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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四 酒謀對於郊肆惡 鬼對案楊化借屍

酒謀對於郊肆惡鬼對案楊化借屍

詩曰:

從來人死魂不散,況複生前有宿冤!

試看鬼能為活證,始知明晦一般天。

話說山東有一個耕夫,不記姓名。因耕自己田地,侵犯了鄰人墓道。鄰人與他爭論,他出言不遜,就把他毒打不休,須臾身死。家間親人把鄰人告官。檢屍有致命重傷,問成死罪,已是一年。忽一日,右首鄰家所生一子,口裏才能說話,便話得前生事體出來。道:“我是耕者某人,為鄰人打死。死後見陰司,陰司憐我無罪誤死,命我複生,說我屍首已壞,就近托生為右鄰之子。即命二鬼送我到右鄰房櫳外,見一婦人踞床將產,二鬼道:‘此即汝母,汝從囪門入!’說罷,二鬼即出。二鬼在外,不聽見裏頭孩子哭聲,二鬼回身進來看,說道:‘走了,走了。’其時吾躲在衣架之下,被二鬼尋出,複送入囪門。一會就生下來。”曆曆述說平生事,無一不記。又到前所耕地界處,再三辨悉。那些看的人及他父母,明知是耕者再世,歎為異事。喧傳此話到獄中,那前日抵罪的鄰人便當官訴狀道:“吾殺了耕者,故問死罪。今耕者已得再生,吾亦該放條活路。若不然,死者到得生了,生者到要死了,吾這一死還是抵誰的?”官府看見訴語希奇,吊取前日一幹原被犯證裏鄰問他,他們眾口如一,說道:“果是重生。”並取小孩兒問他,他言語明明白白,一些不誤。官府雖則斷道:“一死自抵前生,豈以再世幸免?”不準其訴。然卻心裏大是驚怪。因曉得:人身四大,乃是假合。形有時盡,神則常存。何況屈死冤魂,豈能遽散。

所以國朝嘉靖年間,有一樁異事:乃是一個山東人,喚名丁戍。客遊北京,途中遇一壯士,名喚盧疆,見他意氣慷慨,性格軒昂,兩人覺道說得著,結為兄弟。不多時,盧疆盜情事犯,係在府獄。丁戍到獄中探望,盧疆對他道:“某不幸犯罪,無人救答。承兄平日相愛,有句心腹話,要與兄說。”丁戍道:“感蒙不棄,若有見托,必當盡心。”盧疆道:“得兄應允,死亦暝目。吾有白金千餘,藏在某處,兄可去取了,用些手腳,營救我出獄。萬一不能勾脫,隻求兄照管我獄中衣食,不使缺乏。他日死後,隻要兄葬埋了我,餘多的東西,任憑兄取了罷。隻此相托,再無餘言。”說罷,淚如雨下。丁戍道:“且請寬心!自當盡力相救。”珍重而別。

元來人心本好,見財即變。自古道得好:“白酒紅人麵,黃金黑世心!”丁戍見盧疆傾心付托時,也是實心應承,無有虛謬。及依他到所說的某處取得千金在手,卻就轉了念頭道:“不想他果然為盜,積得許多東西在此。造化落在我手裏,是我一場小富貴,也勾下半世受用了。總是不義之物,他取得,我也取得,不為罪過。既到了手,還要救他則甚?”又想一想道:“若不救他,他若教人問我,無可推托得。惹得毒了,他萬一攀扯出來,得也得不穩。何不了當了他?到是口淨。”正是轉一念,狠一念。從此遂與獄吏兩個通用,送了他三十兩銀子,擺布殺了盧疆。自此丁戍白白地得了千金,又無人知他來曆,搖搖擺擺,在北京受用了三年。用過七八了,因下了潞河,搭船歸家。

丁戍到了船中,與同船之人正在艙裏大家說些閑話,你一句,我一句,隻見丁戍忽然跌倒了。一會兒爬起來,睜起雙眸,大喝道:“我乃北京大盜盧疆也。丁戍天殺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而今須索填還我來!”同船之人,見他聲口與先前不同,又說出這話來,曉得了戍有負心之事,冤魂來索命了,各各心驚,共相跪拜,求告他道:“丁戍自做差了事,害了好漢,須與吾輩無幹。今好漢若是在這船中索命,殺了丁戍,須害我同船之人不得幹淨,要吃沒頭官司了。萬望好漢息怒!略停幾時,等我眾人上了岸,憑好漢處置他罷。”隻見丁戍口中作鬼語道:“罷,罷。我先到他家等他罷。”說畢,複又倒地。須臾,丁戍醒轉,眾人問他適才的事,一些也不知覺,眾人遂俱不道破,隨路分別上岸去了。

丁戍到家三日,忽然大叫,又說起船裏的說話來。家人正在駭異,隻見他走去,取了一個鐵錘,望口中亂打牙齒。家人慌忙抱住了,奪了他的鐵錘。又走去拿把廚刀在手,把胸前亂砍,家人又來奪住了。他手中無了器皿,就把指頭自挖雙眼,眼珠盡出,血流滿麵。家人慌張驚喊,街上人聽見,一齊跑進來看。遞傳出去,弄得看的人填街塞巷。又有日前同舟回來之人,有好事的來拘聽消息,恰好瞧著。隻見丁戍一頭自打,一頭說盧疆的話,大聲價罵。有大膽的走向前問他道:“這事有幾年了?”附丁戍的鬼道:“三年了。”問的道:“你既有冤欲報,如此有靈,為何直等到三年?”附丁戍的鬼道:“向我關在獄中,不得報仇;近來遇赦,方出得在外來了。”說罷又打,直打到丁戍氣絕,遂無影響。於時隆慶改元大赦,要知獄鬼也隨陽間例,放了出來,方得報仇。乃信陰陽一理也。正是:

明不獨在人,幽不獨在鬼。

陽世與陰間,以隔一層紙。

若還顯報時,連紙都徹起。

看官,你道在下為何說出這兩段說話?隻因世上的人,瞞心昧己做了事,隻道暗中黑漆漆,並無人知覺的;又道是死無對證,見個人死了,就道天大的事也完了。誰知道冥冥之中,卻如此昭然不爽!說到了這樣轉世說出前生,附身活現花報,恰象人原不曾死,隻在麵前一般。隨你欺心的硬膽的人,思之也要毛骨悚然。卻是死後托生,也是常事,附身索命,也是常事,古往今來,說不盡許多。而今更有一個希奇作怪的,乃是被人害命,附屍訴冤,竟做了活人活證,直到纏過多少時節,經過多少衙門,成獄方休,實為罕見!

這段話,在山東即墨縣幹家莊。有一人喚名於大郊,乃是個軍藉出身。這幹家本戶,有興州右屯衛頂當祖軍一名。那見在彼處當軍的,叫做於守宗。元來這名軍是祖上洪武年間傳留下來的,雖則是嫡支嫡派承當充伍,卻是通族要幫他銀兩,叫做“軍裝盤纏”,約定幾年來取一度,是個舊規。其時乃萬曆二十一年,守宗在衛,要人到祖藉討這一項錢糧。有個家丁叫做楊化,就是薊鎮人,他心性最梗直,多曾到即墨縣走過遭把的,守宗就差他前來。楊化與妻子別了,騎了一隻自喂養的蹇驢,不則一日,行到即墨,一徑到於大郊屋裏居住宿歇了。各家去派取,接著支係派去,也有幾分的,也有上錢的,陸續零星討將來。先湊得二兩八錢,在身邊藏著。是月正月二十六日,大郊走來對楊化道:“今日鼇山衛集,好不熱鬧,我要去趁趕,同你去耍耍來。”楊化道:“咱家也坐不過,要去走走。”把個纏袋束在腰裏了,騎了驢同大郊到鼇山衛來。隻因此一去,有分教:雄邊壯士,強做了一世冤魂;寒舍村姑,硬當了幾番鬼役。正是:

豬羊入屠戶之家,一步步來尋死路。

卻說楊化與於大郊到鼇山集上,看了一回,覺得有些肚饑了,對大郊道:“咱們到酒店上呷碗燒刀子去。”大郊見說,就拉他到衛城內一個酒家尹三家來飲酒。山東酒店,沒甚嘎飯下酒,無非是兩碟大蒜、幾個饃饃。楊化是個北邊窮軍,好的是燒刀子。這尹三店中是有名最狠的黃燒酒,正中其意,大碗價篩來吃。於大郊又在旁相勸,灌得爛醉。到天晚了,楊化手垂腳軟,行走不得。大郊勉強扶他上了驢,用手攙著他走路。楊化騎一步,撞一撞,幾番要顛下來。到了衛北石橋子溝,楊化一個盹,叫聲“嗬呀!”一交翻下驢來。於大郊道:“騎不得驢了,且在此地下睡睡再走。”楊化在草坡上一交放翻身子,不知一個天高地下,鼾聲如雷,一覺睡去了。

元來於大郊見楊化零零星星收下好些包數銀子,卻不知有多少,心中動了火,思想要謀他的。欺他是個單身窮軍,人生路不熟,料沒有人曉得他來蹤去跡。亦且這些族中人,怕他蒿惱,巴不得他去的,若不見了他,大家幹淨,必無人提起。卻不這項銀子落得要了?所以故意把這樣狠酒灌醉了他。楊化睡至一個更次,於大郊呆呆在旁邊侯著。你道平日若是軟心的人,此時縱要謀他銀兩,乘他酒醉,腰裏模了他的,走了去,明日楊化酒醒,也隻道醉後失了,就是疑心大郊,沒個實據,可以抵賴,事也易處。何致定要害他性命?誰知北人手辣心硬,一不做,二不休,叫得先打後商量。不論銀錢多少,隻是那斷路搶衣帽的小小強人,也必了了性命,然後動手的。風俗如此,心性如此。看著一個人性命,隻當掐個虱子,不在心上。當日見楊化不醒,四旁無人,便將楊化驢子上韁繩解將下來,打了個扣兒,將楊化的脖項套好了。就除下楊化的帽兒,塞住其口,把一隻腳踏住其麵,兩手用力將韁繩扯起來一勒,可憐楊化一個窮軍,能有多少銀子?今日死於非命!

於大郊將手去按楊化鼻子底下,已無氣了。就於腰間搜動前銀,連纏袋取來,纏在自己腰內。又想道:“屍首在此,天明時有人看見,須是不便。”隨抱起楊化屍首,馱在驢背上,趕至海邊,離於家莊有三裏地遠了,撲通一聲,攛入海內。牽了驢兒轉回來,又想一想道:“此是楊化的驢,有人認得。我收在家裏,必有人問起,難以遮蓋,棄了他罷。”當將此驢趕至黃鋪舍漫坡散放了,任他自去。那驢散了韁轡,隨他打滾,好不自在。次日不知那個收去了。是夜於大郊悄悄地回家,無人知道。

至二月初八日,已死過十二日了。於大郊魂夢裏也道此時死屍,不知漂去幾千萬裏了。你道可殺作怪!那死屍潮上潮下,退了多日,一夜乘潮逆流上來,恰恰到於家莊本社海邊,停著不去。本社保正於良等看見,將情報知即墨縣。那即墨縣李知縣查得海潮死屍,不知何處人氏,何由落水,其故難明,亦且頸有繩痕,中間必有冤仰。除責令地方一麵收貯,一麵訪拿外,李知縣齋戒了到城隍廟虔誠祈禱,務期報應,以顯靈佑不題。

本月十三日有於大郊本戶居民於得水妻李氏,正與丈夫碾米,忽然跌倒在地。得水慌忙扶住叫喚。將及半個時辰,猛可站將起來,緊閉雙眸,口中嚇道:“於大郊,還我命來!還我命來!”於得水驚詫問道:“你是何處神鬼,輒來作怪?”李氏口裏道:“我是討軍裝楊化,在鼇山集被於大郊將黃燒酒灌醉,扶至石橋子溝,將韁繩把我勒死,拋屍海中。我恐大郊逃走,官府連累無幹,以此前來告訴。我家中還有親兄楊大,又有妻張氏,有二男二女,俱遠在薊州,不及前來執命,可憐!可憐!故此自來,要與大郊質對,務要當官報仇。”於得水道:“此冤仇實與我無幹,如何纏擾著我家裏?”李氏口裏道:“暫借賢妻貴體,與我做個憑依,好得質對。待完成了事,我自當去,不來相擾。煩你與我報知地方則個。你若不肯,我也不出你的門。”於得水當時無奈,隻得走去通知了保正於良。於良不信,到得水家中看個的確,隻見李氏再說那楊化一番說話,明明白白,一些不差。於良走去報知老人邵強與地方牌頭小甲等,都來看了。前後說話,都是一樣。

於良、邵強遂同地方人等,一擁來到於大郊家裏,叫出大郊來道:“你幹得好事!今有冤魂在於得水家中,你可快去麵對。”大郊心裏有病,見說著這話,好不心驚!卻又道:“有甚麼冤魂在得水家裏?可又作怪,且去看一看,怕做甚麼!”違不得眾人,隻得軟軟隨了去。到得水家,隻見李氏大喝道:“於大郊,你來了麼?我與你有甚麼冤仇?你卻謀我東西,下此毒手!害得我好苦!”大郊猶兀自道無人知證,口強道:“呸!那個謀你甚麼?見鬼了!”李氏口裏道:“還要抵賴?你將驢韁勒死了我,又驢馱我海邊,丟屍海中了。藏著我銀子二兩八錢,打點自家快活。快拿出我的銀子來,不然,我就打你,咬你的肉,泄我的恨!”大郊見他說出銀子數目相對,已知果是楊化附魂,不敢隱匿,遂對眾吐機“前情是實。卻不料陰魂附人,如此顯明,隻索死去休!”

於良等聽罷,當即押了大郊回家,將原劫楊化纏袋一條,內盛軍裝銀二兩八錢,於本家灶鍋煙籠裏取出。於良等道:“好了。好了。有此贓物,便可報官定罪,了這海上浮屍的公案。若隻是陰魂鬼話,萬一後邊本人醒了,陰魂去了,我們難替他擔錯。”就急急押了於大郊,連贓送縣。大郊想道:“罪無可逃了。坐在監中,無人送飯,須索多攀本戶兩個,大家不得安閑。等他們送飯時,須好歹也有些及我。”就對於良道:“這事須有本戶於大豹、於大敖、於大節三人與我同謀的,如何隻做我一人不著?”於良等並將三人拘集。三人口稱無幹,這裏也不聽他,一同送到縣來首明。

知縣準了首詞,批道:“情似真而事則鬼。必李氏當官證之!”隨拘李氏到官。李氏與大郊麵質,句句是楊化口談,咬定大郊謀死真情。知縣看那訴詞上麵,還有幾個名字,問:“這於大豹等幾人,卻是怎的?”李氏道:“止是大郊一個,餘人並不相幹。正恐累及平人,故不避幽明,特來告陳。”知縣厲聲問大郊道:“你怎麼說?”大郊此時已被李氏附魂活靈活現的說話,驚得三魂俱不在體了,隻得叩頭道:“爺爺,今日才曉得鬼神難昧,委係自己將楊化勒死,圖財是實,並與他人無幹。小的該死!”

知縣看係謀殺人命重情,未經檢驗,當日親押大郊等到海邊潮上楊化屍所相驗。拘取一班仵作,相得楊化身屍,頸子上有繩子交匝之傷,的係生前被人勒死。取了傷單,回到縣中,將一幹人犯口詞取了,問成於大郊死罪。眾人在官的多畫了供,連李氏也畫了一個供。又分付他道:“此事須解上司,你改不得口!李氏道:“小的不改口,隻是一樣說話。”元來知縣隻怕楊化魂靈散了,故如此對李氏說。不知楊化真魂,隻說自家的說話,卻如此答。知縣就把文案疊成,連入解府。知府看了招卷,道是希奇,心下有些疑惑,當堂親審,前情無異。題筆判雲:

看得楊化以邊塞貧軍,跋涉千裏,銀不滿三兩。於大郊輒起毒心,先之酒醉,繼之繩勒,又繼之驢馱,丟屍海內。彼以為葬魚腹,求之無屍,質之無證。己可私享前銀,宴然無事。孰意天道昭彰,鬼神不昧!屍入海而不沉,魂附人而自語。發微瞬之好,循凶人之魄。至於‘咬肉泄恨’一語,凜然斧鉞;‘恐連累無幹’數言,赫然公平。化可謂死而靈,靈而正直,不以死而遂泯者。孰謂人可謀殺,又可漏網哉?該縣禱神有應,異政足錄。擬斬情已不枉,緣係麵鞠,殺劫魂附情真,理合解審。撫按定奪。

府中起了解批,連人連卷,解至督撫孫軍門案下告投。

孫軍門看了來因,好些不然。疑道:“李氏一個婦人,又是人作鬼語,如何做得殺人定案?安知不有詭詐?”就當堂逐一點過麵審。點到李氏,便住了筆,問道:“你是那裏人?”李氏道:“是薊州人。”又叫地方上來,問:“李氏是那裏人?”地方道:“是即墨人。”孫軍門道:“他如何說是薊州人?”地方道:“李氏是即墨人,附屍的楊化是薊州人。”孫軍門又喚李氏問道:“你叫甚麼名字?”李氏道:“小的楊化,是興州右屯衛於守宗名下餘丁。”遂把討軍裝被謀死,是長是短,說了一遍。宛然是個北邊男子聲口,並不象婦女說話,亦不是山東說話。孫軍門問得明白,點一點頭,笑道:“果有此等異事!”遂批卷上道:

揚化魂附訴冤,麵審懼薊鎮人語,誠為甚異。仰按察司複審詳報!

按察司轉發本府帶管理刑廳劉同知複審。解官將一幹人犯仍帶至府中,當堂回銷解批。隻見李氏之夫於得水哭稟知府道:“小的妻子李氏久為楊化冤魂所附,真性迷失。又且身係在官,展轉勘問,動輒經旬累月,有子失乳,母子不免兩傷。望乞爺台做主,救命超生!”知府見他說得可憐,點頭道:“此原不是常理,如何可久假不歸?卻是鬼神之事,我亦難處。”便喚李氏到案前道:“你是李氏,還是楊化?”李氏道:“小的是楊化。”知府道:“你的冤已雪了。”李氏道:“多謝老爺天恩!”知府道:“你雖是楊化,你身卻是李氏,你曉得麼?”李氏道:“小的曉得。卻是小的冤雖已報,無家可歸,住在此罷。”知府大怒道:“胡說!你冤既雪,隻該依你體骨去,為何耽閣人妻子?你可速去,不然痛打你一頓。”李氏見說要打,卻象有些怕的一般,連連叩頭道:“小的去了就是。”說罷,李氏站起就走。知府又叫人拉他轉來道:“我自叫楊化去,李氏待到那裏去?”李氏仍做楊化的聲口,叩頭道:“小人自去。”起身又走。知府拍桌大喝,叫他轉來道:“這樣糊塗可惡!楊化自去,須留下李氏身子。如何三回兩轉,違我言語?皂隸與我著實打!”皂隸發一聲喊,把滿堂竹片盡撇在地,震得一片價響。隻見李氏一交跌倒,叫皂隸喚他,不應,再叫他楊化!也不應,眼睛緊閉,麵色如灰。於得水慌了手腳,附著耳朵連聲呼之,隻是不應。也不管公堂之上,大聲痛哭。知府也沒法處得。得水榛著李氏,隻見四腳搖戰,汗下如雨。有一個多時辰,忽然張開眼睛,看見公堂虛敞,滿前麵生人眾,打扮異樣,大驚道:“吾李氏女,何故在此?”就把兩袖緊遮其麵。知府曉得其真性已回,問他一向知道甚麼,說道:“在家碾米,不知何故在此。”並過了許多時日也不知道。知府便將朱筆大書“李氏元身”四字鎮之,取印印其背,令得水扶歸調養。

次日,劉同知提審,李氏名尚未銷。得水見妻子出慣了官的,不以為意,誰知李氏這回著實羞怯,不肯到衙門來。得水把從前話一一備細說與李氏知道,李氏哭道:“是睡夢裏,不知做此出醜勾當,一向沒處追悔了,今既已醒,我自是女人,豈可複到公庭?得水道:“罪案已成,太爺昨日已經把你發放過了。今日隻得複審一次,便可了事。”李氏道:“複審不複審與我何幹?”得水道:“若不去時,須累及我。”李氏沒奈何,隻得同到衙門裏來。比及劉同知問時,隻是哭泣,並不曉得說一句說話。同知喚其夫得水問他,得水把向來楊化附魂證獄,昨日太爺發放,楊化已去,今是元身李氏,與前日不同緣故說了。就將太爺朱筆親書並背上印文驗過。劉同知深歎其異,把文書申詳上司道:“楊化冤魂已散,理合釋放李氏寧家,免其再提。於大郊自有真贓,不必別證。秋後處決。”

一日晚間,於得水夢見楊化來謝道:“久勞賢室,無可為報。止有叫驢一頭,一向散韁走失,被人收去。今我引他到你家門首,你可收用,權為謝意。”得水次日開門出去,果遇一驢在門,將他拴鞠起來騎用,方知楊化靈尚未泯。從來說鬼神難欺,無如此一段話本,最為真實駭聽。

人殺人而成鬼,鬼借人以證人。

人鬼公然相報,冤家宜結宜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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