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輩議論,有出於率然不致思而於理近礙者。張文潛雲:“《詩》三百篇,雖雲婦人婦子小夫賤隸所為,要之非深於文章者不能作,如‘七月在野’至‘入我床下’,於七月已下,皆不道破,直至十月方言蟋蟀,非深於文章者能為之邪?”予謂三百篇固有所謂女婦小賤所為,若周公、召康公、穆公、衛武公、芮伯、凡伯、尹吉甫、仍叔、家父、蘇公、宋襄公、秦康公、史克、公子奚斯,姓氏明見於大序,可一概論之乎?且七月在野,八月在字,九月在戶,本自言農民出入之時耳,鄭康成始並入下句,皆指為蟋蟀,正已不然,今直稱此五句為深於文章者,豈其餘不能過此乎?以是論《詩》,隘矣。
前輩的議論,也有出於粗疏,思考不周密而情理不通的。張文潛說:“《詩經》三百篇,雖說是婦人、女子、小夫、賤隸所作,總之除非對文章精通的人寫不了來,如‘七月在野’至‘入我床下’,以七月以下,都不說破,直到十月才說出蟋蟀,不是對文宣精通練達的人,能作出這樣的詩句嗎?”我以為三百篇中當然有所謂婦人、女子,小夫、賤隸所作的,至於周公、召康公、穆公、衛武公、芮伯、凡伯、尹吉甫、仍叔、家父、蘇公、宋襄公、秦康公、史克、公子奚斯,姓氏分明出現在《毛詩?關難》的大序之中,能一概而論嗎?再說‘七月在野,八月在字,九月在戶”,本當是說農民出入的季節而已,到鄭康成才合並入下句,全都是指蟋蟀而言,正已然是錯了,如今特意稱讚這五句是精通文章之道的,難道其它就沒有超過這五句的嗎?以此議論《詩經》,未免太偏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