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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史》 作者:張廷玉  

列傳·卷一百六十九

◎循吏
陳灌,字子將,廬陵人。元末,世道不寧,灌在他房屋周圍興辦林場,人們不理解他的這一舉動。十年後,盜賊蜂起,灌率勇武之士屯駐於林中,盜不敢侵犯,他們這一鄉得以安全無事。太祖攻占武昌,灌到營前拜見太祖,談話間,太祖看出此人不凡,提拔為湖廣行省員外郎,後升為大都督府經曆,隨大將軍徐達北征。不久,奉命築泰州城,完工後升為寧國知府。

明太祖懲元季吏治縱弛,民生凋敝,重繩貪吏,置之嚴典。府州縣吏來朝,陛辭,諭曰:“天下新定,百姓財力俱困,如鳥初飛,木初植,勿拔其羽,勿撼其根。然惟廉者能約己而愛人,貪者必朘人以肥己,爾等戒之。”洪武五年,下詔有司考課,首學校、農桑諸實政。日照知縣馬亮善督運,無課農興士效,立命黜之。一時守令畏法,潔己愛民,以當上指,吏治煥然丕變矣。下逮仁、宣,撫循休息,民人安樂,吏治澄清者百餘年。英、武之際,內外多故,而民心無土崩瓦解之虞者,亦由吏鮮貪殘,故禍亂易弭也。嘉、隆以後,資格既重甲科,縣令多以廉卓被征,梯取台省,而龔、黃之治,或未之覯焉。神宗末年,征發頻仍,礦稅四出,海內騷然煩費,郡縣不克修舉厥職。而廟堂考課,一切以虛文從事,不複加意循良之選。吏治既以日媮,民生由之益蹙。仁、宣之盛,邈乎不可複追,而太祖之法蔑如矣。重內輕外,實政不修,謂非在上者不加之意使然乎!
當時,明朝初建,由於長期戰亂,《詩》、《書》長久廢置不讀,灌在寧國建立學校,聘請老師,選優秀子弟入學讀書。他訪問民間疾苦,禁止豪強兼並農民土地,創立“戶帖”,以便查核居民。太祖將“戶帖”形成製度,在全國施行。灌還組織百姓采石築堤,做閘門,以便水流排灌,保護沿江農田,百姓因此得以正常耕種。有數十人因盜麥船罪而判死刑。灌進行複查,斷定“麥船是漂流來的,百姓爭著拿走了船上的麥,並沒有預謀搶劫”。於是隻法辦了為首一人,其餘免死。灌的裁決嚴厲而公正,處治寬厚。

漢史丞相黃霸,唐史節度使韋丹,皆入《循吏傳》中。今自守令超擢至公卿有勳德者,事皆別見,故采其終於庶僚,政績可紀者,作《循吏傳》。
洪武四年(1371),陳灌被召入京,在京病逝。

陳灌方克勤吳履(廖欽等)高鬥南(餘彥誠等)史誠祖(吳祥等)謝子襄(黃信中夏升)貝秉彝(劉孟雍等)萬觀葉宗人王源翟溥福李信圭(孫浩等)張宗璉李驥(王瑩等)李湘趙豫(趙登等)曾泉範衷周濟範希正(劉綱)段堅陳鋼丁積田鐸唐侃湯紹恩徐九
方克勤,字去矜,寧海人。元末,台州人民舉起反元義旗,吳江同知金剛奴奉行省命令募水兵抵禦。克勤獻策而金剛奴不采納,便逃入山中。洪武二年(1369),克勤被任命為縣訓導,因母老辭職歸家。四年召至京師,吏部主試中第二名,特授為濟寧知府。

思龐嵩張淳陳幼學
這時,朝廷詔令百姓墾荒,三年後征稅。地方官吏卻提前征稅,百姓認為政府言而無信,便相繼逃亡,田又荒蕪。為了糾正弊端,克勤重申,三年後征稅,並把田分為九等,按等級征收田賦,官吏無法從中作弊,於是荒田開墾日多。同時,克勤設立社學數百區,修整孔廟,興辦教育。盛夏農忙時節,濟寧守將率民夫築城,克勤指出:“百姓正忙於耕耘,為何還要增加繁重的勞役?”請求中書予以免除。這時,大旱逢雨,濟寧百姓歌頌他:“誰免去了這次徭役?是方知府。誰使莊稼不遭枯死?是方知府。方知府是我們父母,千萬不要離去。”克勤在濟寧為官三年,戶口增加數倍,家給人足。

陳灌,字子將,廬陵人也。元末,世將亂,環所居築場種樹,人莫能測。後十年,盜蜂起。灌率武勇結屯林中,盜不敢入,一鄉賴以全。太祖平武昌,灌詣軍門謁見。與語奇之,擢湖廣行省員外郎,累遷大都督府經曆。從大將軍徐達北征。尋命築城泰州,工竣,除寧國知府。時天下初定,民棄《詩》《書》久。灌建學舍,延師,選俊秀子弟受業。訪問疾苦,禁豪右兼並。創戶帖以便稽民。帝取為式,頒行天下。伐石築堤,作水門蓄泄,護瀕江田,百姓鹹賴。有坐盜麥舟者,論死數十人。灌覆按曰:“舟自漂至,而愚民哄取之,非謀劫也。”坐其首一人,餘悉減死。灌豐裁嚴正,而為治寬恤類此。洪武四年召入京,病卒。
克勤為政以德行教化為本,不追求個人名聲,曾說:“追求個人名聲,必會追求威勢,這樣必會禍害百姓,我不忍這樣做。”他生活簡樸,一件布袍穿了十年不換,每天隻吃一次葷。太祖對官吏嚴法重刑,士大夫多被貶謫,凡過濟寧者,都受到克勤的周濟。永嘉侯朱亮祖率水軍赴北平,運河水淺,征民夫五千來疏浚河道,克勤無力製止,祈禱於天,忽降大雨,運河水深數尺,船得以通行,百姓視克勤為神。洪武八年(1375)入京述職,太祖嘉獎其政績,賜宴,仍回濟寧。不久為部屬程貢誣告而貶到江浦服役,後去世。其子為方孝聞、方孝儒。孝儒另有傳。

方克勤,字去矜,寧海人。元末,台州盜起,吳江同知金剛奴奉行省命,募水兵禦之。克勤獻策弗納,逃之山中。洪武二年辟縣訓導,母老辭歸。四年征至京師,吏部試第二,特授濟寧知府。時始詔民墾荒,閱三歲乃稅。吏征率不俟期,民謂詔旨不信,輒棄去,田複荒。克勤與民約,稅如期。區田為九等,以差等征發,吏不得為奸,野以日辟。又立社學數百區,葺孔子廟堂,教化興起。盛夏,守將督民夫築城,克勤曰:“民方耕耘不暇,奈何重困之畚鍤。”請之中書省,得罷役。先是久旱,遂大澍。濟寧人歌之曰:“孰罷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視事三年,戶口增數倍,一郡饒足。
吳履,字德基,蘭奚穀人。年少時拜聞人夢吉為師,精通《春秋》及諸史書。李文忠鎮守浙東,聘他為郡學正。以後被薦舉授南康縣丞。南康民俗強悍,吳履到任數月,懲處一些奸猾之徒,其餘不法之人大驚,不敢妄為。履又改行寬大政策,與民休息。知縣周以中巡視田野,被一鄉民責罵,便將全鄉百姓都逮捕問罪。履了解情形後,立即釋放全部被捕鄉民,然後告知周以中。以中大怒,履解釋道:“侵犯你的隻有一人,其鄰裏何罪?今天你把一鄉人都逮捕問罪,若激起民變,將如何是好?”以中這才息怒。該縣沉溺淫祠,每次祭祀就有蛇出來,鄉民認為是神出現,履把巫師逮捕懲處,將神像沉於江中,從此淫祠的陋習再沒有了。他在南康六年,深受百姓愛戴。

克勤為治,以德化為本,不喜近名,嚐曰:“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自奉簡素,一布袍十年不易,日不再肉食。太祖用法嚴,士大夫多被謫,過濟寧者,克勤輒周恤之。永嘉侯朱亮祖嚐率舟師赴北平,水涸,役夫五千浚河。克勤不能止,泣禱於天。忽大雨,水深數尺,舟遂達,民以為神。八年入朝,太祖嘉其績,賜宴,遣還郡。尋為屬吏程貢所誣,謫役江浦,複以空印事連,逮死。
朝廷升吳履為安化知縣。大姓易氏據險要之地以自保。江陰侯吳良準備出兵襲擊,召履商議。吳履認為:“易氏隻是避難而已,並非謀反。招他來,他若不來,再攻殺也不晚。”吳良采納這個意見,招易氏,易氏果然來了。吳良要把從前當過兵的農民登記入冊,農民惶恐不安,吳履建議:“世道太平,百姓安於農業。請隻登記那些願當兵的農民,不願再當兵的不可強迫。”

子孝聞、孝孺。孝聞,十三喪母,蔬食終製。孝孺,自有傳。
朝廷又升吳履為濰州知州。山東常以牛羊代納秋稅,履同濰州農民商議:“用牛羊交稅,不死便瘦,不如交納糧食方便。”後來,上司令百姓送牛羊去陝西,其他縣農民多因此破產,而濰州牛羊肥壯能如數送到。因改濰州為縣,召履回省,臨行時濰縣百姓含淚送別。履請求辭官歸家。

吳履,字德基,蘭溪人。少受業於聞人夢吉,通《春秋》諸史。李文忠鎮浙東,聘為郡學正。久之,舉於朝,授南康丞。南康俗悍,謂丞儒也,易之。居數月,摘發奸伏如老獄吏,則皆大驚,相率斂跡。履乃改崇寬大,與民休息。知縣周以中巡視田野,為部民所詈。捕之不獲,怒,盡縶其鄉鄰。履閱獄問故,立釋之,乃白以中。以中益怒,曰:“丞慢我。”履曰:“犯公者一人耳,其鄰何罪?今縶者眾,而捕未已,急且有變,奈何?”以中意乃解。邑有淫祠,每祀輒有蛇出戶,民指為神。履縛巫責之,沉神像於江,淫祠遂絕。為丞六年,百姓愛之。
史誠祖,解州人。洪武末年到朝廷陳奏鹽法之利弊,太祖采納他的意見,並授他為汶上知縣,他為官清廉,政簡刑寬。永樂七年(1409),成祖北巡,遣禦史考核各郡縣官吏的才能德行如何,禦史奏舉史誠祖第一,成祖賜書慰勞,璽書中說“:我統治天下,日夜求賢,共同治理國家。因此常常詢問民間,都說苦於官吏苛征急斂,能符合我的初衷的官吏太少。你忠厚老成!忠於職守,為官廉潔,為政公允,征派賦徭均平,政治清明,訴訟不多,受百姓愛戴,境內安定,不遜於古代良吏。因此,特升你為濟寧知州,同時仍兼管汶上縣政務。希望你更加專心職守,有始有終,保持良好聲譽。”並賜酒一尊、織金紗衣一套、鈔千貫。誠祖受到皇帝嘉獎後,更加勤於政事,致使汶上縣農田開墾日廣,戶口日益增多,擴增十四裏(按:裏為當時農村基層組織)。成祖路過汶上,準備將其民戶數百家遷往膠州,由於誠祖的奏請而得免。朝廷多次要調他到別處任職,均為當地百姓奏請挽留。他在汶上任職二十九年,逝於任上。當地士民哀悼不已,留葬於城南,百姓每年祭祀。

遷安化知縣。大姓易氏保險自守,江陰侯吳良將擊之,召履計事。履曰:“易氏逃死耳,非反也,招之當來。不來,誅未晚。”良從之,易氏果至。良欲籍農故為兵者,民大恐。履曰:“世清矣,民安於農。請籍其願為兵者,不願,可勿強。”遷濰州知州。山東兵常以牛羊代秋稅,履與民計曰:“牛羊有死瘠患,不若輸粟便。”他日,上官令民送牛羊之陝西,他縣民多破家,濰民獨完。會改州為縣,召履還,濰民皆涕泣奔送。履遂乞骸骨歸。
謝子襄,名袞,子襄為其字,新淦人。建文年間,被薦舉為青田知縣。永樂七年(1409),他與錢塘知縣黃信中、開化知縣夏升,均任職九年,經考核合格皆當升遷,然而因各縣縣民請求留任,得到皇帝嘉獎,升子襄為處州知府,信中為杭州知府,夏升為衢州知府,以便他們就近治理原縣。

是時河內丞廖欽並以廉能稱。居八年,調吳江,後坐事謫戍。久之,以老病放歸。道河內,河內民競持羊酒為壽,且遺之縑,須臾裒數百匹。欽固辭不得,一夕遁去。
子襄治理處州,成績卓著。郡內有虎患,每年不是旱災便是蝗災,子襄祈禱於神,大雨二日,蝗蟲死盡,虎也逃走了。有人盜竊官鈔,子襄傳令城隍廟神緝拿罪犯,盜賊剛窺探藏鈔密室,忽被大風卷走落入市中,因而伏罪。有百姓在集市賣牛,牛將被殺,逃到子襄麵前,俯首好像哭泣訴苦一般,子襄將它贖回還歸原主。叛卒吳米占據山穀造反,朝廷發兵征討,全州百姓不安,子襄極力勸阻大軍住於城內不要到城外去,他自己設計追捕,擒其主犯,其餘解散。

他若興化丞周舟以績最,特擢吏部主事。民爭乞留,乃遣還之。歸安丞高彬、曹縣主簿劉鬱、衡山主簿紀惟正、沾化典史杜濩皆坐事,以部民乞宥,複其官,而惟正立擢陝西參議。其後州縣之佐貳知名者,在仁、宣時則易州判官張友聞、壽州判官許敏、許州判官王通、靈璧丞田誠、安平丞耿福緣、嘉定丞戴肅、大名丞賀禎、昌邑主簿劉整、襄垣主簿喬育、貴池典史黃金蘭、深澤典史高聞;英、景時則養利判官汪浩、泰州判官王思旻、上海丞張禎、吳江丞王懋本、曆城丞熊觀、黔陽主簿古初、雲南南安州琅井巡檢李保。或超遷,或遷任,皆因部民請雲。
子襄為人廉潔謹慎,做了三十年的官,從不攜帶家眷。永樂二十二年(1424)逝世。

高鬥南,字拱極,陝西徽州人。貌魁梧,語音若鍾。洪武中,由薦舉授四川定遠知縣。才識精敏,多善政。二十九年,與知府永州餘彥誠,知縣齊東鄭敏、儀真康彥民、嶽池王佐、安肅範誌遠、當塗孟廉及丞懷寧蘇億、休寧甘鏞、當塗趙森並坐事,先後被征。其耆民奔走闕下,具列善政以聞。太祖嘉之,賜襲衣寶鈔遣還,並賜耆民道路費。諸人既還任,政績益著。尋舉天下廉吏數人,鬥南與焉,列其名於《彰善榜》、《聖政記》以示勸。九載績最,擢雲南新興知州,新興人愛之不異定遠。居數年,以衰老乞歸,薦子吏科給事中恂自代,成祖許之。年七十而卒。
貝秉彝,名恒,上虞人。永樂二年(1404)考中進士,授邵陽知縣,因父母去世而辭官,後補為東阿知縣。秉彝善於明斷案情,能以禮儀引導民眾。災荒之年,他上奏《平糴備荒議》,為成祖所采納,並頒布於各郡縣,均按照東阿縣的方式進行救災。東阿縣西南有一大澤,積水淹沒田地。秉彝察看了地勢,開鑿溝渠,將積水引入大清河,澤水幹涸,獲得肥沃田地數萬頃,大收其利。秉彝尤其善於綜合規劃,凡是廢鐵、破舊皮革、腐朽繩索、廢紙等物,都收集起來,令工匠熬膠、鑄鐵、搗漿造紙、搓繩貯於庫中備用。成祖巡視北方,令地方官府建造大殿,秉彝將平時所貯之物做建殿之用,使工程迅速完成。成祖意欲征召秉彝入朝任職,東阿耆老百餘人到朝廷,請求留任秉彝為本縣縣令,成祖應允。九年任期,考核合格,召入京師進升官階一級,但仍回東阿。曾犯錯誤而罰至京師服役,東阿人民競相代替他去服役,三罰三代,官複原職。

恂,字士信,博學能詩文。官新興,從大軍征交址,有協讚功。師旋,卒於官。
秉彝為官能夠明察實情,待民寬厚。平時好飲酒,做官後戒酒不飲。宣德六年(1426)逝於任上。

彥誠,德興人。初知安陸州,以征稅愆期,當就逮,其父老伏闕乞留。太祖賜宴嘉賞,遣還,父老亦預宴。久之,擢知永州府,終河東鹽運使。
萬觀,字經訓,南昌人。永樂十九年(1421)考中進士。當時,他隻有二十歲。成祖認為他年少,令他再去學習。不久,召入朝廷為禦史,後改任嚴州知府。府東境七裏瀧有漁船數百艘,時常搶劫過往旅客。觀將漁船十隻編為一甲,令其分區巡查警戒,不到一月,盜賊不敢出沒了。他獎勵辦學,勸民務農,奏請減少織造定額,以銀代納絲稅,百姓大感便利。九年任期期滿,經考核,其政績居全國第一。因父親喪而離職,服喪期將滿,嚴州百姓上章奏請萬觀仍回嚴州為知府,金、衢州民也分別上章,要求觀去任職。朝廷對他更加器重,調任平陽知府,其政績更加卓著。有靈芝生長於“堯祠”棟梁上,士民都說是萬觀德行感化的結果,萬觀說:“我隻知謹於職守,靈芝與我無關。”任期滿,政績考核合格,升為山東布政使,逝於任上。

敏,常坐事被逮,部民數千人守闕下求宥。帝宴勞,複其官,賜鈔百錠,衣三襲。居數年,考滿入朝。部民複走京師,乞再任,帝從其請。及是,再獲宥。
葉宗人,字宗行,鬆江府華亭人。永樂年間,尚書夏原吉在東南地區治水,宗人上書請疏浚範家港,引浦水入海,禁止沿海居民築壩阻遏其流。成祖命他到原吉那裏效力。竣工後,由於夏原吉的薦舉而授錢塘知縣。錢塘縣為浙江省會所在地,徭役重,豪強之家往往買通猾吏,將徭役轉嫁於貧民。宗人將應服役之人編在冊子上,依次分派,使徭役負擔平均。他查明了兩起無頭謀殺案情,將罪犯依法懲處,深受該縣人民敬服。

彥民,泰和人。洪武二十七年進士。先知青田,調儀真,後曆巴陵、天台,並著名績。永樂初罷歸。洪熙元年,禦史巡按至天台。縣民二百餘人言彥民廉公有為,乞還之天台,慰民望。禦史以聞,宣宗歎曰:“彥民去天台二十餘年,民猶思之,其有善政可知。”乃用為江寧縣丞。
按察使周新,是位廉潔官吏,十分器重宗人。有天乘宗人外出,他潛入其居室,見櫥中隻有銀魚幹一包,新不禁歎息宗人為官之清廉。第二天召宗人共餐,酒醉,用儀仗隊送宗人回府。當時稱宗人為“錢塘一葉清”。永樂十五年(1417)督率工匠營建北京城,逝於途中,周新聞耗,哭了幾天。

億、廉、森三人既釋還,明年複以事當逮。縣民又走闕下頌其廉勤,帝亦釋之。
王源,字啟澤,龍岩人。永樂二年進士,授庶吉士,後改任深澤知縣。王源在任深澤知縣期間,修學舍,築長堤,勸民及時嫁娶,革除爭要財禮之俗。多次上書評論時事,被召入朝,又論時政之得失,因違背皇上旨意而貶官,逢國家大赦而複官。複官後奏請豁免百姓所欠賦稅。在饑荒年月,因私自發放官糧,賑救饑民,而被捕入獄,後納錢贖罪才得以釋放。朝廷召為春坊司直郎,為諸王講讀經史,後調任衛府紀善,再調任鬆江同知。奏請豁免該府所欠田糧數十萬石。因母親年邁,請求歸家奉養,母親去世後在家守喪,期滿後,朝廷任命為刑部郎中。

時太祖操重典繩群下,守令坐小過輒逮係。聞其賢,旋遣還,且加賞賚,有因以超擢者。二十九年,知縣靈璧周榮、宜春沈昌、昌樂於子仁,丞新化葉宗並坐事逮訊,部民為叩閽。太祖喜,立擢四人為知府,榮河南,昌南安,子仁登州,宗黃州。由是長吏競勸,一時多循良之績焉。
英宗即位,擇選廷臣十一人為知府,源被選為潮州知府。潮州城東的廣濟橋,年久失修,源募萬金重建,並將餘金用來建亭,亭內供奉先聖、四配、十哲像,刻《藍田呂氏鄉約》,從鄉民中選任約正、約副、約士,講解鄉規民約。西湖山上有大石作怪,源命令將石鑿開,果得石骷髏,大石再不作怪,於是立下石碑,上刻“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這時,有一民犯罪受杖刑而死,其子向朝廷訴訟,告王源築橋、建亭等罪行。朝廷將源逮捕至京,定罪流放,潮州人爭相到朝廷請求赦免。朝廷恩準並恢複王源的官職。又過了很久,源奏請退休。潮州百姓奏請挽留,朝廷不準。於是百姓為他建祠祝福。

榮,字國華,蓬萊人。初為靈璧丞,坐累逮下刑部,耆老群赴輦下稱其賢。帝賜鈔八十錠,綺羅衣各一襲。禮部宴榮及耆老而還之。無何,擢榮靈璧知縣。及知河南,亦有聲。後建言稱旨,擢河南左布政使。
翟溥福,字本德,東莞人。永樂二年(1404)進士,授任青陽知縣。九華山有虎為患,溥福令山神消除了虎患。以後,調任新淦知縣、刑部主事,晉升為員外郎,為刑部尚書魏源所器重。正統元年(1436)七月,朝廷詔令舉薦廷臣為州郡太守,溥福由於魏源的薦舉而升任南康知府。

史誠祖,解州人。洪武末,詣闕陳鹽法利弊。太祖納之,授汶上知縣,為治廉平寬簡。永樂七年,成祖北巡,遣禦史考核郡縣長吏賢否,還言誠祖治第一。賜璽書勞之曰:“守令承流宣化,所以安利元元。朕統禦天下,夙夜求賢,共圖治理。往往下詢民間,皆言苦吏苛急,能副朕心者實鮮。爾敦厚老成,恪共乃職;持身勵誌,一於廉公。平賦均徭,政清訟簡,民心悅戴,境內稱安。方古良吏,亦複何讓。特擢爾濟寧知州,仍視汶上縣事。其益共乃職,慎終如始,以永嘉譽,欽哉。”並賜內醞一尊,織金紗衣一襲,鈔千貫。禦史又言貪吏虐民無若易州同知張騰,遂征下獄。誠祖既得旌,益勤於治。土田增辟,戶口繁滋,益編戶十四裏。成祖過汶上,欲徙其民數百家於膠州,誠祖奏免之。屢當遷職,輒為民奏留。閱二十九年,竟卒於任。士民哀號,留葬城南,歲時奉祀。
南康府歉收,百姓將富家所囤糧食散發饑民,又收取大水漂流而來的官府木材,前任知府將這些人當作盜賊治罪,判處死刑者百餘人。溥福接任後,查清實情,將判死刑者隻施以杖刑後一律釋放。南康府位於鄱陽湖畔,來往船隻遇大風大浪無處停泊,溥福督工築石堤百餘丈,船隻往來甚為便利。廬山白鹿書院,年久毀壞,溥福號召群眾修複,聘請老師教育本府子弟,每月初一、十五,他親自去講課。

是時,縣令多久任。蠡縣吳祥,永樂時知嵩縣,至宣德中,閱三十二年卒於任。臨汾李信,永樂時由國子生授遵化知縣,至宣德中,閱二十七年始擢無為知州。以年老不欲赴,遂乞歸。涓縣房岩,宣德間為鄒縣知縣,至正統中,閱二十餘年卒於任,吏民皆愛戴之。而吉水知縣武進錢本忠有廉名,詿誤罷官。父老奔走,號泣乞留,郡人胡廣力保之,得還任。民聞本忠複來,空閭井迎拜。永樂中卒官,民哀慕,留葬吉水,爭負土營墳,其得民如誠祖雲。
任職期滿,赴刑部,以考核其政績,溥福年老奏請準予辭職返鄉。侍郎趙新曾巡撫江西,聲稱:“翟君為此郡第一位賢能守臣,不可讓他離去。”溥福懇請辭官多時,才蒙允準。辭別南康之日,父老鄉民爭贈金帛,他都謝絕不受。民眾牽船含淚送別,在湖堤邊為他建生祠,又在白鹿書院之“三賢”祠內設立他的牌位,與三賢並列。所謂“三賢”,即唐朝的李渤,宋朝的周敦頤、朱熹。

謝子襄,名袞,以字行,新淦人。建文中,由薦舉授青田知縣。永樂七年,與錢塘知縣黃信中、開化知縣夏升並九載課最,當遷。其部民相率訴於上官,乞再任,上官以聞。帝嘉之,即擢子襄處州知府,信中杭州,升衢州,俾得治其故縣。子襄治處州,聲績益著。郡有虎患。歲旱蝗。禱於神,大雨二日,蝗盡死,虎亦循去。有盜竊官鈔,子襄檄城隍神。盜方閱鈔密室,忽疾風卷墮市中,盜即伏罪。民鬻牛於市,將屠之。牛逸至子襄前,俯首若有訴,乃捐俸贖還其主。叛卒吳米據山穀為亂,朝廷發兵討之,一郡洶洶。子襄力止軍城中毋出,而自以計掩捕之,獲其魁,餘悉解散。為人廉謹,曆官三十年,不以家累自隨。二十二年卒。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時薦舉賢良,授信圭為清河知縣。該縣貧瘠卻為交通要地,過往官船每天川流不息,首尾相接,役使民夫動以千計。前任縣令常請沭陽縣以五百人相助,然這些人離家太遠,衣食不便。信圭接任後請求將沭陽助役改為代清河輸納原定課稅的三分之二,這樣兩縣都感到方便。宣德三年(1428)信圭上疏道:“本縣地廣人稀,處於交通要衝,每天征發百姓拉船,不僅全部丁壯,連老幼都要服役,妨礙農事。前年兵部有令,公事急需舟者征派五人,不急則不征派。如今此令不行,征派無限,甚至一船要四五十人,對這些有權有勢者,誰敢違抗。行船中如遇順風,船行加快,役夫徒步追趕不上,便將民夫所帶衣糧沒收,使他們挨餓受凍。請求再申兵部前令,可憐這些怕官的小民。”朝廷允準。八年春,信圭又上書道:“自江淮至京師,沿運河郡縣都要派出軍民為過往官船拉纖,無軍隊的地方,則全部征派民夫,州縣每年要征派二、三千人晝夜等候。而上級官員征派時不分雜、泛差役。致使田地荒蕪,民無積糧,年成稍有歉收,老幼便要出去討飯,實在可憐。請求自儀征至通州一線地方,全部免去雜徭,使百姓盡力於農業,兼供力役。”宣宗也照準。從此,除清河外,其餘郡縣也蒙受其利。

信中,餘幹人。先知樂清縣。奸人紿寡婦至京,誣告鄉人謀叛,而己逸去。有司係其婦以聞,詔行所司會鞫。信中廉得其情,力詆為誣,獲全者甚眾。盜殺一家三人,獄久不決。信中禱於神,得真盜,遠近稱之。升,鹽城人。
正統元年(1436),因侍郎章敞的薦舉,升信圭為蘄州知州,清河百姓至朝廷請求留任,於是朝廷命信圭以知州銜,專理清河事。該地有湖田數百頃為淮安衛卒所占,而清河百姓卻仍納田稅達六十年之久。經信圭奏請,這些湖田歸還清河百姓。該縣饑民偷殺牛一頭,禦史判八人死刑,信圭奏請朝廷,免死六人。遇淮河水漲,淹沒了許多房屋牲畜,信圭奏請賑濟,並停征當年應征物品和軍、匠、廚役及疏浚河道民夫。南北往來之人死於清河途中者,信圭為之安葬。十一年(1447)冬,尚書金濂薦舉他為處州知府,這時他在清河已二十二年了。到處州後去世,清河百姓立祠祭奠。

貝秉彝,名恒,以字行,上虞人。永樂二年進士。授邵陽知縣,以憂去,補東阿。善決獄,能以禮義導民。歲大侵,上平糴備荒議。帝從之,班下郡縣如東阿式。邑西南有巨浸,積潦為田害。秉彝相視高下,鑿渠,引入大清河,涸之,得沃壤數百頃,民食其利。尤善綜畫,凡廢鐵、敗皮、朽索、故紙悉藏之。暇令工匠煮膠、鑄杵、搗紙、絞索貯於庫。會成祖北巡,敕有司建席殿。秉彝出所貯濟用,工遂速竣。帝將召之,東阿耆老百餘人詣闕自言,願留貝令,帝許之。九載考滿入都,詔進一階,仍還東阿。嚐坐累,罰役京師。民競代其役,三罰三代,乃複官。秉彝為吏明察而仁恕。素善飲,已仕,遂已之。宣德元年卒官。
張宗璉,字重器,吉水人。永樂二年(1404)進士,初為庶吉士,後授刑部主事,負責審察廣東囚犯的罪狀。仁宗即位,升左中允。皇帝令朝臣薦舉所知賢才以備任用,禮部郎中況鍾薦舉宗璉。仁宗問少傅楊士奇:“別人都舉薦外官,而鍾舉薦京官,何故?”士奇回答道:“宗璉是個賢才,臣與侍讀學士王直正準備薦舉,不料況鍾先行一步。”帝高興地說:“鍾能知宗璉,也是個賢才。”於是提升宗璉為南京大理丞。

時龍溪知縣南昌劉孟雍、鄒縣知縣龍溪朱瑤、建安知縣昆山張準、婺源知縣建安吳春、歙縣知縣江西樂平石啟宗,皆有惠利,民率懷思不忘雲。
宣德元年(1426),朝廷令吏部侍郎黃宗載等十五人至各省訂正軍籍,宗璉被派往福建。第二年因奏事有違皇帝旨意,而貶為常州同知。朝廷遣禦史李立去整理江南軍籍,令宗璉隨從。李立聽信一些狡猾軍人的話,多強製平民充實軍隊,宗璉多次反對,立怒,宗璉立即匍伏地下請求鞭打,願代百姓而死,以免株連眾人。宗璉原出使廣東時,就十分廉潔,對人寬恕,現看到李立橫暴,內心不平,激憤攻心,終於病逝。常州百姓千餘人穿著白衣送葬,為他建祠於君山。

萬觀,字經訓,南昌人。弱冠成永樂十九年進士。帝少之,令歸肄學。尋召為禦史,改嚴州知府。府東境七裏瀧,有漁舟數百艇,時剽行旅。觀編十舟為一甲,令畫地巡警。不匝月,盜屏跡。乃勵學校,勸農桑,奏減織造,以銀代絲稅,民皆便之。九年考績,治行為海內第一。既以憂去,將除服,嚴州民豫上章願複得觀為守,金、衢民亦上章乞之。朝廷異焉,補平陽府,政績益茂。有芝生堯祠棟上,士民皆言使君德化所致。觀曰:“太守知奉職而已,芝,非吾事也。”考滿,擢山東布政使,卒於官。
宗璉在常州為官,不帶妻室兒女,病重請醫時,室內連燈也沒有。書童從外麵要了一盂油來點燈,宗璉令他立即退還,其清貧如此。

葉宗人,字宗行,鬆江華亭人。永樂中,尚書夏原吉治水東南。宗人以諸生上疏,請浚範家港引浦水入海,禁瀕海民毋作壩以遏其流。帝令赴原吉所自效。工竣,原吉薦之,授錢塘知縣。縣為浙江省會,徭重,豪有力往往構黠吏得財役貧民。宗人令民自占甲乙,書於冊,以次簽役,役乃均。嚐視事,有蛇升階,若有所訴。宗人曰:“爾有冤乎?吾為爾理。”蛇即出,遣隸尾之,入餅肆爐下。發之,得僵屍,蓋肆主殺而瘞之也。又常行江中,有死人掛舟舵,推問,則裏無賴子所沉者。遂俱伏法,邑民以為神。按察使周新,廉介吏也,尤重宗人。一日,伺宗人出,潛入其室,見廚中惟銀魚臘一裹。新歎息,攜少許去。明日召宗人共食,飲至醉,用儀仗導之歸。時呼為“錢塘一葉清”。十五年督工匠往營北京,卒於塗,新哭之累日。
李驥,字尚德,郯城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科舉鄉試中舉。入國學學習三年後,授戶科給事中。市場管理部門盤查商販旅客,搜查極細極嚴,因驥奏請而停止。不久被告發違紀而免職。

王源,字啟澤,龍岩人。永樂二年擢進士,授庶吉士。改深澤知縣。修學舍,築長堤,勸民及時嫁娶,革其爭財之俗。數上書論事,被詔征入都,又論時政得失,忤旨下吏。會赦複官,奏免逋負。歲饑,輒發粟振救,坐是被逮。民爭先輸納,得贖還。召為春坊司直郎,侍諸王講讀。遷衛府紀善,移鬆江同知,奏捐積逋數十萬石。以母老乞歸養,服闋,除刑部郎中。
建文時,被薦舉任新鄉知縣。他在該縣招撫流民,給他們農具,從而返鄉複業者數千人。母親去世,驥辭官歸家守喪,該縣官民相繼四次奏請留任,朝廷未準。永樂初,守喪期滿,改任東安知縣。在任職期間,凡有害於百姓的事,立即請求朝廷廢除。侍郎李昶等均薦舉他,提升為刑部郎中。奏陳的十餘事多被采納。後因違法下獄,被貶到保安服役。

英宗踐阼,擇廷臣十一人為知府,賜宴及敕,乘傳行。源得潮州府。城東有廣濟橋,歲久半圮壞,源斂民萬金重築之。以其餘建亭,設先聖、四配、十哲像。刻《藍田呂氏鄉約》,擇民為約正、約副、約士,講肄其中,而時偕僚寀董率焉。西湖山上有大石為怪,源命鑿之,果獲石骷髏,怪遂息。乃琢為碑,大書“潮州知府王源除怪石”。會杖一民死,民子訴諸朝,並以築橋建亭為源罪。逮至京,罪當贖徒。潮人相率叩閽,乃複其官。久之,乞休。潮人奏留不獲,祠祀之。
洪熙時,朝廷下詔求賢,李驥被舉薦為禦史,他陳奏治國利民十事,被仁宗采納。宣德五年(1430)巡視倉場,軍士高祥偷盜倉糧,驥逮高祥審問。高祥的父親散布流言,說高祥與張貴等一同偷盜,驥因受張貴賄賂,故隻治高祥之罪。刑部侍郎施禮據此論驥死罪,驥上章申辯,仁宗認為:“禦史既擒盜,怎肯受賄!”命施禮與都察院再審,果知驥遭冤枉。帝斥責施禮而恢複李驥的官職。這年十一月,皇帝選擇廷臣二十五人出任郡守,驥受任河南知府。他在河南政績十分突出。該府境內多盜,驥設立火甲製:一戶被盜,一甲賠償。查獲犯者,在其門上大書“盜賊之家”字樣。他撰《勸教文》,宣揚教化,從此人們都改正不良行為,使境內道不拾遺。河南府境內有伊王府,伊王多次以私事托他,驥不從。王府太監及校卒虐害百姓,受到驥的製止。這些使伊王府對驥恨之入骨。冬至那天,命驥在四更時分去王府陪王行禮。驥如期到達,伊王誣他遲到,把他捆綁起來,第二天才釋放。驥將此事上奏,皇帝大怒,致書譴責伊王,並令將府中承奉、長史、典儀等吏都逮捕審訊。

翟溥福,字本德,東莞人。永樂二年進士。除青陽知縣。九華虎為患,溥福檄山神,虎即殄。久之,移新淦,遷刑部主事,進員外郎,為尚書魏源所器。正統元年七月詔舉廷臣堪為郡守者,源以溥福應,乃擢南康知府。
驥為人端正謹慎,在河南府任職六年後逝世,享年七十,士民祭吊時都失聲痛哭。

先是歲歉,民擅發富家粟,及收取漂流官木者,前守悉坐以盜,當死者百餘人。溥福閱實,杖而遣之。地濱鄱陽湖,舟遇風濤無所泊,為築石堤百餘丈,往來者便之。廬山白鹿書院廢,溥福倡眾興複,延師訓其子弟,朔望躬詣講授。考績赴部,以年老乞歸。侍郎趙新嚐撫江西,大聲曰:“翟君此邦第一賢守也,胡可聽其去。”懇請累日,乃許之。辭郡之日,父老爭贐金帛,悉不受。眾挽舟涕泣,因建詞湖堤祀之,又配享白鹿書院之三賢祠。三賢者,唐李渤,宋周敦頤、朱熹也。
李湘,字永懷,泰和人。永樂年間由國子生入都察院任職,因其才幹而升為東平知州。任職期間,除平時俸祿外別無收入,平時訓誡吏民如同訓誡其家人一樣。城東有大村壩,其水來自泰山,每逢下雨便成水災,為害百姓,湘奏請征發民工築堤。本州所轄五縣,地多荒蕪,湘督促百姓開墾,公私兩利。任職期滿時,將離開東平,百姓向朝廷申請留任,皇帝允準。成祖晚年多次北征,令山東地方長官督促百姓運輸軍餉,因道遠,民夫多死亡,惟東平民夫一無所失。奸人向布政司誣告李湘搜括民財,縣民一千三百餘人去向巡按禦史及布政司、按察司申訴,為李湘洗去冤情。有耆老七十人到朝廷告發奸人誣陷李湘的罪行。布政司將湘逮捕入京,又有耆老九十隨同去京為湘申冤。通政司將此情上報朝廷,經刑部查實,恢複李湘官職,將誣告者依法治罪。

李信圭,字君信,泰和人。洪熙時舉賢良,授清河知縣。縣瘠而衝,官艘日相銜,役夫動以千計。前令請得沐陽五百人為助,然去家遠,艱於衣食。信圭請免其助役,代輸清河浮征三之二,兩邑便之。俗好發塚縱火,信圭設教戒十三條,令裏民書於牌,月朔望儆戒之。且令書其民勤惰善惡以聞,俗為之變。宣德三年上疏言:“本邑地廣人稀,地當衝要,使節絡繹,日發民挽舟。丁壯既盡,役及老稚,妨廢農桑。前年兵部有令,公事亟者舟予五人,緩者則否。今此令不行,役夫無限,有一舟至四五十人者。凶威所加,誰敢詰問。或遇快風,步追不及,則官舫人役沒其所齎衣糧,俾受寒餒。乞申明前令,哀此憚人。”從之。八年春,又言:“自江、淮達京師,沿河郡縣悉令軍民挽舟,若無衛軍則民夫盡出有司,州縣歲發二三千人,晝夜以俟。而上官又不分別雜泛差役,一體派及。致土田荒蕪,民無蓄積。稍遇歉歲,輒老稚相攜,緣道乞食,實可憫傷。請自儀真抵通州,盡免其雜徭,俾得盡力農田,兼供夫役。”帝亦從之。自是,他郡亦蒙其澤。
李湘在東平任職十餘年,至正統初,朝廷令大臣薦舉郡守,尚書胡氵熒推舉李湘,於是升任他為懷慶知府。臨行時,東平百姓扶老攜幼依依送別數十裏。懷慶軍衛李東恃勢虐待百姓。湘到任後,對他們隨時裁判,皆服帖不敢違法亂紀。湘在懷慶三年而逝。

正統元年,用侍郎章敞薦,擢知蘄州。清河民詣闕乞留,命以知州理縣事。民有湖田數百頃,為淮安衛卒所奪,民代輸租者六十年。信圭奏之,詔還民。饑民攘食人一牛,禦史論死八人。信圭奏之,免六人。天久雨,淮水大溢,沒廬舍畜產甚眾。信圭奏請振貸,並停歲辨物件及軍匠廚役、浚河人夫,報可。南北往來道死不葬者,信圭為三大塚瘞之。十一年冬,尚書金濂薦擢處州知府,其在清河已二十二年矣。處州方苦旱,信圭至輒雨。未幾,卒於官。清河民為立祠祀之。
趙豫,字定素,安肅人。燕王朱棣起兵攻下保定後,豫以生員身分而受命催督賦稅,守衛城池。永樂五年(1407),授為泌陽縣主簿,未上任又提升為兵部主事,再升為員外郎。母死守喪,期滿複職,洪熙時進為郎中。

自明興至洪、宣、正統間,民淳俗富,吏易為治。而其時長吏亦多勵長者行,以循良見稱。其秩滿奏留者,不可勝紀,略舉數人列於篇。
宣德五年(1430)五月,選廷臣五人出任知府,豫被派往鬆江府。鬆江衛軍恣意橫行,豫到任後將其最惡劣者施以杖刑,流放邊疆,其餘皆服服帖帖。趙豫為政重安撫,與民休息。挑選良家子弟中謹慎厚道者為吏,以禮法教育他們。他還均平徭役,節省費用,裁減吏員十分之五。巡撫周忱有什麼舉措,都必先與豫商議。清軍禦史李立到鬆江,專為軍隊利益打算,大量征發百姓入伍,甚至牽連被征發者的親戚、同姓,稍有異議,就酷刑拷打,一時人情洶洶,申訴冤枉者多達一千一百餘人。鹽司稽查鹽丁,同時連累到其他民戶,大為民害。豫上書指出這些弊端,均下令廢除,使百姓得救。朝廷還下令減輕蘇州、鬆江兩府官田的重擔,豫所管轄的華亭、上海兩縣減去十分之二、三。

孫浩,永樂中知邵陽,遭喪去官。洪熙元年,陝西按察使頌浩前政,請令補威寧。宣宗嘉歎,即命起複。久之,超擢辰州知府。
正統中,趙豫在鬆江九年,任期滿,政績考核合格,應遷升。鬆江百姓五千餘人上書請求留任。巡按禦史轉告朝廷,朝廷增加趙豫官俸兩級,命還鬆江知府。正統十年(1445)春,朝廷考核全國各地官吏,將政績卓著者列為典範,豫與寧國知府袁旭都入選。皇帝賜宴及外衣。豫在鬆江任職十五年,始終清廉。離開鬆江時,老幼挽住車子,要求留下一隻鞋作為紀念。把他的神位供奉於周忱祠內,共享祭祀。

薛慎知長清,以親喪去。洪熙元年,長清民知慎服闋,相率詣京師乞再任。吏部尚書蹇義以聞,言長清別除知縣已久,即如民言,又當更易。帝曰:“國家置守令,但欲其得民心,苟民心不得,雖屢易何害。”遂還之。
鬆江民俗好訴訟。豫深以為患,凡來訴訟者,他以好言開導,告訴他“明日來”,於是有“鬆江太守明日來”的歌謠。過了一夜,起訴者忿怒漸平,或被勸阻,不再來起訴了。趙豫除政績斐然外,還以平易近人稱著。

吳原知吳橋,洪熙中,九載考績赴部。縣民詣闕乞留,帝從之。
曾泉,泰和人。永樂十八年(1420)進士,選為庶吉士,後改任禦史。宣德初年,都禦史邵王己甄別官吏,泉被貶為汜水典史,逝於任上。

陳哲知博野,以舊官還職,解去。宣德元年,部民懇訴於巡按禦史,乞還哲。禦史以聞,報可。
正統四年(1439),河南參政孫原員上書稱“:泉行為端正,為官廉潔,勤於政務,辦事敏捷,不因被降黜而有怠惰之心。他親自督促百姓開墾荒地,收割莊稼,砍伐木材以備營造和修理房舍,發展商業,交納汜水縣所欠官課,而且官府還有儲備,百姓不受侵擾。他還建造船隻,備辦棺槨,供應百姓日常器物。百姓婚喪無力舉辦者,都受到泉的資助。泉去世之日,老幼痛哭。臣到汜水時,泉已死三年,而百姓尚懷念他的恩惠,說起來都淚流滿麵,雖曆代良吏也沒能勝過他。如果全國有像曾泉這樣的官吏數十人分別治理郡縣,則可使朝廷恩德廣布於人民。曾泉雖為前朝官吏,本朝也應下詔褒獎其德行、德政。可惜未受到重視,其官階未得到恢複,使泉終身蒙受貶謫之名,不為當代所知,實可憐恤。請求追複泉的官爵,表彰其功績,以教育未來的官吏。”英宗采納這一建議。

暢宣知泰安,以母憂去。民頌於副使鄺埜,以聞,仁宗命服闋還任。宣德改元,宣服闋,吏部以請。帝曰:“民欲之,監司言之,固當從,況有先帝之命乎。”遂如其請。
周濟,字大亨,洛陽人。永樂年間以舉人身份入太學,後曆任都察院官職。都禦史劉觀薦舉他為禦史,他堅決辭謝。宣德時授任江西都司斷事,因父母去世而歸家守喪。後任湖廣都司斷事。正統初年提升為禦史。鎮守大同的宦官驕橫無憚,朝廷派周濟去調查。濟裝扮為平民,背著薪柴進入這個宦官家中,查明一切不法事實,奏報朝廷,英宗大喜。隨後又巡按四川。四川威州土官董敏、王允相互仇殺,朝廷令濟督率官兵進討。濟建議“:朝廷安撫遠方之人,應先撫而後征。”朝廷采納,速傳令勸告他們,使兩家和解。

劉伯吉知碭山,以親喪去。服除,碭山民守闕下,求再任。吏部言新令已在碭山二年矣。帝曰:“新者勝舊,則民不複思。今久而又思,其賢於新者可知矣。”遂易之。
正統十一年(1446),周濟出任安慶知府。這年安慶府收成不好,百姓賣兒售女維持生活,乘船去他鄉者接連不斷。濟借漕糧賑濟,並禁止賣兒售女。與此同時,他又上書請求免征租稅,得到朝廷的批準。他製定出婚喪禮製,禁止奢侈,遲嫁緩葬者受罰,安慶風俗為之一變。饑民聚集搶奪富家食糧,富家以強盜搶劫而告官,濟下令:“百姓饑餓才搶糧,應將所搶糧食數量報告太守,太守代為償還。”於是搶糧者解散。

孔公朝,永樂時知寧陽,坐與同僚飲酒忿爭,並遣戍。部民屢叩閽乞還,皆不許。宣德二年詔求賢,有以公朝薦者,寧陽人聞之,又相率叩閽乞公朝。帝顧尚書蹇義曰:“公朝去寧陽已二十餘載,民奏乞不已,此非良吏耶?可即與之。”
周濟逝於任上,百姓關門閉戶停業為之慟哭。

郭完知會寧,為奸人所訐被逮。裏老伏闕訟冤乞還,帝亦許之。
範希正,字以貞,吳縣人。宣德三年(1428),被薦舉為賢良方正,授曹縣知縣。有奸吏受賄,希正審判其罪,押送京師。該奸吏反以他事誣告希正,希正因此遭監禁。曹縣平民八百餘人到京師呈奏通政司,說希正廉潔能幹,為奸吏所誣。侍郎許廓因公路經曹縣,曹縣父老百餘人攔道痛訴朝廷奪去了他們的賢能縣令。這兩件事均呈報到朝廷,宣宗令釋放希正並讓他回曹縣任職。正統十年(1445),山東鬧災荒,隻有曹縣因希正預先儲備糧食,故無饑患。大理寺丞張丞到山東賑災時,聞知曹縣情形,奏請朝廷升曹縣為州,以希正為知州,得到朝廷同意。這時曹州百姓久欠官馬,無力償還,多逃亡。希正節省官府費用,代以償還官馬九十餘匹,逃亡者都返家複業。吉水有人誣告曹州某富民殺其兄,株連甚眾。希正暗中致函吉水,核查誣告者姓名,均是假冒,所謂“殺兄”之事大白。希正治曹先後二十三年,曆任知縣、知州,深得民心。晚年辭官歸家。

徐士宗知貴溪,宣德六年三考俱最。民詣闕乞留,詔增二秩還任。
段堅,字可大,蘭州人。年少讀書時即有聖賢之誌。鄉試中舉,入國子監。景泰元年(1450),上書請求召還四方監軍,取締全國各地佛道寺觀,未獲批準。五年(1454)中進士及第,授福山知縣。他在本縣刊印《小學》,在士民中講誦,素來鄙陋的民俗為之一變,村落皆有彈琴唱歌和誦讀之聲。

郭南知常熟,正統十二年以老致仕。父老乞還任,英宗許之。
成化初,段堅受到特別表彰,破格提升為萊州知府。僅僅一年,其教化大行。因守父母喪而離職,守喪期滿,改任南陽知府。他在南陽招集州縣學官,向他們講述古人為學之道,讓他們轉相勸勉。創立“誌學書院”,聚集優秀之士,講解《五經》要義,及宋儒周敦頤、程顥等人的遺書。建節義祠,祭祀古今烈女。經過教化,該府訴訟漸少,賦役均平,數年全府大治。他稱病辭官而去,士民哭泣一直送至境外。聞知他病逝,為他立祠,春秋祭祀。

張璟知平山,秩滿,士民乞留,英宗命進秩複任。景泰初,母憂去。複從士民請,奪情視事。
段堅是河東薛王宣的私淑弟子,注重探求道理,身體力行,他不願借別人對他阿諛奉承來取得自己的聲譽,故能以儒家學說來整頓吏治。

徐榮知槁城,親喪去官。服闋,部民乞罷新令而還榮,英宗如其請。景泰初,秩滿。複徇民請,留之。
陳鋼,字堅遠,應天人。成化元年(1465),鄉試中舉,授黔陽知縣。楚地民俗,守喪期間好擊鼓歌舞,陳鋼教他們唱古代哀歌,民俗漸度。縣城位於沅、湘兩江彙合之處,多次決堤,毀壞房屋。鋼募人采石築堤千餘丈,防止了水患。南山崖官道數裏窄狹難行,旅客多不幸墜崖身亡。鋼令人拓寬道路丈餘,便於來往旅客通行。鋼患病,百姓爭相祈禱,願神靈以縮短他們自己的壽命以換取陳鋼的益壽延年。後調任長沙通判,監修吉王府,竣工後,吉王賜他金銀絲帛,他辭謝不受,隻請求將吉王舊府的建築材料用來修“嶽麓書院”,吉王應允。弘治元年(1488),母親去世,陳鋼辭官守喪。不久逝世於家鄉。黔陽、長沙兩地百姓均為他建祠祭祀。子陳沂,官至侍講,見《文苑傳》。

何澄知安福,被劾。民詣闕乞留,英宗命還任。乃築寅陂,浚渠道,複密湖之舊,大興水利。秩滿當遷,侍講劉球為民代請,帝複留之。
丁積,字彥誠,寧都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新會知縣。到任後,立即拜本縣陳獻章為師。丁積為政以教化為本,主要是愛民。有權有勢的太監梁芳,也是該縣人,其弟梁長橫行鄉裏,強迫百姓加倍償還債款,而且向丁積告狀。積將借據全部燒毀,又將梁長逮捕下獄,使得權豪們再不敢胡作非為。積提倡洪武禮製,參照《朱子家禮》,挑選耆老來教導百姓。良家子弟中遊手好閑者,丁積把他們集聚在大堂兩邊廊下,每天讀《小學》,並親自為他們講解,新會風俗大變。

田玉知桐鄉,丁艱去。英宗以部民及巡撫周忱請,還其任。
新會百姓出錢交官府以代其力役,名為“均平錢”。後來官吏貪婪,又令甲首出錢供他們使用,名為“當月錢”。致使貧困人家賣兒賣女。丁積將這些一律取消。民間相信巫術、鬼神,丁積搗毀所有淫祠。有年大旱不雨,積在圭峰頂築壇,自己早晚伏於壇下,連續八天,天降大雨,而積卻因此病故。士民哀悼不已,有一老婦人夜間失聲慟哭,有人問她為何如此,她說:“丁公一死,我生活失去了依靠。”

其他若內丘馬旭、桐廬楊信、北流李禧、洋縣王黼、保安張庸、獲鹿吳韞、扶風宋端,皆當宣宗之世,以九載奏最。為民乞留,即加秩留任者也。時帝方重循良,而吏部尚書蹇義尤慎擇守令,考察明恕。沿及英宗,吏治淳厚,部民奏留率報可。然其間亦有作奸者。永寧稅課大使劉迪刲羊置酒,邀耆老請留。宣宗怒,下之吏。漢中同知王聚亦張宴求屬吏保奏為知府。事聞,宣宗並屬吏罪之。自後,部民奏留,率下所司核實雲。
田鐸,字振之,陽城人。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授戶部主事,後升員外郎、郎中。

張宗璉,字重器,吉水人。永樂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刑部主事,錄囚廣東。仁宗即位,擢左中允。會詔朝臣舉所知,禮部郎中況鍾以宗璉名上。帝問少傅楊士奇曰:“人皆舉外吏,鍾舉京官,何也?”對曰:“宗璉賢,臣與侍讀學士王直將舉之,不意為鍾所先耳。”帝喜,曰:“鍾能知宗璉,亦賢矣。”由是知鍾,而擢宗璉南京大理丞。宣德元年,詔遣吏部侍郎黃宗載等十五人出厘各省軍籍,宗璉往福建。明年坐奏事忤旨,謫常州同知。朝遣禦史李立理江南軍籍,檄宗璉自隨。立受黠軍詞,多逮平民實伍,宗璉數爭之。立怒,宗璉輒臥地乞杖,曰“請代百姓死”,免株累甚眾。初,宗璉使廣東,務廉恕。至是見立暴橫,心積不平,疽廢背卒。常州民白衣送喪者千餘人,為建祠君山。宗璉蒞郡,不攜妻子,病亟召醫,室無燈燭。童子從外索取油一盂入,宗璉立卻之,其清峻如此。
弘治二年(1489)奉詔前往四川賑災,在宣讀詔書時,因遺漏了其中的語句,而被貶謫為蓬州知州。該州東南有江州八十二頃,為豪強侵占,鐸將這些土地收來全部還給人民。他在蓬州建立大小橋二十四座,鑿開三溪山以便利通行。禦史行至蓬州,未見有訴訟之事,十分驚訝,其後才知該州竟無貧民,不禁歎息而去。田鐸被薦至朝廷,提升為廣東僉事。後調任四川參議,未赴任。因年老多病,辭官歸家。

李驥,字尚德,郯城人。舉洪武二十六年鄉試。入國學,居三年,授戶科給事中。時關市譏商旅,發及囊篋,驥奏止之。尋坐事免。建文時,薦起新鄉知縣,招流亡,給以農具,複業者數千人。內艱去官,民相率奏留者數四,不許。永樂初,服闋,改知東安。事有病民,輒奏於朝,罷免之。有嫠婦子齧死,訴於驥。驥禱城隍神,深自咎責。明旦,狼死於其所。侍郎李昶等交薦,擢刑部郎中。奏陳十餘事,多見采納。坐累,謫役保安。
正德時,劉瑾假傳聖旨,說鐸在廣東辦理鹽務,賬目不清,將他逮至廣東,尚未啟程,劉瑾就被朝廷誅殺。有人勸鐸不要去廣東,鐸執意不聽,行至九江而逝,享年八十二歲。

洪熙時,有詔求賢,薦為禦史。陳經國利民十事,仁宗嘉納。宣德五年巡視倉場,軍高祥盜倉粟,驥執而鞫之。祥父妾言,祥與張貴等同盜,驥受貴等賄故獨罪祥。刑部侍郎施禮遂論驥死。驥上章自辨,帝曰:“禦史即擒盜,安肯納賄!”命偕都察院再訊,驥果枉。帝乃切責禮,而複驥官。其年十一月,擇廷臣二十五人為郡守,奉敕以行。驥授河南知府,肇慶則給事中王瑩〗,瓊州則戶部郎中徐鑒,汀州則禮部員外郎許敬軒,寧波則刑部主事鄭珞,撫州則大理寺正王升,後皆以政績著。
唐侃,字廷直,丹徒人。正德八年(1513)鄉試中舉,授永豐知縣。赴任不帶妻室,隨身隻有一二童仆。日常飯菜隻有蔬菜豆腐而已。長期如此,全縣官民對他十分敬服。永豐習俗好訴訟,崇拜鬼神,尤好歌舞演戲,侃一律禁止。

河南境多盜,驥為設火甲,一戶被盜,一甲償之。犯者,大署其門曰盜賊之家。又為《勸教文》,振木鐸以徇之。自是人鹹改行,道不拾遺。郡有伊王府,王數請囑,不從。中官及校卒虐民,又為驥所抑,恨甚。及冬至,令驥以四更往陪位行禮。及驥如期往,誣驥後期,執而桎梏之,次日乃釋。驥奏聞,帝怒,貽書讓王,府中承奉、長史、典儀悉逮置於理。
侃晉升為武定知州。朝廷清查軍籍,要在武定征兵一萬二千人,侃說“:武定戶口隻有三萬,征去一萬二千,就會使半個州空曠無人。”因而極力爭取少征。有人提議將境內徒駭河改道,侃認為這是勞民傷財,堅決反對。章聖皇太後安葬於承天,宦官們借“供帳”之名向所經州縣搜括錢財,違則處死。州縣官吏大多逃避。侃則將空棺置於衙門旁一空房內,太監逼急了,侃便把他們引到放棺材的房中,然後宣稱:“你們辦我死罪可以,要錢沒有。”宦官們驚得目瞪口呆,隻得離去。不久,升為刑部主事,不幸去世。

驥持身端恪,晏居雖幾席必正。蒞郡六年卒,年七十。士民赴吊,鹹哭失聲。
侃年少時,跟從丁璣學習。鄰家女子夜間跑到他的住所來,侃拒絕她入室。侃父被監禁,他請求代父受罪,未準,便在監牢邊鋪草而臥,時達一年之久,直至其父被釋為止。由此可見唐侃的品行。

王瑩,鄞人,起家舉人。居肇慶九年,進秩二等,後徙知西安。
湯紹恩,字汝承,安嶽人。嘉靖五年(1526)進士。十四年由戶部郎中調任德安知府,不久改為紹興知府。紹恩為人寬厚,稟性儉樸,內穿粗布,外罩父親遺留的舊袍。他到紹興後,建立學宮,各地設立社學。當年大旱,他徒步在烈日下祈雨。不輕易施用刑罰,賑恤貧民,表彰節孝,使百姓和睦相處。

徐鑒,宜興人。在瓊四年卒,郡人祀之九賢祠。
山陰、會稽、肖山三縣之水彙合於三江口入海,潮汐之日,海水積沙如丘陵,每逢陰雨,河水被沙丘阻塞不能及時泄出,致使良田盡被淹沒,當局不得已隻有采取決塘泄洪的辦法,但塘決後水幹又不能防旱,遇旱隻得再填決口蓄水。每年決填,苦於修築。紹恩親自勘查各水道,至三江口,見兩山對峙,高興地說:“山下有基石,何不在此建閘。”於是招募熟習水性的人去勘探,果有石脈橫亙於兩山之間,於是興工修閘。先向水中投下鐵塊大石,然後將裝滿碎磚的籠子沉入水中,以截其流。工程進行不到一半,因潮水衝擊不能繼續施工,怨聲四起。紹恩卻毫不動搖,祈禱海神。潮水多日不來襲擊,水閘得以竣工。共修堤四五十丈,建閘二十八處。其中內閘三座,分別為經氵婁、撞塘、平水,其作用是防止大閘崩潰。閘外築石堤四百餘丈,以便阻擋潮水,使閘不受衝擊。在閘邊石上刻出水漲水落度數,以便後人觀察水勢開關閘門。從此以後,三縣方圓數百裏內再無水患。士民為歌頌紹恩的德政,特在閘左為他立廟,每年按時奉祀。多次調任山東右布政使,直到退休歸家。享年九十七歲。

許敬軒,天台人。起家國子生。守汀特糾參政陳羽貪暴,宣宗為逮治羽。卒官,士民爭賻之。
徐九思,貴溪人。嘉靖年間授句容知縣。初理政事,謙虛謹慎,似乎不大勝任工作。一次,有吏盜竊縣印蓋在空白公文紙上,九思揭發其奸詐行為,依法論罪。郡吏為此人叩頭說情,九思堅決不允,於是人人敬畏。他對於孤老貧困者,加倍撫恤,而對豪猾之人管製嚴厲。凡來投訴者,責打不過十下。征收賦稅,預先規定交納日期,過期隻令裏老逮捕問罪,衙役不敢進入鄉村。縣東西大路七十裏積塵土三尺厚,每逢雨雪,爛泥達數尺深。九思想法節省官府開支,將節餘款項用來修路,方便行人旅客。朝廷多次派遣權勢宦官在三茅山打醮求神,縣民深受供應之苦。九思清查舊時公文,見有鹽引金久存貯於府庫中,便奏請用此作為求神所需經費,使百姓不再受侵擾。當年年成歉收,穀價猛漲,巡撫發放倉穀數百石,以平價出售。九思認為,“來買糧的都是富豪,雖平價貧民也無力購買”。於是將其一半按時價出售,以償還官府,其餘煮粥以賑饑民。遠在山穀中的貧民,則就近向富家貸穀,官府代為償還。因此使許許多多人免於餓死。九思曾說“:即使天子施大恩於民,哪能人人都可以減免賦役,關鍵是在於我們這些做官的,在施行時能否斟酌緩急而已。”後來,因與應天府尹不合,為巡撫所彈劾,而吏部尚書熊浹知他賢能,特令他留任。

鄭珞,閩縣人。起家進士。守寧波,以艱去。會海寇入犯,民數千詣闕乞留,詔奪情複任。嚐劾中使呂可烈無狀,帝為誅可烈。久之,擢浙江參政。
九思在句容為官九年,期滿升任工部主事,又升為郎中,奉命治理張秋河道。漕運河道與鹽河相近,但不相通,漕河水漲則泛濫成災。九思提議在沙灣修建分洪渠,勾通漕河與鹽河,漕河水漲則可流入鹽河,排泄入海,不致淹沒田地,水落也不致幹涸。此項工程的完成,使該地永久受益。當時工部尚書趙文華巡視東南,路經這裏,九思不出來迎接,隻派一吏拿著公文去拜見,被文華罵走。時逢九思升任高州知府。文華懷怨在心,回京後與吏部尚書吳鵬合謀陷害九思,九思被迫辭官。句容百姓為他建祠於茅山。九思辭官後在家閑居二十二年,八十五歲病故。

王升,龍溪人。起家進士。在郡九載,以部民乞留,增秩還任。以疾歸。
龐嵩,字振卿,南海人。嘉靖十三年(1534)鄉試中舉。其後在羅浮山講學,來往的人絡繹不絕。嘉靖二十三年後的八年內,曆任應天通判、治中。應天知府空缺,嵩多次代行知府事。初任代理應天知府時,正遇荒年,上司傳令賑濟。當時公糧已盡,他向富家借貸,賑救了六萬七千餘人。接著又免去多年所欠賦稅,緩征徭役,不斷招撫流民,返鄉複業者達十萬餘人。留都南京百姓苦於重役,龐嵩竭力調劑,凡優免戶及寄居客戶、冒稱官戶、寄莊戶、女戶、神帛堂匠戶都要服役,從而大大減輕百姓力役負擔。江寧縣葛仙、永豐二鄉常遭水災,居民外逃,隻剩七戶。嵩修築堤防,得田三千六百畝,建立四所“惠民莊”,召集貧民佃耕,因此流民紛紛回鄉複業。他多次平息冤獄。外戚王湧、舉人趙君寵強占良人妻子,肆意殺人,嵩依法處置。

李湘,字永懷,泰和人。永樂中,由國子生理刑都察院。以才擢東平知州,常祿外一無所取,訓誡吏民若家人然。城東有大村壩,源出岱嶽,雨潦輒為民患,奏發丁夫堤之。州及所轄五邑,地多荒蕪,力督民墾辟,公私皆實。會舊官還任,將解去。民群乞於朝,帝從其請。成祖晚年數北征,令山東長吏督民轉餉,道遠多死亡,惟東平人無失所。奸人誣湘苛斂民財,訐於布政司。縣民千三百人走訴巡按禦史暨布、按二司,力白其冤。耆老七十人複奔伏闕下,發奸人誣陷狀。及布政司係湘入都,又有耆老九十人隨湘訟冤。通政司以聞,下刑曹閱實,乃複湘官,而抵奸人於法。蒞州十餘年,至正統初,詔大臣舉郡守,尚書胡蒞以湘應,遂擢懷慶知府。東平民扶攜老幼,泣送數十裏。懷慶有軍衛,素挾勢厲民。湘隨時裁製,皆不敢犯。居三年卒。
嵩早年求學於王守仁,通曉《五經》,曾招集生員聚於“新泉書院”,相互切磋學問。每年他都自帶飲食行遊縣境。南京各府副職,很少有被舉薦者,而龐嵩卻將他們的政績上報朝廷。各府官也隨同京官每六年考核一次,此外,還要隨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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