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和中,饒州刺史齊推女,適隴西李某。李舉進士,妻方娠,留至州宅,至臨月,遷至後東閣中。其夕,女夢丈夫,衣冠甚偉,瞑目按劍叱之曰:“此屋豈是汝腥穢之所乎!亟移去。不然:且及禍。”
明日告推,推素剛烈,曰:“吾忝土地主,是何妖孽能侵耶!”
數日,女誕育,忽見所夢者,即其床帳亂毆之。有頃,耳目鼻皆流血而卒。父母傷痛女冤橫,追悔不及,遣遽告其夫,俟至而歸葬於李族,遂於郡之西北十數裏官道權瘞之。李生在京師下第將歸,聞喪而往。比至饒州,妻卒已半年矣。李亦粗知其死不得其終,悼恨既深,思為冥雪。至近郭,日晚,忽於曠野見一女,形狀服飾,似非村婦,李即心動,駐馬諦視之,乃映草樹而沒。李下馬就之,至,則真其妻也。相見悲泣,妻曰:“且無涕泣,幸可複生。俟君之來,亦已久矣。大人剛正,不信鬼神,身是婦女,不能自訴。今日相見,事機校遲。”
李曰:“為之奈何?”
女曰:“從此直西五裏鄱亭村,有一老人姓田,方教授村兒,此九華洞中仙官也,人莫之知。君能至心往來,或冀諧遂。”
李乃徑訪田先生,見之,乃膝行而前,再拜稱曰:“下界凡賤,敢謁大仙。”
時老人方與村童授經,見李,驚避曰:“衰朽窮骨,旦暮溘然,郎君安有此說?”
李再拜,扣頭不已,老人益難之。自日宴至於夜分,終不敢就坐,拱立於前。老人俯首良久曰:“足下誠懇如是,吾亦何所隱焉。”
李生即頓首流涕,具雲妻枉狀。
老人曰:“吾知之久矣,但不蚤申訴,今屋宅已敗,理之不及。吾向拒公,蓋未有計耳。然試為足下作一處置。”
乃起從北出,可行百步餘,止於桑林,長嘯。倏忽見一大府署,殿字環合,儀衛森然,擬於王者。田先生衣紫帔,據案而坐,左右解官等列待。俄傳教呼地界人。須臾,十數部各擁有百餘騎,前後奔馳而至。其帥皆長丈餘,眉目魁岸,羅列於門屏之外,整衣冠,意緒蒼惶,相問今有何事。須臾,謁者通地界廬山神、江瀆神、彭蠡神等皆趣女入。田先生問曰:“比者此州刺史女,因產為暴鬼所殺,事甚冤濫,爾等知否?”
皆俯伏應曰:“然。”
又問:“何故不為申理?”
又皆對曰:“獄訟須有其主。此不見人訴,無以發摘佞。”
又問:“知賊姓名否?”
有一人對曰:“是西漢鄱縣王吳芮。今刺史宅,是芮昔時所居。至今猶恃雄豪,侵占土地,往往肆其暴虐,人無奈何。”
田先生曰:“即追來!”
俄頃,縛吳芮至。先生詰之,不伏。乃命追阿齊旨。良久,見李妻與吳芮庭辯。食頃,吳芮理屈,乃曰:“當是產後虛弱,見某驚怖自絕,非故殺。”
田先生曰:“殺人以挺與刃,有以異乎?”
遂令執送天曹,回謂速檢李氏壽命幾何。頃之,吏雲:“本算更合壽三十二年,生四男三女。”
先生謂群官曰:“李氏壽算長,若不再生,議無厭伏。公等所見何如?”
有一老吏前啟曰:“東晉鄴國下有一人橫死,正與此事相當。前使葛真君!”
斷以具魂作本身,卻歸生路。飲食言語,嗜欲追遊,一切無異。但至壽終,不見形質耳。”
田先生曰:“何謂具魂?”
吏曰:“生人三魂七魄,死則散離,本無所依。今收合為一體,以續弦膠塗之。大王當街發遣放回,則與本身同矣。”
田先生曰:“善。”
即顧謂李妻曰:“作此處置,可乎?”
李妻曰:“幸甚!”
俄見一吏,別領七八女人來,與李妻一類,即推而合之。有一人持一器藥,狀似稀餳,即於李妻身塗之。李氏妻如空中墜地,初甚迷悶,天明盡失夜來所見,唯田先生及李氏夫妻三人共在桑林中。田先生顧謂李生曰:“相為極力,且喜事成,便可領歸。見其親族,但言再生,慎無他說。吾亦從此逝矣。”
李遂同歸至州,一家驚疑,不為之信。久之,乃知實生人也。自爾生子數人。其親表之中,頗有知者,雲:“他無所異,但舉止輕便,異於常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