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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作者:王充  

卷二十五·祭意篇

禮,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土庶人祭其先;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尚書》曰:“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臣。”《禮》曰:“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後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周人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於大壇,祭天也;瘞埋於大折,祭地也,用騂犢。埋少牢於大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穀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此皆法度之祀,禮之常製也。
《禮記》說:天子祭祀天地,諸侯祭祀山川,卿、大夫祭祀五祀,士及平民祭祀他們的祖先。對祖先、土地神及穀神的祭祀,是從天子一直到平民都要舉行的。《尚書》說:“於是對上天進行‘類’祭,又祭祀天地四方,祭祀山川,遍祭群神。”《禮記》說:“舜時把黃帝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帝嚳配祭,把顓頊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堯配祭;夏朝也把黃帝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鯀配祭,把顓頊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禹配祭;商朝把帝嚳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冥配祭,把契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湯配祭;周朝把帝嚳作為遠祖來祭祀而以稷配祭,把文王作為始祖來祭祀而以武王配祭。在大壇上燒柴以祭天,在大折下埋祭品以祭地,祭天地都用純赤色的小牛作為犧牲。埋少牢在大昭下以祭四時;在坎壇禳祈以祭寒暑;在王宮祭日:在夜明祭月,在幽……祭星,在雩……祭水旱,在四坎壇祭四方。山林、川穀、丘陵能生出雲,產生風雨,出現怪物,都稱為神。統治天下的帝王祭祀百神。諸侯擁有封地就舉行祭祀,失去了他的封地就不祭祀。”這些都是法定的祭祀,是禮所規定的正常製度。

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山出雲雨潤萬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故曰六宗。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穀。五祀報門戶井灶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飲食,中霤人所托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君王像對待自己的父親一樣侍奉天,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侍奉地,根據人間侍奉父母的事例來類推,所以也就有了對天地的祭祀。祭祀山川以下諸神,用意在於報答它們的功勞。根據活人有功勞就獲得獎賞的道理,鬼神有了功勞也應祭祀它們。山中湧出雲雨來滋潤萬物,六方遊神居處在六合之間,輔助天地的變化,君王尊重它們而祭祀它們,所以稱為六宗。祭祀社稷神是為了報答它們生育萬物的功勞。祭祀社神是報答它生育萬物,祭祀穀神是報答它生育五穀。進行五祀,是報答門神、戶神、井神、灶神、室中霤神的功勞,門、戶是人們出入的地方,井、灶是供人飲食的處所,中霤是人依托和居住的地方,五種神的功勞相等,所以都應當祭祀它們。

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木少及水。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龍,為後土,此其二祀也。後土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禮》曰:“列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後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社。”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灶。禹勞力天下,水死而為社。”《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大夫立三祀,曰族厲,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二祀,或立戶,或立灶。”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有思其德,不忘其功也。中心愛之,故飲食之。愛鬼神者祭祀之。自禹興修社稷,祀後,稷其後絕廢。高皇帝四年
有的傳上說:“少昊有子孫四人,名叫重、該、修、熙,他們確實能管理金、木和水。假如重任句芒,該任蓐收,修和熙任玄冥,世代不變它們的職位,於是完成了少昊傳下來的功業,這就是報答木正、金正、水正功勞的祭祀。顓頊氏有個兒子叫犁,當火官;共工氏有個兒子叫句龍,當土官,這就是報答火正、土正功勞的祭祀。後土是社神。後稷是田官。有烈山氏的兒子叫柱,是穀神,夏朝以前一直都祭祀他。周棄也是穀神,從商朝以來一直都祭祀他。《禮記》說:“烈山氏擁有天下,他的兒子叫柱,能種植百穀。夏朝衰落,周棄接替了柱,所以把他當穀神來祭祀。共工氏稱霸九州,他的兒子叫後土,能安定九州的土地,所以把他當土地神來祭祀。”有的傳說:“炎帝造火,死了就成灶神。禹曆盡辛苦治理天下水患,死了就成土地神。”《禮記》說:“帝王為百姓規定了七種祭祀,祭司命、中霤、國門、國行、泰厲、戶、灶。諸侯為封國規定了五種祭祀,祭司命,中霤、國門、國行、公厲。大夫規定了三種祭祀,祭族厲、門、行。適士規定了兩種祭祀,祭門、行。庶人規定了一種祭祀,或祭戶神,或祭灶神。”對社稷、五祀的祭祀,沒有具體的規定,都是為了思念它們的功德,不忘記它們的功勞。心中思慕鬼神,因此供給鬼神吃喝。思慕鬼神的人就祭祀它們。自從夏禹興建社壇、稷壇祭祀後稷,其後這些祭祀就全都廢除了。

詔天下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禮舊名曰雩。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春求〔雨,秋求〕實,一歲再祀,蓋重穀也。春以二月,秋以八月。故《論語》曰:“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暮春,四月也。周之四月,正歲二月也。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見而雩”。龍星見時,歲己啟蟄,□□□:“□□而雩。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靈星之祀,到今不絕。名變於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歲星東方也。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審如儒者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月令》祭戶以春,祭門以秋,各宜其時。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肯然之乎?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龍星二月見,則雩祈穀雨。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穀實。儒者或見其義,語不空生。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自若為明星也,實曰靈星。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也。群神謂風伯雨師雷公之屬。風以搖之,雨以潤之,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日月星辰,人所瞻仰。水旱,人所忌惡。四方,氣所由來。山林川穀,民所取材用。此鬼神之功也。
漢高祖四年,詔令天下祭祀靈星;七年,又令天下祭祀土地神和穀神。對靈星的祭祀是由於天旱而求雨,照禮來說這種祭祀的舊名稱叫雩。舉行雩祭之禮,是為老百姓祈求降下滋潤穀物的雨水,祈求穀物有好收成。春天祈求降雨,秋天祈求有收成,一年祭祀兩次,這是由於重視穀物的緣故。春天在二月裏祭祀,秋天在八月裏祭祀。所以《論語》上說:“暮春時節,春天的衣服已經做好穿上了,相約五六個成年人,六七個小孩,在沂水裏洗洗澡,在舞雩台上吹吹風,一路唱著歌走回來。”暮春時節,是四月份。周曆的四月是夏曆的二月。二月的時候,龍星初次出現,所以《左傳》上說:“龍星出現就舉行雩祭。”龍星出現的時候,節氣已經到了驚蟄,所以又說:“到了驚蟄就舉行雩祭。”春天求雨的祭祀被廢除了,秋天求雨的祭祀仍然保存下來,所以社會上常年舉行對靈星的祭祀,到現在一直不間斷。祭祀的名稱和從前不一樣了,所以世人不明白;祭禮廢除不用了,所以儒者不知道。世儒考察祭禮。不知道為什麼祭祀靈星,因為它難懂也就不知道怎麼解釋,由於皇帝稱它叫“明星”,根據明星這一名稱,就把它解釋為“歲星”。歲星,與東方相配屬。東方與春天相配屬,春天掌管生長萬物,因此祭祀歲星,是祈求春天之福。四季對萬物生長都有貢獻,隻在春天祈求,是因為重視根本尊重一年的開始。如果真像儒者說的那樣,求春之福,反而在秋天祭祀,這就不是祈求春天之福了。《月令》中規定在春天祭戶神,在秋天祭門神,各自根據合適的季節祭祀。如果有人在秋天祭門神,卻說是祭戶神,評論的人能同意這種說法嗎?不是這樣的話,那麼明星就不是歲星,而是龍星。龍星在二月出現,就舉行春雩祈求滋養穀物的雨水;龍星在八月將要看不見了,就舉行秋雩祈求穀物有收成。有的儒者可能明白其中的意思,所以他們的話不是憑空說的。春雩廢除了,秋雩興起了,所以秋雩的名稱,自然就像是對明星的祭祀了,實際上它應該叫靈星。靈星是神,神,講的就是龍星。眾神指的是風伯、雨師、雷公之類的神。風搖動萬物,雨滋潤萬物,雷震動萬物,四季使萬物生長、成熟,寒暑使萬物發生變化。日月星辰,是人們所瞻仰的,水旱災害,是人們所憎恨的。四方,是氣產生出來的處所。山林川穀,是老百姓取得資財的地方。這就是百神的功勞。

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月修先。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聖王之務也。是故聖王製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之,能捍大患則祀之。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均刑法以義終,舜勤民事而野死,鯀勤洪水而殛死,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凡此功烈,施布於民,民賴其力,故祭報之。宗廟先祖,己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修祭祀,示如生存。推人事鬼神,緣生事死,人有賞功供養之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
大凡祭祀的道理有兩點:一是報答功勞,二是敬奉祖先。報答功勞是為了勉勵盡心盡力的人,敬奉祖先是為了尊崇有恩德的人。盡心盡力受到勉勵,恩德受到尊崇,功業樹立教化廣布,是聖王的職責。所以“聖王製定了祭祀的標準,凡製定法律能在民間施行的人就祭祀他,凡勤勞國事而死的人就祭祀他,凡有戰功安定國家的人就祭祀他,凡能防禦大災害的人就祭祀他,凡能抵禦大禍患的人就祭祀他。”“帝嚳能了解星辰的位次及出沒而使老百姓行事有依據。堯能賞罰分明施刑以法而得到善終。舜辛勤地為民辦事而死在邊遠的地方。鯀辛辛苦苦地理洪水無功而受處死。禹能完滿地完成鯀治水的事業。黃帝給百物確定了名稱,以此啟發老百姓共同享受這此財富。顓頊能使黃帝的事業更加完備,契當司徒教化百姓很有成效。冥盡到了水官的職責而死於治水的事業。湯以寬厚統治百姓而放逐了夏桀。文王用文治,武王用武功,除掉了百姓的災禍。”所有這些功業,普遍地給老百姓帶來了好處,老百姓依靠了他們的力量,所以祭祀報答他們。宗廟供奉的祖先,是自己的親人,他們活著的時候有贍養他們的道義,死亡後按禮不能背棄他們,所以舉行祭祀,表示和活著的時候一樣對待他們。根據人間的事例來侍奉鬼神,依照對待活人的道理來侍奉死人。人有賞賜功勞供養親人的道理,因此也有報答恩德祭祀祖先的道理。

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贛埋之,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弊蓋不棄,為埋狗也。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之許與。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劍帶其塚樹。禦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遂帶劍於塚樹而去。祀為報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祭為不背先者,其恩猶季子之帶劍於塚樹也。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戒畏敬,若有鬼神,修興弗絕,若有禍福。重恩尊功,殷勤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何以明之?以飲食祭地也。人將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孔子曰:“雖疏食菜羹,瓜祭必齋如也。”《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之。”祭,猶禮之諸祀也。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毋祀也。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知祭地無神,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鬼神,況不著篇籍,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禍福矣?好道學仙者,絕穀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也。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論之以為人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假使有之,與人異食。異食則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無求於人,則不能為人禍福矣。
孔子養的狗死了,派子貢去埋狗,並說:“我聽說,破舊的帳幕不丟掉,是用來埋馬;破舊的車蓋不丟掉,是用來埋狗。我貧窮,沒有車蓋,對於狗的埋葬,也要給它用席子,不要讓它的頭陷在泥土中。”延陵季子路過徐國,徐國國君喜歡他的劍,季子因為正要出使到中原各國去,所以沒有答應把劍贈送他。季子出使回來路過徐國,徐國國君已經死了。季子解下佩劍掛在徐君墳墓的樹上。駕車的人問:“徐君已經死了,劍還贈給誰呢?”季子說:“先前我心裏已答應贈劍給他了,難道能夠因為徐君已經死了的緣故而違背我的本心嗎?”於是就掛劍在墳墓的樹上而離開了徐國。祭祀為報功,用意就同孔子埋葬所養的狗一樣;祭祀是為了不背棄祖先,報答恩德就同季子掛劍在墳墓的樹上一樣。聖人知道祭祀的意義是這樣,可是祭祀前還要齋戒,祭祀時還要嚴肅恭敬,好像真有鬼神一樣,連續不斷地舉行祭祀,好像鬼神真能消禍降福一樣。實際上這是尊重祖先的恩德和前人的功績,殷勤地厚愛他們,未必有什麼鬼神來享用祭品。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用吃飯時祭地這件事就可以證明。人們將要吃飯時,先謙讓,表示應當先祭地。孔子說:“即使吃的是粗米飯蔬菜湯,也必定要拿出一點來祭一祭,而且一定要像齋戒那樣誠心敬意。”《禮記》上說:“伺候君王吃飯,君王要讓他先祭祀,然後才吃飯。”吃飯前祭地,就像禮所規定的各種祭祀一樣。吃飯之前也可以不祭祀,禮所規定要祭的各種神,也可以不祭祀。飲食之祭和諸神之祀實質上是一樣的,使用祭品的耗費也是相同的。知道祭地並沒有什麼神,但是還要說各種祭祀都有鬼,這是不懂得類推的緣故。

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得。得則喜,不得則怒。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為禍。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不絕,久廢而不修,其何禍福於人哉?
經傳上記載的,賢者所記載的,尚且沒有鬼神,何況沒有寫在書上的呢!社會濫祭不該祭的鬼,迷信他們有神靈能造成禍福。喜好法術求仙的人,不吃穀食,和一般人吃的不相同,是想身心清潔。鬼神比仙人更清潔,怎麼會跟人吃同樣的東西呢?評論認為人死後是沒有知覺的,他的精神不會變成鬼。假使有變成鬼的,和人吃的就不一樣。吃的東西不同就不肯吃人的食物;不肯吃人的食物就對人無所求;對人無所求就不能給人造成禍福。大凡人有喜怒,在於對所追求的東西得與不得。得到就歡喜,不得就憤怒。歡喜就施恩而成福,憤怒就發怒而成禍。鬼神沒有喜怒,那麼即使經常不斷地進行祭祀,長時間地廢棄而不進行祭祀,對人又會有什麼禍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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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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