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言:“虛者補之,實者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何謂也?”
然,虛者補其母,實者瀉其子,當先補之,然後瀉之。不虛不實,以經取之者,是正經自生病,不中他邪也,當自取其經,故言以經取之。
經言:“春夏刺淺,秋冬刺深者,何謂也?”
然,春夏者,陽氣在上,人氣亦在上,故當淺取之。秋冬者,陽氣在下,人氣亦在下,故當深取之。
春夏各致一陰,秋冬各致一陽者,何謂也?
然,春夏溫,必致一陰者,初下針,沉之至腎肝之部,得氣引持之陰也。秋冬寒,必致一陽者,初內針淺而浮之,至心肺之部,得氣推內之陽也。是謂春夏必致一陰,秋冬必致一陽。
經言:“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何謂也?”
然,刺陽者,臥針而刺之;刺陰者,先以左手攝按所針榮俞之處,氣散乃內針,是謂刺榮無傷衛,刺衛無傷榮也。
經言:“能知迎隨之氣,可令調之,調氣之方,必在陰陽,何謂也?”
然,所謂迎隨者,知榮衛之流行,經脈之往來也,隨其逆順而取之,故曰迎隨。調氣之方,必在陰陽者,知其內外表裏,隨其陰陽而調之,故曰調氣之方,必在陰陽。
諸井者,肌肉淺薄,氣少不足使也。刺之奈何?
然,諸井者木也,滎者火也。火者木之子,當刺井者,以滎瀉之。故經言補者,不可以為瀉;瀉者,不可以為補。此之謂也。
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何謂也?”
然,金木水火土,當更相平。東方木也,西方金也,木欲實,金當平之。水欲實,土當平之。東方肝也,則知肝實。西方肺也,則知肺虛。瀉南方火,補北方水,南方火,火者木之子也。北方水,水者木之母也。水勝火,子能令母實,母能令子虛,故瀉火補水,欲令金不得平木也。經曰:“不能治其虛,何問其餘。”此之謂也。
金不得“不”字疑衍。謂瀉火以抑木、補水以濟金,欲令金得平木。一雲:“瀉火補水,而旁治之,不得徑以金平木。”火者木之子,子能令母實,謂子有餘,則不食於母。今瀉南方者,奪子之氣,使之食其母也。金者水之母,母能令子虛,謂母不足則不能蔭其子。今補北方者,益子之氣,則不至食其母也。此與《八十一難》義正相發。其曰:“不能治其虛,安問其餘,則隱然實實虛虛之意也。”
經言:“上工治未病,中工治已病,何謂也?”
然,所謂治未病者,見肝之病,則知肝當傳之於脾,故先實其脾氣,無令得受肝之邪,故曰治未病焉。中工見肝之病,不曉相傳,但一心治肝,故曰治已病也。
五髒傳病之圖
心病傳肺,肺傳肝,肝傳脾,脾傳腎,腎傳心,心複傳肺,七傳者死,謂傳其所勝也。心病傳脾,脾傳肺,肺傳腎,腎傳肝,肝傳心,間髒者生,謂傳其子也。
何謂補瀉?當補之時,何所取氣?當瀉之時,何所置氣?
然,當補之時,從衛取氣,當瀉之時,從榮置氣。其陽氣不足,陰氣有餘,當先補其陽,而後瀉其陰。陰氣不足,陽氣有餘,當先補其陰,而後瀉其陽。榮衛通行,此其要也。
針有補瀉,何謂也?
然,補瀉之法,非必呼吸出內針也。然,知為針者信其左,不知為針者信其右。當刺之時,必先以左手壓按所針滎俞之處,彈而努之,爪而下之,其氣之來,如動脈之狀,順針而刺之,得氣因推而內之是謂補。動而伸之是謂瀉。不得氣,乃與男外女內,不得氣,是謂十死不治也。
信其左,謂善針者,信用左手,不知針法者,自右手起也。
經言:“迎而奪之,惡得無虛?隨而濟之,惡得無實?虛之與實,若得若失。實之與虛,若有若無,何謂也?”
然,迎而奪之者,瀉其子也。隨而濟之者,補其母也。假令心病瀉手心主俞,是謂迎而奪之者也。補手心主井,是謂隨而濟之者也。所謂實之與虛者,牢濡之意也。氣來實牢者為得,濡虛者為失,故曰若得若失也。
經言:“有見如入,有見如出者,何謂也?”
然,所謂有見如入者,謂左手見氣來至,乃內針;針入見氣盡乃出針,是謂有見如入,有見如出也。
經言:“無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是寸口脈耶?將病自有虛實耶?其損益奈何?”
然,是病非謂寸口脈也,謂病自有虛實也。假令肝實而肺虛,肝者木也,肺者金也,金木當更相平,當知金平木,假令肺實而肝虛微少氣,用針不補其肝,而反重實其肺,故曰實實虛虛,損不足而益有餘,此者中工之所害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