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媼者,廬江裏中嗇夫之婦,窮寡無子,為鄉民賤棄。元和四年,淮楚大歉。媼遂食於舒,途經牧犢墅。暝值風雨,止於桑下。忽見路隅一室,燈燭熒熒。媼因詣求宿。見一女子,年二十餘,容服美麗。攜三歲兒,倚門悲泣。前,又見老叟與媼,據床而坐。神氣慘戚,言語呫囁!”
有若征索財物、追逐之狀。見馮媼至,叟媼默然舍去。女久乃止泣,入戶備餼食,理床榻,邀媼食息焉。媼問其故。女複泣曰:“此兒父,我之夫也。明日別娶。”
媼曰:“向者二老人,何人也,於汝何求,而發怒?”
女曰:“我舅姑也。今嗣子別娶,征我筐筥刀尺祭祀舊物,以授新人。我不忍與,是有斯責。”
媼曰:“汝前夫何在?”
女曰:“我淮陰令梁情女,適董氏七年。有二男一女。男皆隨父,女即此也。今前邑中重江,即其人也。江官為丞酂,家累巨產。”
發言不勝嗚咽。媼不之異;又久困寒餓,得美食甘寢,不複言。女泣至曉。
媼辭去,行二十裏,至桐城縣。縣東有甲第,張簾帷,具羔雁,人物紛然,雲今夕有官家禮事。媼問其郎,即董江也。媼曰:“董有妻,何更娶焉?”
邑人曰:“董妻及女亡矣。”
媼曰:“昨宵我遇雨,寄宿董妻梁氏舍,何得言亡?”
邑人詢其處,即董妻墓也。詢其二老容貌,即董江之先父母也。董江,本舒州人,裏中之人皆得詳之。有告董江者,董以妖妄罪之,令部者迫逐媼去。媼言於邑人,邑人皆為感歎。是夕,董竟就婚焉。元和六年夏五月,江淮從事李公佐使至京,回次漢南,與渤海高鉞,天水趙儹,河南字文鼎會於傳舍。宵話征異,各盡見聞。鉞具道其事,公佐為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