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晉侯合諸侯於扈,平宋也。於是晉侯不見鄭伯,以為貳於楚也。鄭子家使執訊而與之書,以告趙宣子曰:“寡君即位三年,召蔡侯而與之事君。九月,蔡侯入於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難,寡君是以不得與蔡侯偕,十一月,克減侯宣多而隨蔡侯以朝於執事。十二年六月,歸生佐寡君之嫡夷,以請陳侯於楚而朝諸君。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蕆陳事。十五年五月,陳侯自敝邑往朝於君。往年正月,燭之武往朝夷也。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陳蔡之密邇於楚,而不敢貳焉,則敝邑之故也。雖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一朝於襄,而再見於君,夷與孤之二三臣,相及於絳。雖我小國,則蔑以過之矣。今大國曰:‘爾未逞吾誌。’敝邑有亡,無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身其餘幾?’又曰:‘鹿死不擇音。’小國之事大國也,德,則其人也;不德,則其鹿也。鋌而走險,急何能擇?命之罔極,亦知亡矣。將悉敝賦以待於鯈,唯執事命之。文公二年,朝於齊;四年,為齊侵蔡,亦獲成於楚。居大國之間而從於強令,豈有罪也?大國若弗圖,無所逃命。”
晉鞏朔行成於鄭,趙穿、公婿池為質焉。
【注釋】
晉侯:指晉國國君晉靈公。扈:鄭國城邑,故地在今河南原陽縣。鄭伯:指鄭國國君鄭穆公。子家:鄭國公子,大夫。執訊:掌管通訊聯絡的官。趙宣子:晉國卿大夫趙盾。蔡侯:指蔡莊公。侯宣多:鄭國大夫,因立鄭穆公有功,所以侍寵專權作亂。歸生:即子家,歸生是其名子是字。夷:鄭國太子。陳侯:陳國君主共公,名朔。蕆:完成。陳侯:陳靈公,名平公,即陳共公之位。孤:指鄭國國君。絳:晉國都城,在今山西新絳縣。蔑:無音:同“蔭”。賦:指兵,古代按田賦出兵,所以稱賦。鯈:晉,鄭交界的地方。成:講和修好。鞏朔:晉大夫。趙穿:晉國執政大夫。池:晉靈公的女婿。
【譯文】
晉靈公在黃父舉行大型軍事訓練,於是借機又召集各國諸侯在鄭國的扈地會合,目的是要與宋國談和。魯文公沒有來參加,因為有齊國侵伐魯國的患難。《春秋》寫道“諸侯會於扈”,意思是說這次會合沒有效果。
當時晉靈公拒絕與鄭穆公見麵,認為鄭國既服從晉國又投靠楚國。鄭國大夫子家就派一位送信的官員到晉國送了一封信,信寫給趙盾,信中說:“我們君主即位的第三年,就邀請蔡莊公一起服從你們君主。這年九月,蔡莊公來到我國準備同我們國君一起去晉國,但因為我國發生了侯宣多恃寵專權的患難,我們君主因此而不能與蔡莊公一起去。這年十一月,戰勝滅絕了侯宣多,我們君主就與蔡莊公相隨朝見服事於你這位執政。我們君主即位後第十二年六月,歸生輔佐我們君主的太子夷,為了向楚國請求他們與陳靈公講和,特地去朝見了你們君主。十四年七月,我們君主又以完成了陳國的事情朝見你們。十五年五月,陳靈公從我國去朝見你們君主。去年正月,燭之武去,陪同太子夷去朝見你們。八月,我們君主又去。作為陳、蔡,與楚國如此親密相近,卻不敢投靠楚國,那是有我們的緣故。雖然我們如此對待貴國君主,卻為何不免得到你們的責罰呢?你們在位的君主當中,我們朝見過晉襄公一次,而朝見過在位君主兩次。太子夷與我們國君的一些臣僚一個接一個地去到絳都。雖則我們是小國,這樣做也沒有哪個國家能超過了吧。現在你作為大國說:‘你們還做得不快我們的心意。’我國要像這麼被要求就隻有滅亡,再不能增加什麼了。古人有言說:‘頭也害怕尾也害怕,留下身子還能剩餘多少不害怕呢?’又說:‘鹿要死也就不管自己的聲音了。’小國服侍大國,大國以仁德對待它,它就是人;不用仁德對待它,它就是一隻鹿,著急了就會疾速走入險境,著急了還能選擇嗎?大國無準則地下命令,我們也知道要滅亡了,隻能把我國的全部軍資集中起來在鯈地等待了,任憑你執政命令我們吧。我們文公即位的第二年六月壬申,到齊國朝見。四年二月壬戌,因為齊國侵伐蔡國,我們也隻得與楚國談和。處在大國之間,都要求我們服從強者的命令,難道成了我們的罪過?你們大國如果不考慮這些,那我們就無處逃避性命了。”
趙盾看到信後派鞏朔到鄭國和談,趙穿、公婿池也到鄭國作了人質。
【賞析】
這是鄭晉外交鬥爭的一個回合。鄭國處於晉楚兩強之間,對於近鄰的晉國要侍奉,可對於遠一些的楚國也要朝拜,這還未計尚須在齊秦的周旋,察言觀色仰人鼻息,夾縫中的苟活苦不堪言。但是晉國對此還很不滿意。於是,鄭國的執政大臣子家給晉國的執政大臣趙宣子寫了這封信。這是一份照會,也可以說相當於一份最後通牒。在信中子家曆數了鄭君對晉的朝見,暗示其所表現出的恭順已無以複加,如果晉再如此逼迫,不對現行政策改弦更張,那鄭國隻能是鋌而走險,徹底投靠楚國,和晉國決一死戰。文中隻有三位人物:晉侯、晉國大臣趙宣子和鄭國的執政子家。
鄭國子家的照會,不是致意晉侯,而是“告趙宣子”,這因為趙宣子才實權在握,而他與晉侯,也有著十幾年的、非同尋常的生死淵緣。
這個晉侯,是晉襄公的兒子夷皋,即晉靈公。晉文公流亡在外十九年,秦穆公送其渡河回晉已經有六十二歲了,他在位隻有九年,就病死傳位給太子姬歡,也即晉襄公。姬歡是晉文公逃亡前在蒲城的兒子,晉獻公進攻蒲城時,文公逃亡,夷皋幸免於難,躲入民間。晉文公即位後他被文贏認為己子,估計其繼位時候已經有四十多歲。有些學者認為,姬歡係文贏所生,很有些牽強,因為重耳從楚到秦才娶得文贏,且是當年就渡河複國,如姬歡為文贏之子,則繼位時節不足十歲,哪裏像秦晉崤之戰時剛剛繼位的晉襄公!何況晉襄公在位僅僅七年,卻做成了不少大事,這絕非十三四歲的少年所能為。但是,也正是因為他避難民間,直至文公複國才來投奔,所以娶妻生子較晚,他死的時候太子夷皋還在繈褓。為了他繼位的人選,晉國的大臣們很是爭論了一番,他們覺得立夷皋為君,政局是不容易安定的,還不如立一位年長的公子。當時晉文公的從亡臣子,如趙衰、咎犯俱已亡故,執政的大臣是趙盾,就是本文所說的趙宣子,他是趙衰和叔隗之子,準備到秦國迎接晉襄公的弟弟公子雍,而賈季主張到陳國迎接公子樂。趙盾為此罷免了賈季官職,賈季逃亡翟國,趙盾派大將先蔑、重臣隨會去秦國。
此時秦穆公亦故,秦康公繼位。他認為必須以重兵送公子雍為妥。因為上次秦穆公送晉文公複國,還沒有安定晉國國內的局勢,就匆匆退兵了,結果呂甥、郤芮隨即陰謀叛亂,若非勃鞮告密,還不知鹿死誰手。所以這次大軍準備得很充分,隨先蔑、隨會緩緩而行。可是在晉國,此時卻出現了變故:夷皋的母親聽說後,抱著太子上朝,把夷皋放在趙盾懷中:“先君在病重時,就把他的兒子交給你了,當時他囑咐說,如果你能教誨他成才,那是對晉國的恩賜,如他不能成才,則就隻能怨你失職。你為什麼棄之另立?”諸位大臣啞口無言,隻能是擁立夷皋繼位,這就是晉靈公。趙盾自統大軍,在令狐迎擊秦軍。秦康公是好心好意,幫人落得個冤家,先蔑隨會也隻好流亡秦國。趙盾扶保著一個孩子,晉國的內政外交是一手操持,所幸還有昆弟趙穿鼎力相助,十幾年總算磕磕絆絆地走了過來。但是趙盾未得周公精神的精髓,周公旦輔佐周成王,是時刻不忘對侄子的教育;趙盾是位臣子,就不能太放肆,以避免流言蜚語,日久天長就培養出一位奢侈荒淫的君王,《史記》載:“十四年(新君繼位時為元年)靈公壯,厚斂以雕牆,從台上彈人觀其避丸也。”何等的殘暴!用弓弩發彈子傷人,觀看無辜者逃跑躲避為樂;至於殺人更是家常便飯,一次殺了廚工,還讓他的老婆背屍體去丟棄。趙盾多次勸諫,惹得晉靈公煩躁,曾幾次派刺客去暗殺。趙盾不得已逃亡,還沒有出境,趙穿就帶兵襲殺了晉靈公迎趙盾回朝,晉國的民眾對此都很擁戴。但是史官董狐仍然記錄在案:“趙盾弑其君”,趙盾認為自己無罪,董狐指出趙為執政,逃亡還沒有出境,返回後又不懲辦趙穿,就應該負全責。後人評論認為,董狐記錄實事求是,不為尊者隱匿過失;趙盾也是為了國家,確實是一位忠臣,背著黑鍋有些可惜。事件後趙盾迎接公子黑臀(晉文公之子)立為晉成公。
鄭國當時的國君是鄭穆公,即鄭文公之子子蘭也。鄭文公有三位夫人,但是她們所生的兒子都因罪死,文公一怒之下,將姬妾庶出的公子一律驅逐。公子蘭逃奔晉國,侍奉晉文公謹慎,所以很得喜愛。晉文公出兵圍鄭時(見第一卷《燭之武退秦師》),秦穆公自行退兵,晉文公也隻能和鄭文公盟約,條件即是立子蘭為太子。鄭國的群臣認為,子蘭在諸公子中最賢,立之對國家有利,於是子蘭成了太子。兩年後晉文公和鄭文公相繼而卒,子蘭繼位為鄭穆公。子家是當時鄭國的執政大臣,也是姬姓的公子,名歸生。
本文涉及的史實發生在魯文公十七年,即晉靈公繼位的第十年,應該說那時他還是個青少年,國家事務的決斷,仍須趙盾為之。子家致函趙盾,是相當適宜的,但是作為正式的外交照會,書麵上仍然對著晉靈公。
晉靈公在詹會合諸侯,商議平定宋國內亂的事務,此間(於:在,是:這次)他沒有會見鄭文公,認為鄭投靠楚國,對晉國已有貳心。
——應該說明的是,詹就在鄭國的地域,晉靈公在近邊大會諸侯,卻不召見鄭文公,已經明顯地表露出極大的不滿。按照周朝在立國初對功臣、王室重要成員和前代君王後人的封爵,晉為侯爵而鄭為伯爵,所以分別稱其為晉侯鄭伯。文中尚有蔡侯、陳侯亦然。——
鄭國的執政大臣子家派執訊——即負責聯絡的官員——給晉國送來書信(與之:給晉君送來),以向趙宣子申述。
——子家的書信是給晉國的外交文書,本來其接受者是晉侯,但主持政務的是趙盾,子家也就不再繞彎子,總統還是個小孩子,我也不過是個代言人,那就直接和你這位總理交涉吧,但文書陳述的主要對象仍是晉侯。——
信中說:“我們國君繼位才三年,就曾招蔡莊公(他也封爵為侯,故稱蔡侯)來一同去侍奉貴國(當時是晉襄公),九月蔡侯到達以後(蔽邑:對自己地域的謙稱)準備出發,但我國因為侯宣多事件——公子子蘭逃亡晉國,在晉文公伐鄭時,作為盟約條件被立為太子,當時一些鄭國的大夫力促此事,其中包括侯宣多;兩年後鄭文公卒,侯又力保子蘭繼位為鄭穆公,為此侯宣多居功專權,故子家稱之‘侯宣多之難’——因此國君不能和蔡侯同往。十一月大體平定了侯宣多的作亂後,(在僅過了兩個月之後)就緊隨蔡侯去朝見襄公。十二年六月,我姬歸生陪伴著太子夷,為陳國(陳侯:陳共公)要朝見晉須請命於楚國的事宜,專意來朝見君王稟告——這時候已經是晉靈公在位。十四年七月,我們國君又來朝見,從而促成(蕆:讀chan,完成)了陳國的事情(作為楚國附屬的陳來和晉和好),十五年五月,陳侯從我國出發前往貴國去朝見君王。去年正月,燭之武陪伴著太子夷又往朝見(往年:去年;往朝夷:應是‘夷往朝’,這是個倒裝句,是因為在燭之武後麵省略了‘佐’字)。八月我國君又親去朝見。按說(以:釋為按照)陳、蔡這樣和楚親近的國家(邇:讀er,近,如遐邇聞名),卻對晉不敢懷有貳心,是(則:這裏作判斷詞)我國的作用啊!雖然我們這樣盡心地侍奉君王,為什麼(何以)仍然不免獲罪?我們國君繼位以後,一次朝見襄公,兩次朝見君王(這裏的‘一’、‘再’指的是一次和兩次,而不是‘首先’和‘然後’),太子夷和我國的幾位大臣,相繼到你們絳都朝拜。
——文中的這個‘孤’應該是鄭穆公的自稱,外交文書的言者其實就應該是國君,但本文是以子家的口氣申述,例如自稱‘歸生’,稱鄭穆公為‘寡君’,稱太子‘寡君之嫡夷’。可是這裏卻用‘夷和孤的二三臣’這種口氣來稱呼太子——直呼其名——和大臣們,隻有鄭穆公才有此資格。這可能是左丘明寫書時有所失誤。——
雖然我們是個小國,但盡心盡意地所做是沒有(蔑:無)再能超越的了,現在大國(指晉)還說:‘你們沒有滿足(逞:使得逞)我的願望’。那我們隻有滅亡,因為確實已經再也無以複加了。古人說過:‘畏首畏尾,去了兩頭,身子還能剩下多少?’還說過:‘鹿在生死的關頭,就顧不得選擇庇蔭的地方了(音:古通蔭,即庇蔭之處。這言外之意是,如果晉國逼迫得太緊,鄭國也隻能不得不投靠楚國了)。’小國侍奉大國,如能遇恩德相待,他們就是人;如不能被尊重,他們就是危機中的鹿,鋌而走險——鋌:快跑的樣子,在險路上飛奔——急迫之中還有什麼選擇!你們的命令,已經超越了極限(罔極),我們知道就要亡國了,隻能準備(將)悉數動員我軍(賦:軍隊,因為那時是按照田賦出兵員的),開赴鯈地(鯈:讀chou,在鄭晉邊界)迎候你們,現在隻有聽候您的決定了。文公二年我國也曾朝見齊國,四年,為齊國去攻擊蔡國,結果是和楚國講和(蔡國是楚的盟國)。居於大國之間而服從其強製性的命令,難道也是罪過嗎?作為大國您要連這也不體諒,我們就已經不在乎違抗了。”
晉國於是派鞏朔來鄭國講和、盟約,並把趙穿和晉君的女婿池(此人或許是晉襄公的女婿,因為晉靈公當時隻十幾歲)留在鄭國作為人質。
這一篇照會,終使晉國趙盾審時度勢,改變了對鄭的外交策略。鄭國在楚晉二強的夾縫中苟活,可以說對雙方都畢恭畢敬,就如子家所說是無以複加了。而此時晉國仍不滿意,也即要求專一敬我,這其實就斷絕了鄭國的生路。晉人不講信義,曲沃翼都爭鋒,同族手足相殘,借道伐虢而滅虞,對秦以怨報德,晉靈公的繼位也是趙盾等出爾反爾的例證。如果鄭國徹底和楚斷絕來往,今日讓趙盾心滿意足,就必須麵對楚國的討伐。等到楚軍壓境,再向晉國求援是來不及的,隻能死路一條。而晉又從不枉費錢糧,不像燭之武說秦退兵,穆公還留逢孫等駐守,反正屈從晉國是死,不從也就再無可加之刑了,鄭雖軍力綿薄,但也能拚死一搏,或楚國尚有體諒,傾力前來救援,絕路逢生也未可知,這才有了子家的呐喊。所謂哀兵必勝——民不畏死奈何以死畏之。
子家的說辭,和展喜不同。雖然齊魯和晉鄭相互地位、關係有相似之處,但展喜是胸有成竹:當時的齊孝公內憂不斷,伐魯不過是炫耀武功,魯國雖有災荒,但人心同仇敵愾。齊軍並不願在疆場和魯國對決,更不能粘著對恃。所以很順利地說退齊兵。子家文書倒類似燭之武的方式,都是在國家最危難的時候,都是在邏輯上引出第三方的砝碼,讓對方來權衡利弊,重新斟酌和我方的關係。所不同的是,子家的陳述麵對的晉國,是威脅的主要發起方,而燭之武說秦穆公,麵對是進攻聯軍的次要部分;因為當時晉文公是決心滅鄭,沒有改變的可能性——叔詹自殺都無濟於事!但秦穆公的軍事實力最強,具有左右局勢的能量,而第三方砝碼就是晉的圖霸!所以談判水到渠成。子家麵對的晉靈公(也即趙盾),隻有徹底折服鄭國的願望,卻沒有滅鄭的力量——如果能夠,他不必裝模作樣;鄭國尚有一定的經濟軍事實力,不是陳蔡小國所能比,又地處中原戰略要衝,是晉楚在爭霸中最具價值的幫手。可以說,他們誰爭取到鄭國,就為稱霸奠定了最有力的基礎。子家的說辭,最讓趙盾擔憂的,不是“鹿死不擇蔭”,而是鋌而走險——徹底地投靠楚國,甚至請楚派軍駐守。這個砝碼的重量,趙盾不可能不掂量。子家專門說到陳國,那麼詳盡地講他先和陳侯去楚國請示,再和陳侯來晉國朝見。言外之意是:你看看楚國多大氣,我們是不能隻依靠你的!和解是最好,開戰也可以,讓我徹底背離楚國不可能!利弊得失您看著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