是以世俗內持狐疑之議,外聞杜伯之類,又見病且終者,墓中死人來與相見,故遂信是,謂死如生。閔死獨葬,魂狐無副,丘墓閉藏,穀物乏匱,故作偶人以侍屍柩,多藏食物以歆精魂。積浸流至,或破家盡業,以充死棺;殺人以殉葬,以快生意。非知其內無益,而奢侈之心外相慕也。以為死人有知,與生人無以異。孔子非之而亦無以定實。然而陸賈之論兩無所處。劉子政奏,亦不能明儒家無知之驗,墨家有知之故。事莫明於有效,論莫定於有證。空言虛語,雖得道心,人猶不信。是以世俗輕愚信禍福者,畏死不懼義,重死不顧生,竭財以事神,空家以送終。辯士文人有效驗,若墨家之以杜伯為據,則死無知之實可明,薄葬省財之教可立也。今墨家非儒,儒家非墨,各有所持,故乖不合,業難齊同,故二家爭論。世無祭祀複生之人,故死生之義未有所定。實者死人暗昧,與人殊途,其實荒忽,難得深知。有知無知之情不可定,為鬼之實不可是。通人知士,雖博覽古今,窺涉百家,條入葉貫,不能審知。唯聖心賢意,方比物類,為能實之。夫論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聞見於外,不詮訂於內,是用耳目論,不以心意議也。夫以耳目論,則以虛象為言;虛象效,則以實事為非。是故是非者不徒耳目,必開心意。墨議不以心而原物,苟信聞見,則雖效驗章明,猶為失實。失實之議難以教,雖得愚民之欲,不合知者之心,喪物索用,無益於世。此蓋墨術所以不傳也。
聖賢的事業,都是以薄葬節省財物為宗旨。然而世間崇尚厚葬,有鋪張浪費的惡習,是由於儒家論述不清楚,墨家的論述又不正確的緣故。墨家的觀點崇尚鬼,認為人死就變為鬼而且有知覺,能變成活人的形象來害人,所以引用杜伯變鬼之類的事例來作為證明。儒家不相信這一點,認為死人沒有知覺,不能變成鬼,然而在幫助別人辦理喪事和舉行祭祀時卻備辦了各種東西,這是為了不背棄死去的人借以勸勉話著的人。陸賈依照儒家的觀點而論葬禮,所以他在提出自己的主張時,卻不願明確地判定有沒有鬼。劉子政呈遞關於薄葬的奏章,宗旨是想節省財物,但沒有透徹地說明道理。因此世俗之人內心持有懷疑的看法,外麵又聽見杜伯變鬼之類的傳說,又聽說將要病死的人往往有墳裏的死人來和他相見的事,所以就相信了有鬼的說法,認為死人像活人一樣。人們哀憐死人單獨埋葬,靈魂孤單無人陪伴,丘墓封閉掩藏,穀物缺乏,所以製作偶人去侍奉裝有死屍的棺材,在墳墓中多多儲藏食物以便讓鬼享用。這種風氣逐漸發展影響所至,有的人傾家蕩產,用殉葬品裝滿死人的棺材,甚至殺人用以殉葬,以滿足活人的心願。他們並不是不知道把殉葬品放在棺內沒有好處,而是受奢侈之心的影響在外表上相互炫耀,講究排場。認為死人確實有知覺,跟活人沒有什麼不同,孔子反對這種說法,但也無法去斷定事情的真象是怎樣的。而陸賈的論述,兩方麵都沒有作出肯定的回答。劉子政的奏章,也不能闡明儒家關於鬼無知的證明是什麼,墨家關於鬼有知的理由是什麼。沒有比有效驗更能說明事情真象的了,沒有比有證據更能肯定論點正確的了。空洞虛假的語言,即使符合根本的道理,人們仍然不會相信。因此社會上鄙陋無知輕信禍福的人,怕得罪死人而不怕違背道理,隻看重死人而不顧全活人,耗盡財產以侍奉鬼神,不惜傾家蕩產辦理喪事。如果辯士、文人論證人死無知確有根據,就像墨家用杜伯變鬼的例子來論證人死有知一樣,那麼人死無知的真實情況就可以明白,薄葬節省財物的教化就可以樹立了。現今墨家否定儒家,儒家否定墨家,各有各的主張,所以互相矛盾,觀點難以一致,因此兩家爭論不休。世上沒有因為受到祭祀而複活的人,所以關於死生方麵的道理沒有定論。實際上死人的情況不明,與活人存在於不同的世界,死人的真實情況是捉摸不定的,難以深刻的了解。死人有知與無知的真情不能斷定,人死後到底是否變鬼也就不可能確定。知識淵博的有見識的人,雖然博覽古今,遍閱諸子百家著作,深入細致,能融會貫通,也不能清楚地了解此事。隻有聖賢的心思,將各種事物進行對比研究,才能肯定哪一種觀點是正確的。論證問題不集中精力深入思考,隻是根據表麵現象來判斷事情的是非,隻依據外在的見聞,不通過內心分析判斷,這就是光憑耳目見聞而不是通過內心思考來論事。光憑耳目見聞來論事,那就會憑虛假的現象說話,相信了虛假現象,那就會把實事當成是錯的。所以判斷是非不能隻依靠耳目的見聞,一定要通過內心的思考。墨家的觀點不是經過用心思考而隻是考察事物的表麵現象得出來的,隻是相信耳目的見聞,就即使效驗十分顯著,仍然是偏離真實的。偏離真實的主張難以用來指導別人,即使符合無知之人的心意,也不會符合有智之士的心意,即使不傾家蕩產以殉葬,對世人也沒有好處,這大概就是墨家學說不能流傳的原因。

魯人將以璵斂,孔子聞之,徑庭麗級而諫。夫徑庭麗級,非禮也,孔子為救患也。患之所由,常由有所貪。
魯國人將要用璵璠裝殮季平子,孔子聽見這件事,直接穿過庭院一步跨上一級台階而去諫阻。直接穿過庭院一步跨上一級台階,不符合禮的規範,孔子是為防止禍亂就不顧禮了。禍亂的產生,常常是由於貪欲引起的。

璠璵,寶物也,魯人用斂,奸人間之,欲心生矣。奸人欲生,不畏罪法,不畏罪法,則丘墓抇矣。孔子睹微見著,故徑庭麗級,以救患直諫。夫不明死人無知之義,而著丘墓必抇之諫,雖盡比幹之執人,人必不聽。何則?諸侯財多不憂貪,威強不懼抇。死人之議,狐疑未定,孝子之計,從其重者。如明死人無知,厚葬無益,論定議立,較著可聞,則璠之禮不行,徑庭之諫不發矣。今不明其說而強其諫,此蓋孔子所以不能立其教。孔子非不明死生之實,其意不分別者,亦陸賈之語指也。夫言死無知,則臣子倍其君父。故曰:”喪祭禮廢,則臣子恩泊;臣子恩泊,則倍死亡先;倍死亡先,則不孝獄多。”聖人懼開不孝之源,故不明死無知之實。異道不相連,事生厚,化自生,雖事死泊,何損於化?使死者有知,倍之非也。如無所知,倍之何損?明其無知,未必有倍死之害。不明無知,成事已有賊生之費。
璵璠是寶物,魯人用它來裝殮,奸詐的人窺探到它,貪欲之心必然產生。奸詐之人的貪欲產生後,就不怕犯罪觸法。不怕犯罪觸法,那麼丘墓就會被盜掘了。孔子從細微的小事預見到明顯的大事,所以直接穿過庭院一步跨上一級台階,為防止禍亂而直接諫阻。不闡明死人無知的道理,而標榜丘墓一定會被盜的阻諫,即使盡到像比幹那樣的忠誠,人們也必定不會相信的。為什麼呢?諸侯因為財產多就不怕厚葬把自己搞窮,因為權勢大也不怕人家來掘墓。由於對死人有知還是無知的議論還有懷疑拿不定主意,所以孝子的想法總是傾向於厚葬。如果闡明死人無知,厚葬沒有好處,主張觀點確定下來,明明白白地讓大家都知道,那麼用璵璠裝殮的禮節就不會實行,直接穿過庭院去阻諫的事就不會發生了。現在不闡明主張而極力去阻諫,這大概就是孔子不能傳播他的教化的原因了。孔子不是不明白死人有知無知的真實情況,他之所以故意不講清楚人死無知,也就含有陸賈議論的那種意旨。講到人死無知,那麼臣、子就會違背君、父。所以說:“喪祭的禮節荒廢,就使臣、子的恩情淡薄。臣、子的恩情淡薄,那就會背棄死人忘記祖先。背棄死人忘記祖先,犯不孝之罪的人就會多起來。”聖人怕開不孝之罪的源頭,所以有意不闡明死人無知的真實情況。活人與死人的道理互不相關,對活著的人奉養優厚,好的風俗自然會形成,即使對死去的人事奉淡薄些,對於風俗教化有什麼損害呢?假如死人是有知的,違背他的心願就不對;假如死人什麼也不知道,違背他又有什麼損害呢?闡明死人無知,不一定有違背死人的禍害;不闡明死人無知,事實上已經存在著損害活人的浪費現象

孝子之養親病也,未死之時,求卜迎醫,冀禍消、藥有益也。既死之後,雖審如巫鹹,良如扁鵲,終不複生。何則?知死氣絕,終無補益。治死無益,厚葬何差乎!倍死恐傷化,絕卜拒醫,獨不傷義乎!親之生也,坐之高堂之上,其死也,葬之黃泉之下。黃泉之下,非人所居,然而葬之不疑者,以死絕異處,不可同也。如當亦如生存,恐人倍之,宜葬於宅,與生同也。不明無知,為人倍其親,獨明葬黃泉,不為離其先乎?親在獄中,罪疑未定,孝子馳走,以救其難。如罪定法立,終無門戶,雖曾子、子騫,坐泣而已。何則?計動無益,空為煩也。今死親之魂,定無所知,與拘親之罪決不可救何以異?不明無知,恐人倍其先,獨明罪定,不為忽其親乎!聖人立義,有益於化,雖小弗除;無補於政,雖大弗與。今厚死人,何益於恩?倍之弗事,何損於義?
孝子伺侍父母的病,父母還沒有死的時候,求人算卦請醫生治療,希望災禍消除、醫藥有效。父母死了之後,即使有精明如巫鹹,高明如扁鵲那樣的人,最終也不再有什麼用處。為什麼呢?他們知道人死氣絕,算卦醫藥終歸沒有什麼益處。醫治死人沒有益處,厚葬和給死人治病有什麼差別呢?背棄死人恐怕有損教化,不去卜問不請醫生,難道就不損傷道義嗎?父母活著的時候,安坐在高堂之上;父母死了,埋葬在黃泉之下。黃泉之下,不是人居住的地方,然而埋葬他們在黃泉之下而沒有疑慮,是由於死人斷氣以後不再同活人相處,不可能同住在一起的緣故。如果對待死人應當也像對待活人一樣,恐怕活著的親人背棄他,就應當把死者葬在家中,跟活人居住在一起。不肯闡明死人無知,因為害怕人們會背棄他們的父母,卻偏偏闡明人死後應該埋葬在黃泉,難道不怕人們遺棄他們的祖先嗎?父母親關押在牢裏,罪行尚有懷疑沒有定案,孝子四出奔走以挽救父母的災難。如果罪已確定依法判處,再也找不到什麼門路救親人了,即使是曾子、子騫這樣的孝子,也隻能坐著哭泣而已。為什麼呢?因為考慮到再去活動也無濟於事,隻不過是白費精力而已。如今死去的父母親的魂魄確實什麼也不知道,這和被關押的父母親已定罪而無可救援有什麼不同呢?不肯闡明死人無知,擔心人們背棄他們的祖先,偏偏闡明罪行確定無法挽救,就不害怕人們輕視他們的父母嗎?聖人製定禮義,有益於教化,即使是小的禮節也不取消;對政治沒有好處,即使是再大的禮節也不讚同。現在厚葬死人,對報答死者的恩義有什麼好處呢?背棄死者,不搞厚葬,對報答親人的恩義有什麼損害呢?

孔子又謂:為明器不成,示意有明,俑則偶人,象類生人。故魯用偶人葬,孔子歎。睹用人殉之兆也,故歎以痛之。即如生當備物,不示如生,意悉其教,用偶人葬,恐後用生殉,用明器,獨不為後用善器葬乎?絕用人之源,不防喪物之路,重人不愛用,痛人不憂國,傳議之所失也。救漏防者,悉塞其穴,則水泄絕。穴不悉塞,水有所漏,漏則水為患害。論死不悉,則奢禮不絕,不絕則喪物索用。用索物喪,民貧耗〔乏〕,至,危亡之道也。
孔子又說,雖然殉葬的器物做得不精致,但表示了人們認為人死後還很神明的心意。俑就是偶人,形狀像活人一樣,所以魯國用偶人殉葬,孔子為此而歎息。他從中看出將會用人殉葬的苗頭,因此歎息哀痛用偶人殉葬。如果孔子認為對待死人應當像對待活人那樣為他備辦器物,並不是表示死人真像活人一樣,用意全在於宣揚他的禮教,用偶人殉葬,擔心以後會用活人殉葬,用明器殉葬,難道就不怕後人用精致的器物殉葬嗎?杜絕了用活人殉葬的根源,而不堵塞浪費財物的渠道,重視人而不愛惜財物,愛惜人而不擔憂國家,儒家議論的錯誤就在於此。治理有漏洞的堤壩,要全部堵塞堤壩的漏洞,這樣水的泄漏就會停止。漏洞不全部堵塞,水有泄漏的地方,泄漏那麼水就會造成災害。論述死人無知不徹底,那麼厚葬的奢侈禮節就不會杜絕,不杜絕就會讓人傾家蕩產。財物消耗幹淨,老百姓會貧困到極點,這是使國家走向危亡的道路。

蘇秦為燕使,使齊國之民高大丘塚,多藏財物,蘇秦身弗以勸勉之,財盡民〔貧〕,國空兵弱,燕軍卒至,無以自衛,國破城亡,主出民散。今不明死之無知,使民自竭以厚葬親,與蘇秦奸計同一敗。墨家之議,自違其術,其薄葬而又右鬼,右鬼引效,以杜伯為驗。杜伯死人,如謂杜伯為鬼,則夫死者審有知;如有知而薄葬之,是怒死人也。〔人〕情欲厚而惡薄,以薄受死者之責,雖右鬼,其何益哉?如以鬼非死人,則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則其薄葬非也。術用乖錯,首尾相違,故以為非。非與是不明,皆不可行。夫如是,世欲之人,可一詳覽。詳覽如斯,可一薄葬矣。
蘇秦為了燕國,讓齊國的老百姓把墳墓造得又高又大,在墳墓中多藏財物,蘇秦親自執紼送葬以勸導齊人厚葬。齊國財物耗盡百姓貧窮,國庫空虛將士無力,燕軍突然打來,齊國沒有什麼可以自衛,國都被攻破城市被占領,君王逃走百姓散盡。現在不闡明死人無知,讓老百姓耗盡自己的財物,這和蘇秦的奸計是同一種禍害。墨家的主張同他的觀點自相矛盾,墨家主張薄葬而又崇尚鬼,崇尚鬼舉例證明,就以杜伯為例。杜伯是死人,如果認為杜伯是鬼,那麼死人確實有知。如果死人有知而薄葬他,這是激怒死人。人的心情是想厚葬而討厭薄葬,由於薄葬而受到死人的責罰,即使崇尚鬼,那又有什麼好處呢?如果認為鬼不是死人變的,那麼相信杜伯死後變鬼就不對了;如果認為鬼是死人變的,那麼對他薄葬也就不對了。基本觀點和具體主張互相違背,前後矛盾,所以認為墨家的觀點是錯的。是與非沒有闡明,所以都行不通。既然如此,世俗之人,可以全麵詳細鑒別。詳細鑒別如上文所分析的,就可以一律實行薄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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