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敏(葉淇)賈俊(劉璋)黃紱張悅(張鎣)佀鍾曾鑒梁璟(王詔)徐恪李介(子昆)黃珂王鴻儒叢蘭吳世忠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1454)進士。授禦史職。天順初年,李敏奉英宗之命安撫平定貴州的少數民族。任務完成後,回到京師,以巡按禦史職巡視京畿。由於蘇州運糧餉道途經海口,船多翻沉,李敏建議另開河道直達蘇州,以避海路之險,軍民覺得十分便利。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進士。授禦史。天順初,奉敕撫定貴州蠻。還,巡按畿內。以薊州餉道經海口,多覆溺,建議別開三河達薊州,以避其險,軍民利之。
成化初年,李敏在有力者的推薦下,越級提拔為浙江按察使。後調任湖廣按察使,並曆任山西、四川左、右布政使。成化十三年(1477),升任右副都禦史,巡撫大同邊塞。當時外敵騎兵出沒塞下,騷擾殺害駐防守軍,李敏挑選一批壯士潛伏在城堡上,采取突襲的方式擒獲了來犯敵人。李敏還督修邊牆壕塹,加強防禦,從此外敵不敢輕易來犯。十五年,召為兵部右侍郎。又過了四年,李敏因病回家休養。當時,河南發生大饑荒,李敏上疏條列救荒事宜。皇帝下詔讓李敏以左副都禦史職巡撫保定等府縣,二十一年,改任漕運總督,不久升任戶部尚書。
成化初,用薦超遷浙江按察使。再任湖廣。曆山西、四川左、右布政使。十三年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大同。敵騎出沒塞下,掩殺守墩軍,敏伏壯士突擒之。修治垣塹,敵不敢犯。十五年召為兵部右侍郎。逾四年,病歸。河南大饑,條上救荒數事。詔以左副都禦史巡撫保定諸府。二十一年改督漕運,尋召拜戶部尚書。
此前,李敏在大同,見到來自山東、河南的轉運糧餉者,他們路途遙遠,耗費巨大,於是李敏命人進行會計核算,除每年需要的糧食供應外,其他餉糧改為輸送銀兩。百姓輕便易帶,而邊關將士也得以有餘錢置辦軍裝,軍民兩便。至此,並請畿輔、山西、陝西州縣每年輸送邊糧者,每糧一石折征銀一兩,以十分之九輸邊,並依時價折算軍餉,有餘銀就招商購糧以作軍儲,皇帝表示同意。自此北方春秋二稅都折銀兩,這件事是自李敏開始的。崇文門宣課司稅,大多為權勢之人所侵吞。李敏根據馬文升的諫言請增設禦史專門監視崇文門稅課事。禦史陳瑤指斥李敏聚斂,李敏兩次上疏請求辭職。皇帝好言慰留。貴戚請空地及鷹房、牧馬場千頃,李敏堅執不同意,事才作罷。
先是,敏在大同,見山東、河南轉餉至者,道遠耗費,乃會計歲支外,悉令輸銀。民輕齎易達,而將士得以其贏治軍裝,交便之。至是,並請畿輔、山西、陝西州縣歲輸糧各邊者,每糧一石征銀一兩,以十九輸邊,依時值折軍餉,有餘則召糴以備軍興。帝從之。自是北方二稅皆折銀,由敏始也。崇文門宣課司稅,多為勢要所侵漁。敏因馬文升言請增設禦史主事監視。禦史陳瑤斥敏聚斂,敏再疏求去。帝慰留之。貴戚請隙地及鷹房、牧馬場千頃,敏執不可,事得寢。
憲宗末年,宦官、佞幸多得賜莊田,這些人得罪之後,一般都辭去莊田,罪情嚴重的剝去其莊田,然而並沒有交百姓耕種。李敏請招佃耕種,每畝征稅銀三分,皇帝同意,然而其他莊田依然如故。逢京師發生大水災,李敏就極力陳述利害,說:“畿輔現有皇莊五所,占十一萬二千八百餘頃;勳戚、中官莊田三百三十二所,占地三萬三千一百餘頃。官校招無賴作為管莊的莊頭,他們恃勢奪人牲畜、田產,傷人性命,侮辱婦女,百姓為之痛心,這是災異發生的原因。皇莊始於正統間,那時因諸王沒有封藩,就據空閑地設立莊田。諸王去藩地後,莊田仍歸官府,後代沿襲這種做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另設皇莊,請盡數革去莊戶,讓百姓佃耕,每畝一概征稅銀三分,用作後宮的各項開支。這樣雖無皇莊之名,卻有充足的財用之效。至於權貴政要諸人的莊田,也請選擇佃戶領種,由專門機構課稅,然後由莊田擁有者到專門機構去領取田稅。如此可能愉悅民心,化解矛盾,再沒有比這更有效的辦法了。”建議並沒有采用。
當憲宗末,中官、佞幸多賜莊田。既得罪,率辭而歸之官,罪重者奪之。然不以賦民。敏請召佃,畝科銀三分,帝從之,然他莊田如故也。會京師大水,敏乃極陳其害,言:“今畿輔皇莊五,為地萬二千八百餘頃;勳戚、中官莊三百三十有二,為地三萬三千一百餘頃。官校招無賴為莊頭,豪奪畜產,戕殺人,汙婦女,民心痛傷。災異所由生。皇莊始正統間,諸王未封,相閑地立莊。王之藩,地仍歸官,其後乃沿襲。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皇莊。請盡革莊戶,賦民耕。畝概征銀三分,充各宮用度。無皇莊之名,而有足用之效。至權要莊田,亦請擇佃戶領之,有司收其課,聽諸家領取。悅民心,感和氣,無切於此。”時不能用。
南京禦史與守備太監蔣琮相互攻擊責難,禦史都被逮捕貶謫,而蔣琮依然在位。李敏兩次上疏諫爭,都不聽。弘治四年(1491),得病請求退休,孝宗派禦醫為他治病。不久,又力請退休,於是以葉淇代為戶部尚書,下詔李敏由公車送歸,未到家鄉就病死了。贈太子少保,諡號恭靖。
南京禦史與守備太監蔣琮相訐,禦史鹹逮謫,而琮居職如故。敏再疏力爭,皆不聽。弘治四年,得疾乞休,帝為遣醫視療。已,複力請,乃以葉淇代,詔敏乘傳歸。未抵家卒。贈太子少保,諡恭靖。
李敏生平注重德行,所得的官祿賜贈都給兄弟、故舊。在鄉隱居時,於紫雲山下建讀書堂,收集圖書數千卷,與學者講習。巡撫大同時,他將書室獻給官府,皇帝賜名紫雲書院。大同孔廟沒有雅樂,李敏奏請朝廷,如製頒給等。
敏生平篤行誼,所得祿賜悉以分昆弟、故人。裏居時,築室紫雲山麓,聚書數千卷,與學者講習。及巡撫大同,疏籍之於官,詔賜名紫雲書院。大同孔廟無雅樂,以敏奏得頒給如製雲。
葉淇,字本清,山陽縣人。景泰五年(1454),考中進士。授予禦史職務。天順初年,權臣石享在皇帝英宗那兒說了葉淇的壞話,葉淇被送交有關部門審理,但調查審訊並沒有獲得他違法的證據,葉淇被貶為武陟知縣。成化中年,漸次升為大同巡撫。孝宗即位,召葉淇為戶部侍郎。弘治四年(1491),葉淇接替李敏為戶部尚書,不久加太子少保銜。當時發生了吐魯番攻陷哈密的事件,邊防官員請求給哈密遺民衣食供應,並將他們安置於內地。葉淇說“:這是給自己留下禍患。”停止了這項奏疏。不法之徒獻納大名田地為皇莊,葉淇諫議將這些田地交給有關部門處理。宦官龍綬請開銀礦,葉淇不同意,孝宗聽從了葉淇的意見。不久,龍綬又請求長蘆鹽引票二萬引,在淮南淮北兩地出賣,以供應宮廷織造費用。葉淇極力諫爭,孝宗竟沒有接受。
葉淇,字本清,山陽人。景泰五年進士。授禦史。天順初,石亨譖之下吏,考訊無驗,出為武陟知縣。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撫。孝宗立,召為戶部侍郎。弘治四年代李敏為尚書,尋加太子少保。哈密為土魯番所陷,守臣請給其遺民廩食,處之內地,淇曰:“是自貽禍也。”寢其奏。奸民獻大名地為皇莊,淇議歸之有司。內官龍綬請開銀礦,淇不可。帝從之。已,綬請長蘆鹽二萬引,鬻於兩淮以供織造費。淇力爭,竟不納。
葉淇執掌戶部六年,正直信實而有原則,能夠為國家節約財政開支。每次朝廷議論用兵,葉淇總是持不同意的態度。葉淇還改變了由商人輸糧於邊的開中之製,命令淮地商人輸銀代糧,鹽稅驟然增至百萬兩,並將鹽課稅全部交給運輸部門,邊糧儲備因此大為減少。弘治九年(1496),葉淇請求退休,歸家去世,朝廷封贈他為太子太保。
淇居戶部六年,直亮有執,能為國家惜財用。每廷議用兵,輒持不可。惟變開中之製,令淮商以銀代粟,鹽課驟增至百萬,悉輸之運司,邊儲由此蕭然矣。九年四月乞休,歸卒。贈太子太保。
黃紱,字用章,其遠祖為封丘人。曾祖父時遷到平越,遂定居於此。黃紱榮登正統十三年(1448)的進士榜,授行人官職,接著官任南京刑部郎中。黃紱為人剛正廉潔,人們送他一個雅號,稱為“硬黃”。當時有一個特別奸猾的譚千戶,他強占百姓蘆場,人們不敢追究,黃紱卻斷然將其奪回發還原主。
從子贄,進士,曆官刑部右侍郎,以清操聞。
成化九年(1473),黃紱調任四川布政司左參議。若幹年後,升任左參政。一次巡查部屬到崇慶,突然有旋風起於轎前,坐轎不能前行。黃紱說:“此間必有冤情,我當為之申理。”旋風於是散去。來到州城,他祈禱城隍神,晚上夢中似有人說州西寺事。該寺離州四十裏,倚山而建,寺後有一巨大的池塘。寺中的和尚常在夜間殺人,並沉屍於塘中,瓜分被劫掠來的財物。而且還藏納婦女於寺內洞窟之中。黃紱獲得情報後,立即調遣官吏兵卒包圍了寺院,在一番追根究底的審訊之後,獲得了寺中和尚為非作歹的事實,於是誅殺了寺內和尚,並搗毀了這座寺院。有一個掌管倉庫的官吏,倚仗皇親的權勢貪汙糧達萬石之多,黃紱發現後按法律條文追論其罪,黃紱因此威名大振。黃紱曆任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他奏請關閉建昌銀礦。在南北兩京的維修工程中,湖廣當供應白銀二萬兩,按成例這些銀兩由百姓分攤,但黃紱為了減輕民眾負擔,動用府庫的羨餘錢支付。荊王奏請遷徙先祖墳墓,黃紱擔心侵擾百姓,堅決不同意。
賈俊,字廷傑,束鹿人。以鄉舉入國學。天順中,選授禦史。曆巡浙江、山西、陝西、河南、南畿,所至有聲。
成化二十二年(1486),黃紱升任為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地區,他彈劾參將郭鏞、都指揮鄭印、李鐸、王琮等人的違法行為,並將他們付之刑律。還用計捕獲大奸之人張綱。並嚴申軍令,增建墩台、城堡,邊地防備為之一新。黃紱在邊塞見士卒的妻子衣不蔽體,歎息說:“邊防健兒家貧至此,我有何臉麵居其上位?”他即刻預支三個月的兵餉,親自撫慰士卒。正值皇帝有詔毀除庵寺,黃紱趁此機會將尼姑盡數裁汰,並將她們配給無妻的壯士。等黃紱離開邊塞時,他們多帶子女跪在道邊相送。
成化十三年,自山東副使超拜右僉都禦史,巡撫寧夏。在鎮七年,軍民樂業,召為工部右侍郎。二十一年奉敕振饑河南。尋轉左,數月拜尚書。時專重進士,舉人無至六卿者,俊獨以重望得之。及孝宗踐阼,尚書王恕、李敏、周洪謨、餘子俊、何喬新,都禦史馬文升,皆一時民譽,俊參其間,亦稱職。
弘治三年(1490),黃紱官任南京戶部尚書。言官因黃紱提升太快,頻繁進言,弘治皇帝並不接受,改任黃紱為左都禦史,孝宗在庭中當眾焚毀履曆簿,說:“任事貴在得到合適的人選,按資曆功勞的遠近大小授官,並不是朝廷設官的本意。”
諸王府第、塋墓悉官予直,而儀仗時繕修。內官監欲頻興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祿米、莊田,請給半直;儀仗非甚敝,不得煩有司;公家所宜營,惟倉庫、城池,餘皆停罷。帝報可。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橋,請發京軍二萬五千及長陵五衛軍助役。內府寶鈔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蘇、鬆諸府方罹水災而織造錦綺至數萬匹。俊皆執奏,並得寢。
黃紱曆任官職四十餘年,性情急躁,缺乏寬容。然而操行廉潔,所到之處,均有建樹。弘治六年(1493),請求退休,未及起程就辭世而去。
工部政務與內府監局相表裏,而內官監專董工役,職尤相關。俊不為所撓,工役大省。太廟後殿成,加太子少保。足疾,致仕。詔許乘傳歸,給夫廩如製。逾年卒。
侶鍾,字大器,鄆城人。成化二年(1466),考中進士。授予禦史職務,巡視兩淮鹽務。在任浙江巡按後回京,負責處理各道的奏章文書。宦官汪直暗示侶鍾彈劾大臣馬文升,侶鍾不同意,於是汪直在憲宗麵前進讒言,侶鍾遭受廷杖的責罰。後來因都禦史王越的推薦,侶鍾升為大理寺丞,不久調任為右少卿。
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
北方遊牧部族入侵大同,朝廷討論派遣大臣巡視保定等府,於是命侶鍾負責此項工作。幾個月後,侶鍾升任為右副都禦史,繼續巡撫這一地區。河間府瀕海地方的民地被權勢之家侵占,侶鍾奪地還民。後來,朝廷召侶鍾回刑部任右侍郎之職。侶鍾母親去世,他租賃漕運船隻運母親靈柩南歸。督理漕運的總兵官王信向皇帝報告了這件事,侶鍾被逮捕下獄。適逢此時當權者正在排擠朝臣尹..等,而侶鍾與尹..是同鄉,因此侶鍾被貶官二級,降為曲靖知府。後改任徽州知府,不久又入京城任大理寺左少卿。
代之者劉璋,字廷信,延平人。天順初進士。曆官中外有聲。居工部,亦數有爭執,名亞於俊。
弘治三年(1490),侶鍾以右副都禦史的身份巡撫蘇州、鬆江諸府,致力於救荒賑民。不多時,朝廷召侶鍾任戶部侍郎總督倉場事務,隨即又改任吏部侍郎。十一年,調任為右都禦史。兩年之後,晉升為戶部尚書。
黃紱,字用章,其先封丘人。曾祖徙平越,遂家焉。紱登正統十三年進士,除行人,曆南京刑部郎中。剛廉,人目之曰“硬黃”。大猾譚千戶者,占民蘆場,莫敢問,紱奪還之民。
弘治十五年(1502),侶鍾向皇帝報告天下收支的結算情況時說“:衡常收入的賦稅,因益蜀免而漸漸減少;日常支出的費用,因請開恩賞賜的增加而逐漸擴大,所以收入不足以應付支出。正統以前軍政費用節省,百姓僅輸納國家法定的賦稅標準。自景泰年間至今,支出費用日益擴大,正額之外不斷加征。河南、山東的邊餉供應,浙江、雲南、廣東的雜辦名色,均為過去所無。民眾困窮已甚,不能再增加他們的負擔了。過去四方豐收,邊境不調撥糧餉,州縣貧民也無流離遷徙之苦。現今國家倉庫已無儲備,皇室的儲藏也已窮竭,而浮食浮費日益增加。請陛下憂心於此,大力加以減損裁節,並命朝廷諸臣共同探討增加收入的措施。”孝宗於是下令朝臣討論此事。朝臣在一番議論後,奏上十二條應對辦法,其中罷除傳奉冗官,裁汰宮廷濫收的軍匠,清理騰驤四衛的冒名勇士,停止寺觀的齋醮,減省內侍、畫工、番僧的供應費用,禁止王府和織造監過度地乞取鹽引,命令有司征收莊田的田租,這些都是權貴佞幸之輩所不滿意的。因此奏疏留在宮中數月不予批複,侶鍾於是又上疏奏請。上奏終於批複,有關內容同意施行,但事關權貴佞幸利益者竟未獲批準。
成化九年,遷四川左參議。久之,進左參政。按部崇慶,旋風起輿前,不得行。紱曰:“此必有冤,吾當為理。”風遂散。至州,禱城隍神,夢若有言州西寺者。寺去州四十裏,倚山為巢,後臨巨塘。僧夜殺人沉之塘下,分其資。且多藏婦女於窟中。紱發吏兵圍之,窮詰,得其狀,誅僧毀其寺。倉吏倚皇親乾沒官糧巨萬,紱追論如法,威行部中。曆四川、湖廣左、右布政使。奏閉建昌銀礦。兩京工興,湖廣當輸銀二萬,例征之民,紱以庫羨充之。荊王奏徙先壟,紱恐為民擾,執不可。
有奸商投依外戚張鶴齡,請求將長蘆舊引票十七萬免予追納鹽課,每張引票納銀兩五分,再另外如數用錢購買各鹽場的餘鹽,聽其販賣,孝宗同意。後來不法之徒援此成例,請乞兩淮鹽場舊鹽引至一百六十萬,侶鍾等人堅執不同意,孝宗不予理睬。此後,鹽法壞亂,奸人橫行江湖,官府無能為力。
二十二年,擢右副都禦史,巡撫延綏。劾參將郭鏞,都指揮鄭印、李鐸、王琮等抵罪,計捕奸豪張綱。申軍令,增置墩堡,邊政一新。出見士卒妻衣不蔽體,歎曰:“健兒家貧至是,何麵目臨其上。”亟豫給三月餉,親為拊循。會有詔毀庵寺,紱因盡汰諸尼,以給壯士無妻者。及紱去,多攜子女拜送於道。
東廠特務揭發侶鍾的兒子侶瑞接受賄賂,侶鍾屢次上疏請求退休,孝宗命以驛車快捷送歸。正德時,劉瑾搜集侶鍾在戶部任職時的“差錯”,以致受到三次罰俸的處分。又過了幾年,侶鍾病逝。
弘治三年,拜南京戶部尚書。言官以紱進頗驟,頻有言。帝不聽,就改左都禦史,焚差曆簿於庭曰:“事貴得人耳,資勞久近,豈立官意哉。”紱曆官四十餘年,性卞急,不能容物。然操履潔白,所至有建樹。六年乞休,未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