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曰∶少小所以有癇病及痙病者,皆由髒氣不平故也。新生即癇者,是其五髒不收斂,血氣不聚,五脈不流,骨怯不成也,多不全育。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歲而癇者,亦由乳養失理,血氣不和,風邪所中也,病先身熱,掣驚啼叫喚而後發癇。脈浮者為陽癇,病在六腑,外在肌膚,猶易治也。病先身冷,不驚掣,不啼呼,而病發時,脈沉者,為陰癇,病在五髒,內在骨髓,極難治也。病發身軟時醒者,謂之癇也。身強直反張如弓不時醒者,謂之痙也,諸反張,大人脊下容側手,小兒容三指者,不可複治也。凡脈浮之與沉,以判其病在陰陽表裏耳。其浮沉複有大小滑澀虛實遲快諸證,各根據脈形為治。
《神農本草經》說∶小兒驚癇有一百二十種,其證候微異於常,便是癇候也。初出腹,血脈不斂,五髒未成,稍將養失宜,即為病也。時不成人,其經變蒸之後有病,餘證並寬,惟中風最暴卒也。小兒四肢不好驚掣,氣息小異,欲作癇,及變蒸日滿不解者,並宜龍膽湯也。
凡小兒之癇有三種,有風癇,有驚癇,有食癇。然風癇、驚癇時時有耳,十兒之中未有一二是風驚者。凡是先寒後熱發者,皆是食癇也。驚癇當按圖灸之,風癇當與豬心湯,食癇當下,乃與紫丸佳,凡小兒所以得風癇者,緣衣暖汗出,風因入也。風癇者,初得之時,先屈指如數,乃發作者,此風癇也。驚癇者,起於驚怖,大啼乃發作者,此驚癇也。驚癇微者急持之,勿複更驚之或自止也。其先不哺乳,吐而變熱後發癇者,此食癇,早下則瘥,四味紫丸逐癖飲最良,去病速而不虛人,赤丸(方中本無赤丸,詳後,癖結脹滿篇第一方,紫雙丸用朱砂色當赤,疑即赤丸也)瘥快,病重者當用之。
凡小兒不能乳哺,當與紫丸下之。小兒始生,生氣尚盛,但有微惡,則須下之,必無所損,及其愈病,則致深益,若不時下,則成大疾,疾成則難治矣。凡下,四味紫丸最善,雖下不損人,足以去疾。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當以赤丸下之。赤丸不下,當倍之。若已下而有餘熱不盡,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並摩赤膏(方見本篇末)。風癇亦當下之,然當以豬心湯下之。驚癇但按圖灸之,及摩生膏(方見本篇末),不可大下也,何者?驚癇心氣不定(一作足),下之內虛,益令甚爾。驚癇甚者,特為難治,故養小兒,常慎驚,勿令聞大聲,抱持之間,當安徐勿令驚怖。又天雷時,當塞兒耳,並作餘細聲以亂之也。
凡養小兒,皆微驚以長其血脈,但不欲大驚,大驚乃灸驚脈,若五六十日灸者,驚複更甚,生百日後灸驚脈乃善。兒有熱不欲哺乳,臥不安,又數驚,此癇之初也,服紫丸便愈,不愈複與之。兒眠時小驚者,一月輒一,以紫丸下之,減其盛氣,令兒不病癇也。
兒立夏後有病,治之慎勿妄灸,不欲吐下,但以除熱湯浴之,除熱散粉之(除熱湯、散,見下編傷寒條中),除熱赤膏摩之,又以膏塗臍中,令兒在涼處,勿禁水漿,常以新水飲之。
小兒衣甚薄,則腹中乳食不消,不消則大便皆醋臭,此欲為癖之漸也,便將紫丸以微消之,服法,先從少起,常令大便稀,勿大下也,稀後便漸減之,不醋臭,乃止藥也。
凡小兒冬月下無所畏,夏月下難瘥,然有病者,不可不下,下後腹中當小脹滿,故當節哺乳數日,不可妄下。又乳哺小兒常令多少有常劑,兒漸大當小小增之,若減少者,此腹中已有小不調也,便微服藥,勿複哺之,但當與乳,甚者十數日,微者五六日止,哺自當如常。
若都不肯食哺,而但欲乳者,此是有癖,為疾重要,當下之,不可不下,不下則致寒熱,或吐而發癇,或更致下痢,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此即難治矣。但先治其輕時,兒不耗損而病可速愈。
凡小兒屎黃而臭者,此腹中有伏熱,宜微將服龍膽湯。若白而醋臭者,此挾宿食不消也,當服紫丸,微者少與藥,令內消,甚者小增藥,令小下,皆複節乳哺數日,令胃氣平和,若不節乳哺,則病易複,複下之則傷其胃氣,令腹脹滿,再三下之尚可,過則傷矣。
凡小兒有癖,其脈大必發癇,此為食癇,下之便愈,當審候掌中與三指脈不可令起,而不時下致於發癇,則難療矣。若早下之,此脈終不起也,脈在掌中尚可早療,若至指則病增矣。
凡小兒腹中有疾生,則身寒熱,寒熱則血脈動,動則心不定,心不定則易驚,驚則癇發速也。
候癇法
夫癇,小兒之惡病也,或有不及求醫而致困者也。然氣發於內,必先有候,常宜審察其精神,而探其候也。
手白肉魚際脈黑者,是癇候;魚際脈赤者,熱;脈青大者,寒;脈青細為平也。
鼻口幹燥,大小便不利,是癇候。
眼不明上視喜陽,是癇候。
耳後完骨上有青絡盛,臥不靜,是癇候,青脈刺之令血出也。
小兒發逆上啼笑麵暗,色不變,是癇候。
鼻口青時小驚,是癇候。
目閉青時小驚,是癇候。
身熱頭常汗出,是癇候。
身熱吐而喘,是癇候。
身熱目時直視,是癇候。
喜欠,目上視,是癇候。
身熱,目視不精,是癇候。
目瞳子卒大黑於常,是癇候。
臥惕惕而驚,手足振搖,是癇候。
臥夢笑,手足動搖,是癇候。
意氣下而妄怒,是癇候。
咽乳不利,是癇候。
身熱小便難,是癇候。
吐痢不止,厥痛時起,是癇候。
弄舌搖頭,是癇候。
以上諸候二十條,皆癇之初也,見其候,便抓其陽脈所應灸,抓之皆重手,令兒驟啼,及足絕脈,亦根據方與湯。直視瞳子動,腹滿轉鳴下血,身熱口禁不得乳,反張脊強,汗出發熱,為臥不悟,手足掣,善驚,凡八條,癇之劇者也,如有此,非複湯抓所能救,盒飯時灸之。論曰∶若病家始發便來詣師,師可診候,所解為法作次序治之,以其節度首尾取瘥也。病家已經雜治無次序,不能製病,病則變異其本候,師便不知其前證虛實,隻根據後證作治,亦不得瘥也。要應精問察之,為前師所配根據,取其前蹤跡以為治,乃無逆耳。前師處湯本應數劑乃瘥,而病家服一兩劑未效,便謂不驗,以後更問他師,師不尋前人為治寒溫次序,而更為治,而不次前師治則弊也。或前已下之,後須平和療以接之,而得瘥也;或前人未下之,或不去者,或前治寒溫失度,後人應調治之,是為治敗病,皆須邀射之,然後免耳。
不根據次第,及不審察,必及重弊也。
龍膽湯
治嬰兒出腹,血脈盛實,寒熱溫壯,四肢驚掣,發熱大吐者。若已能進哺,中食實不消,壯熱及變蒸不解,中客人鬼氣,並諸驚癇,方悉主之。十歲以下小兒皆服之,小兒龍膽湯第一。此是新出腹嬰兒方,若日月長大者,以次根據此為例,若必知客忤及有魃氣者,可加人參、當歸,各如龍膽多少也,一百日兒加三銖,二百日兒加六銖,一歲兒加半兩,餘藥皆準耳。
龍膽鉤藤皮柴胡黃芩桔梗芍藥茯苓(一作茯神)甘草(各六銖)蜣螂(二枚)大黃(一兩)
上十味咀,以水一升,煮取五合為劑也,服之如後節度。藥有虛實,虛藥宜足數合水也。兒生一日至七日,分一合為三服;兒生八日至十五日,分一合半為三服;生十六日至二十日,分二合為三服;兒生二十日至三十日,分三合為三服;兒生三十日至四十日,盡以五合為三服。皆得下即止,勿再服也。
大黃湯
治少小風癇積聚腹痛夭矯二十五癇方。
大黃人參細辛幹薑當歸甘皮(各三銖)
上六味咀,以水一升煮取四合,服之如棗許大,日三。
白羊蘚湯
治小兒風癇,胸中有痰方。
白羊蘚(三銖,即白蘚皮)蚱蟬(二枚)大黃(四銖)甘草鉤藤皮細辛(各二銖)牛黃(如大豆四枚)蛇蛻皮(一寸)
上八味咀,以水二升半,煮取一升二合,分五服,日三。若服已盡而癇不斷者,可更加大黃、鉤藤各一銖,以水漬藥半日,然後煮之。
增損續命湯
治小兒猝中風惡毒,及久風四肢角弓反張不隨,並曳僻不能行步方。
麻黃甘草桂心(各一兩)川芎葛根升麻當歸獨活(各十八銖)人參黃芩石膏(各半兩)杏仁(二十枚)
上十二味咀,以水六升煮麻黃,去上沫,乃納諸藥,煮取一升二合,三歲兒分為四服,一日令盡,少取汗,得汗以粉粉之。
石膏湯
治小兒中風,惡痱不能語,口眼了戾,四肢不隨方。
石膏(一合)麻黃(八銖)甘草射幹桂心芍藥當歸(各四銖)細辛(二銖)
上八味咀,以水三升半,先煮麻黃三沸,去上沫,納餘藥,煮取一升,三歲兒分四服,日三。
治少小中風,狀如欲絕湯方∶
大黃牡蠣龍骨栝蔞根甘草桂心(各十二銖)赤石脂寒水石(各六銖)
上八味咀,以水一升納藥重半兩煮,再沸,絞去滓,半歲兒服如雞子大一枚,大兒盡服,入口中即愈,汗出粉之,藥無毒可每日二服。有熱加大黃,不汗加麻黃,無寒水石,樸硝代之。
二物石膏湯
治少小中風,手足拘急方。
石膏(如雞子大一枚,碎)真珠(一兩)
上以水二升煮石膏五六沸,納真珠,煮取一升,稍稍分服。
桂枝湯
治少小中風,脈浮發熱自汗出,項強,鼻鳴,幹嘔方(即傷寒篇,本方見於十一)
二物驢毛散
治少小新生中風方。
驢毛(取背前交脊上會中拔取如手拇指大一把)麝香(二豆大)
上以乳汁和,銅器中微火煎,令焦熟出,為末。小兒不能飲,以乳汁和之,葦筒貯瀉著咽中,然後飲乳令入腹。
茵芋丸
治少小有風癇疾,至長不除,或遇天陰節變便發動,食飲堅強亦發。百脈攣縮,行步不正,言語不便者,服之永不發方。
茵芋葉鉛丹秦艽鉤藤皮石膏杜蘅防葵(各一兩)菖蒲黃芩(各一兩半)鬆蘿(半兩)蜣螂(十枚)甘草(三兩)
上十二味為末,蜜丸小豆大,三歲以下服五丸,三歲以上服七丸,五歲以上服十丸,十歲以上可至十五丸。
鎮心丸
治小兒驚癇百病鎮心氣方。
銀屑(十二銖)水銀(二十銖)牛黃(六銖)大黃(六分)茯苓(三分)茯神遠誌防己白蘞雄黃人參芍藥(各二分)紫石英真珠防葵鐵精(各四分)
上十六味,先以水銀和銀屑如泥,別治諸藥和丸。二歲兒如麻子二丸,隨兒大小增之。
一方無牛黃。
丹參赤膏
治少小心腹熱除熱方。
丹參雷丸芒硝戎鹽大黃(各二兩)
上五味咀,以苦酒半升浸四鍾一宿,以成煉豬肪一斤煎,三上三下,去滓,乃納芒硝,膏成,以摩心下,冬夏可用。一方但用丹參雷丸,亦佳。
五物甘草生摩膏
治少小新生肌膚幼弱,喜為風邪所中,身體壯熱,或中大風,手足驚
甘草防風(各一兩)白術桔梗(各二十銖)雷丸(二兩半)
上五味咀,以不中水豬肪一斤煎為膏,以煎藥,微火上煎,消息視稠濁,膏成,去滓,取如彈丸大一枚,炙手以摩兒百遍,寒者更熱,熱者更寒,小兒雖無病,早起常以膏摩囟上及手足心,甚辟風寒。
灸法
論曰∶小兒新生無疾,慎不可逆針灸之,如逆針灸,則忍痛動其五髒,因喜成病。河洛關中土地多寒,兒喜病痙,其生兒三日,多逆灸以防之,又灸頰以防噤,有噤者舌下脈急,牙車筋急,其土地寒,皆決舌下去血,灸頰以防噤也。吳蜀地溫,無此疾也。古方既傳之,今人不詳南北之殊,便按方而用之,是以多害於小兒也。所以田舍小兒,任其自然皆得,無有夭橫也。
小兒驚啼,眠中四肢掣動,變蒸未解,慎不可針灸抓之,動其百脈,仍因驚成癇也,惟陰癇噤痙可針灸抓之。
凡灸癇,當先下兒使虛,乃承虛灸之。未下有實而灸者,氣逼前後不通,殺人。
癇發平旦者,在足少陽。晨朝發者,在足厥陰。日中發者,在足太陽。黃昏發者,在足太陰。人定發者,在足陽明。夜半發者,在足少陰。
上癇發時病所在,視其發早晚,灸其所也。夫癇有五髒之癇,六畜之癇,或在四肢,或在腹內,當審其候,隨病所在灸之,雖少必瘥,若失其要,則為害也。
肝癇之為病麵青,目反視,手足搖,灸足少陽、厥陰各三壯。
心癇之為病麵赤,心下有熱,短氣息微數,灸心下第二肋端宛宛中,此為巨闕也,又灸手心主及少陰各三壯。
脾癇之為病,麵黃腹大,喜痢,灸胃脘三壯,挾胃脘旁灸二壯,足陽明、太陰各二壯。
肺癇之為病,麵目白,口沫出,灸肺俞三壯,又灸手陽明、太陰各二壯。
腎癇之為病,麵黑,正直視不搖如屍狀,灸心下二寸二分三壯,又灸肘中動脈各二壯,又灸足太陽、少陰各二壯。
膈癇之為病,目反,四肢不舉,灸風府,又灸頂上鼻人中下唇承漿,皆隨年壯。
腸癇之為病,不動搖、灸兩承山,又灸足心兩手勞宮,又灸兩耳後完骨,各隨年壯,又灸臍中五十壯。
上五髒癇證候。
馬癇之為病,張口搖頭,馬鳴欲反折,灸項風府、臍中三壯,病在腹中,燒馬蹄末,服之良。
牛癇之為病,目正直視腹脹,灸鳩尾骨及大椎各三壯,燒牛蹄末,服之良。
羊癇之為病,喜揚目吐舌,灸大椎上三壯。
豬癇之為病,喜吐沫,灸完骨兩旁各一寸七壯。犬癇之為病,手足攣,灸兩手心一壯,灸足太陽一壯,灸肋戶一壯。
雞癇之為病,搖頭反折,喜驚自搖,灸足諸陽各三壯。
上六畜癇證候。
小兒暴癇,灸兩乳頭,女兒灸乳下二分。
治小兒暴癇者,身軀正直如死,及腹中雷鳴,灸太倉及臍中上下兩旁各一寸,凡六處,又灸當腹度取背,以繩繞頸下至臍中竭,便轉繩向背順脊下行,盡繩頭,灸兩旁各一寸五壯。
若麵白啼聲色不變,灸足陽明、太陰。
若目反上視,眸子動,當灸囟中,取之法,橫度口盡兩吻際,又橫度鼻下亦盡兩邊,折去鼻度半,都合口為度,以額上發際上行度之。灸度頭一處,正在囟上未合骨中,隨手動者是,此最要處也。次灸當額上入發二分許,直望鼻為正。次灸其兩邊,當目瞳子直上入發際二分許。次灸頂上回毛中。次灸客主人穴在眉後際動脈是。次灸兩耳門,當耳開口則骨解開動張陷是也。次灸兩耳上,卷耳取之,當卷耳上頭是也;一法大人當耳上橫三指,小兒各自取其指也。次灸兩耳後完骨上青脈,亦可以針刺令血出。次灸玉枕,項後高骨是也。次灸兩風池,在項後兩轅動筋外發際陷中是也。次灸風府,當項中央發際,亦可與風池三處高下相等。次灸頭兩角,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是也。
上頭部凡十九處,兒生十日可灸三壯,三十日可灸五壯,五十日可灸七壯,病重俱灸之。
輕者灸囟中、風池、玉枕也,艾使熟,炷令平正著肉,火勢乃至病所也;艾若生,炷不平正,不著肉,徒灸多炷,故無益也。
若腹滿短氣轉鳴,灸肺募,在兩乳上第二肋間宛宛中,懸繩取之,當瞳子是。次灸膻中。
次灸胸堂。次灸臍中。次灸薜息,薜息在兩乳下第一肋間宛宛中是也。次灸巨闕,大人去鳩尾下一寸,小兒去臍作六分分之,去鳩尾下一寸是也,並灸兩邊。次灸胃脘。次灸金門,金門在穀道前囊之後當中央是也,從陰囊下度至大孔前,中分之。
上腹部十二處,胸堂、巨闕、胃脘,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五壯,陰下縫中可三壯,或雲隨年壯。
若脊強反張、灸大椎,並灸諸髒俞及督脊上當中,從大椎度至窮骨,中屈,更從大椎度之,灸度下頭,是督脊也。
上背部十二處,十日兒可灸三壯,一月以上可灸五壯。若手足掣驚者,灸尺澤,次灸陽明,次灸少商,次灸勞宮,次灸心主,次灸合穀,次灸三間,次灸少陽。
上手部十六處,其要者陽明,少商,心主,尺澤,合穀,少陽也,壯數如上。
又灸伏兔,次灸三裏,次灸腓腸,次灸鹿溪,次灸陽明,次灸少陽,次灸然穀。
上足部十四處,皆要可灸,壯數如上。手足陽明,謂人四指,凡小兒驚癇皆灸之。若風病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