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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作者:王充  

卷二十四·難歲篇

俗人險心,好信禁忌,知者亦疑,莫能實定。是以儒雅服從,工伎得勝。吉凶之書,伐經典之義;工伎之說,淩儒雅之論。今略實論,令〔觀〕覽,揔核是非,使世一悟。
一般人都存在著僥悻免禍的心理,喜好迷信禁忌,聰明的人也有懷疑,誰也不能核實判斷。因此博學的儒生信從了禁忌之說,而工伎之家占了上風。宣揚迷信禁忌的書,戰勝了經典上的道理;工伎之家的言論,壓倒了博學之士的言論。現在略為據實評論一下,讓世人都觀看清楚,總起來考核一下是非,使社會上的人都能醒悟。

《移徙法》曰:“徙抵太歲,凶;負太歲,亦凶。”抵太歲名曰歲下,負太歲名曰歲破,故皆凶也。假令太歲在甲子,天下之人皆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其移東西,若徙四維,相之如者皆吉。何者?不與太歲相觸,亦不抵太歲之衝也。實問:避太歲者,何意也?令太歲惡人徙乎?則徙者皆有禍。令太歲不禁人徙,惡人抵觸之乎?則道上之人,南北行者皆有殃。太歲之意,猶長吏之心也。長吏在塗,人行觸車馬,幹其吏從,長吏怒之,豈獨抱器載物,去宅徙居觸犯之者,而乃責之哉?昔文帝出,過霸陵橋,有一人行逢車駕,逃於橋下,以為文帝之車已過,疾走而出,驚乘輿馬。文帝怒,以屬廷尉張釋之。釋之當論。使太歲之神行若文帝出乎?則人犯之者,必有如橋下走出之人矣。方今行道路者,暴溺仆死,何以知非觸遇太歲之出也?為移徙者,又不能處。不能處,則犯與不犯未可知。未可知,則其行與不行未可審也。
《移徙法》上說:“搬遷到麵對太歲所在的方位不吉利,搬遷到背對太歲所在方位也不吉利。”麵對太歲名叫“歲下”,背對太歲名叫“歲破”,所以都不吉利。假如太歲在子位,天下的人都不得往南北方向搬遷,蓋房子嫁女娶婦也都要避開這個方位。人們向東或向西搬遷,或者向四角方位搬遷,互相往來的,全都吉利。為什麼呢?因為沒有與太歲相觸犯,也沒有向著與太歲相對的衝位。如實問一下:避開太歲,是什麼意思呢?要說是太歲厭惡人們搬遷嗎?那麼搬遷的人家都會有災禍。要說是太歲不禁止人們搬遷,隻是厭惡人們抵觸它嗎?那麼在路上往南北方向行走的人都應該遭殃。太歲的心意,如同官長的心意一樣。官長在路上,有人行走時碰上了官長的車馬,觸犯了官長的隨從,官長就會對他發怒,哪裏隻是對拿著用具、載著什物、離開住宅搬遷新居而觸犯了他的人才加以責罰呢?過去,漢文帝出行,經過霸陵橋,有一個行人遇上了文帝的車隊,就逃到橋下躲避,認為文帝的車子已經過去,就從橋下趕快跑出來,驚了文帝駕車的馬。文帝發了怒,把他交給廷尉張釋之處理,張釋之定了他的罪。要說太歲之神出行像漢文帝出行一樣嗎?那麼觸犯它的人,一定有如那個從橋下跑出來的人一樣了。現在行走在道路上的人,突然得病倒地而死,怎麼知道他們不是觸犯了正在出行的太歲神呢?宣揚搬遷禁忌的人對此又不能判明。不能判明,那麼是否觸犯了太歲神就無法知道。無法知道,那麼太歲神出行不出行也是不可確知的了。

且太歲之神審行乎?則宜有曲折,不宜直南北也。長吏出舍,行有曲折。如天神直道不曲折乎?則從東西、四維徙者,猶幹之也。若長吏之南北行,人從東如西,四維相之如,猶抵觸之。如不正南北,南北之徙又何犯?如太歲不動行乎,則宜有宮室營堡,不與人相見,人安得而觸之?如太歲無體,與長吏異,若煙雲虹霓,直經天地,極子午南北陳乎?則東西徙,若四維徙者,亦幹之。譬若今時人行觸繁霧蜮氣,無從橫負鄉皆中傷焉。如審如氣,人當見之,雖不移徙,亦皆中傷。且太歲,天別神也,與青龍無異。龍之體不過數千丈,如令神者宜長大,饒之數萬丈,令體掩北方,當言太歲在北方,不當言在子。其東有醜,其西有亥,明不專掩北方,極東西之廣,明矣。令正言在子位,觸土之中,直子午者不得南北徙耳,東邊直醜巳之地,西邊直亥、未之民,何為不得南北徙?醜與亥地之民,使太歲左右通,得南北徙及東西徙。何則?醜在子東,亥在子西,醜、亥之民東西徙,觸歲之位;巳、未之民東西徙,忌歲所破。
要說太歲之神真的出行嗎?那麼它出行的道路應該有曲折,不應該南北徑直走。官長從官舍出行,出行的路也會有曲折。要說天神走的是直道而不拐彎嗎?那麼,從東西方和四角搬遷的人,仍然會觸犯太歲神。就像官長從南往北走,人們從東往西,從四角相往來,仍然會觸犯他一樣。如果太歲出行不是走正南正北,那麼往南北的搬遷又有什麼觸犯呢?如果說太歲神是安居不行動的嗎?那麼,它就應當有宮室營堡,不與人相見,人怎麼能夠觸犯它呢?如果說太歲神沒有形體,和官長不同,像煙雲彩虹那樣一直貫穿天地,從極北分布到極南嗎?那麼,從東西搬遷像從四角搬遷的人一樣也會觸犯它。好像現在人們行走接觸到濃霧毒氣一樣,無論縱橫背向麵對都會受到傷害。如果太歲神真的像氣一樣,人們就該碰到它,即使不搬遷,也都會受到傷害。況且太歲是從屬於天的神,與青龍神沒有什麼不同。青龍神的形體不過幾千丈,假如太歲神的形體應當又長又大,增加到幾萬丈,讓太歲的身體遮蓋住整個北方,應當說太歲在北方,不應當說太歲隻在“子”這一個位置上。太歲的東邊有醜,太歲的西邊有亥,說明太歲神並沒有將整個北方都蓋住,也沒有將東西兩邊的廣大區域全部占了,這是很清楚的。如果確定說太歲是在子位,那麼隻有在大地的中心地區正當子午位置的人不能向南北搬遷罷了,大地的東部地區正當醜、巳位置的地方,大地的西部地區正當亥、未位置的人家,為什麼不能向南北搬遷呢?對於在醜地與亥地的人家,假使太歲在子位的同時還向東西移動的話,那麼按說他們不但不能向南北方向搬遷,而且也不能向東西方向搬遷。為什麼呢?醜在子的東邊,亥在子的西邊,醜、亥之地的人家向東西方搬遷,觸犯了太歲所在的位置;巳、未之地的人家向東西方搬遷,觸犯了太歲所衝的方位。

儒者論天下九州,以為東西南北,盡地廣長,九州之內五千裏,竟三河土中。周公卜宅,《經》曰:“王來紹上帝,自服於土中。”雒則土之中也。鄒衍論之,以為九州之內五千裏,竟合為一州,在東〔南〕位,名曰赤縣州。自有九州者九焉,九九八十一,凡八十一州。此言殆虛。地形難審,假令有之,亦一難也。使天下九州,如儒者之議,直雒邑以南,對三河以北,豫州、荊州、冀州之部有太歲耳。雍、梁之間,青、兗、徐、揚之地,安得有太歲?使如鄒衍之論,則天下九州在東南位,不直子午,安得有太歲?如太歲不在天地極,分散在民間,則一家之宅,輒有太歲。雖不南北徙,猶抵觸之。假令從東裏徙西裏,西裏有太歲,從東宅徙西宅,西宅有太歲,或在人之東西,或在人之南北,猶行途上,東西南北皆逢觸人。太歲位數千萬億,天下之民徙者皆凶,為移徙者何以審之?如審立於天地之際,猶王者之位在土中也。東方之民,張弓西射,人不謂之射王者,以不能至王者之都,自止射其處也。今徙豈能北至太歲位哉!自止徙百步之內,何為謂之傷太歲乎?且移徙之家禁南北徙者,以為歲在子位,子者破午,南北徙者抵觸其衝,故謂之凶。夫破者須有以椎破之也。如審有所用,則不徙之民,皆被破害;如無所用,何能破之!
儒者議論天下分為九州,認為從東到西,從南到北,全境的廣度和長度,在九州之內縱橫各有五千裏,境內以“三河”作為大地的中心地區。周公占卜住宅位置的吉凶,經書上說:“周成王來占卜上天之命,親自在全國的中心治理天下。”可見洛邑是大地的中心了。鄒衍論述這個問題,認為九州之內縱橫各五千裏,九州全境合為一個大州,在天下的東南部,名叫赤縣神州。天下各自分為九州的大州共有九個。九九八十一,總共八十一個州。這種說法也許不真實。大地的形狀很難確知,假使大地上確有八十一州,那麼也可以作為對搬遷禁忌說法的一種責難。如果天下的九個州,如儒者所議論的那樣,正當洛邑以南,正對“三河”以北,那麼豫州、荊州、冀州之地就有太歲。雍州、梁州之間,青、兗、徐、揚等州的地方,怎麼會有太歲呢?如果像鄒衍所論述的那樣,那麼天下九州在東南方位,不正當子午,怎麼會有太歲呢?如果太歲不在天地的盡頭,而是分散在民間,那麼一戶人家的住宅中,就有太歲,即使不向南北方向搬遷,仍然會觸犯太歲。假如從東街遷住西街,西街有太歲;從東宅遷往西宅,西宅也有太歲。太歲或在人的東西方,或在人的南北方,如同人行走在路上,無論東西南北方太歲都會與人相逢。太歲所在位置的數目要以千、萬、十萬來計算,天下的老百姓凡搬遷的都會碰上凶,要搬遷的人怎麼能確知太歲的位置呢?如果太歲果真立在天地之間,好比君王的位置在大地的中央一樣。東方的百姓,張開弓箭向西射,人們不認為這是在射君王,是因為箭不能射到君王的都城,箭身隻落在它的射程之內。現在搬遷的人難道能往北一直搬到太歲所在的位置上嗎!搬遷在很短的距離內就停止了,為什麼說它侵犯了太歲呢?而且宣揚搬遷禁忌的人之所以禁止人們朝南、朝北搬遷,是由於太歲在子位,與子位相對的午位就是“歲破”,往南北方搬遷不是“抵太歲”就是“負太歲”,所以稱之為凶。所謂破,必須有用來擊毀對方的東西。如果太歲確實有用來槌打的東西,那麼不搬遷的老百姓也都會受到槌打的傷害;如果太歲根本沒有用來槌打的東西,怎麼能夠傷害人呢?

夫雷,天氣也,盛夏擊折,折木破山,時暴殺人。使太歲所破,若迅雷也,則聲音宜疾,死者宜暴;如不若雷,亦無能破。如謂衝抵為破,衝抵安能相破?東西相與為衝,而南北相與為抵。如必以衝抵為凶,則東西常凶而南北常惡也。如以太歲神,其衝獨凶,神莫過於天地,天地相與為衝,則天地之間無生人也。或上十二神,登明、從魁之輩,工伎家謂之皆天神也。常立子、醜之位,俱有衝抵之氣,神雖不若太歲,宜有微敗。移徙者雖避太歲之凶,猶觸十二神之害,為移徙時者,何以不禁?冬氣寒,水也,水位在北方。夏氣熱,火也,火位在南方。案秋冬寒,春夏熱者,天下普然,非獨南北之方水火衝也。今太歲位在子耳,天下皆為太歲,非獨子、午衝也。審以所立者為主,則午可為大夏,子可為大冬。冬夏南北徙者,可複凶乎?立春,艮王、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王之衝死,相之衝囚,王相衝位,有死囚之氣。乾坤六子,天下正道,伏羲、文王象以治世。文為經所載,道為聖所信,明審於太歲矣。人或以立春東北徙,抵艮之下,不被凶害。太歲立於子,彼東北徙,坤卦近於午,猶艮以坤,徙觸子位,何故獨凶?正月建於寅,破於申,從寅、申徙,相之如者,無有凶害。太歲不指午,而空曰歲破;午實無凶禍,而虛禁南北,豈不妄哉!
雷是天上的氣形成的,盛夏時節雷擊斷樹木,擊毀山峰,有時會突然殺死人。如果說太歲擊破東西時像迅猛的雷一樣,那麼它的聲音應當迅猛,殺死人應當很突然;如果不像雷那樣迅猛,也就不能吉破東西。如果認為衝抵太歲稱為破,那麼衝抵本身怎麼能相互為破呢?東西方相互為衝,而南北方相互為抵。如果一定認為衝抵是凶的話,那麼東西方常常是凶而南北方常常是惡了。如果認為太歲是神,與它相衝特別不吉利的話,那麼神沒有超過天神、地神的,天地相互為衝,那麼在天地之間就沒有一個活人了。栻上的十二神如登明、從魁之類,工伎家說它們都是天神,常常立在子醜等方位上,全都有衝抵之氣。十二神的神靈雖然不如太歲神,觸犯了它們也該會造成一些微小的禍害。搬遷的人即使避開了太歲之凶,仍然會觸犯十二神之害。宣揚搬遷禁忌的人,為什麼不禁止人們搬遷呢?冬天氣候寒冷,是因為冬天屬“水”,而“水”位在北方的緣故。夏天氣候炎熱,是因為夏天屬“火”,而“火”位在南方的緣故。考察秋冬寒冷,春夏溫暖,天下普遍是這樣,不隻是南北兩個方位水火所衝的地方才寒冷和炎熱。如今太歲的位置隻是在子位罷了,天下都是太歲的位置,不隻是子午位相衝的地方才是太歲的位置。如果真以太歲所在的方位為主,那麼午位可算是炎夏,子位可算是嚴冬。冬天往南遷或夏天往北遷的人,會再遇到凶嗎?立春,八卦的變化情況是艮王、震相、巽胎、離沒、坤死、兌囚、乾廢、坎休。“王”所衝的位置是“死”,“相”所衝的位置是“囚”,和“王”、“相”相衝的位置有死亡、囚禁的凶氣。八卦反映了天下萬物發展的正常道理,伏羲和周文王取法八卦來治理天下。有關八卦的文字被記載在《周易》這部經書裏,八卦所含的道理被聖人所信任采用,比觸犯太歲遭禍的說法清楚多了。有的人在立春那天往東北方搬遷,到達艮(東北)的方位,卻不會遭受凶害。太歲正好在子位,他們往東北搬遷,坤卦(西南)接近午(正南)位,就像從艮(東北)往坤(西南),搬遷觸犯子位,為什麼偏遭凶禍呢?夏曆正月北鬥星柄指向寅(東北)位時,申(西南)處於衝位,從東北、西南方向搬遷,相互往來的人,卻不會有凶害。子位的太歲實際上並不破午位,而憑空說“歲破”,午位實際沒有凶禍,而無緣無故禁止往南北搬遷,難道不荒唐嗎?

十二月為一歲,四時節竟,陰陽氣終,竟複為一歲,日月積聚之名耳,何故有神而謂之立於子位乎?積分為日,累日為月,連月為時,紀時為歲。歲則日、月、時之類也。歲而有神,日、月、時亦複有神乎?千五百三十九〔歲〕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歲為一元。歲猶統元也。歲有神,統元複有神乎?論之以為無。假令有之,何故害人?神莫過於天地,天地不害人。人謂百神,百神不害人。太歲之氣,天地之氣也,何憎於人,觸而為害?且文曰:“甲子不徙。”言甲與子殊位,太歲立子不居甲,為移徙者,運之而複居甲。為之而複居甲,為移徙時者,亦宜複禁東西徙。甲與子鈞,其凶宜同。不禁甲,而獨忌子,為移徙時者,竟妄不可用也。人居不能不移徙,移徙不能不觸歲,觸歲不能不得時死。工伎之人,見今人之死,則歸禍於往時之徙。俗心險危,死者不絕,故太歲之言,傳世不滅。
十二個月為一年,四季節氣完結,陰陽之氣終了,又開始了新的一年。“歲”不過是天、月積累起來的名稱罷了,為什麼會有歲神而說它正好在子位呢?積累時分成為日,積累日子成為月,月與月相連成為四季,合四季就成為年。歲也就同日、月、季之類的名稱一樣。歲如果有太歲神,那麼日、月、季也同樣有神嗎?一千五百三十九年稱為一統,四千六百一十七年稱為一元。歲就和統、元是一樣的。歲如果有神,那麼統、元同樣也有神嗎?我論證它是不存在的。假如有神,為什麼禍害人呢?神當中沒有超過天神、地神的,天神地神卻不禍害人。人們說存在百神,百神卻不禍害人。太歲之氣,就是天地的氣,怎麼會對人憎恨呢,觸犯了它能造成禍害呢?而且《移徙法》中說:“太歲在甲子位就不能南北搬遷。”說明甲與子的方位不同,太歲在子位就不能又處於甲位,而是由於宣揚搬遷禁忌的人通過運轉“栻”才使太歲又處於甲位的。既然運轉“栻”又使太歲處於甲位,那麼宣揚搬遷禁忌的人,也應該同時禁止往東西搬遷。甲與子的地位相同,它們引起的凶禍也應當相同。不禁忌遷往甲位而唯獨禁忌遷往子位,宣揚搬遷禁忌的人,畢竟荒唐不可信用。人們居住不可能不搬遷,搬遷不可能不觸犯太歲,觸犯太歲的不可能在某個時候死去。工伎之人,看到現在人死了,就歸禍於過去的搬遷觸犯了禁忌。一般人都存在著僥幸免禍的心理,死人的事又不斷發生,所以有關太歲的禁忌,世代相傳而不滅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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