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人相傳秦、漢前有洞主吳氏,士人呼為吳洞,娶兩妻。一妻卒,有女名葉限,少惠,善陶金,父愛之。末歲,父卒,為後母所苦,常令樵險汲深。
時嚐得一鱗,二寸餘,赬鬐金目。遂潛養於盆水,日日長,易數器,大不能受,乃投於後池中。女所得餘食,輒沉以食之。女至池,魚必露首枕岸,他人至,不複出。
其母知之,每伺之,魚未嚐見也;因詐女曰:“爾無勞乎,吾為爾新其襦。”
乃易其弊衣。後令汲於他泉,計裏數百也。母徐衣其女衣,袖利刃,行向池,呼魚,魚即出首,因斤殺之。魚已長丈餘。膳其肉,味倍常魚。藏其骨幹鬱棲娥之下。
逾日女至,向池,不複見魚矣。乃哭於野,忽有人被發粗衣,自天而降,慰女曰:“爾無哭,爾母殺爾魚矣。骨在糞下,爾歸可取魚骨藏於室。所須第祈之,當隨爾也。"女用其言,金璣衣食,隨欲而具。
及洞節,母往,令女守庭果。女伺母行遠,亦往。衣翠紡上衣,躡金履。母所生女認之,謂母曰:“此甚似姊也。”
母亦疑之。女覺,遽反,遂遺一隻履,為洞人所得。母歸,但見女抱庭樹眠,亦不之慮。
其洞鄰海島,島中有國名陀汗,乓強,三數十島,水界數千裏。洞人遂貨其履於陀汗國,國主得之,命其左右履之,足小者履減一寸。乃令一國婦人履之,竟無一稱者。其輕如毛,履石無聲。陀汗王意其洞人以非道得之同,遂禁錮而拷掠之。竟不知所從來,乃以是履棄之於道旁。即遍曆人家捕之。若葉有女履者,捕之以告。陀汗王怪之。乃搜其室,得葉限,令履之而信。葉限因衣翠紡衣,躡履而進,色若天人也。始具事於王。載魚骨與葉限俱還國。其母及女即為飛石擊死,洞人哀之,埋在石坑,命曰“懊女塚”。洞人以為媒祀,求女必應。
陀汗王至國,以葉限為上婦。一年,王貪求祈於魚骨,寶玉無限。逾年不複應,王乃葬魚骨幹海岸,用珠百斛藏之,以金為際。至征卒叛時,將發以贍軍。一夕,為海潮所淪。
成式舊家人李士元所說,士元本邕州洞中人,多記得南中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