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彼候人兮,何戈與祋。彼其之子,三百赤芾。
維鵜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稱其服。
維鵜在梁,不濡其咮。彼其之子,不遂其媾。
薈兮蔚兮,南山朝隮。婉兮孌兮,季女斯饑。
【注釋】
那位候人小官哪,荷著戈扛著祋。那些平庸官僚哪,卻是穿赤芾的三百人之一。
鵜鶘停在水壩上,翅膀幹幹滴水不沾身。那些平庸官僚哪,與所穿的衣服不相稱。
鵜鶘停在水壩上,尖嘴也幹幹的不沾滴水。那些平庸官僚哪,不能始終如一忠於婚配。
天色陰沉昏暗,這是南山早上雲升霧蓋。年輕貌美的少女呀,是這樣的饑餓難耐。
【譯文】
⑴候人:官名,是看守邊境、迎送賓客和治理道路、掌管禁令的小官。
⑵何:通“荷”,扛著。祋(duì):武器,殳的一種,竹製,長一丈二尺,有棱而無刃。
⑶彼:他。其:語氣詞。之子:那人,那些人。
⑷赤芾(fú):赤色的芾。芾,祭祀服飾,即用革製的蔽膝,上窄下寬,上端固定在腰部衣上,按官品不同而有不同的顏色。赤芾乘軒是大夫以上官爵的待遇。三百:可以指人數,即穿芾的有三百人;也可指芾的件數,即有三百件芾。
⑸鵜(tí):即鵜鶘,水禽,體型較大,喙下有囊,食魚為生。梁:伸向水中用於捕魚的堤壩。
⑹濡(rú):沾濕。
⑺稱:相稱,相配。服:官服。
⑻咮(zhòu):禽鳥的喙。
⑼遂:終也,久也。媾:婚配,婚姻。
⑽薈(huì)、蔚:雲起蔽日,陰暗昏沉貌。
⑾朝:早上。隮(jī):同“躋”,升,登。
⑿婉:年輕。孌(luán):貌美。
⒀季女:少女。斯:這麼。
【賞析】
這是一首對好人沉下僚,庸才居高位的現實進行譏刺的歌詩。
詩的第一章是用賦的手法,將兩種不同的人兩種不同的遭際進行了對比。前兩句寫“候人”,後兩句寫“彼子”。
“候人”的形象是扛著戈扛著祋。顯示出這位小吏,扛著武器,在道路上執勤的辛苦情貌。
“彼子”的形象是佩戴著三百赤芾。“彼其之子”鄭箋解為“是子也”,用現代漢語說,即“那個(些)人”,或更輕蔑一些呼為“他那(他們那些)小子”。“三百赤芾”如作為三百副赤芾解,則極言其官位高、排場大、生活奢靡。如真是有三百副赤芾的人,則其人(“彼子”)不是一般的大官,而是統率大官的頭頭,即國君。《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記晉文公入曹雲:“三月丙午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杜預注曰:“軒,大夫車。言其無德居位者多。”乘軒、赤芾是同一級別的待遇,故言乘軒者三百,即三百赤芾也。而晉文入曹正是曹共公時,所以《毛序》說此詩是刺曹共公,因其“遠君子而好近小人”。如以此章而言,刺共公之說較為貼切;但從下幾章內容看,則又是指一般的權要顯貴更為貫順統一。
這四句沒有作者的直接評語以明其愛憎,然愛憎之情已蘊於敘述之中。“何戈與祋”,顯出其職微官小、勤勞辛苦,寄予一片同情;“三百赤芾”,則無功受祿位、無能得顯貴,譴責、不滿之情已溢於言表。此章可以說是全篇的總綱,下麵諸章就在此基礎上展開,進一步抒發感慨,以刺“彼子”為主。
第二、三章改用“比”法;前二句是比喻,後兩句是主體,是正意所在處。
鵜鶘站在魚梁上,隻須頸一伸、喙一啄就可以吃到魚,不必入水,不必沾濕翅膀。所以然者,是由於地位特殊,近水魚梁乃可不勞而獲。後兩句直指“彼子”,言其“不稱其服”。服者,官階的標誌也。身服高品赤芾,享受種種特權,但無才無能,無功受祿,無勞顯榮,與鵜鶘站在魚梁上伸脖子吃魚相類。
第三章再深一層:說鵜鶘不僅不沾濕翅膀,甚至連喙也可以不沾濕就可以吃到魚。因為有的魚有時會躍出水麵,有的魚會跳到壩上。這樣站在壩上的鵜鶘就可連喙都不濕,輕易地攫取到魚兒。而後兩句寫到“彼子”也深一層,不僅不勞而獲,無功受祿,在男女婚姻上也毫不負責,違背社會公認的倫理準則,任意拋棄他的妻妾。
第二章“不稱其服”,從表裏不一,才位不配上著筆譏刺;第三章“不遂其媾”則深入到內裏,從品性上進行揭露譴責。
第四章又改用起興手法。前兩句以寫景起興——天色灰蒙陰暗,這是南山上朝雲升騰。這句起興與後麵的敘事有著某種氛圍或情緒上的聯係:一個美貌的少女競被遺棄在外受饑挨餓,如此慘象,目不忍睹,天地昏沉,無處尋找光明。“季女斯饑”與“薈兮蔚兮”正相映相襯。“婉”、“孌”都是美的褒讚,與“斯饑”形成強烈的反差,引起人們的同情。反過來也對造成這悲劇、慘景的惡勢力表示強烈的憎惡。有人認為這“季女”就是前邊“候人”之女,被強占又被拋棄。就全篇上下貫連的角度看,似乎不能說一點道理也沒有。
但對這第四章還有別解。王夫之《詩廣傳》雲:“奚為薈蔚也?欺然而興,皴然而止,初終不相踐而麵相欺也;歘(xū,即欻)然而合,欻然而離,情窮於達旦而不能固也;翳乎其相蔽而困我之視聽也,棘乎其相逼而行相奪也。”“奚以為婉孌也?詞有切而不暴也,言色違而勿能舍也,約身自束而不逾分以相奪也。合則喜、離則憂,專一其依而唯恐不相獲也。”這裏把“薈”、“蔚”、“婉”、“孌”都作為人品的比喻語。“薈”、“蔚”是比忽興、忽止,忽合、忽離,無堅定操守,專以蒙騙取得信任,巧取豪奪這類行為。“婉”、“孌”是比言辭急切而不淩弱,自我約束而去取不逾越本分,嚴於操守、感情專一這類行為。前者比昏君佞臣,後者比英主賢臣。所以最後又說:“有薈蔚之主,則必親薈蔚之臣,才相近而弗論其情也。詧(chá,即察)魏征之娬媚,念褚遂良之依人,匪太宗才有大過人者,征與遂良惡能與薈蔚之子爭一朝之饑飽哉!”這是將薈蔚婉孌當作“比”法去理解。這與《毛序》所說刺曹共公“遠君子而好近小人”的觀點是一致的,故可備一說。
這四章賦比興手法全用上,由表及裏,以形象顯示內涵,同情候人、季女,憎惡無德而尊、無才而貴的當權官僚;對高才沉下僚,庸俗居高位的現實盡情地揭露譴責。陳震《讀詩識小錄》雲:“三章逐漸說來,如造七級之塔,下一章則其千絲鐵網八寶流蘇也。”評論可以說很貼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