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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明錄 作者:劉義慶  

卷五

晉太元中,高衡為魏郡太守,戍石頭。其孫雅之在廄中,雲有神來降,自稱“白頭公”,拄杖光耀照屋,與雅之輕舉宵行。暮至京口,晨已來還。後雅之父子為桓玄所滅。

侯官縣常有ト下神,歲終,諸吏殺牛祀之。沛郡武曾作令斷之。經一年,曾遷作建威參軍。當去,神夜來問曾:“何以不還食?”聲色極惡,甚相譴責。諸吏便於道中買牛共謝之,此神乃去。

南康宮亭廟殊有神驗。晉孝武世,有一沙門至廟,神像見之,淚出交流,因標姓字,則昔友也。自說:“我罪深,能見濟脫不?”沙門即為齋戒誦經,語曰:“我欲見卿真形。”神雲:“稟形甚醜,不可出也。”沙門苦請,遂化為蛇身,長數丈垂頭梁上,一心聽經,目中血出。至七日七夜,蛇死,廟亦歇絕。

安侯世高者,安息國王子,與大張者共出家學道。舍衛城,值主不稱大長者子輒恚,世高恒嗬戒之。周旋二十八年,雲當至廣州。值亂,有一人逢高,唾手拔刀,曰:“真得汝矣!”高大笑,曰:“我宿命負對,故遠來相償。”遂殺之。有一少年雲:“此遠國異人,而能作吾國言,受害無難色,將是神人乎?”眾皆駭笑。世高神識還生安息國,複為王作子,名世高。以年二十,複辭王學道。十年數,語同學雲:“當詣會稽畢對過廬山,訪知識。”遂過廣州,見年少尚在,徑投其家,與說昔事,大欣喜,便隨至會稽。過嵇由廟,呼神共語,廟神蟒形,身長數丈,淚出,世高向之語,蟒形便去,世高亦還舡。有一少年上舡,長跪前,受咒願,因遂不見。廣州客曰:“向少年即廟神,得離惡形矣。”雲廟神即是宿長者子,後廟祝聞有鼻氣,見大蟒死,廟從此神歇。前至會稽,入市門,值有相打者,誤中世高頭,即卒。廣州客遂事佛精進。

晉元帝世有甲者,衣冠族姓,暴病亡,見人將上天詣司命,司命更推校,算曆未盡,不應枉召,主者發遣,令還。甲尤腳痛不能行,無緣得歸,主者數人共愁,相謂曰:“甲若卒以腳痛不能歸,我等坐枉人之罪。”遂相率具白司命,司命思之良久,曰:“適新召胡人康乙者,在西門外,此人當遂死。其腳甚健,易之,彼此無損。”主者承敕去,將易之,胡形體甚醜,腳殊可惡,甲終不肯。主者曰:“君若不易,便長留此耳。”不獲已,遂聽之。主者令二人並閉目,倏忽二人卻已各易矣,即遣之,豁然複生。具為家人說,發視,果是胡腳,叢毛連結,且胡臭。甲本士,愛玩手足,而忽得此,子不欲見,雖獲更活,每惆悵,殆欲如死。旁人見識此胡者,死猶未殯,家近在笳子浦。甲親往視胡屍,果見其腳著胡體。正當殯斂,對之泣。胡兒並有至性,每節朔,兒並悲思,馳往抱甲腳號兆。忽行路相逢,便攀援啼哭。為此每出入,恒令人守門,以防胡子,終身憎穢,未常誤視,雖三伏盛暑,必複重表,無暫露也。

晉有幹慶者,無疾而終。時有術士吳猛語慶之子曰:“幹侯算未窮,我試為請命,未可殯殮。”屍臥靜舍,唯心下稍暖。居七日,猛淩晨至,以水激之,日中許,慶蘇焉,旋遂張目開口,尚未發聲,闔門皆悲喜。猛又令以水含灑,乃起。吐血數升,兼能言語,三日平複。初見十數人來,執縛桎梏到獄,同輩十餘人以次旋,對次未至,俄見吳君北麵陳釋,王遂敕脫械,令歸。所經官府皆見迎接吳君,而吳君與之抗禮節,不知悉何神也。

太元中,北地人陳良與沛國劉舒友善,又與同郡李焉共為商賈,曾獲厚利,共致酒相慶,而焉害良,以葦裹之,棄之荒草。經十許日,良複生歸家,說死時見一人著赤幘,引良去,造一城門,門下有一床,見一老人執朱筆點校籍,赤幘人言曰:“向下土有一人,姓陳名良,遊魂而已,未有統攝,是以將來。”校籍者曰:“可令便去。”良既出,忽見友人劉舒,謂曰:“不圖於此相見。卿今幸蒙尊神所遣,然我家廁屋後桑樹中,有一狸常作妖怪,我家數數橫受苦惱。卿歸,豈能為我說此邪?”良然之。既蘇,乃詣官訴,李焉伏罪,仍特報舒家。家人涕泣雲:“悉如言。”因伐樹,得狸殺之,其怪遂絕。

北府索盧真者,本中郎荀羨之吏也,以晉太元五年六月中病亡,經一宿而蘇,雲見羨之子粹,驚喜曰:“君算未盡,然官須得三將,故不得便爾相放。君若知有幹扌建如君者,當以相代。”盧真即舉弓穎,粹曰:“穎堪事否?”盧真曰:“穎不複下已。”粹初令盧真疏其名,緣書非鬼用,粹乃索筆自書之,盧真遂得出。忽見一曾鄰居者,死已七八年矣,為太山門主,謂盧真曰:“索都督獨得歸耶?”因屬盧真曰:“卿歸,為謝我婦,我未死時,埋萬五千錢於宅中大床下,本欲與女子市釧,不意奄終,不得言於妻子。”盧真許之。及蘇,遂使人報其妻,已賣宅移居武進矣,因往語之,仍告買宅主令掘之,果得錢如其數焉,即遣妻與女市釧。尋而弓穎亦亡。時輩共奇其事。

琅琊人姓王,忘名,居錢塘。妻朱氏以太元九年病亡,有孤兒。王複以其年四月暴死,時有二十餘人皆烏衣,見錄雲,到朱門、白壁床,如宮殿,吏朱衣素帶、玄冠介幘,或所被著悉珠玉相連結,非世中儀服。複將前,見一人長大,所著衣狀如雲氣。王向叩頭,自說婦已亡,餘孤兒尚小,無依奈何,便流涕。此人為之動容,雲:“汝命自應來,為汝孤兒,特與三年之期。”王訴雲:“三年不足活兒。”左右一人語雲:“俗屍何癡!此間三年,是世中三十年。”因便送出,又活三十年。

晉升平末,故章縣老公有一女,居深山,餘杭廣求為婦,不許。公後病死,女詣縣買棺,行半道,逢廣,女具道情事,女因曰:“窮逼。君若能往家守父屍,須吾還,便為君妻。”廣許之。女曰:“我闌中有豬,可殺以飴作兒。”廣至女家,有拚掌欣舞之聲。廣披籬,見眾鬼在堂,共捧弄公屍。廣把杖大嗥入門,群鬼盡走。廣守屍,取豬殺。至夜,見屍邊有老鬼伸手吃肉,廣因捉其臂,鬼不複得去,持之逾堅,但聞戶外有諸鬼共呼,雲:“老奴貪食至死,甚快!”廣語老鬼:“殺公者必是汝!可速還精神,我當放汝。汝若不還者,終不置也。”老鬼曰:“我兒等殺公耳。”即喚鬼子,可還之,公漸活,因放老鬼。女載棺至,相見驚悲,因娶女為婦。

有新死鬼,形瘦疲頓,忽見生時友人,死二十年,肥健相,問訊曰:“卿那爾?”曰“吾饑餓,殆不自任。卿知諸方便,故當以法見教。”友鬼雲:“此甚易耳!但為人作怪,人必大怖,當與卿食。”新鬼往入大墟東頭,有一家奉佛精進,屋西廂有磨,鬼就推此磨,如人推法。此家主便語子弟曰:“佛憐吾家貧,令鬼推磨。”乃輦麥與之。至暮,磨數十斛,疲頓乃去,遂罵友鬼:“卿那誑我!”又曰:“但複去,自當得也。”複從大墟西頭,入一家奉道門,傍有碓,此鬼便上碓,如人舂狀,此人又言:“昨日鬼助某甲,今複來助吾。”益輦穀與之,又給婢簸篩,至暮得五十斛不與鬼食。鬼暮歸,大怒曰:“吾與卿家婚姻,非他比,如何見欺。以二日助人,不得一甌飲食!”友鬼曰:“卿自不遇耳。此二家奉佛事道,情自難動。今去,可覓百姓家,為作怪,則無不得。”鬼複去,得一家門前有竹竿,從門入,見有一群女子窗前共食,至庭中有一白狗,便抱令空中行。其家見比來未有此怪,占雲:“有客鬼索食。可殺狗,並甘果酒飯於庭中祀之,可得無他。”便如師言,鬼果大得食。此後恒作怪,友鬼之教也。

廣陵劉青鬆,晨起見一人著公服齎版,雲用為魯郡太守,投版便去,去後亦不複見版。來日複召曰:“君便應到職。”青鬆知必死,入告妻子,處分家計,洗浴。至晡,見車馬吏侍左,青鬆奄忽而絕,家人鹹見其升車,南出百餘步,漸高不見。

安定人姓韋,北伐姚泓之時,歸國。至都,住親知家,時已獲濟,有客來問之,韋雲:“今雖免慮,而體氣忄然,未有□思。作一羹無由能得,至淒苦。”夜中眠熟,忽有叩床□□者,雲:“官與君錢。”便驚出戶,見一千錢在外,又見一烏□幘子執板背戶而立,呼主人共視,比來已不複見,而□用之。

呂順喪婦,更娶妻之從妹,因作三墓,構累垂就輒無成。一日順晝臥,見其婦來就伺寢,體冷如冰。順以死生之隔,解語使去。後婦又見其妹,怒曰:“天下男子複何限,汝乃與我共一婿。作塚不成,我使然也!”俄而夫婦俱殪。

庾崇者,建元中於江州溺死。爾日即還家,見形如平生,多在妻皋氏室中。妻初恐懼,每呼諸從女作伴,於是鬼來漸疏,時或暫來,輒忿罵雲:“貪與生者接耳,反致疑惡,豈副我歸意邪。”從女在內紡績之具,遂見空中撥亂,或投之於地,從女怖懼皆去,鬼即常見。有一男才三歲,就母求食,母曰:“無錢,食那可得。”鬼乃淒愴,循其兒頭,曰:“吾不幸早世,令汝窮之。愧汝念汝,情何極已。”忽見將二百錢置妻前,雲:“可為兒買食。”如此經年,妻轉貧苦不立,鬼雲:“卿既守節,而貧苦若此。直當相迎耳。”未幾妻得疾亡,鬼乃寂然。

馬仲叔、王誌都並遼東人也,相知至厚。叔先王卒,後忽形見,謂曰:“吾不幸早亡,心恒相念。念卿無婦,今為卿得婦。當以十一月二十日送詣卿家,但埽除設床席待之。”到日,都密埽除施設,天忽大風,白日晝昏,向暮風止,寢室中忽有屏帳自施,發視其中,床上有一婦,花媚莊嚴,臥床上,才能氣息中表。內外驚怖,無敢近者,唯都得往。須臾便蘇起坐,都問:“卿是誰?”婦曰:“我河南人,父為清和太守。臨當見嫁,不知何由,忽然在此。”都具語其意,婦曰:“天應令我為君妻。”遂成夫婦,往詣其家,大喜,亦以為天相與也,遂與之。生一男,後為南郡太守。

衡陽太守王矩為廣州,矩至長沙,見一人長丈餘,著白布單衣,將奏在岸上呼矩奴子過我。矩省奏,為杜靈之,人舡共語,稱敘希闊。矩問:“君京兆人,何時發來?”答雲:“朝發。”矩怪問之,杜答曰:“天上京兆。身是鬼,見使來詣君耳。”矩大懼,因求紙筆,曰:“君必不解天上書。”乃更作折卷之,從矩求一小箱盛之,封付矩,曰:“君今無開此,到廣州可視耳。”矩到數月,ぉ悒,乃開視書,雲令召王矩為左司命主簿,矩意大惡,因疾卒。

近世有人得一小給使,頻求還家,未遂,後日久,此吏在窗下眠,人見門中有一婦人,年五六十,肥大,行步艱難。吏眠失覆,婦人至床邊,取錦裳覆之,回複出門去。吏轉側衣落,婦人複如初。此人心怪,明問吏以何事求歸,吏雲:“母病。”次問狀貌及年,皆如所見,唯雲形瘦不同,又問:“母何患?”答雲:“病腫耳。”即與吏假,始出便得家信,雲母喪。追計所見之肥,乃是其腫狀也。

會稽賀思令善彈琴,常夜在月中坐,臨風鳴彈。忽有一人,形器甚偉,著械有慘色。至其中庭稱善,便與其語,自雲是嵇中散,謂賀雲:“卿下手極快,但於古法未便。”因授以《廣陵散》,賀遂傳之,於今不絕。

元嘉中,太山巢氏先為相縣令,居晉陵。家婢采薪,忽有一人追之,如相問訊,遂共通情,隨婢還家,仍住不複去。巢恐為禍,夜輒出婢,聞與婢謳歌言對,大小悉聞,不使人見,見形者唯婢而已。恒得錢物酒食,日以充足,每與飲,吹笛而歌,歌雲:“閑夜寂已清,長笛亮且鳴。若欲知我者,姓郭字長生”。

晉義熙中,範寅為南康郡時,贛縣吏說,先入山采薪,得二龜,皆如一尺盤大。薪未足,遇有兩樹駢生,吏以龜側置樹間,複行采伐。去龜處稍遠,天雨懶複取。後經十二年,複入山,見先龜一者甲已枯,一者尚生,極長,樹木所夾處可厚四寸許,兩頭厚尺餘,如馬鞍狀。

有人家甚富,止有一男,寵恣過常。遊市,見一女美麗,賣胡粉。愛之,無由自達,乃托買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無所言,積漸久,女深疑之。明日複來,問曰:“君買此粉,將欲何施?”答曰:“意相愛樂,不敢自達。然恒欲相見,故假此以觀姿耳。”女悵然有感,遂相許和,刻以明夕。其夜,安寢堂屋,以俟女來。薄暮果到,男不勝其悅,把臂曰:“宿願始申!”於此歡踴,遂死。女惶懼,不知所以,因遁去,明還粉店。至食時,父母怪男不起,往視,死。當就殯斂,發篋中,百餘裹胡粉大小一積,其母曰:“殺我兒者,此粉也。”入市遍買胡粉,次此女,比之手跡如先,遂執問女曰:“何殺我兒!”女聞,嗚咽具以實陳。父母不信,遂以訴官,女曰:“妾豈複怯死,乞一臨屍盡哀。”縣令許焉,徑往撫之,慟哭曰:“不幸至此。若死魂而靈,複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說情狀,遂為夫婦,子孫繁茂。

許攸夢烏衣吏奉漆案,案上有六封文書,拜跪曰:“府君當為北鬥君。”會明年七月,複有一案四封文書,雲“陳康為主簿。”覺後,康至,曰:“今來當謁。”攸聞,益懼,問康曰:“我作道師,死不過作社公。今日得北鬥主簿,餘為忝矣。”明年七月,二人同日而死。

晉鹹和初,徐精遠行,夢與妻寢有身,當為巫師,死作社公。明年,妻果產,後如其言矣。

有貴人亡後,永興令王奉先夢,與之相對如平生。奉先問:“還有情色乎?”答曰:“某已至其家問婢。”後覺,問其婢,雲:“此日魘,夢郎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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