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易夫子言包羲氏始畫八卦,不言作《易》,而曰:“《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又曰:“《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是文王所作之辭始名為《易》。而《周官》大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三《易》之名以名之也。
猶之墨子書言“周之《春來》,燕之《春秋》,宋之《春秋》,齊之《春秋》”。周、燕、宋、齊之史,非必皆“春秋”也,而雲“春秋”者,因魯史之名以名之也。
《左傳·僖十五年》:戰於韓,卜徙父筮之曰吉,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成·十六年》:戰於鄢陵。公之,史曰吉,其卦遇《複》,曰:“南國戚,射其元王中厥目。”此皆不用《周易》,而別有引據之辭,即所謂《三易》之法也。
○重卦不始文王大卜裳《三易》之法,其經卦皆八,其別皆六十有四。考之《左傳·襄公九年》:穆薑遷於東宮,筮之,遇《艮》之《隨》,薑曰:“是於《周易》”,曰“《隨》,元亨利貞,無咎。”獨言“是於《周易》”,則知夏、商皆有此卦。而重八卦為六十四者,不始於文王矣。
○朱子周易本義《周易》自伏羲畫卦,文王作彖辭,周公作爻辭,謂之經。經分上下二篇。孔子作十翼,謂之傳。傳分十篇:《彖傳》上下二篇,《象傳》上下二篇,《係辭傳》上下二篇,《文言》、《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各一篇。
自漢以來,為費直、鄭玄、王弼所亂,取孔子之言逐條附於卦爻之下。
程正步傳因之。及朱元晦《本義》,始依古文故於《周易·上經》條下雲:“中間頗為諸儒所亂,近世晃氏始正其失,而未能盡合古文。呂氏又更定著為經二卷,傳十卷,乃複孔氏之舊雲。”洪武初,頒《五經》天下儒學,而《易》兼用程、失二氏,亦各自為書。永樂中修《大全》,乃取朱子卷次割裂,附之程傳之後。
“而朱子所定之古文仍複淆亂。彖即文王所係之辭,傳者孔子所以釋經之辭也,後凡言傳放此。”此乃《彖·上傳》條下義,今乃削“彖上傳”三字,而附於“大哉乾元”之下。“象者,卦之上下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係之辭也。”乃《象·上傳》條下義,今乃削‘象上傳’三字,而附於“天行健”之下。此篇申彖傳、象傳之意以盡《乾》、《坤》二卦之蘊,而餘卦之說因可以例推雲。”乃《文言》條下義,今乃削“文言”二字,而附於“元者善之長也”之下。其“彖曰”、“象曰”、“文言曰”字皆朱子本所無,複依程依添入。後來士子厭程傳之多,棄去不讀,專用《本義》。
而《大全》之本乃朝廷所頒,不敢輒改,遂即監版傳義之本刊去程傳,而以程之次序為朱之次序。相傳且二百年矣。惜乎,朱子定正之書竟不得見於世,豈非此經之不幸也夫?
朱子記嵩山晁氏《卦爻彖象說》謂:“古經始變於費氏,而卒大亂於王弼。”此據孔氏正義曰:“夫子所作象辭,元在六爻經辭之後,以自卑退,不敢幹亂先聖正經之辭。”王嗣之意,以為象者本釋經文,宜相附近,其義易了,故分爻之象辭各附其當爻下,如杜元凱注《左傳》,分經之年與傳相附。故謂連合經傳始於輔嗣,不知其實本於康成也。《魏誌》:高貴鄉公幸太學,問博士淳於後曰:“孔子作彖、象,鄭玄作注,其釋經義一也。今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後對曰:“鄭玄合彖、象於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也。”帝曰:“若合之於學誠便,則孔子曷為不合以了學者乎?”後對曰:“孔子恐其與文王相亂,是以不合。此聖人以不合為謙。”帝曰:“聖人以不合為謙,則鄭玄何獨不謙邪?”後人曰:“古義宏深,聖問奧遠,非臣所能詳盡。”是則康成之書已先合之,不自輔嗣始矣。乃《漢書·儒林傳》雲:“費直治《易》,無章句,徒以彖、象、係辭、文言解說上下經。”則以傳附經又不自康成始。朱子記晁氏說,謂:“初亂古製時,猶若今之《乾卦》。”蓋自《坤》以下皆依此,後人又散之各爻之下,而獨存《乾》一卦以見舊本相傳之樣式耳。愚嚐以其說推之,今《乾卦》“彖曰”為一條,“象曰”為一條,疑此費直所附之元本也。《坤卦》以小象散於各爻之下,其為“象曰”者八,餘卦則為“象曰”者七,此鄭玄所連,高貴鄉公所見之本也。
程傳雖用輔嗣本,亦言其非古《易》。《鹹》:“九三,鹹其股,亦不處也。”傳曰:“雲‘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
秦以焚書而《五經》亡,本朝以取士而《五經》亡。今之為科舉之學者,大率皆帖括熟爛之言,不能通知大義者也。而《易》、《春秋》尤為繆戾。以彖、傳合大象,以大象合爻,以爻合小象,二必臣,五必君,陰卦必雲小人,陽卦必雲君子,於是此一經者為拾瀋之書,而《易》亡矣。取胡氏傳一句、兩句為旨,而以經事之相類者合以為題,傳為主,經為客,有以彼經證此經之題,有用彼經而隱此經之題,於是此一經者為射覆之書,而《春秋》亡矣。複程、朱之書以存《易》,備《三傳》、啖、趙諸家之說以存《春秋》,必有待於後之興文教者。○卦爻外無別象聖人設卦觀象而係之辭,若文王、周公是已。夫子作傳,傳中更無別象。其所言卦之本象,若天、地、雷、風、水、火、山、澤之外,惟《頤》中有物,本之卦名;有飛鳥之象,本之卦辭,而夫子未嚐增設一象也。荀爽、虞翻之徒,穿鑿附會,象外生象:以同聲相應為《震》、《巽》,同氣相求為《艮》、《兌》,水流濕火就燥為《坎》、《離》,雲從龍則曰《乾》為龍,風從虎則曰《坤》為虎。十翼之中,無語不求其象,而《易》之大指荒矣。豈知聖人立言取譬,固與後這文人同其體例,何嚐屑屑於象哉。王弼之注雖涉於玄虛,然已一掃《易》普炎榛蕪,而開之大路矣。不有程子,大義何由而明乎?
《易》之互體卦變,《詩》之葉韻,《春秋》之例月日,經說之繚繞破碎於俗儒者多矣。《文中子》曰:“九師興而《易》道微,《三傳》作而《春秋》散。”○卦變卦變之說,不始於孔子,擊公係《損》之六三已言之矣。曰:“三人行則損一人,一人行則得其友。”是六子之變皆出於《乾》、《坤》,無所謂自《複》、《後》、《臨》、《遁》而來者,當從程傳。
○互體凡卦爻二至四、三至五,兩體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謂之互體。其說已見於《左氏·莊公二十二年》:陳侯筮,遇《觀》之《否》,曰:“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注“自二至四有艮象,艮為山”是也。然夫子未嚐及之,後人以雜物撰德之語當之,非也。其所論二與四、三與五同功而異位,特就兩爻相較言之,初何嚐有互體之說。
《晉書》:荀顗嚐難鍾會《易》無互體,見稱於世;其文不傳。新安王炎晦叔嚐問張南軒曰:“伊川令學者先看王輔嗣、胡翼之、王介甫三家《易》,何也?”南軒曰:“三家不論互體故爾。”
朱子《本義》不取互體之說,惟《大壯》六五雲:“卦體似《兌》,有羊象焉。”不言“互”而言“似”;似者,合兩爻為一爻則似之也。然此又創先儒所未有,不如言互體矣。《大壯》自三至五成《兌》,《兌》為羊,故爻辭並言羊。○六爻言位《易》傳中言位者有二義。列貴賤者存乎位,五為君位,二三四為臣位,故皆曰同功而異位。而初上為無位之爻,譬之於人,初為未仕之人,上則隱淪之士,皆不為臣也,故《乾》之上曰“貴而無位”,《需》之上曰“不當位”。若以一卦之體言之,則皆謂之位,故曰“六位時成”,曰“《易》六位而成章”,是則卦爻之位非取象於人之位矣。此意已見於王弼《略例》,但必強彼合此,而謂初上無陰陽定位,則不可通矣。《記》曰:“夫言豈一端而已,夫各有所當也。”○九二君德為人臣者必先具有人君之德,而後可以堯舜其君。故伊尹之言曰:“惟尹躬暨湯,鹹有一德。”武王之誓亦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
○師出以律以湯、武之仁義為心,以桓、文之節製為用,斯之謂律。律即卦辭之所謂貞也,《論語》言子之所慎者。戰長勺以詐而敗齊,泓以不禽二毛而敗於楚,《春秋》皆不予之。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雖三王之兵,未有易此者也。○既雨既處陰陽之義莫著於夫婦,故爻辭以此言之。《小畜》之時求如任、姒之賢,二南之化不可得矣。陰畜陽,婦製夫,其畜而不和,猶可言也。三之反目,隋文帝之於獨孤後也。既和而惟其所為,不可言也。上之既雨,猶高宗之於武後也。○武人為於大君武人為於大君,非武人為大君也。如《書》“予欲宣力四方,汝為”之“為”。六三,才弱誌剛,雖欲有為而不克濟,以之履虎,有人之凶也。惟武人之效力於其君,其濟則君之靈了民,不濟則以死繼之,是當勉為之而不可避耳,故有斷脰決腹,一瞑而萬世不視,不知所益,以憂社稷者,莫敖大心是也。過涉之凶,其何咎哉。
○自邑告命人主所居謂之邑,《詩》曰:“商邑翼翼,四方之極。”《書》曰:“惟尹躬先見於西邑夏。”曰:“惟臣附於大邑周。”曰:“作新大邑於東國洛。”曰:“肆予敢求爾於天邑商。”《白虎通》曰:“夏曰夏邑,商曰商邑,周曰京師”是也。《泰》之上六,政教陵夷之後,一人僅亦守府,而號令不出於國門,於是焉而用師則不可,君子處此,當守正以俟時而巳。桓王不知此也,故一用師,而祝聃之矢遂中王肩;唐昭宗不知此也,故一用師而歧之兵直犯闕下。然則保泰者,可不豫為之計哉。
《易》之言邑者,皆內治之事。《》曰“告自邑”,如康王之命畢公“彰善癉惡,樹之風聲”者也。《晉》之上九曰“維用伐邑”,如王國之大夫,“大車檻檻,毳衣如”,國人畏之,而不敢奔者也。其為自治則同,皆聖人之所取也。
○成有渝無咎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將皆必有車轍馬跡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王是以獲歿於宮。《傳》曰:“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聖人慮人之有過不能改之於初,且將遂其非而不反也,教之以“成,有渝無咎”,雖其漸染之深,放肆之久,而惕然自省,猶可以不至於敗亡。以視夫迷複之凶,不可同年而論矣。故曰:“惟狂克念作聖。”
○童觀其在政教則不能是訓是行,以近天子之光,而所司者籩豆之事;其在學術則不能知類通達,以幾大學之道,而所習者占畢之文。樂師辨乎聲詩,故北麵而弦;宗祝辨乎宗廟之禮,故後屍;商祝辨乎喪禮,故後主人。小人則無咎也。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故君子為之則吝也○不遠複《複》之初九,動之初也。自此以前,喜怒哀樂之未發也,至一陽之生而動矣,故曰:“《複》,其見天地之心乎?”顏子體此,故有不善未嚐不知,知之未嚐複行,此慎獨之學也。回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夫亦擇之於斯而已,是以不遷怒,不貳過。
其在凡人,則《複》之初九,日夜之所息,平旦之氣,其好惡與人相近也者幾希。苟其知之,則擴而充之矣。故曰:“《複》,小而辨於物。”
○不耕獲不楊氏曰:初九動之始,六二動之繼,是故初耕之,二獲之,初之,二佘之。天下無不耕而獲,不而佘者。其曰不耕不,則耕且,前人之所已為也。昔者周公毖殷頑民,遷於洛邑,密邇王室,既曆三紀,世變風移。而康王作《畢命》之書曰:“惟周公克慎厥始,惟君陳克和厥中,惟公克成厥終。”是故有周之治,垂拱仰成而無所事矣。擊監於二代,鬱鬱乎文哉!而孔子之聖,但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是故《六經》之業,集君聖之大成,而無所創矣。雖然,使有始之作之者,而無終之述之者,是耕而弗獲,而弗佘也,其功為弗竟矣。六二之柔順中正,是能獲能佘者也,故利有攸往也。未富者因前人之為而不自多也,猶“不富以其鄰”之意。
○天在山中張湛注《列子》曰:“自地以上皆天也。”故曰“天在山中”。
○罔孚裕無咎君子信而後諫,未信則以為謗己也,而況初之居下位,未命於朝者乎!“孔子嚐為委吏矣,曰會計當而已矣;嚐為乘田矣,曰牛羊茁壯,長而已矣。”此所謂裕無咎也。若受君之命而任其事,有官守者不得其職則去,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矣。
○有孚於小人君子之於小人也,有知人則哲之明,有去邪勿疑之斷,堅如金石,信如四時。使忄僉壬之類皆知上誌之不可移,豈有不革麵而從君者乎?所謂“有孚於小人”者如此。
○損其疾使遄有喜損不善而從善者,莫尚乎剛,莫貴乎速。初九曰“已事遄往”,六四曰“使遄有喜”。四之所以能遄者,賴初之剛也。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斷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子路有聞,未之能行,惟恐有聞。其遄也至矣。文王之勤日昃,大禹之惜寸陰,皆是道也。君子進德修業,欲及時也。故為政者玩歲而歲日,則治不成;為學者日邁而月征,則身將老矣。召公之戒成王曰:“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疾之為言,遄之謂也。故曰:“雞鳴而起,孳孳為善。”
○上九弗損益之有天下而欲厚民之生,正民之德,豈必自損以益人哉。“不違農時,穀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所謂“弗損益之”者也。“皇建其有極,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詩》曰:“奏格無言,時靡有爭。”是故君子不賞而民勸,不怒而民威於鐵鉞,所謂“弗損益之”者也。以天下為一家,中國為一人,其道在是矣。
○利用為依遷國在無事之國而遷,晉從韓獻子之言,而遷於新田是也;在有事之國而遷,楚從子西之言,而遷於若阝是也:皆中行、告公之益也。
○後天下之生久矣,一治之亂。盛治之極,而亂萌焉,此一陰遇五陽之卦也。孔子之門四科十哲,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於是刪《詩》、《書》,定禮、樂,讚《周易》,修《春秋》,盛矣,則《老》、《莊》之書即出於其時。後漢立辟雍,養三老,臨白虎,論《五經》,太學諸生至三萬人,而三君、八俊、八顧、八及、八廚為之稱首,馬、鄭、服、何之注,經術為之大明,而佛、道之教即興於其世。是知邪說之作與世升降,聖人之所不能除也。故曰:“係於金,柔道牽也。”嗚呼,豈獨君子、小人之辨而已乎。
○包無魚國猶水也,民猶魚也。幽王之詩曰:“魚在於沼,亦匪克樂。潛雖伏矣,亦孔之昭。憂心慘慘,念國之為虐。”秦始皇八年,河魚大上。《五行誌》以為魚陰,類民之象也;逆流而上,言民不從君為逆行也。自人君有求,多於物之心,於是魚亂於下,鳥亂於上,而人情之所向必有起而收之者矣。
○以杞包瓜劉昭《五行誌》曰:“瓜者外延,離本而實,女子外屬之象。”一陰在下,如瓜之始生,勢必延蔓而及於上五,以陽剛居尊,如樹杞然,使之無所緣而上,故曰“以杞包瓜”。孔子曰:“惟女子與小人為難養也。”顰笑有時,恩澤有節,器使有分,而國之大防不可以逾,何有外戚、宦官之禍乎!
○已日《革》:“已日乃孚。六二,已日乃革之。”朱子《發讀》為“戊己”之己。天地之化,過中則變,日中則昃,月盈則食,故《易》之所貴者中。十幹則戊己為中,至於己則過中,而將變之時矣,故受之以庚。庚者,更也,天下之事當過中而將變之時,然後革而人信之矣。古人有以已為變改之義者,《儀禮·少牢饋食禮》“日用丁巳”注:“內事用柔,日必丁巳者,取其令名,自丁甯,自變改,皆為謹敬。”而《漢書·律曆誌》亦謂“理紀於己,斂更於庚”是也。王弼謂:“即日不孚,已日乃孚。”以已為“已事遄往”之已,恐未然。
○改命吉《革》之九四猶《乾》之九四,諸侯而進乎天子,湯武革命之爻也,故曰“改命,吉。”成湯放桀於南巢,惟有慚德,是有悔也。天下信之,其悔亡矣。四海之內皆曰:非富天下也,為匹夫匹婦複仇也。故曰:“信誌也。”
○艮“毋意、毋必、毋固、毋我”,“艮其背,不獲其身”也。“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行其庭,不見其人”也。
○艮其限學者之患莫甚乎執一而不化,及其施之於事,有捍格而不通,則忿忄生而五情瞀亂,與眾人之滑性而焚和者相去蓋無幾也。孔子惡果敢而窒者,非獨處事也,為學亦然。告子不動心之學,至於不得於言,勿求於心,而孟子以為其弊必將如蹶趨者之反動其心。此“艮其限,列其夤”之說也。君子之學不然,廓然而大公,物來而順應,故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禦,而無熏心之厲矣。
慈溪黃氏《日鈔》曰:“心者,吾身之主宰,所以治事而非治於事,惟隨事謹省則心自存,不待治之而後齊一也。孔子之教人曰:‘居處恭,執事敬,與人忠。’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不待言心而自貫通於動靜之間者也。孟子不幸當人欲橫流之時,始單出而為求為之說,然其言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禮存心。’則心有所主,非虛空以治之也。至於齋心服形之老、莊,一變而為坐脫立忘之禪學,乃始瞑目靜坐,日夜仇視其心而禁治之。及治之愈急而心愈亂,則曰:‘易伏猛獸,難降寸心。’嗚呼!人之有心,猶家之有主也。反禁切之,使不得有為,其不能無擾者,勢也,而患心之難降歟?”又曰:“夫心之說有二,古人之所謂存心者,存此心於當用之地也;後世之所謂存心者,攝此心於空寂之境也。造化流行,無一息不運,人得之以為心,亦不容一息不運,心豈空寂無用之物哉!世乃有遊手浮食之徒,株坐攝念,亦曰存心。而士大夫溺於其言,亦將遺落世事,以獨求其所謂心。迨其心跡冰炭,物我參商,所謂老子之弊流為申、韓者。一人之身已兼備之,而欲尤人之不我應,得乎?”此皆足以發明“厲熏心”之義,乃周公已先係之於《易》矣。
○鴻漸於陸“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安定胡氏改“陸”為“逵”,朱子從之,謂合韻,非也。《詩》“儀”字凡十見,皆音牛何反,不得與“逵”為葉,而雲路亦非可翔之地,仍當作“陸”為是。漸至於陵而止矣,不可以更進,故反而之陸。古之高士,不臣天子,不友諸侯,而未嚐不踐其土、食其毛也。其行高於人君,而其身則與一國之士偕焉而已。此所以居九五之上,而與九三同為陸象也。朱子發曰:“上所往進也,所反亦進也。漸至九五極矣,是以上反而之三。”楊廷秀曰:“九三,下卦之極;上九,上卦之極,故皆曰陸。自木自陵,而複至於陸,以退為進也。”巽為進退,其說並得之。
○君子以永終知弊讀《新台》、《桑中》、《鶉奔》之詩,而知衛有狄滅之禍;讀《宛丘》、《東門》、《月出》之獻計獻策,而察陳有征舒之亂。書“齊侯送薑氏於歡”,而卜桓公之所以薨;書“夫人薑氏入”,書“大夫宗婦覿,用幣”,而兆子般、閔公之所以弑。昏姻之義,男女之節,君子可不慮其所終哉!
○鳥焚其巢人主這德莫大乎下人。楚莊王之圍鄭也,而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故以禹之征苗,而伯益讚之,猶以“滿招損,謙受益”為戒。班師者謙也,用師者滿也。上九處卦這上,離之極,所謂有鳥高飛,亦傳於天者矣。居心以矜,而不聞諫爭之論,災必逮夫身者也。魯昭公之伐季孫意如也,請待於沂上以察罪,弗許;請囚於費,弗許;請以五乘亡,弗許。於是叔孫氏之甲興,而陽州次、乾侯唁矣。“鴝鵒雊鵒,往歌來哭。”其此爻之占乎?
○巽在床下上九之“巽在床下”,恭而無禮則勞也。初六之“進退”,慎而無禮則葸也。○翰音登於天羽翰之音雖登於天,而非實際。其如莊周《齊物》之言,騶衍怪迂之辨,其高過於《大學》而無實者乎?以視車服傳於弟子,弦歌遍於魯中,若鶴鳴而子和者,孰誕孰信?夫人而識之矣。永嘉之亡,太清之亂,豈非談空空、核玄玄者有以致之哉。翰音登於天,中孚之反也。
○山上有雷小過山之高峻,雲雨時在其中間,而不能至其巔也。故《詩》曰:“殷其雷,在南山之側。”或高或下,在山之側,而不必至其巔,所以為小過也。然則《大壯》言“雷在天上”何也?曰:自地以上皆天也。
○妣《爾雅》:“父曰考,母曰妣。”愚考古人自祖母以上通謂之妣,經文多以妣對祖而並言之,若《詩》之雲“似續妣祖”、“畀祖妣”,《易》之雲“過其祖,遇其妣”是也。《左傳·昭十年》:“邑薑,晉之妣也。”平公之去邑薑蓋二十世矣。過其祖,遇其妣”,據文義,妣當在祖之上;“不及其君,遇其臣”,臣則在君之下也。昔人未論此義。周人以薑原為此,《周語》謂之皇妣太薑,是以妣先乎祖。《周禮·大司樂》享先妣在享先祖之前。而《斯幹》之詩曰:“似續妣祖。”箋曰:“妣,先妣薑原也。祖,先祖也。”或乃謂變文以協韻,是不然矣。或曰《易》爻何得及此?夫帝乙《歸妹》,箕子之《明夷》,王用亨於岐山,爻辭屢言之矣。
《易》本《周易》,故多以周之事言之。《小畜》卦辭:“密雲不雨,自我西郊。”《本義》:“我者,文王自我也。”
○東鄰馭得其道,則天下皆為之臣;馭失其道,則強而擅命者謂之鄰。臣哉、鄰哉?鄰哉、臣哉?
《漢書·郊祀誌》引此,師古注:“東鄰謂商紂也,西鄰謂周文王也。”○遊魂為變精氣為物,自無而之有也;遊魂為變,自有而之無也。夫子之答宰我曰:“骨肉斃於下,陰為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為昭明,蒿淒愴。”所謂遊魂為變者,情狀具於是矣。延陵季子之葬其子也,曰:“骨肉歸複於土,命也。若魂氣則無不之也,無不之也。”張子《正蒙》有雲:“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然則聖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其精矣乎!”
鬼者,歸也,張子曰:“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此之謂歸。”陳無巳以遊魂為變為輪回之說,辨之曰:“長生而不化,則人多,世何以容?長死而不化,則鬼亦多矣。夫燈熄而然,非前燈也。雲霓而雨,非前雨也。死複有生,豈前生邪?”邵氏《簡端錄》曰:“聚而有體謂之物,散而無形謂之變。唯物也,故散必於其所聚;唯變也,故聚不必於其所散。是故聚以氣聚,散以氣散。味於散者,其說也佛;荒於聚者,其說也仙。”
盈天地之間者,氣也。氣之盛者為神,神者,天地之氣而人之心也。故曰:“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使天下之人齊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聖人所以知鬼神之情狀者如此。
“維嶽降神,生甫及申。”非有所托而生也。“文王在上,於昭於天。”非有所乘而去也。此鬼神之實,而誠之不可扌也。
○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日往月來,月往日來,一日之晝夜也。寒往暑來,暑往寒來,一歲之晝夜也。小往大來,大往小來,一世之晝夜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晝夜!”通乎晝夜之道而知,則“終日乾乾,與時偕行”,而有以盡乎《易》之用矣。○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維天之命,於穆不已”,繼之者善也,“天下雷行,物與無妄”,成之者性也。是故’天有四時,春秋冬夏,風雨霜露,無非教也;地載神氣,神氣風霆,風霆流形,庶物露生,無非教也”。
“天地紜,萬物化醇。”善之為言猶醇也。曰:何以謂之善也?曰:誠者,天之道也。豈非善乎?
○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非器則道無所寓。說在乎孔子之學琴於師襄也,已習其數,然後可以得其誌;已習其誌,然後可以得其為人。是雖孔子之天縱,未嚐不求之象數也。故其自言曰:“下學而上達。”
○垂衣裳而天下治“垂衣裳而天下治”,變質而之文也,自黃帝、堯、舜始也,故於此有通變宜民之論。
○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人之為學,亦有病於憧憧往來者,故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過此以往,未之或知也。”“居之安則資之深,資之深則取之左右逢其原。”
○困德之辨也“內文明而外柔順”,其文王之困而亨者乎?“不怨天,不尤人”,“下學而上達”,其孔子之困而亨者乎?故在陳之厄,弦歌之誌,顏淵知之,而子路、子貢之徒未足以達此也。故曰:“《困》,德之辨也。”
○凡易之情愛惡相攻,遠近相取,情偽相感,人心之至變也。於何知之?以其辭知之。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吉人之辭寡,躁人之辭多,誣善之人其辭遊,失其守者其辭屈。聽其言也,觀其眸子,人焉瘦哉!是以聖人設卦,以盡情偽。夫誠於中必形於外,君子之所以知人也;百物而為之備,使民知神奸,先王之所以鑄鼎也。故曰:“作《易》者,其有憂患乎?”周身之防,禦物之智,其全於是矣。
○易逆數也數往者順,造化人事之跡有常而可驗,順以考之於前也;知來者逆,變化雲為動日新而無窮,逆以推之於後也。聖人神以知來,知以藏往,作為《易》書,以前民用。所設者,未然之占;所期者,未至之事,是以謂之逆數。雖然,若不本於八卦已成之跡,亦安所觀其會而係之爻象乎?是以天下之言性也,則故而已矣。
劉汝佳曰:“天地間一理也,聖人因其理而畫為卦以象之,因其象而著為變以占之。象者,體也,象其已然者也。占者,用也,占其未然者也。已然者為往,往則有順之之義焉;未然者為來,來則有逆之之義焉。如象天而畫為《乾》,象地而畫為《坤》,象雷、風而畫為《震》、《巽》,象水、火而畫為《坎》、《離》,象山、澤而畫為《艮》、《兌》,此皆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者也,不謂之數往者順乎?如筮得《乾》,而知“乾,元亨利貞”;筮得《坤》,而知“坤,元亨,利牝馬之貞”;筮得《震》,而知“震亨,震來,笑言啞啞”;筮得《巽》,而知“巽,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筮得《坎》,而知“習坎有孚,維心亨,行有尚”;筮得《離》,而知“離利貞亨,畜牝牛吉”;筮得《艮》,而知“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筮得《兌》,而知“兌亨,利貞”,此皆通神明之德、類萬物之情者也,不謂之知來者逆乎?夫其順數已往,正所以逆推將來也。孔子曰:“殷因於複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數往者順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知也”,知來者逆也。故曰:“易,逆數也。”若如邵子之說,則是義、文之《易》已判而為二,而又以《震》、《離》、《兌》、《乾》為數已生之卦,《巽》、《坎》、《艮》、《坤》為推未生之卦,殆不免強孔子之書以就己之說矣。
○說卦雜卦互文“雷以動之,風以散之,雨以潤之,日以亙之。《艮》以止之,《兌》以說之,《乾》以君之,《坤》以藏之。”上四舉象,下四舉卦,各以其切於用者言之也。終萬物、始萬物者,莫盛乎《艮》。崔憬曰:“《艮》不言山,獨舉卦名者,以動撓燥潤,功是風雷水火,至於終始萬物,於山義則不然。故舍象而言卦,各取便而論也,得之矣。”
古人之文,有廣譬而求之者,有舉隅而反之者。今夫山,一卷石之多;今夫水,一勺之多。天地之外複言山水者,意有所不盡也。”《坤》也者,地也”,不言西南之卦;“《兌》,正秋也”,不言西方之卦。舉六方之卦而見之也,意盡於言矣。虞仲翔以為《坤》道廣布,不主一方,及《兌》象不見西者,妄也。“《豐》多故也,親寡《旅》也。”先言親寡,後言旅,以協韻也。猶《楚辭》之“吉日兮辰良”也。虞仲翔以為別有義,非也。
○兌為口舌《兌》為口舌,其於人也,但可以為巫為妾而已。以言說人,豈非妾婦之道乎?
凡人於交友之間,口惠而實不至,則其出而事君也,必至於靜言庸違。故舜之禦臣也,敷奏以言,明試以功;而孔子之於門人,亦聽其言而觀其行。《唐書》言韋貫之自布衣為相,與人交,終歲無款曲,未嚐偽辭以悅人。其賢於今之人遠矣!
○序卦雜卦《序卦》、《雜卦》皆旁通之說,先儒疑以為非夫子之言,然《否》之大往小來,承《泰》之小往大來也;《解》之利西南,承《蹇》之利西南,不利東北也:是文王已有相受之義也。《益》之六二即《損》之六五也,其辭皆曰“十朋之龜”;《濟》之九三即《濟》之九四也,其辭皆曰“臂無膚”;《未濟》之九四即《即濟》之九三也,其辭皆曰“伐鬼方”:是周公已有反對之義也。必謂六十四卦皆然,則非《易》書之本意。或者夫子嚐言之,而門人廣之,如《春秋·哀十四年》西狩獲麟以後,續經之作耳。
○晉晝也明夷誅也蘇氏曰:“‘晝日三接’,故曰晝;‘得其大首’,故曰誅。《晉》當文明之世,群後四朝而車服以庸,揖讓之事也;《明夷》逢昏亂之時,取彼凶殘而殺伐用張,征誅之事也。一言晝,一言誅,取其音協爾。”
○孔子論《易》孔子論《易》,見於《論語》者二章而已:曰“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曰“南人有言曰:‘人而無恒,不可以作巫醫。’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子曰:‘不占而已矣。’”是則聖人之所以學《易》者,不過庸言、庸行之間,而不在乎圖書象數也。今之穿鑿圖象以自為能者,畔也。《記》者於夫子學《易》之言而即繼之曰:“子所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是知夫子平日不言《易》而其言詩、書、執禮者,皆言《易》也。人苟循乎詩、書、執禮之常,而不越焉,則自天佑之,吉無不利矣。故其作《係辭傳》,於“悔吝無咎”之旨,特諄諄焉;而《大象》所言,凡其體之於身、施之於政者,無非用《易》之事。然辭本乎象,故曰“君子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觀之者淺,玩之者深矣。其所以與民同患者,必於辭焉著之,故曰“聖人之情見乎辭”。若“天一地二”、“易有太極”二章皆言數之所起,亦讚《易》之所不可遺,而未嚐專以象數教人為學也。是故“出入以度,無有師保,如臨父母”,文王、周公、孔子之《易》也;希夷之圖,康節之書,道家之《易》也。自二子之學興,而空疏之人、迂怪之士舉竄跡於其中以為《易》,而其《易》為方術之書,於聖人寡過反身之學去之遠矣。
“《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易》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一言以蔽之,曰“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夫子所以思,得見夫有恒也;有恒然後可以無大過。
○七八九六《易》有七、八、九、六,而爻但係九、六者,舉隅之義也。故發其例於《乾》、《坤》二卦曰“用九”、“用六”,用其變也。亦有用其不變者,《春秋傳》穆薑遇《艮》之八,《晉語》董因得《泰》之八是也。《艮》言之,二爻獨變則名之六,餘爻皆變而二爻獨不變則名之八,是知《乾》、《坤》亦有用七用八時也。《乾》爻皆變而初獨不變,曰“初七,潛龍勿用”可也;《坤》爻皆變而初獨不變,曰“初八,履霜,堅冰至”可也。占變者其常也,占不變者其反也,故聖人係之九、六。歐陽永叔曰:“《易》道占其變,故以其所占者名爻,不謂六爻,皆九六也。”得之矣。
趙汝梅《易輯聞》曰:“揲蓍策數,凡得二十八,雖為《乾》亦稱七;凡得三十二,雖為《坤》亦稱八。”
楊彥齡《筆錄》曰:“楊損之,蜀人,博學善稱說。餘嚐疑《易》用九、六,而無七、八。損之雲:‘卦畫七、八,爻稱九、六。’”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亦是舉九、六以該七、八也。朱子謂七、八之合,亦三百有六十也。
○卜筮舜曰:“官占,惟先蔽誌,昆命於元龜。”《詩》曰:“爰始爰謀,爰契我龜。”《洪範》曰:“謀及乃心,謀及卿士,謀及庶人,謀及卜筮。”孔子之讚《易》也,亦曰:“人謀鬼謀。”夫庶人至賤也,而猶在蓍龜之前,故盡人之明而不能決,然後謀之鬼焉。故古人之於人事也信而有功,於鬼也嚴而不瀆。子之必孝,臣之必忠,此不待卜而可知也。其所當為,雖凶而不可避也。故曰:“欲從靈氛之吉占兮,心猶豫而狐疑。”又曰:“用君之心,行君之意,龜策誠不能知此事。”善哉!屈子之言,其聖人之徒歟!
《卜居》,屈原自作,設為問答,以見此心,非鬼神吉凶之所得而移耳。王逸《序》乃曰:“心迷意惑,不知所為,往至太卜之家,決之蓍龜,冀聞異策,以定嫌疑。”則與屈子之旨大相背戾矣。洪興祖補注曰:“此篇上句皆原所從,下句皆原所去。時之人去其所當從,從其所當去。其所謂吉,乃原所謂凶也。”可謂得屈子之心者矣。
《禮記·少儀》:“問卜筮曰:‘義與?誌與?義則可問,誌則否。’”子孝臣忠,義也;違害就利,誌也。卜筮者,先王所以教人去利懷仁義也。石駘仲卒,無適子,有庶子六人,卜所以為後者。曰:“沐浴佩玉則兆。”五人者皆沐浴佩玉,石祁子曰:“孰有執親之喪,而沐浴佩玉者乎!”不沐浴佩玉,石祁子兆。衛人以龜為有知也。南蒯將叛,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黃裳元吉。”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外強內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故曰黃堂凶吉。黃,中之色也;裳,下之飾也。元,善之長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且夫《易》不可以占險,猶有闕也。筮雖吉,未也。”南蒯果敗。是以嚴君平之卜筮也,與人子言“依於孝”,與人弟言“依於順”,與人臣言“依於忠”。而高允亦有筮者,當依附爻象,勸以忠孝之論,其知卜筮之旨矣。
《申鑒》:“或問卜筮曰:‘德斯益,否斯損。’曰:‘何謂也?吉而濟凶而救之謂德,吉而恃凶而怠之謂損。’”
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鄉,告其為也,告其行也,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若是,則無可為也,無可行也。不當問,問亦不告也。《易》以前民用也,非以為人前知也。求前知,非聖人之道也。是以《少儀》之訓曰:“毋測未至。”
郭璞嚐過顏含,欲為之筮,含曰:“年在天,位在人,修己而天不與者,命也;守道而人不知者,性也。自有性命,無勞蓍龜。”
文中子子謂:“北山黃公善醫,先寢食而後針藥;汾陰侯生善筮,先人事而後說卦。”
《金史·方伎傳序》曰:“古之為術以吉凶導人而為善,後世術者或以休咎導人而為不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