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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 作者:脫脫和阿魯圖  

列傳·卷一百三十五

常同張致遠薛徽言陳淵魏矼潘良貴呂本中
張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宣和三年(1121),中進士及第。宰相範宗尹向朝廷推薦他的才能,召他入對,擢升為樞密院計議官。建州賊寇範汝為投降之後,依然懷有反叛意圖,但招安官員謝向、陸棠接受賊寇賄賂,暗中同賊寇相通。張致遠請假回家,了解到這些情況,回朝後報告執政,請求鏟除其根本,於是將謝向、陸棠及製置司屬官施宜生逮捕交付監獄。詔令參知政事孟庾任福州宣撫使討伐賊寇,韓世忠為副使,張致遠任隨軍機宜文字。賊寇平定之後,張致遠被任命為兩浙轉運判官,改任廣東轉運判官。招撫勢力強大的盜賊曾袞等人,賊眾全部投降。

常同,字子正,邛州臨邛人,紹聖禦史安民之子也。登政和八年進士第。靖康初,除大理司直,以敵難不赴,辟元帥府主管機宜文字,尋除太常博士。
紹興四年(1134),朝廷以監察禦史的職務召張致遠回朝。沒有到任,又被任命為殿中侍禦史。當時江西將領胡世將請求增加和買折納錢,張致遠上疏說:“折納絹錢本來是想稍微寬解民力,但如果比原來增加一半,這是想乘民眾危急時加重征斂。”朝廷聽從了他的意見。

高宗南渡,辟浙帥機幕。建炎四年,詔:"故監察禦史常安民、左司諫江公望,抗節剛直,觸怒權臣,擯斥至死。今其子孫不能自振,朕甚憫之。"召同至行在,至則為大宗丞。
金軍同劉豫分路南下入侵,宰相趙鼎勸說高宗親征,朝廷人士存在不少疑慮,報告趙鼎慎重處理。張致遠入朝答對,獨自讚成趙鼎的決定。遷任侍禦史。他說“:聚集錢財供養軍隊,都是出自民眾的力量,善於理財的人,應該鞏固國家的根本。請求罷免福建榷鹽,精心選拔三司使、副使等官員,將常平茶鹽合並為一官,讓他經常籌劃,量入為出,先求節省開支,其次是經營管理。”詔令戶部研究他的建議。

紹興元年,乞郡,得柳州。三年,召還,首論朋黨之禍:"自元豐新法之行,始分黨與,邪正相攻五十年。章惇唱於紹聖之初,蔡京和於崇寧之後,元祐臣僚,竄逐貶死,上下蔽蒙,豢成夷虜之禍。今國步艱難,而分朋締交、背公死黨者,固自若也。恩歸私門,不知朝廷之尊;重報私怨,寧複公議之顧。臣以為欲破朋黨,先明是非,欲明是非,先辨邪正,則公道開而奸邪息矣。"上曰:"朋黨亦難破。"同對:"朋黨之結,蓋緣邪正不分,但觀其言行之實,察其朋附之私,則邪正分而朋黨破矣。"上曰:"君子小人皆有黨。"同又對曰:"君子之黨,協心濟國;小人之黨,挾私害公。為黨則同,而所以為黨則異。且如元祐臣僚,中遭讒謗,竄殛流死,而後禍亂成。今在朝之士,猶謂元祐之政不可行,元祐子孫不可用。"上曰:"聞有此論。"同對以:"禍亂未成,元祐臣僚固不能以自明。今可謂是非定矣,尚猶如此,蓋今日士大夫猶宗京、黼等傾邪不正之論。朋黨如此,公論何自而出?願陛下始終主張善類,勿為小人所惑。"
紹興五年(1135),張致遠任戶部侍郎,進為吏部侍郎,不久又任戶部侍郎。他說“:陛下要富國強兵,大有作為於天下,希望詔令大臣力求節省,明令禁止奢侈浪費,從宮中開始,從朝廷開始做起。官員數量能減少的就減少,官府機構可以合並的就合並。使各地州縣不要妄用經費,將剩餘部分上交監司;監司不要妄用,將剩餘部分上交朝廷;朝廷不要鋪張浪費,這樣日積月累,隻考慮軍費需要,中興大業就能達到。”被任命為給事中。

又奏:"自古禁旅所寄,必參錯相製。漢有南北軍,周勃用南軍入北軍以安劉氏,唐李晟亦用神策軍以複京師,是其效也。今國家所仗,惟劉光世、韓世忠、張俊三將之兵耳。陛下且無心腹禁旅,可備緩急,頃者苗、劉之變,亦可鑒矣。"除殿中侍禦史。
不久因事奉年邁的母親請求外任,以顯謨閣待製身份出知台州。朝廷因海上盜寇鄭廣沒有平定,任命張致遠改知福州。紹興六年(1136)八月,鄭廣等人投降,張致遠選留其中的四百人,置於營城之外,其餘的遣回歸業。又派鄭廣征討其他州郡的盜賊,數月之後全部平定。

時韓世忠屯鎮江,劉光世屯建康,以私忿欲交兵。同奏:"光世等不思待遇之恩,而驕狠尚氣,無所忌憚,一旦有急,其能相為唇齒乎?望分是非,正國典。昔漢諸侯王有過,猶責師傅,今兩軍幕屬讚畫無狀,乞先黜責。"上以章示兩軍。
紹興八年(1138)正月,朝廷再次任命張致遠為給事中。出朝知廣州。不久以顯謨閣待製身份退休。紹興十七年(1147)去世,時年五十八歲。

呂頤浩再相,同論其十事,且曰:"陛下未欲遽罷頤浩者,豈非以其有複辟之功乎?臣謂功出眾人,非一頤浩之力。縱使有功,宰相代天理物,張九齡所謂不以賞功者也。"頤浩罷相。論知樞密院宣撫川陝張浚喪師失地,遂詔浚福州居住。同與辛炳在台同好惡,上皆重之。
張致遠為人耿直磊落有學識,曆任台省、侍從,言論諫議都卓然可觀。趙鼎曾對賓客說:“自從我再次擔任丞相,除政府外,隨從屬官如張致遠、常同、胡寅、張九成、潘良貴、呂本忠、魏虹等人都有人望,他日操守當不會改變。”有識之士認為趙鼎能夠識人。

金使李永壽等入見,同言:"先振國威,則和戰常在我;若一意議和,則和戰常在彼。"上因語及武備曰:"今養兵已二十萬。"同奏:"未聞二十萬兵而畏人者也。"
呂本中字居仁,元..年間宰相呂公著的曾孫、呂好問的兒子。年幼時聰明敏悟,呂公著十分喜愛他。呂公著去世時,宣仁太後和哲宗親臨祭奠,眾多孩童立於庭下,宣仁太後獨自讓呂本中進見,撫摸著他的頭說“:孝於親,忠於君,孩兒當以此自勉。”

偽齊宿遷令張澤以二千人自拔來歸,泗州守徐宗誠納之,韓世忠以聞。朝論令世忠卻澤等,而械宗誠赴行在。同奏:"敵雖議和,而兩界人往來未嚐有禁,偽齊尚能置歸受館,立賞以招吾民,今乃卻澤,人心自此離矣。況宗誠起土豪,不用縣官財賦,募兵自養,為國障捍,今因受澤而械之,以沮士氣,非策也。"詔處來歸者於淮南,釋宗誠罪。
祖父呂希哲從師於程頤,呂本中見聞都很熟悉。稍長,與楊時、遊酢、尹火享交遊,三人中或有疑異,呂本中未曾苟同。因呂公著遺表恩澤,被授予承務郎。紹聖年間,黨爭興起,呂公著被追貶官,呂本中也受到牽連。

四年,除起居郎、中書舍人、史館修撰。先是,同嚐上疏論神、哲二史曰:"章惇、蔡京、蔡卞之徒積惡造謗,痛加誣詆,是非顛倒,循致亂危。在紹聖時,則章惇取王安石《日錄》私書改修《神宗實錄》;在崇寧後,則蔡京盡焚毀《時政記》、《日曆》,以私意修定《哲宗實錄》。其間所載,悉出一時奸人之論,不可信於後世。恭惟宣仁保佑之德,豈容異辭,而蔡確貪天之功,以為己力,厚誣聖後,收恩私門。陛下即位之初,嚐下詔明宣仁安社稷大功,令國史院摭實刊修,又複悠悠。望精擇史官,先修《哲宗實錄》,候書成,取《神宗朱墨史》考證修定,庶毀譽是非皆得其實。"上深嘉納。至是,命同修撰,且諭之曰:"是除以卿家世傳聞多得事實故也。"一日奏事,上愀然曰:"向昭慈嚐言,宣仁有保佑大功,哲宗自能言之,正為宮中有不得誌於宣仁者,因生誣謗。欲辨白其事,須重修《實錄》,具以保立勞效,昭示來世,此朕選卿意也。"同乞以所得聖語宣付史館,仍記於《實錄》卷末。
元符年間,任濟陰主簿、秦州士曹掾,辟舉為大名府帥司幹官。宣和六年(1124),任樞密院編修官。靖康改元,遷任職方員外郎,因避父親嫌疑奉祠。父親去世,為之守喪,守喪完畢,召任祠部員外郎,因病請求離職。再直秘閣,主管崇道觀。

張俊乞複其田產稅役,令一卒持書瑞昌,而淩悖其令郭彥參,彥參係之獄。後訴於朝,命罷彥參,同並封還二命。俄除集英殿修撰、知衢州,以疾辭,除徽猷閣待製、提舉江州太平觀。
紹興六年(1136),召赴朝廷,特賜他進士出身,擢任起居舍人兼權中書舍人。太監李琮失掉料曆,高宗因為他是原王府舊人,不用保任特給他。呂本中說:“如果因異恩別給,不是所謂‘宮中府中當為一體’。”高宗見命令被收回,很高興,令宰臣對他說:“自今以後有什麼意見,隻管說。”

七年秋,以禮部侍郎召還。未數日,除禦史中丞。車駕自建康回臨安,同奏:"旋蹕之初,去淮益遠,宜遣重臣出按兩淮,詢人情利病,察官吏侵擾,縱民耕墾,勿收租稅。數年之後,田野加辟,百姓足而國亦足矣。"乃遣樞密使王庶視師,同乞以此奏付庶,詢究罷行。又言:"江浙困於月樁錢,民不聊生。"上為減數千緡。又言:"吳玠屯師興、利,而西川人力已困。玠頃年嚐講屯田,願聞其積穀幾何,減饋運幾何,趙開、李迨相繼為都漕,先後饋運各幾何,令製、漕、帥司條具以聞,然後按實講究,以紓民力。"又言:"國家養兵,不為不多,患在於偏聚而不同力,自用而不同心。今韓世忠在楚,張俊在建康,嶽飛在江州,吳玠在蜀,相去隔遠,情不相通。今陛下遣樞臣王庶措置邊防,宜令庶會集將帥,諭以國體,協心共議禦敵,常令諸軍相接以常山蛇勢,一意國家,無分彼此,緩急應援,皆有素定之術。"詔付王庶出示諸將。
階州草場監官苗亙因貪贓敗露,詔令處以黥刑,呂本中上奏:“近來官吏犯法貪汙,多被處以黥刑,但四方遙遠,其中不免冤枉,怎麼能夠全部知道?以後覺察他是無辜,即使想平反,又怎麼能做到呢?如果祖宗以來曾用此刑,那麼紹聖權臣當政之時,士大夫死無遺類已經很久了。希望斟酌用常刑處罰,不要讓奸臣以後世為藉口。”朝廷聽從了他的意見。

同乞郡,除顯謨閣直學士、知湖州。複召,請祠,詔提舉江州太平觀。紹興二十年卒。
紹興七年(1137),高宗巡幸建康,呂本中上奏說:“當今的計策,必須先從事恢複故土的大業,求取人才,寬恤民隱,講明法度,詳審刑政,廣開直言之路,使人人得以盡情上達。然後訓練軍隊選拔將帥,增軍上遊,固守淮甸,使江南先有不能動搖之勢,伺敵有隙,可一舉而克。如果隻有恢複大業的誌向,而沒有相應的對策,國家根本未強大,恐怕會產生其他禍患。現在江南、兩浙地區賦稅日益增加,鄉裏疲敝,倘若遭到水旱之災,壞人起而發難,不知道朝廷怎樣對付?近來臣僚中勸說興師問罪討伐金朝的,不可勝數,看他的言辭固然十分理直氣壯,但考察實際卻難以實行。大概進言的人,同朝廷的利害絕不相等,言論沒有實現,事情沒有成功,便脫身離去。朝廷設施失當,誰能承擔責任?鷙鳥將要出擊時,必先隱藏形跡,現在朝廷對於進取沒有絲毫之實,所下詔命,已傳到敵境,使敵人得以事先準備,這不是辦法。”又上奏“:江左形勢險要之地如九江、鄂渚、荊南各路,應當駐屯重兵,選派重臣。吳時說西陵、建平,是國家的藩籬門戶,希望精擇守將,以備緊急,那麼江南自守之計就齊備了。”

張致遠,字子猷,南劍州沙縣人。宣和三年,中進士第。宰相範宗尹薦其才,召對,擢為樞密院計議官。建寇範汝為已降,猶懷反側,而招安官謝向、陸棠受賊賂,陰與之通。致遠謁告歸,知其情,還白執政,請鋤其根枿,於是捕響、棠及製置司屬官施宜生付獄。詔參知政事孟庾為福州宣撫使討賊,韓世忠副之,辟致遠為隨軍機宜文字。賊平,除兩浙轉運判官,改廣東轉運判官。招撫劇盜曾兗等,賊眾悉降。
太監鄭諶退休時特命複出,得到掌管軍隊的官職。呂本中說“:陛下進臨江滸,將有所作為,現在賢士大夫沒有得到重用,隱藏山林的能人沒有招至,反而用鄭諶為統兵官,這是為什麼?”命令於是作罷。呂本中以疾病請求奉祠,直龍圖閣、知台州,沒有到任,主管太平觀。召任太常少卿。

紹興四年,以監察禦史召。未至,除殿中侍禦史。時江西帥胡世將請增和買絹折納錢,致遠上疏言:"折納絹錢本欲少寬民力,而比舊增半,是欲乘民之急而厚其斂也。"從之。
紹興八年(1138)二月,呂本中任中書舍人。三月,兼侍講。六月,兼權直學士院。金派使者前來講和,有關部門計議接待禮品,呂本中說:“使節前來,正當表示儉樸節約,客館供應如果務求充裕歡悅,正好引發敵人侵我之心。況且成敗大計,本不在此,關鍵在於我政治得失,兵財強弱,希望詔令有關部門讓供應不要缺乏就行了。”

金人與劉豫分道入寇,宰相趙鼎勸高宗親征,朝士尚以為疑,白鼎審處。致遠入對,獨讚其決。遷侍禦史。言:"聚財養兵,皆出民力,善理財者,宜固邦本。請罷榷福建鹽,精擇三司使、副,以常平茶鹽合為一官,令計經常,量入為出,先務省節,次及經理。"詔戶部講究。
當初,呂本中同秦檜同做郎官,兩人相交甚歡。秦檜擔任丞相之後,私自引用官員,呂本中封還除目,秦檜指示他依照畫字認可,呂本中最終沒有聽從。趙鼎一向主張元..學說,認為呂本中為呂公著後代,又為範衝推薦,所以深相知許。恰逢《哲宗實錄》寫成,趙鼎任仆射,呂本中草擬製書,其中有句說:“合晉、楚之成,不如尊王而賤霸;解散牛、李之黨,不如明是而去非。”秦檜大怒,對高宗說:“呂本中接受趙鼎指使,看到和議不成,自為脫身之計。”指使禦史蕭振彈劾罷免他。提舉太平觀,去世。學者稱呼他為東萊先生,賜諡號“文清”。

五年,除戶部侍郎,進吏部侍郎,尋複為戶部侍郎。言:"陛下欲富國強兵,大有為於天下,願詔大臣力務省節,明禁僣侈,自宮禁始,自朝廷始。額員可減者減之,司屬可並者並之。使州縣無妄用,歸其餘於監司;監司無妄用,歸其餘於朝廷;朝廷無橫費,日積月聚,惟軍須是慮,中興之業可致也。"除給事中。
著有詩二十卷,深得黃庭堅、陳師道筆法,《春秋解》十一卷、《童蒙訓》三卷、《師友淵源錄》五卷,流傳於世。

尋以老母丐外,以顯謨閣待製知台州。朝廷以海寇鄭廣未平,改知福州。六年八月,廣等降,致遠選留四百人,置營城外,餘遣還業。複遣廣討他郡諸盜,數月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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