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
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嚐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
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注釋】
(1)晉侯、秦伯:指晉文公和秦穆公,春秋時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
(2)以其無禮於晉:指晉文公即位前流亡國外經過鄭國時,沒有受到應有的禮遇。倒裝句,於晉無禮。以,因為,連詞。其,代詞,它,指鄭國。於,對於
(3)且貳於楚:並且從屬於晉的同時又從屬於楚。且,並且,表遞進。貳,從屬二主。於,對,介詞。
(4)晉軍函陵:晉軍駐紮在函陵。軍,名詞作動詞,駐軍。函陵,鄭國地名,在今河南新鄭北。
(5)氾南:古代東氾水的南麵,在今河南中牟南。
(6)佚(yì)之狐:鄭國大夫。
(7)若:假如。使:派。見:拜見進見。從:聽從。
(8)辭:推辭。
(9)臣之壯也:我壯年的時候。
(10)猶:尚且。
(11)無能為也已:不能幹什麼了。為,做。已,同“矣”,語氣詞,了。
(12)用:任用。
(13)是寡人之過也:這是我的過錯。是,這。過,過錯。
(14)然:然而。
(15)許之:答應這件事。許,答應。
(16)縋(zhuì):用繩子拴著從城牆上往下吊。
(17)既:已經。
(18)敢以煩執事:冒昧地拿(亡鄭這件事)麻煩您手下的人。這是客氣的說法。敢,冒昧的。執事,執行事務的人,對對方的敬稱。
(19)越國以鄙(bǐ)遠:(然而)越過別國而把遠地(鄭國)當做邊邑。越,越過。鄙,邊邑。這裏作動詞,動詞意動用法,以…為邊邑。
(20)焉用亡鄭以陪鄰:怎麼要用滅掉鄭國來給鄰國(晉國)增加(土地)呢?焉,哪裏,怎麼。以:來。陪:使增加。
(21)鄰之厚,君之薄也:鄰國的勢力雄厚了,您秦國的勢力也就相對削弱了。之: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獨立性。厚,增加。
(22)若舍鄭以為東道主:倘若放棄攻打鄭國而把它作為(秦國)東方道路上(招待使節)的主人。
(23)行李:也作“行吏”,外交使節。
(24)共(gōng)其乏困:供給他們缺乏的物資。共,同“供”。
(25)嚐為晉君賜矣:曾經給予晉君恩惠(指秦穆公曾派兵護送晉惠公回國)。嚐,曾經。為,給予。賜,恩惠。為...賜:施恩。
(26)許君焦、瑕:(晉惠公)許諾給您焦、瑕兩城。
(27)朝濟而夕設版焉:(晉惠公)早上渡過黃河(回國),晚上就築城防禦。濟,渡河。設版,指築牆。版,築土牆用的夾板,防禦攻勢。朝,在早晨。
(28)厭:通“饜”,滿足。
(29)東封鄭:在東邊讓鄭國成為晉國的邊境。封,疆界。這裏作用動詞,動詞使動用法,使……成為邊界。
(30)肆其西封:擴展它西邊的疆界。指晉國滅鄭以後,必將圖謀秦國。肆,延伸,擴張。封:疆界。
(31)闕:使...減損。盟:結盟。戍:守衛。還:撤軍回國。
(32)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假如沒有那個人的力量,我是不會到這個地步的。夫,fú,音同“服”,放於句首表語氣,不翻譯;放在句中解釋為“那”;微,假如沒有。
(33)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依靠別人的力量,又返回來損害他,這是不人道的。因:依靠。敝,損害。
(34)失其所與,不知:失掉自己的同盟者,這是不明智的。與,結交,親附。知:通“智”,明智。
(35)以亂易整,不武:用混亂相攻取代聯合一致,是不符合武德的。易,代替。武,指使用武力是所應遵守的道義準則。不武,不符合武德。整,指一致的步調。
(36)吾其還也:我們還是回去吧。其,表商量或希望的語氣,還是。
(37)去之:離開鄭國。
【譯文】
九月甲午,晉文公、秦穆公聯合圍攻鄭國,因為鄭國曾經沒有用應有的禮儀來接待他,並且在依附於晉國的同時又依附於楚國。晉軍駐紮在函陵,秦軍駐紮在氾南。佚之狐對鄭伯說:“鄭國處於危險之中,如果能派燭之武去見秦伯,一定能說服他們撤軍。”鄭伯同意了。燭之武推辭說:“我年輕時候,尚且不如別人;現在老了,做不成什麼了。”鄭文公說:“我早先沒有重用您,現在危急之中求您,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了,對您也不利啊!”燭之武就答應了。
夜晚用繩子將燭之武從城牆上放下去,去拜見秦伯,燭之武說:“秦、晉兩國圍攻鄭國,鄭國已經知道即將要滅亡了。如果使鄭國滅亡對您有好處,冒昧地拿亡鄭這件事情來麻煩您。越過別國(晉國)把遠方的鄭國作為(秦國的東部)邊邑,您知道這件事是困難的,為什麼要使鄭國滅亡而增加鄰邦晉國的土地呢?鄰國的勢力雄厚了,您的勢力也就相對削弱了。如果放棄滅鄭,而讓鄭國作為您秦國東方道路上的主人,秦國使節來來往往,鄭國可以隨時供給他們所缺乏的東西,對您秦國來說,也沒有什麼害處。況且,您曾經對晉惠公有恩惠,他也曾答應把焦、瑕二邑割讓給您。然而,他早上渡過黃河回到晉國,晚上就修築防禦工事拒秦,這是您知道的。晉國,有什麼滿足的(時候)呢?把鄭國當作東部的疆界後,又想往西擴大疆域。如果不侵損秦國,晉國怎麼取得它所企求的土地呢?秦國受損而晉國受益,希望您好好考慮考慮吧!”秦伯高興了,就與鄭國簽訂了盟約。並派杞子、逢孫、楊孫幫鄭國守衛,就撤軍回國。
子犯請求晉文公下令攻擊秦軍。晉文公說:“不行!假如沒有那人的支持,我到不了今天這個地步。借助了別人的力量而又去損害他,這是不仁義的;失掉自己的盟國,這是不明智的;以混亂相攻代替聯合一致,這是不勇武的。我們還是回去吧!”晉軍也撤離了鄭國。
【賞析】
《燭之武退秦師》選自《春秋左傳》
說客在春秋之戰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穿梭來往於各國之間,或穿針引線,搭橋過河,或挑撥離間,挖敵方牆角,或施緩兵之計,贏得喘息之機。可以說,缺少了這些用現代文言漢語稱為外交家的角色,春秋舞台所上演的戲劇,必定沒有這麼驚心動魄,精彩紛呈,波瀾迭宕。有了他們,台前。台後兩條戰線上真是熱鬧非凡,你方唱罷我登台,演出了古代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一幕。
我們發現,說客或外交家除了有高超的言辭辯才,善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之外,往往善於抓住利害關係這個關鍵,在利害關係上尋找弱點和突破口,從而大獲成功。燭之武憑三寸不爛之舌說退秦軍,不費一兵一卒為鄭國解了圍,便是一樁典型的範例。
在一個沒有權威、各自為利益紛爭的時代,利益原則便是行動的最高原則,精明的說客或外交家必定深諧此道。以利益作為交往原則,關係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無懈可擊。甚至可以說,曉之以利益,動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見效。即使在現代社會,國與國之闖的交往,也首先是從利益原則出發的。這個原則,恐怕比仁義原則更實際,更能長久,盡管仁義原則更值得讚賞,可是這世上有幾個講仁義的人呢?
講利益原則,首先要以平等為基礎。沒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了利益。利益必須通過交往實現,一個人不同他人發生聯係,就無所謂利益;交往也意味著交換,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不付出就無所獲。隻想獲得而不願付出,就破壞了交換,也沒有了平等,也就很難再獲取利益。
交換,實質上也是讓對方有利可圖。燭之武去遊說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覺得無利可圖,會甘願罷休嗎?所謂挑撥離間,多半也要利用人們覺得有利可圖的心理。離開這一點,挑撥挑間是難以成功的。搞陰謀詭計的人也常常利用這一點。“將欲取之,必先予之”,這也是說用給予好處引人上鉤,然後再將其吃掉。
中國傳統的謀咯,可以說把利益原則發揮到了極致。除了上麵說的之外,還有所謂借刀殺人、過河拆橋、上屋拔梯、賞一安百、欲擒故縱、美人誘惑、坐收漁利、奇貨可居、害一利百等等,都是從不同角度利用或發揮利益原則。可以毫不誇張他說,處世為人的方方麵麵都與利益原則有千絲萬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