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元中,有李氏者,嫁於賀若氏。賀若氏卒,乃舍俗為尼,號曰真如。家於鞏縣孝義橋。其行高潔,遠近宗推之。天寶元年,七月七日,真如於精舍戶外盥濯之間,忽有五色雲氣,自東而來。雲中引手,不見其形。徐以囊授真如曰:“寶之。慎勿言也?”
真如謹守,不敢失墜。天寶末,祿山作亂,中原鼎沸,衣冠南走,真如展轉流寓於楚州安宜縣。肅宗元年,建子月十八日夜,真如所居,忽見二人,衣皂衣。引真如東南而行,可五六十步,值一城。樓觀嚴飾,兵衛整肅。皂衣者指之曰:“化城也。”
城有大殿。一人衣紫衣,戴寶冠。號為天帝。複有二十餘人,衣冠亦如之,呼為諸天。諸天坐,命真如進。,而諸天相謂曰:“下界喪亂時久,殺戮過多,腥穢之氣,達於諸天。不知何以救之?”
一天曰:“莫若以神寶壓之。”
又一天曰:“當用第三寶。”
又一天曰:“今厲氣方盛,穢毒凝固,第三寶不足以勝之,須以第二寶,則兵可息,亂世可清也。”
天帝曰:“然”因出寶授真如曰:汝往令刺史崔侁,進達於天子。”
複謂真如曰:“前所授汝小囊,有寶五段,人臣可得見之。今者八寶,唯王者所宜見之。汝慎勿易也。”
乃具以寶名及所用之法授真如。已而複令皂衣者送之。
翼日,真如詣縣。攝令王滔之,以狀聞州。州得滔之狀,會刺史將行。以縣狀示從事盧恒曰:“安宜縣有妖尼之事,怪之甚也,亟往訊之。”
恒至縣,召真如,欲以王法加之。真如曰:“上帝有命,誰敢廢墜!且寶非人力所致,又何疑焉?”
乃以囊中五寶示恒。其一曰“玄黃天符”,形如笏。長可八寸餘,闊三寸。上圓下方,近圓有孔。黃玉也。色比蒸栗,潭若凝脂。辟人間兵疫邪癘。其二曰“玉雞”,毛文悉備,白玉也。王者以孝理天下則見。其三曰“穀璧”,白玉也。徑五六寸。其文粟粒自生,無異雕鐫之狀。王者得之,即五穀豐稔。其四曰“王母玉環”。二枚,亦白玉也。徑六寸,好倍於肉。王者得之,能令外國歸複。其玉色光彩益發,特異於常。盧恒曰:“玉信玉矣,安知寶乎?”
真如乃悉出寶盤,向空照之,其光皆射日,仰望不知光之所極也。恒與縣吏同視,鹹異之。翌日侁至,恒白於侁曰:“寶蓋天授,非人事也。”
侁覆驗無異,歎駭久之,即具事白報節度使崔圓。圓異之,征真如詣府,欲曆觀之。真如曰:“不可。”
圓固強之。真如不得已,又出八寶。一曰“如意寶珠”,其形正圓,大如雞卵,光色瑩澈。置之堂中,明如滿月。其二曰“紅靺鞨”,大如巨栗,赤爛若朱櫻。視之可應手而碎,觸之則堅重不可破也。其三曰“琅王幹珠”,其形如環四分缺一,徑可五六寸。其四曰“玉印”,大如半手,其文如鹿陷之印,中著物則形見。其五曰“皇後采桑鉤”,二枚,長五六寸,其細如筋。屈其末。似金又似銀,又類熟銅。其六曰“雷公石”,二枚,斧形。長可四寸,闊寸許。無孔。膩如青玉。八寶置之日中,則白氣連天;措諸陰室,則燭耀如月。其所壓勝之法,真如皆秘,不可得而知也。圓為錄表奏之。真如曰:“天命崔侁,事為若何。”
圓懼而止。侁乃遺盧恒隨真如上獻。時史朝義方圍宋州,又南陷申州,淮河道絕,遂取江路而上,抵商山入關。以建巳月十三日達京。時肅宗寢疾方甚,視寶,促召代宗謂曰:“汝自楚王為皇太子,今上天賜寶,獲於楚州。天許汝也,宜保愛之。”
代宗再拜受賜。得寶之故,即日改為寶應元年。上既登位,及升楚州為上州,縣為望縣,改縣名安宜為寶應焉。刺史及進寶官,皆有超擢。號真如為“寶和大師”,寵錫有加。自後兵革漸偃,年穀豐登,封域之內,幾至小康。寶應之符驗也。
真如所居之地得寶,河壖高敞,境物潤茂。遺址後為六合縣尉崔珵所居。西堂之間,相傳雲。西域胡人過其傍者,至今莫不望其處而瞻禮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