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年,春,王正月,杞伯來迎叔姬之喪以歸。
夫無逆出妻之喪而為之也。
二、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衛侯、鄭伯、曹伯、莒子、杞伯同盟於蒲。
三、公至自會。
四、二月,伯姬歸於宋。
五、夏,季孫行父如宋致女。
致者,不致者也。婦人在家製於父,既嫁製於夫。如宋致女,是以我盡之也。不正,故不與內稱也。逆者微,故致女詳其事,賢伯姬也。
六、晉人來媵。
媵,淺事也,不誌。此其誌何也?以伯姬之不得其所,故盡其事也。
七、秋,七月,丙子,齊侯無野卒。
八、晉人執鄭伯。
九、晉欒書帥師伐鄭。
不言戰,以鄭伯也。為尊者諱恥,為賢者諱過,為親者諱疾。
十、冬,十有一月,葬齊頃公。
十一、楚公子嬰齊帥師伐莒。庚申,莒潰。楚人入鄆。
其日,莒雖夷狄,猶中國也。大夫潰莒而之楚,是以知其上為事也。惡之,故謹而日之也。
十二、秦人、白狄伐晉。
十三、鄭人圍許。
十四、城中城。
城中城者,非外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