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雲:“乃立塚土。”又曰:“以禦田祖,以祈甘雨。”
謹按《春秋左氏傅》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後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隻。
《孝經》說:“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廣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為社而祀之,報功也。”《周禮》說:“二十五家置一社,但為田祖報求。”詩雲:“乃立塚土。”又曰:“以禦田祖,以祈甘雨。”
謹按《春秋左氏傅》曰:“共工有子曰勾龍,佐顓頊,能平九土,為後土。”故封為上公,祀以為社,非地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