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漢昭帝逝世,昌邑王劉賀被廢黜,漢宣帝劉詢剛剛登上皇位。路溫舒呈上奏書,奏書說:昭帝崩,昌邑王賀廢,宣帝初即位,路溫舒上書,言宜尚德緩刑。其辭曰:
“臣聞齊有無知之禍,而桓公以興;晉有驪姬之難,而文公用伯。近世趙王不終,諸呂作亂,而孝文為太宗。由是觀之,禍亂之作,將以開聖人也。故桓、文扶微興壞,尊文、武之業,
澤加百姓,功潤諸侯,雖不及三王,天下歸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義,省刑罰,通關梁,一遠近,敬賢如大賓,愛民如赤子,內恕情之所安而施之於海內,是以囹圄空虛,天下太平。夫繼變化之後,必有異舊之恩,此賢聖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無嗣,大臣憂戚,焦心合謀,皆以昌邑尊親,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亂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禍變之故,乃皇天之所以開至聖也。故大將軍受命武帝,股肱漢國,披肝膽,決大計,黜亡義,立有德,輔天而行,然後宗廟以安,天下鹹寧。臣聞《春秋》正即位,大一統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與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統,滌煩文,除民疾,存亡繼絕,以應天意。
“臣聞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秦之時,羞文學,好武勇,賤仁義之士,貴治獄之吏,正言者謂之誹謗,遏過者謂之妖言,故盛服先王不用於世⒅,忠良切言皆鬱於胸,譽諛之聲日滿於耳,虛美熏心,實禍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賴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饑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獄亂之也。夫獄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複生,絕者不可複屬。《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今治獄吏則不然,上下相驅,以刻為明,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離於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計歲以萬數。此仁聖之所以傷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則樂生,痛則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做囚人不勝痛,則飾詞以視之,吏治者利其然,則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卻,則鍛練而周內之;蓋奏當之成,雖咎繇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何則?成練者眾,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獄吏專為深刻,殘賊而亡極,媮為一切,不顧國患,此世之大賊也。故俗語曰:“畫地為獄議不入;刻木為吏期不對。”此皆疾吏之風,悲痛之辭也。故天下之患,莫深於獄;敗法亂正,離親塞道,莫甚乎治獄之吏,此所謂一尚存者也。”
“臣聞烏鳶之卵不毀,而後鳳凰集;誹謗之罪不誅,而後良言進。故古人有言:“山藪臧疾,川澤納汙,瑾瑜匿惡,國君含詬。”唯陛下除誹謗以招切言,開天下之口,廣箴諫之路,掃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製,寬刑罰,以廢治獄,則太平之風可興於世,永履和樂,與天亡極,天下幸甚。”
上善其言。
【譯文】
漢昭帝逝世後,昌邑王劉賀剛繼位就被廢黜,宣帝開始登上皇位。路溫舒趁這個時機上書,主張崇尚德治緩解刑法。書中說:
“我聽說齊國有了公孫無知殺死襄公的禍事,桓公才能夠興起;晉國發生了驪姬進讒那樣的災難,文公才能在諸侯中稱霸;近世趙王未能壽終而死,諸呂發動叛亂,而孝文帝被尊為太宗皇帝。由此看來,產生禍亂,將會為聖人出現開創機會。所以齊桓公,晉文公扶植、振興衰敗了的國家,尊崇周文王、周武王建立的功業,給百姓帶來恩澤,功勞施及諸侯,雖然趕不上夏禹、商湯和周文王,可是天下人民都歸附於他們的仁政。孝文帝常常想到如何具備最高的德行,來承受天意,他崇尚仁義,減輕刑罰,打通關隘、架起橋梁,遠近如一,敬重賢人如同對待貴賓一樣,愛護百姓如同愛護小孩,他用啟己的心推想別人的心,把內心覺得安適的事情推行到全國,因此監獄空無一人,天下太平。緊接社會變化以後即位的君主,一定會給人們帶來不同往日的恩惠,這是賢明的聖人用來顯示天意的行為。”
“從前昭帝去世時沒有兒子,大臣們憂愁得很,懷著焦急的心情共同商量,都認為昌邑王是尊貴的皇室親屬,推舉他,把他立為皇帝,但是上天不肯授命,而是把他的心弄亂,於是便自己丟失了帝位。很深刻地考慮禍患事變發生的原因,這是偉大的上天用來開導最聖明的君主的手法。所以大將軍霍光接受武帝的遺命,成為漢朝君主最得力的輔臣,他披肝瀝膽,決定大計,黜退不講仁義的人,立有德行的人為帝,輔助上天行事,這樣祖廟才得安定,天下才都太平無事。”
“我聽說《春秋》很重視君王登基的事,這是為了統一天下,為了慎重地對待開創事業。陛下剛登上帝位,與天意符合,應該糾正前代的過錯,在承受天命繼承帝業時慎重對待開始做的每一件事,去掉煩苛的法令,解除老百姓的疾苦,保存、繼承將要消亡、斷絕的好傳統,用這些行動來應合天意。”
“我聽說秦朝有很多失誤的地方,其中一條現在還存在,就是負責審案的官吏違法判案的問題。秦朝時候,看不起文學,崇尚武勇精神,輕視奉行仁義的人,重視負責判案的官吏,正直的言論被認為是誹謗,阻攔犯錯誤的話被說成是妖言,所以那些衣冠整齊的儒生在那時不被重用,忠良懇切的言辭都鬱積在胸中,稱讚阿諛聲天天響在他們耳邊,虛偽的讚美迷住了心竅,而實際上存在的禍患被遮蔽、掩蓋住了,這就是秦朝失去天下的原因。如今天下靠著陛下恩厚,沒有戰爭的危險和饑餓寒冷的憂患,父子、夫妻合力安家,但是天下太平還未完全實現,原因就是判案的人把事情搞亂了。判案,這是天下最重要的事情,被處死的人不能複活,人被砍斷了肢體不能再給他接起來。《書經》上說:“與其殺死無罪的人,寧願犯不遵守成規舊法酌錯誤。”現在負責判案的官吏便不是這樣,上下相互驅使,把苛刻當作嚴明,判案嚴厲的獲得公道的名聲,判案公平的後來多有禍患。所以負責判案的官吏,都想把人置於死地,並不是他們恨別人,而是他們求得自身安全的辦法就在於置人於死地。因此死人的血在街上漂流,受刑的人並肩站著,處死刑的人計算起來每年數以萬計。這是奉行仁義的聖人感到悲傷的原因。太平未能完全實現,都是因為這引起的。人們的常情是安適的時候就會顯得快樂,痛苦的時候就想要死掉,在木棍荊杖鞭打的時候,從被打人身上有什麼要求不能實現呢?所以罪犯忍受不了痛苦,就用些假話招供,審案的官吏就利用這種情況,指出某種罪名,點明罪犯應該招認的罪狀,審案的官吏擔心案子報上去後會被駁倒退回來,於是便違法羅織罪狀,套上罪名,到了報告上級判罪結果的時候,即使是咎繇聽了囚犯的罪狀,也認為處死也抵償不了他的罪過。為什麼呢?這是因為審案的官吏違法陷入於罪、廣列罪名,玩弄法律條文把罪狀寫得十分明顯的緣故。因此審案的官吏專門苛刻嚴峻地對待犯人,殘害人沒有止境,辦一切事情都馬馬虎虎,不顧國家遭到禍患,這是世上的大害。所以俗話說道:“在地上畫一座監獄,也不進去;麵對著木刻的獄吏,也不與他對話。”這反映出社會上痛恨獄吏的風氣,是很悲痛的語言。所以天下的禍害,沒有什麼比得上法官判案這件事。敗壞法紀,擾亂正道,使親人分離,道義不明,沒有誰比負責判案的官吏更厲害的。這就是我所說的秦朝的過錯有一條至今還存在的原因。”
“我聽說鷂鷹下的蛋不會遭到毀壞,然後鳳凰才會停留在樹上;犯了誹謗罪的人不會受到懲罰,然後才有人向朝廷說出有益的話。所以古人有種說法:“山林水澤隱藏著毒害人的東西,河流湖泊容納汙穢的東西,美玉隱藏著瑕斑,國君能容忍辱罵。”願陛下除去誹謗人的罪名,用來招致懇切的忠言,讓天下人開口說話,擴大人們規勸、進諫的渠道,掃除造成秦朝滅亡的過錯,尊崇周文王、周武王的德行,減省法製條文,寬緩刑罰,用這些來清除治獄的積弊,那麼天下就可以出現太平的氣象,長期和平安樂,和天地一樣沒有窮盡,那樣,人民就太幸運了。”
【賞析】
文章指出:“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獄之吏是也。”就是說:秦之所以亡,有十個失誤,其中一個,到現在(即在路溫舒當時)仍然存在,即過分重視、重用“治獄之吏”。這些人,“上下相毆(驅),以刻為明”,“敗法亂正,離親塞道”。他們競相追逐,濫施刑罰,以“治獄”越苛刻越好,量刑、判刑越重越好。結果,造成“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處死)之計,歲以萬數”。
文章尖銳地揭露了封建法製運用“逼、供、信”的殘忍手段,使人入罪。所謂“棰楚(以杖鞭撲)之下,何求而不可得”。靠刑訊來逼供,“囚人不勝痛,則飾辭以視(示)之”,被迫造假。“吏治者利其然,則指道以明之”,名義上是利用假口供向犯人指出犯了什麼罪,曉以利害,要他服罪,其實這中間無疑包含著“誘供”,以進一步陷人於罪。“上奏畏卻,則鍛練(煉)而周內(納)之”,就是說:怕上級批不準,必須把上報材料和報告寫好,使“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辦法有二:一是進一步對“犯人”進行逼供、誘供,以便取得更多的“罪證”,使“成練者眾”;一是組織材料班子、刀筆文吏對材料進行精心的加工,對報告進行周密的推敲,以便使“文致之罪明也”。如此,“雖咎繇(同皋陶,傳說中舜時賢明的法官)聽之,猶以為死有餘辜”,鐵案如山,不可覆翻矣。
當時“治獄之吏”都“以刻為明”,是當時朝廷倡導的結果。朝廷利用權勢,大搞思想箝製、輿論一律,使執法“深者獲公名,平者多後患,故治獄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好一個“自安之道在人之死”!千萬人的人頭就這樣滾滾落地了。易卜生《人民公敵》劇中的主人公斯多克芒醫生提出改造被汙染的溫泉浴場的建議,觸犯了當地資產階級的物質利益,被宣布為“人民公敵”。其實在異口同聲地對他進行“圍剿”的人中,並不乏同情之士,他們振臂“討伐”,心裏明白,悄悄地對斯多克芒醫生表示歉意——迫於權勢,“不敢不那麼辦”。“治獄之吏”,誘於“深者獲公名”,鑒於“平者多後患”,故“皆欲人死”,也是“不敢不那麼辦”。林彪、“四人幫”統治期間,當權者上下相驅,以“左”為明。“左”之深者獲公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於是重用、提拔有份;說公道話者多後患——輕則不信任,重則受株連。因此,自安之道,在於寧“左”毋右。於是乎上下競相“左”,極“左”思潮風行矣。看來古今中外,曆史的共性還是不少的,否則,兩千年前的作品怎麼會引起我們的共鳴呢?
矯治的辦法,路溫舒作為封建時代的廷尉史官,隻能提出“除誹謗以招切言”,即讓人講話,國君要不計較臣民們的“謗言”,牢騷、罵娘的話都讓說,才能“開天下之口”,招來至切之言。他繼承了古代開明政治家反對“防民之口”(《召公諫厲王止謗》)的優良傳統,主張“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即可殺可不殺者不殺,可治罪可不治罪者不治罪。這在今天看來,仍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他把希望寄托於國君的開明,則有其局限性。路溫舒畢竟是封建時代的官吏,我們不可苛求於他。今天,我們不能象路溫舒那樣寄托於個人,而必須從根本製度上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