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謫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我入自外,室人交遍摧我。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注釋】
我從北門出,憂心深重重。生活貧且窘,無人知我辛。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麼說!
王爺差遣重,公府事更多。忙完家中去,家人多斥嗬。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麼說!
王事做不完,府上差役重。做完家中去,家人斥責多。唉,老天此安排,讓人怎麼說!
【譯文】
⑴殷殷:很憂傷的樣子。
⑵終:王引之《經義述聞》引王念孫說:“終,猶既也。”窶(jù巨):貧寒,艱窘。
⑶謂:猶奈也,即奈何不得之意。
⑷王事:周王的事。適(zhì擲):擲。適我,扔給我。
⑸政事:公家的事。一:都。埤(pí皮)益:增加。
⑹徧:同遍。讁(zhé哲):譴責,責難。
⑺敦:逼迫。
⑻遺:增加。埤遺,猶“埤益”。
⑼摧:挫也,譏刺。
【賞析】
《毛詩序》雲:“《北門》,刺仕不得誌也。言衛之忠臣不得其誌爾。”鄭玄箋曰:“不得其誌者,君不知己誌,而遇困苦。”三家詩無異義。朱熹《詩集傳》申論雲:“衛之賢者處亂世,事暗君,不得其誌,故因出北門而賦以自比。又歎其貧窶,人莫知之,而歸之於天也。”但方玉潤《詩經原始》則說:“《北門》,賢者安於貧仕也。”現代學者(如高亨《詩經今注》、程俊英《詩經譯注)等)一般都認為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訴的詩。從詩的語言看,並沒有“忠臣不得其誌”或“安於貧仕”之意,舊說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訴”說則解釋較為圓滿。詩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細,雖辛勤應付,但生活依然清貧。上司非但不體諒他的艱辛,反而一味給他分派任務,使他不堪重負。辛辛苦苦而位卑祿薄,使他牢騷滿腹,家人的責備更使他難堪,他深感仕路崎嶇,人情澆薄,所以長籲短歎,痛苦難禁,悲憤之餘,隻好歸之於天,安之若命。
這首詩的主人公雖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詩並非無病呻吟,的確體現了《詩經》“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實主義精神。對詩中連用“我”字而蘊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評曰:“三章共八‘我’字,無所控訴,一腔熱血。”(鄧翔《詩經繹參》)全詩純用賦法,不假比興,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三句重複使用,大大增強了語氣,深有一唱三歎之效,牛運震《詩誌》認為這些句段與《古詩十九首》中“棄捐勿複道,努力加餐飯”等一樣,“皆極悲憤語,勿認作安命曠達”,這是很有見地的。
關於《北門》一詩的曆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詩經世本古義》根據《邶風·柏舟》推斷此詩作於衛頃公之時,清代薑炳璋《詩序補義》猜測此詩作於“西周之世夷厲之時,衛未並邶之日”,但這兩種說法均與史實、詩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門臆斷》一文,首先根據《詩經》用詞慣例,考釋“王”特指周王,“事”專指戰爭,然後根據《左傳·桓公五年》記載,考定詩中所謂“王事”,是指公元前707年(衛宣公十二年)秋天衛人幫助周桓王伐鄭而戰敗一事。他認為詩中主人公參與了這次戰爭,歸來後受到同僚的埋怨,作這首詩抒憤;或是衛人借這位官吏之口,作詩表達對這次戰爭的不滿。姑錄其說以存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