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宋綬(子敏求從子昌言)李若穀(子淑孫壽朋複圭)王博文(子疇)王鬷
宋綬,字公垂,趙州平棘縣人。父親宋皋,任尚書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等職。宋綬小時聰明機敏,額上生有奇特的骨頭,深受外祖父楊徽之的器重和寵愛。楊徽之無子,家中藏書都送給了宋綬。宋綬的母親也知書達禮,經常親自訓導兒子,宋綬因此博通經史百家,所寫的文章為當時人所推崇。
吳育,字春卿,建安人也。父待問,與楊億同州裏,每造億,億厚禮之。門下少年多易之,億曰:"彼他日所享,非若曹可望也。"累官光祿卿,以禮部侍郎致仕。
當初,楊徽之死後,留下一份奏折,請求將外孫宋綬錄用做太常寺太祝。十五歲時,宋綬被召到中書省考試,宋真宗喜愛他的文章,因此升他為大理評事,準他隨意到國家珍藏圖書館中讀書。大中祥符元年(1008),再參加學士院考試,任集賢院校理,與父親宋皋同任一樣的官。後被賜同進士出身,升大理寺丞。到皇帝在汾陽祭河神時,又召宋綬一起同行,與錢易、陳越、劉筠等負責搜集所過地方的方誌、風土人物、曆史掌故,每停留一地他們就將這些上奏告訴皇帝。將要在亳州太清宮祭祀時,任宋綬為簽書亳州判官事,又進升為左正言、同判太常禮院。較長時間之後,又任判三司憑由司。曾提建議說:“去年下大赦釋放逃犯罪人,但過期沒向朝廷報告執行情況的州府多達六十八州。請在各路選派官員專門考核監督執行,規定半個月時必須上報。”於是被脫掉枷鎖釋放者達三千二百人,免除積蓄負擔達數百萬。
育少奇穎博學,舉進士,試禮部第一,中甲科。除大理評事,遷寺丞。曆知臨安、諸暨、襄城三縣。自秦悼王葬汝後,子孫從葬,皆出宦官典護。歲時上塚者,往來呼索擾州縣。育在襄城,請凡官所須,具成數,毋容使者妄索,羊豕悉出大官,由是民省供費殆半。宦官過者銜之,或中夜叩縣門,索牛駕車,育拒不應。異時宗子所過,縱鷹犬暴民田,入襄城境,輒相戒約,毋敢縱者。
升任知製誥,擔任吏部流內銓兼史館修撰、玉清昭應宮判官。積功升到戶部郎中、權直學士院,參加《真宗實錄》修撰,進升左司郎中,最後做了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勾當三班院。開始受皇上指示讀唐朝曆史,堅持向三班學者求教然後謹慎地給皇帝講述。參加修撰國史,升中書舍人。昭應宮發生火災,宋綬被免去兩學士的頭銜。一年後,又恢複翰林學士。史書修成後,他升任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讀學士。
舉賢良方正,擢著作郎、直集賢院、通判蘇州。還知太常禮院,奏定禮文,名《太常新禮慶曆祀儀》。改右正言,曆三司鹽鐵、戶部二判官。尋以本官供諫職。
當時太後仍代行皇帝的職權,每五日來一次承明殿,垂簾聽政,裁決大事,而宋仁宗卻未曾單獨接見臣下。宋綬上奏說“:唐朝先天年間,睿宗做太上皇,每五日上朝一次,處理軍國大事,任免三品以下的官吏,裁決各種服苦役的刑罰。現在也應該參照唐朝先天時的製度,下令群臣在前殿上奏彙報,若不是軍國大事,任免官吏之類都可直接聽取皇帝的旨意。”奏書送上後,因違背太後意願,宋綬被降為龍圖閣學士,調出京城任應天知府。太後去世後,皇帝想起宋綬當日此言,便將他召回來,準備重用,但被宰相張士遜阻止,隻複任翰林侍讀學士。皇上下詔議定章獻明肅和章懿太後神主礻付入國廟祭祀的禮節,宋綬根據《春秋》中仲子的宮廟和唐朝儀坤廟的舊例,請求另築建一宮,取名叫奉慈廟,專門安置她們的神主,這些建議大多都被皇上采用。
元昊僣號,議出兵討之。群臣曰:"元昊,小醜也,旋即誅滅矣。"育獨建言:"元昊雖稱蕃臣,其尺賦鬥租,不入縣官,且服叛不常,請置之,示不足責。且已僣輿服,勢必不能自削,宜援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拊而收之。"不報。複上言:"宜先以文誥告諭之,尚不賓,姑嚴守禦,不足同中國叛臣亟加征討。且征討者,貴在神速;守禦者,利於持重。羌人剽悍多詐,出沒不時,我師乘銳,見小利小勝,必貪功輕進,往往墮賊計中。第嚴約束,明烽候,堅壁清野,以挫其鋒。"時方銳意討之,既而諸將多覆軍者,久之無功,卒封元昊為夏國主,如育所議。
宋朝開始設置端明殿學士,命宋綬擔任此職,宋綬堅決辭謝。又說:“帝王統治天下,最重要的是總攬權柄。而近十年來,政令都出自簾帷之後的皇太後。自從陛下親自處理各種事務,朝廷內外,都翹首盼望您的聖明之政,因此您應該懲辦違令犯法者,革除弊政,讓老百姓耳目一新。而今賞罰號令,沒有比以往更差的了,難道不是三公大臣不能推心盡力來輔佐陛下的統治嗎?從前太後執政時對於提拔官吏,做得太吝嗇,而有的邪惡佞幸小人,卻能被破格提拔超升,輿論認為是太後的恩典。如今對官吏的恩賞政策雖然施行,但人們卻又說是出自大臣,若非大臣們互相勾結欺瞞皇上,怎會如此?拉幫結黨作為朝廷的一大弊病,古今都一樣。或者窺測皇帝旨意,再密令下官依此陳奏;或者傳達聖旨時附會自己的主意,以此決定官吏的升降進退。大臣施恩攬權,小人買官逐利,此風漸長,有害國家政治。太宗曾說:‘國家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是邊疆戰爭,都可預防;邪惡之人共同勾結為內患,就極為可怕。’真宗也說‘:唐朝時拉幫結黨最嚴重,王室因此衰弱。’希望陛下思祖宗的訓示,念王業的艱難,整頓綱紀,現在正是時候了。”宰相張士遜免職後,皇帝於是任命宋綬為參知政事。
育又上言:"天下久安,務因循而厭生事,政令紀綱,邊防機要,置不複修。一有邊警,則倉皇莫知所為,殆稍安靜,則又無敢輒言者。若政令修,紀綱肅,財用富,恩信給,賞罰明,將帥練習,士卒精銳,則四夷望風,自無他誌。若一不備,則乘間而起矣。"
當初,皇上有令停止修建各種寺廟道觀,而章惠太後卻將舊宅第改作道觀,諫官、禦史都提出此事。皇帝說:“此是太後的奩中財產,諫官、禦史批評此事難道是要博取名聲?”宋綬進諫說“:他們怎知此是太後所作所為呢?隻是見到大興土木違背最近的詔令,就上奏議論。而且這事隻是有些疑似,他們還指責為過借,要是陛下有大缺失,近臣雖不說,然而傳到四方都知,成為聖明政治的拖累,又怎能忽視?太祖曾說:唐太宗被諫官詆毀,還不以為愧,為何不做到行為無過錯,使得諫官們沒有話可說呢?”
又曰:"漢通西域諸國,斷匈奴右臂。諸戎內附,雖有桀黠,不敢獨叛。唐太宗嚐賜回鶻可汗並其相手書,納其貢奉,厚以金帛。真宗命潘羅支攻殺李繼遷,而德明乃降。元昊第見朝廷比年與西域諸戎不通朝貢,乃得以利啗鄰境,固其巢穴,無肘腋之患。跳梁猖獗,彼得以肆而不顧矣。請募士諭唃廝囉及他蕃部,離散其黨與,使並力以攻,而均其恩賜,此伐謀之要也。"因錄上真宗時通西域諸蕃事跡。除同修起居注,遂知製誥,進翰林學士,累遷禮部郎中。
郭皇後被廢掉後,皇帝命宋綬起草詔書說:“應當求得品德和門第高貴的人,以便與坤的名義相符。”後來左右的人引富人陳氏女入宮,宋綬說:“陛下難道要將下賤的人來作為後宮的主人,這不是與前日詔書的話相矛盾嗎?”幾日後,王曾上奏時,也勸諫此事。皇帝說:“宋綬也如此說。”當時大臣們相繼議論勸諫,皇帝終於不立陳氏做皇後。
契丹與元昊構兵,元昊求納款。契丹使來請勿納元昊,朝廷未知所答。育因上疏曰:"契丹受恩,為日已久。不可納一叛羌,失繼世兄弟之歡。今二蕃自鬥,鬥久不解,可觀形勢,乘機立功。萬一過計亟納元昊,臣恐契丹窺兵趙、魏,朝廷不得元昊毫發之助,而太行東西,且有煙塵之警矣。宜使人諭元昊曰:'契丹汝世姻,一旦自絕,力屈而歸我,我所疑也,若無他者,當順契丹如故,然後許汝歸款。'告契丹曰:'已詔元昊,如能投謝轅門,即聽內附;若猶堅拒,當為討之。'如此,則彼皆不能歸罪我矣。"於是召兩製,出契丹書,令兩製同上對,不易育議。
皇帝年紀已大,天下又長期太平,宋綬考慮到貪圖安樂之風有所增長,便說:“人心沉溺於安逸過久,災患禍害便會在疏忽時發生。所以應在無事時設防,在還未萌芽時便將變亂消滅。事來了再應付,豈不危險?臣希望皇上能整頓、勉勵各級部門,不因天下太平便自己怠惰。”又上奏說:“駕馭下級之道有三點:辦事堅守原則,當機立斷,周密地事先分析。能堅持原則則奸人不能改變他,能果敢決斷則不會被邪惡迷惑,能周密地謀劃則事情不能擾亂他。希望陛下記住這三點!若能在後宮中深居簡出,聲樂口味能與六氣相調和,節斂和宣泄能順隨四時變化,保養聖體,那便是國家與宗廟的福!”
尋知開封府。居數日,發大奸吏一人,流嶺外。又得巨盜,積贓萬九千緡,獄具而輒再變,帝遣他吏按之,卒伏法。時歲饑多盜,育嚴賞功之法,嚐得盜而未賞者,一切賞之,以明不欺。
當時宰相呂夷簡、王曾在多次議論大事時意見不同。宋綬多支持呂夷簡,而參知政事蔡齊偶然會有不同意見,國家政事因此依違不能決定,於是四人都被罷免。宋綬以尚書左丞、資政殿學士身份留下侍奉皇上給他講課,權判尚書都官。一年多後,又加官做資政殿大學士,又以禮部尚書身份出任河南知府。
慶曆五年,拜右諫議大夫、樞密副使。居數月,改參知政事。山東盜起,帝遣中使按視,還奏:"盜不足慮。兗州杜衍、鄆州富弼,山東人尊愛之,此可憂也。"帝欲徙二人於淮南。育曰:"盜誠無足慮者,小人乘時以傾大臣,禍幾不可禦矣。"事遂寢。章獻、章懿太後升祔真宗廟,議者請覃恩,且優賜軍士。育曰:"無事而啟僥幸,誰為陛下建此議者,請治之。"已而外人多怨執政者,帝以語輔臣。育曰:"此必建議者欲動搖上聽,臣以身許國,何憚此耶?"
西夏趙元昊叛亂,劉平、石元孫兵敗戰亡,皇帝親下手詔向居守在外地的大臣們詢求攻守的計策。宋綬謀劃了十件大事進奏。複又被升任知樞密院事,後升兵部尚書、參知政事。當時宋綬母親尚在人世,宋綬得病後,不能處理政事,但仍堅持飲食起居自力,並準備好自己後事。不久去世,被追贈為司徒兼侍中,諡“宣獻”。
向綬知永靜軍,為不法,疑通判江中立發其陰事,因構獄以危法中之,中立自經死。綬宰相子,大臣有營助,欲傅輕法。育曰:"不殺綬,無以示天下。"卒減死一等,流南方。禦史唐詢請罷製科,帝刊其名付中書,育奏疏駁議,帝因諭輔臣曰:"彼上言者,乞從內批行下,今乃知欺罔也。"育曰:"非睿聽昭察,則挾邪蠹國,靡所不為。願出姓名按劾,以明國法。"
宋綬生性孝順、謹慎、清廉、耿直,說話做事很有規律。兒童時,手不抓錢。家中藏書萬餘卷,親自校讎,博通經史百家,他的劄記尤為精妙。朝廷重大問題的討論,多由宋綬裁定。楊億稱讚他的文章深沉、端莊、淳厚、亮麗,他說“:我可能不及他。”到宋綬去世,皇帝多取他所寫的字藏在禁宮之中。當初,舉行郊祀,宋綬擔任太仆卿。皇帝向他請教禮儀典故,他回答得清晰深刻,並上呈所撰寫的《鹵簿圖》十卷。他的兒子叫宋敏求。宋敏求,字次道,賜進士及第,初任館閣校勘。因參加蘇舜欽進奏院的集會,被調離京城,出任集慶軍判官。王堯臣修《唐書》,因為宋敏求熟習唐朝的事情,便上奏請他擔任編修官。後因祖母去世服喪,皇帝下詔令他住在家中修史書。服喪完畢,任同知太常禮院。
育在政府,遇事敢言,與宰相賈昌朝數爭議上前,左右皆失色。育論辨不已,乃請曰:"臣所辨者,職也;顧力不勝,願罷臣職。"乃複以為樞密副使。明年大旱,禦史中丞高若訥曰:"大臣喧爭為不肅,故雨不時若。"遂罷昌朝,而育歸給事中班。未幾,出知許州,徙蔡州。設伍保法,以檢製盜賊。時京師有告妖人千數聚確山者,詔遣中使往召捕者十人。至,則以巡檢兵往索之,育曰:"使者欲得妖人還報邪?"曰:"然。"曰:"育在此,雖不敏,聚千人境內,毋容不知。此特鄉民用浮圖法相聚,以利錢財爾,一弓手召之,可致也。今以兵往,人相驚疑,請留毋往。"中使以為然。頃之,召十人者至,械送闕下,皆無罪釋之。而告者伏辜。
石中立去世後,他的兒子也死了,沒有其他兒子。他的孫子石祖仁對服喪的禮節疑惑不懂,便交給禮官討論。宋敏求說應服三年的喪,並應辭官,斬衰。同僚們援引依據不統一,判寺宋祁也同意宋敏求的說法,於是將此定為製度。升任集賢校理。後應宋庠的請求,隨他出任西京通判。後任群牧度支判官。因從馬上跌下來傷了足,被降為亳州知府。治平年間,被朝廷召去擔任《仁宗實錄》檢討官,任同修起居注、知製誥、判太常寺等職。
尋以資政殿學士知河南府,徙陝州。上字論詔獄曰:"先王凝旒黈纊,不欲聞見人之過失也。設有罪,即屬之有司。楊儀嚐為三司判官,近自禦史台移劾都亭驛,械縛過市,人人不測為何等大獄。及聞案具,乃止請求常事。使道路眾口紛紛竊議,朝廷之士,人皆自危,豈養廉恥、示敦厚之道哉。"
宋英宗殯喪期間,有人說皇族宗室成員血緣關係較疏遠的在喪期也可以婚嫁,宋敏求認為先皇帝還沒有出殯,絕不可以婚嫁。一年後,又有人這麼說。宋敏求說宗室普遍服喪,由穿喪服降到穿練服時,便可以嫁娶婚姻了。因為他的說法前後互相矛盾,被貶職為絳州知府。王王圭、範鎮乞求朝廷留他,讓他完成《仁宗實錄》。宋真宗說:“典禮製度,是國家大事,而謬誤得如此,哪能沒有責任。”宋敏求的議論最初本沒錯,但曾公亮痛恨禮院裏的劉瑾附和宋敏求的說法,所以要借此除去他。當年,宋敏求就被詔令回京。
遷禮部侍郎、知永興軍,召兼翰林侍讀學士。以疾辭,且請便郡。帝語大臣曰:"吳育剛正可用,第嫉惡太過耳。"因命知汝州,遣內侍賜以禁中良藥。會疾不已,又請居散地,以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禦史台。外台舊不領民事,時張堯佐知河陽,民訟久不決,多詣育訴。育為辨曲直,判書狀尾,堯佐畏懼奉行。複為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知陝州,進資政殿大學士。召還,判尚書都省。
徐國公主將丈夫的兄長認作侄兒,並上奏官府,宋敏求上疏說這是亂了天倫,應將她抓捕正法。王安石不喜歡呂公著,誣陷呂說過韓琦想要利用人心,如當年趙鞅在晉陽起兵,借此驅逐君主身邊的惡人奸臣,將呂公著降為潁州知府。宋敏求準備草擬詔書時,王安石傳旨給他,要他在詔書中說明呂公著的罪狀,而宋敏求卻隻說他敷陳失實。王安石發怒,告訴皇帝,皇帝命陳升之將詔書中的話改了,宋敏求請求解除自己官職,皇帝沒批準。
一日,侍讀禁中,帝因語及"臣下毀譽,多出愛憎,卿所當慎也。"育曰:"知而形之言,不若察而行之事。聖主之行,如日月之明。進一人,使人皆知其善,出一人,使人皆曉其惡,則陰邪不能構害,公正可以自立,百王之要道也。"帝數欲大用,為諫官劉元瑜誣奏育在河南嚐貸民出息錢。久之,除宣徽南院使、鄜延路經略安撫使、判延州。
遇上李定自秀州判官升任禦史,宋敏求將委任詔書封回不發,於是李定以本官右諫議大夫身份升為朝請大夫。主持賢良方正的考試,因為孔文仲對答時語言切直不阿,便將他評為優等。王安石更加憤怒,罷免了孔文仲。人們都為宋敏求擔憂,而皇帝卻保護他,並任他為史館修撰、集賢院學士。鄧潤甫對皇帝說“:近來大臣們多喜歡互相攻擊告發,並非國家的好現象,應該提拔任用敦厚的人,以便改變這種淺薄的風氣。”於是升宋敏求為龍圖閣直學士,命他修著《兩朝正史》,掌管均國公的箋奏。元豐二年(1079)去世,享年六十一歲。特例追贈為禮部侍郎。
夏人既稱臣,而並邊種落數侵耕為患。龐籍守並州,欲築堡備之。育謂:"要契未明而亟城,則羌人必爭,爭而受患者必麟府也。"移文河東,又遺籍手書及疏於朝,不報。既而夏人果犯河外,陷驍將郭恩,而太原將佐皆得罪去。疾複作,辭不任邊事,求解宣徽使,複以為資政殿大學士、尚書左丞、知河中府,徙河南。病革,視事如平日,因閱囚辨非罪,竄舞文吏二人。已而卒,年五十五。贈吏部尚書,諡正肅。
宋敏求家中藏書達三萬卷,都粗略地閱讀誦習過,所以他對朝廷典故很熟悉,士大夫們每有疑議,必前來請求指正。他補修了唐武宗以下的《六世實錄》共一百四十八卷,所著的其他著作很多,學者們大都參考這些書。曾建議說“:河北、陝西、河東等籍的舉子,性格厚樸紮實,但辭藻卻不工巧華麗,所以中進士的較少。請下令轉運使選擇那些有品行材藝武略的人,特例給他們升官,使人材能充分發揮其作用,而士子們有可以進升的途徑。又各州郡隻有學校而無學官,所以學生士子容易離開本鄉本土到外麵去拜師求學,請求在各州縣設立學官。”後來朝廷多能實行他的建議。他的族弟有一個宋昌言。
育性明果,所至作條教,簡疏易行而不可犯。遇事不妄發,發即人不能撓。辨論明白,使人聽之不疑。
王博文,字仲明,曹州濟陰縣人。祖父王諫,曾在宋太宗沒即位前的王府任職,做過西京作坊副使。王博文十六歲時,會寫文章,在開封府考進士時,用一百篇回文詩作為考卷,人稱他為“王回文”。淳化三年(992),宋太宗親自考試進士,王博文因為年紀小被遣回家裏。後祖父王諫在廬州做官時死了,廬州太守劉蒙叟為他講話,王博文被召到京城參加舍人院考試。後任安豐縣主簿,任南豐縣尉時,以才幹突出著名。調任南劍州軍事推官,改任大理寺丞,監守荊南榷市貨務,升殿中丞。經陳堯谘推薦,參加中書省考試,被賜進士及第,提升為濠州知州,曆任真州知府。宋真宗巡視亳州時,他任權江、淮製置司事。改任監察禦史、梓州路轉運使。因生病,請求調離京城出任海州知府,後調任密州知府。海邊有鹽場,當年鬧饑荒,老百姓很多都去盜賣海鹽,官吏一旦將他們捕捉便動輒處以死罪。王博文請求放鬆鹽禁,等年成豐收時再恢複,朝廷同意。升任殿中侍禦史。
初尹開封,範仲淹在政府,因事與仲淹忤。既而仲淹安撫河東,有奏請,多為任事者所沮,育取可行者固行之。其在二府,待問以列卿奉朝請,育不自安,請罷去,不聽。及出帥永興,時待問尚亡恙,肩輿迎侍,時人榮之。晚年在西台,與宋庠相唱酬,追裴、白遺事至數百篇。體素羸,少時力學,得心疾。後得古方,和丹砂餌之,大醉,一夕而愈。後數發,每發數十日乃已。有集五十卷。弟充,為宰相,自有傳。
天禧年間(1017~1021),朱能、王先在長安偽造《乾..天書》,事被發覺,朱能失敗戰死,王先與部下被捕,皇帝下詔王博文乘驛車前往治罪懲處。王博文隻懲治了首惡分子,而七個從犯得到減罪從輕論處。回京後任開封府判官,遇上他母親去世。
宋綬,字公垂,趙州平棘人。父皋,尚書度支員外郎、直集賢院。綬幼聰警,額有奇骨,為外祖楊徽之所器愛。徽之無子,家藏書悉與綬。綬母亦知書,每躬自訓教,以故博通經史百家,文章為一時所尚。
當初,王博文幼年喪父,他的母親張氏改嫁韓氏。到王博文在朝做官時,他說兒子不能絕棄對母親應盡的禮,請求依恩誥封他的母親。母親死了,他又說古代作為父親的後代,兒子不能為改嫁的母親服喪,那樣會廢了自家祖廟的祭禮。現在有喪的人都可祭祀,與穿喪服不衝突。於是請求免官服喪,然而輿論認為服喪時祭祀是不符合禮節的。服喪完後,任三司戶部判官。出任河北轉運使,升侍禦史、陝西轉運使。
初,徽之卒,遺奏補太常寺太祝。年十五,召試中書,真宗愛其文,遷大理評事,聽於秘閣讀書。大中祥符元年,複試學士院,為集賢校理,與父皋同職。後賜同進士出身,遷大理寺丞。及祀汾陰,召赴行在,與錢易、陳越、劉筠集所過地誌、風物、故實,每舍止即以奏。將祠亳州太清宮,以簽書亳州判官事,入為左正言、同判太常禮院。久之,判三司憑由司。建言:"比歲下赦令釋逋負,後期未報者六十八州。請於諸路選官考核,欺半月以聞。"於是脫械係三千二百人,蠲積負數百萬。
已臣服的羌人撒逋渴以部落數千戶叛亂,後又侵犯原州柳泉鎮、環州鵓鴿泉寨,梧州刺史杜澄、內殿崇班趙世隆陣亡。王博文上奏彈劾內侍都知周文質、押班王懷信兩人身為涇原、環慶兩路鈐轄,帶領重兵駐守大拔寨時,玩忽敵寇,逗留不前,耗用邊防軍費,請求用曹瑋、田敏兩人取代二職。後來周文質、王懷信兩人被治罪,於是任曹瑋知永興軍,使他負責節製邊防軍事。遇上曹瑋生病不能赴任,又用田敏做涇原路總管,敵寇因此被平定。
擢知製誥、判吏部流內銓兼史館修撰、玉清昭應宮判官。累遷戶部郎中、權直學士院,同修《真宗實錄》,進左司郎中,遂為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勾當三班院。始詔讀唐史,固求解三班以顓進講。同修國史,遷中書舍人。昭應宮災,罷二學士。逾年,複翰林學士。史成,遷尚書工部侍郎兼侍讀學士。
升尚書兵部員外郎,任三司戶部副使,再升戶部郎中、龍圖閣待製、判吏部流內銓、權發遣三司使事。與監察禦史崔暨、內侍羅崇勳一同審理真定府曹氵內一案。回京後,任權知開封府,後進升龍圖閣直學士,任秦州知州。被走馬承受賈德昌毀謗,調任鳳翔府知事,又調為永興軍知事。第二年,賈德昌因貪贓枉法之事敗露,王博文改任樞密直學士,再任秦州知州。
時太後猶稱製,五日一禦承明殿,垂簾決事,而仁宗未嚐獨對群臣也。綬奏言:"唐先天中,睿宗為太上皇,五日一受朝,處分軍國重務,除三品以下官,決徒刑。宜約先天製度,令群臣對前殿,非軍國大事,除拜皆前殿取旨。"書上,忤太後意,改龍圖閣學士,出知應天府。太後崩,帝思綬言,召還,將大用,而宰相張士遜沮止之,複加翰林侍讀學士。詔定章獻明肅、章懿太後祔廟禮,綬援《春秋》考仲子之宮、唐坤儀廟故事,請別築宮曰奉慈廟以安神主,事多采用。
當初,沿邊一帶逃亡的軍民必定被已歸服宋朝的羌族熟戶收留當作農奴役使,或者被送給遠方羌人交換羊馬,因此常有數百數百的人失蹤。他們若擒捕了沒有歸服朝廷的生羌、熟戶便會用錦袍、銀帶、茶絹之類的東西獎賞他們。偶爾也有人自己返回來,但中途又被西夏人抓住,也不能分辨,都依法處斬。王博文於是派遣熟悉邊防事務的人,秘密帶著信符前往招撫,隻要他們回來便都免其罪,由此每年都要減少很多被誅殺處死的人。朝廷將此法推廣到其他鄰近各路執行。
始置端明殿學士,以命綬,綬固辭。又言:"帝王禦天下,在總攬威柄。而一紀以來,令出簾帷。自陛下躬親萬務,內外延首,思見聖政,宜懲違革弊,以新百姓之耳目。而賞罰號令,未能有過於前日,豈非三事大臣不能推心悉力,以輔陛下之治耶?頃太後朝多吝除拜,而邪幸或徑取升擢,議者謂恩出太後。今恩賞雖行,又謂自大臣出,非大臣朋黨罔上,何以得此。朋黨之為朝廷患,古今同之。或窺測帝旨,密令陳奏;或附會己意,以進退人。大官市恩以招權,小人趨利以售進,此風浸長,有蠹邦政。太宗嚐曰:'國家無外憂必有內患。外憂不過邊事,皆可預防;奸邪共濟為內患,深可懼也。'真宗亦曰:'唐朋黨尤盛,王室遂卑。'願陛下思祖宗之訓,念王業艱難,整齊綱紀,正在今日。"張士遜罷,乃拜綬參知政事。
他又說河西的回鶻人有很多因為經商做買賣而移居在秦、隴之間,請朝廷將他們全部遣送出境,令守將嚴密檢查。再升為右諫議大夫,以龍圖閣學士身份複任開封府知府。都城中富豪權貴的住宅侵占街道,王博文製作木表丈量,命令左右判官分頭將違法侵占的建築拆除,用了一月多時間完成。出任大名府知事,升給事中。後被召回京城任代理三司使,最後任同知樞密院事,過了一個月便去世。皇帝親自前往祭奠,追贈他為尚書吏部侍郎。
初,有詔罷修寺觀,而章惠太後以舊宅為道觀,諫官、禦史言之。帝曰:"此太後奩中物也,諫官、禦史欲邀名邪?"綬進曰:"彼豈知太後所為哉,第見興土木違近詔,即論奏之。且事有疑似,彼猶指為過,或陛下有大闕失,近臣雖不言,然傳聞四方,為聖政之累,何可忽也。太祖嚐謂唐太宗為諫官所詆,不以為愧。何若動無過舉,使無得而言哉?"
王博文因做官能幹受到進用,多次擔任繁難複雜地區的長官,為政盡力寬恕平和,常對兒子們說:“我平生裁決罪犯,即使是判流放的刑,也未嚐不私下挑選一個水土好的地方來處置,你們應當記住。”但審理曹氵內一案,輿論多認為王博文為了得到太後的賞識,縱容了羅崇勳誘供逼供,以便羅致他的罪狀。他的兒子叫王疇。
郭皇後廢,帝命綬作詔曰:"當求德閥,以稱坤儀。"既而左右引富人陳氏女入宮,綬曰:"陛下乃欲以賤者正位中宮,不亦與前日詔語戾乎?"後數日,王曾入對,又論奏之。帝曰:"宋綬亦如此言。"時大臣繼有論者,卒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