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思兢,則天朝或告其再從兄宣謀反,付禦史張行直接之。告者先誘藏宣家妾,而雲妾將發其謀,宣乃殺之,投屍於洛水。行岌按,略無狀。則天怒,令重按。行岌奏如初。則天曰:“崔宣反狀分明,汝寬縱之。我令俊臣勘。汝毋悔!”
行發曰:“臣推事不若俊臣,陛下委臣,須實狀。若順旨妄族人,豈法官所守?臣必以為陛下試臣爾。”
則天厲色曰:“崔宣若實曾殺妾,反狀自然明矣。不獲妾,如何自雪?”
行炭懼,逼宣家令訪妾。思兢乃於中橋南北,多置錢帛,募匿妾者。數日,略無所聞。而其家每竊議事,則告者輒知之。思兢揣家中有同謀者,乃佯謂宣妻曰:“須絹三百匹,顧刺客殺告者。”
而侵晨伏於台前。宣家有館客,姓舒,婺州人,言行無缺,為宣家服役,宣委之同於子弟。須臾,見其人至台,賂閽人,以通幹告者。告者遂稱雲:“崔家顧人刺我,請以聞。”
台中驚憂。思兢素重館客,知不疑,密隨之,到天津橋。料其無由至台,乃罵之曰:“無賴險獠!崔崔家破家,必引汝同謀,何路自雪?汝幸能出崔家妾,我遺汝五百縑,歸鄉足成百年之業。不然,則亦殺汝必矣!”
其人悔謝,乃引思兢於告者之家,搜獲其妾,宣乃得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