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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書》 作者:梁沈約  

誌·卷十四

禮一
不論是國與家,禮儀的運用由來已久。然而曆代的減損與增加,常有不同,這並非故意要有所改變,而是因時製宜的緣故。漢文帝考慮到人情已經變得相當淡薄,便革除了國家喪禮中的服喪三年的規定;光武帝因為中興時代提倡節儉的需要,建立起七廟共堂的製度;魏太祖覺得奢侈惑眾應當加以矯正,便預留遣令減省送終時全套屍服的數量;晉武帝考慮到圓丘祭與郊祭沒有什麼差異,夏至、冬至將南北郊祭祀合並起來進行。相互沿襲,直到現在。哪裹是因為三代的典製已經不存在,衹是由於順應時勢變化而已.而且閔子騫認為君主不遵禮製,辭職以示抗議;叔遜逼創立連塑禮儀,惠及後代。由此可見,任意妄為而不效法古製,這是秦朝招致滅亡的根源,效法古製而不能適用於當代,這是王莽身敗名裂的原因。因而漢、魏以來,曆朝各自折中融合古今,以製定一代的禮儀。司馬彪采集後漢各家注釋,撰成《禮儀誌》,比較其內容,已經與前漠有所不同。何況三國鼎立對峙,曆經兩晉到宋,時代變換,各隨時事之宜創立。自從漢代末年社會動亂,舊有典章製度乖亂散失,魏初有王粲、銜塑掌定各種禮儀;蜀朝則有盂光、注慈創立整理製度;置朝開始有苞題、塹迚審定置禮;塞置則有塹毖、旦觴纂輯整理錯亂之處。這段時間內,名儒碩學,各種論說,時有新出,不是可以全部記載下來的。現在記載魏氏以來有關經國安邦的典章製度,以撰成此誌。

夫有國有家者,禮儀之用尚矣。然而曆代損益,每有不同,非務相改,隨時之宜故也。漢文以人情季薄,國喪革三年之紀;光武以中興崇儉,七廟有共堂之製;魏祖以侈惑宜矯,終斂去襲稱之數;晉武以丘郊不異,二至並南北之祀。互相即襲,以訖於今,豈三代之典不存哉,取其應時之變而已。且閔子譏古禮,退而致事;叔孫創漢製,化流後昆。由此言之,任己而不師古,秦氏以之致亡;師古而不適用,王莽所以身滅。然則漢、魏以來,各揆古今之中,以通一代之儀。司馬彪集後漢眾注,以為《禮儀誌》,校其行事,已與前漢頗不同矣。況三國鼎峙,曆晉至宋,時代移改,各隨事立。自漢末剝亂,舊章乖弛,魏初則王粲、衛覬典定眾儀;蜀朝則孟光、許慈創理製度;晉始則荀鳷、鄭衝詳定晉禮;江左則荀崧、刁協緝理乖紊。其間名儒通學,諸所論敘,往往新出,非可悉載。今抄魏氏以後經國誕章,以備此誌雲。
魏文帝雖然接受的是束漠的禪讓,但認為夏朝的曆數符合天然規律,所以黃初元年下詔說:“孔廣盲稱‘施行夏代的曆法,乘坐商代的車轄,穿戴周代的冠冕,音樂則用《韶舞》。’這是聖人集中各代的美好事物,為後代帝王確立製度,《傳》說‘夏代的曆數符合天然規律’.,朕上:承唐堯、虞舜的帝運,至於曆法,應當依照虞舜、夏代的成例。諸如改易徽號,變換器械.製定禮樂,更改服裝顏色,使用牲幣等,自然應當按照土德的要求。每年四季的第三個月,服飾用黃色十八曰,臘祭選在醜,祭牲用白色,裝飾節旄,自然應當用赤色,但是節幡則要用黃色.其餘郊祀天地四季朝會的服色,應按漢代的規定。宗廟所用服色,一律如同《周禮》所載.”尚書令桓階等人上奏:“根據夏代人統、商代地統、且伐天統周而複始的意義,我國家上承漠代人統之後,應當接受為地統,祭祀所用犧牲應當用白色,如今依從漢代十三月為止,則犧牲品色不能單獨改變。如今新建皇統,應當遵照古典先代的成法,以遵從天命,但祭告曆法及所用祭牲品色等,一律不改變,這不能表明革命的意義。”詔令說:“服色可以按照所奏請的辦。其餘還是應當像虞靈繼承盧奎那樣,衹是臘祭選在醜日,這也是聖人的製度。”

魏文帝雖受禪於漢,而以夏數為得天,故黃初元年詔曰:“孔子稱‘行夏之時,乘殷之輅,服周之冕,樂則《韶舞》。’此聖人集群代之美事,為後王製法也。《傳》曰‘夏數為得天’。朕承唐、虞之美,至於正朔,當依虞、夏故事。若殊徽號,異器械,製禮樂,易服色,用牲幣,自當隨土德之數。每四時之季月,服黃十八日,臘以醜,牲用白,其飾節旄,自當赤,但節幡黃耳。其餘郊祀天地朝會四時之服,宜如漢製。宗廟所服,一如《周禮》。”尚書令桓階等奏:“據三正周複之義,國家承漢氏人正之後,當受之以地正,犧牲宜用白,今從漢十三月正,則犧牲不得獨改。今新建皇統,宜稽古典先代,以從天命,而告朔犧牲,壹皆不改,非所以明革命之義也。”詔曰:“服色如所奏。其餘宜如虞承唐,但臘日用醜耳,此亦聖人之製也。”
明帝登上皇位,便有改革曆法的意向,由於朝廷對此事的議論多有異同,因而持疑不決。過了好久才下詔說:“黃初年間以來,諸位儒士共同討論曆法問題,有人以為改革曆法為宜,有人以為不改革為當,意向相互駁異,至今沒有決定下來。朕在柬宮時便聽說了這件事,私意常常以為《春秋》,通釋三統,為後世帝王所取法。年始月初各隨時變化顏色,沒有沿襲不變。自力:帝、三王以下,或者父子相繼,血脈相承卻德行不一;或者如虞舜受試大麓,繼承文祖之業;或者興兵出征,替天誅伐。雖然所處時代不同,步驟不一。然而無不改變曆法,使用特定服色,體現禮樂製度,以顯示接受天命的符瑞.由此看來,何必以為不改革曆法就是正確的,”

明帝即位,便有改正朔之意,朝議多異同,故持疑不決。久乃下詔曰:“黃初以來,諸儒共論正朔,或以改之為宜,或以不改為是,意取駁異,於今未決。朕在東宮時聞之,意常以為夫子作《春秋》,通三統,為後王法。正朔各從色,不同因襲。自五帝、三王以下,或父子相繼,同體異德;或納大麓,受終文祖;或尋幹戈,從天行誅。雖遭遇異時,步驟不同,然未有不改正朔,用服色,表明文物,以章受命之符也。由此言之,何必以不改為是邪!”
於是公卿以官貝廣泛開展議論.侍中高堂膛說:考查自古代建立禮樂製度以來,凡是帝王的興起,不論是接受禪讓還是通過武力登帝王之位,都要改革曆法,以此來體現大道,安定民心。《易》說:“《革》卦,人為,因正確而大大受益.”“得到人們相信,改革是吉利的。”“湯武革命,順應天命.合乎人願。”其意義是,水火要輪換使用,相當於說凡為帝王者必定要改革曆法變換服色。《易通卦驗》說:“為帝王者必定改變卜朔,更易服色,以順應天地三氣三色的變化,”《書》說:“若稽古帝舜名叫重華,建立尚黃製度授受政務改革曆法。”最初“壺阻區以十一月為止,以赤繒薦玉。高辛氐以十二月為正,以白繒薦一五。,”《尚書傳》說:“堡童確定鍾石,討論人的聲音,自追涉到鳥獸聲音,都與以前不同。所以更改四時,改革堯帝的曆法。”《詩》說:“一之曰寒風勁吹,二之寒氣襲人,三之曰修整好農具。”《傳》說:“一之口,指周代止月,之曰,指殷代止月,三之曰,指夏代止月,”《詩推度災》說:“如果有繼承周代而興起的帝王,即使百世之後,也可推而求之.用前代的檢驗後代的,文明與質樸相因襲,法度相互變革。三正而複始,便是止色,二正而複始,便是文質相因。”用前代檢驗後代,意指軒轅、高辛、夏後氏、漢都是以十三月為一年之始;少吳、有唐、有殷都是以十二月為一年之始;高陽、有虞、有因都是以十一月為一年之始。後來雖然過了百代,都是以前代三止而複始。《禮記.大傳》說:“聖人南麵而治理天下,必定要核正度量,考定製度,改單曆法,變易服色,創立徽號。”《樂稽曜嘉》說:“禹將接受王位時,天象大變,疾風暴雨,以表明將離開虞靈而迎來夏伐。因此,舜、禹雖然是和平接受彈讓,仍然要製定禮樂,改革曆法,以便順應天時和服從民意。夏代以十三月為卜月,效法萬物的開始,其色崇尚黑。殷代以十二月為正月,效法萬物的嫩芽,其色崇尚白。周代以十一月為正月,效法萬物萌芽生長狀態,其色崇尚赤。能夠觀察物類,能夠厘正其本,那麼,山嶽江河就可以致雲雨,四李和諧,五穀豐登,麒麟鳳凰來集。”《春秋》記載:“十七年夏六月甲子初一,出現日良、”《傳》說:“相當於夏曆四月,即是孟夏”《春秋元命苞》說:“帝王接受天命,昭然明察天地之理,所以必定移動居住位置,更改稱號,革新曆法,變易服色,以表明天命授予聖人的法寶,質文一再改易,窮盡則繼續承前,周遍則重新開始,曆法改革則天命就會顯示出來。”凡是典籍所記載的,遂不止這些,衹是略舉:大端,也足以說明其中的道理。

於是公卿以下博議。侍中高堂隆議曰:“按自古有文章以來,帝王之興,受禪之與幹戈,皆改正朔,所以明天道,定民心也。《易》曰:‘《革》,元亨利貞。’‘有孚改命吉。’‘湯武革命,應乎天,從乎人。’其義曰,水火更用事,猶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也。《易通卦驗》曰:‘王者必改正朔,易服色,以應天地三氣三色。’《書》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建皇授政改朔。’初‘高陽氏以十一月為正,薦玉以赤繒。高辛氏以十三月為正,薦玉以白繒。’《尚書傳》曰:‘舜定鍾石,論人聲,乃及鳥獸,鹹變於前。故更四時,改堯正。’《詩》曰:‘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三之日於耜。’《傳》曰:‘一之日,周正月,二之日,殷正月,三之日,夏正月。’《詩推度災》曰:‘如有繼周而王者,雖百世可知。以前檢後,文質相因,法度相改。三而複者,正色也,二而複者,文質也。’以前檢後,謂軒轅、高辛、夏後氏、漢,皆以十三月為正;少昊、有唐、有殷,皆以十二月為正;高陽、有虞、有周,皆以十一月為正。後雖百世,皆以前代三而複也。《禮大傳》曰:‘聖人南麵而治天下,必正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號。’《樂稽曜嘉》曰:‘禹將受位,天意大變,迅風雷雨,以明將去虞而適夏也。是以舜禹雖繼平受禪,猶製禮樂,改正朔,以應天從民。夏以十三月為正,法物之始,其色尚黑。殷以十二月為正,法物之牙,其色尚白。周以十一月為正,法物之萌,其色尚赤。能察其類,能正其本,則嶽瀆致雲雨,四時和,五稼成,麟皇翔集。’《春秋》‘十七年夏六月甲子朔,日有蝕之。’《傳》曰:‘當夏四月,是謂孟夏。’《春秋元命苞》曰:‘王者受命,昭然明於天地之理,故必移居處,更稱號,改正朔,易服色,以明天命聖人之寶,質文再而改,窮則相承,周則複始,正朔改則天命顯。’凡典籍所記,不盡於此,略舉大較,亦足以明也。”太尉司馬懿、尚書仆射衛臻、尚書薛悌、中書監劉放、中書侍郎刁幹、博士秦靜、趙怡、中候中詔季岐以為宜改;侍中繆襲、散騎常侍王肅、尚書郎魏衡、太子舍人黃史嗣以為不宜改。
太尉司馬懿、尚書仆射衛臻、尚書薛悌、小書監劉放、中書侍郎刁幹、博士秦靜、趟怡、中候中詔一麵認為應當改革;侍中繆塑、散騎常侍王盛、尚書郎逸蠻、太子舍人童史翅認為不應當改革。

青龍五年,山茌縣言黃龍見。帝乃詔三公曰:
青遣五年,山茌縣報告說黃龍出現。皇帝於是詔令三公說:過去伏犧氏繼承天意而為民工,開始據有木德,為百代之首。從此以後,統治民眾,開國繼統者,都應驗了受命曆數的時期,掌握皇位遷移興亡的運曆,繼承天意而革故鼎新,理順製度。即使是炎、黃、少昱,題璽、童王,唐、虞、夏後,世係相承襲,同源共祖,仍然預先明確顯示所接受的運曆,說明天人拋棄與支持的符瑞,無不革新製度,改定禮樂,延請諸侯牧伯,頒賜圭璧等瑞信,使之煥然燦爛而可傳述於後世至於正朔之事,應當明確表示改革,以表示改朝換代,為何要懷疑這麼做不對呢。文皇帝即位之初,百事草創,便沿襲漠代止朔,不改革其傳統。朕在束宮,直至即位,常常閱覽書籍,綜覽公卿的議論。凡說三統相互變革的事,有明文記載;說虞、夏相互因襲的事,沒有明確的記載。《曆誌》說:“天統的開始在子月,萬物萌芽而顯赤色;地統的開始在醜月,萬物生化而顯白色;人統的開始在寅月,萬物長成而變黑色.”衹要含有生氣,就會由微而著。所以太極在天上運轉三辰五星,元氣在地下運轉三統五行,升降周旋,終而複始,這說明天地與人是相通的。仲尼作為大聖之才,效法堯、舜,模仿文王、武王,製作《春秋》,探究人事,以摸索百王典則的規律。所以逢三止之月,每月稱王,以表明三正輪流更迭為首.。效法堯、舜,用以論述三正,那麼,其明顯的意義,豈衹在於殷、周而已呢。朕以渺小之身,繼承帝業,既不能發揚上古聖人的遣風,彰顯先帝的美德,又使王化之教廢弛的方麵不能恢複,帝國典製殘缺的部分不能彌補,美好的德行沒有彰顯,也不能甘心巴。

昔在庖犧,繼天而王,始據木德,為群代首。自茲以降,服物氏號,開元著統者,既膺受命曆數之期,握皇靈遷興之運,承天改物,序其綱紀。雖炎、黃、少昊、顓頊、高辛、唐、虞、夏後,世係相襲,同氣共祖,猶豫昭顯所受之運,著明天人去就之符,無不革易製度,更定禮樂,延群後,班瑞信,使之煥炳可述於後也。至於正朔之事,當明示變改,以彰異代,曷疑其不然哉!
如今推算三統的次序,魏得地統,應當以建醜之月為一年之始。考查群書,此義很明顯。改青龍五年春三月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車馬服飾崇尚黃色,祭祀用品用白色,戰事乘黑頭的白馬,創建大赤的旗幟,朝會建立大白的旗幟。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然與止常歲月不同,至於郊祀迎氣,杓、祀、燕、嚐,巡狩、搜田,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的開啟與關閉,頒宣時令,中氣的早晚,敬授民時,諸如此類,都以正歲鬥建之月為節。這種曆數的次序,才是上與先聖合符同契,重規疊矩啊。如今遵守這種意義,才勉強可以顯揚祖宗創造帝業之基,推崇有魏革故鼎新的命運。號呼諸位王公群臣,百官卿士,各盡職守,勤勉不怠,以使天德永遠。司徒負責頒布,使天下都能聞知,以使朕心意達於民心。

文皇帝踐阼之初,庶事草創,遂襲漢正,不革其統。朕在東宮,及臻在位,每覽書籍之林,總公卿之議。夫言三統相變者,有明文;雲虞、夏相因者,無其言也。《曆誌》曰:“天統之正在子,物萌而赤;地統之正在醜,物化而白;人統之正在寅,物成而黑。”但含生氣,以微成著。故太極運三辰五星於上,元氣轉三統五行於下,登降周旋,終則又始,言天地與人所以相通也。仲尼以大聖之才,祖述堯、舜,範章文、武,製作《春秋》,論究人事,以貫百王之則。故於三微之月,每月稱王,以明三正迭相為首。夫祖述堯、舜,以論三正,則其明義,豈使近在殷、周而已乎!朕以眇身,繼承洪緒,既不能紹上聖之遺風,揚先帝之休德,又使王教之弛者不張,帝典之闕者未補,亹亹之德不著,亦惡可已乎!
考查車馬服飾崇尚黃色的原因,是以土行為根據。祭祀用品及旗幟等,全用殷代禮製,這是行用殷代曆法的緣故。《周禮》巾車職掌,“樹立大赤旗用於朝會”“樹立大白旗用於戰事”,這便是周代用正色之旗朝會,用先代的旗幟赴戰事。魏用殷代禮製,改變周代禮製,所以樹立大白旗朝會,用大赤旗赴戰事。明帝又下詔說:“以建寅之月為一年之始的話,其祭祀用牲選玄色;以建醜之月為一年之始的話,其祭祀牲品用白色;以建子之月為一年之始的話,其祭祀牲品用純赤色。這便是牲品顏色各從其正月,不隨所祭祀月份的陰陽。祭天既然不禁止用玄色,則祭地便不能獨獨懷疑用白色。祭天地用牲,恐怕不應當標準不同吧?重新議論.”於是議論者各有引經據典的說法,無可適從。又下詔說:“諸位議論所依據的各有參錯,如果陽祀用赤色牲,陰祀用黑色牲,又說祭天用黑色,祭地用黃色,如此一來,用牲的意義,就顯得說不通了。天地處於至高無卜的地位,用牲應當同時采用所崇尚的顏色,不能專門因為陰陽而有區別。如今祭祀皇皇帝天、皇皇後地、天地郊、明堂、宗廟,都應當用白色.至於別祭五郊,各隨從一方顏色,祭祀日月星辰之類用赤色,社稷山川之類用玄色,這樣一.來,各方顏色尊卑,陰陽等意義便流暢可通了”

今推三統之次,魏得地統,當以建醜之月為正。考之群藝,厥義彰矣。改青龍五年春三月為景初元年孟夏四月。服色尚黃,犧牲用白,戎事乘黑首之白馬,建大赤之旗,朝會建大白之旗。春夏秋冬孟仲季月,雖與正歲不同,至於郊祀迎氣,礿、祀、烝、嚐、巡獰、搜田,分至啟閉,班宣時令,中氣晚早,敬授民事,諸若此者,皆以正歲鬥建為節。此曆數之序,乃上與先聖合符同契,重規疊矩者也。今遵其義,庶可以顯祖考大造之基,崇有魏維新之命。於戲!王公群後,百辟卿士,靖康厥職,帥意無怠,以永天休。司徒露布,鹹使聞知,稱朕意焉。
三年正月,皇帝逝世,齊王繼位.,當年十二月,尚書盧範上奏:“烈祖明皇帝在今年正月初一離棄萬國而去。按《禮》,去世紀念曰不能用樂,這是指春季而言。烈祖明皇帝在建醜之月去世,臣妾的感傷之情,在正月初一這種日子,有過於春季。如今若在這種建醜之月的初一日朝會四方諸侯,接見群臣,擺設盛大樂隊,不合乎禮製、”博士樂祥議論說:“正月初一日為元旦接受朝貢,群臣奉賀;五日以後,再設大宴會作樂。”太尉屬朱誕說:“現在趁這種應當改革的時機,回過頭來修複舊的典則,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對於製度來說為便當。”大將軍屬劉肇說:“應當過了正月初一後再舉行朝賀大會,明確號令天下,讓天下知道在皇帝崩亡之曰不朝會、”詔令說:“閱覽所奏,朕內心悲痛欲絕,奈何東何烈祖明皇帝在止月初一去世,每每與皇太後想到此將至,內心悲痛。不能在此日朝見群臣,接受慶賀。初:二朝會,又不合故典。允許還複夏曆止月為歲首。雖然違背先帝繼承三統的用意,遣也是子孫哀痛之心永在的表現。另外,夏曆正朔得天數的地方,就在於以建寅之月為歲首。”

案服色尚黃,據土行也。犧牲旂旗,一用殷禮,行殷之時故也。《周禮》巾車職,“建大赤以朝”,“大白以即戎”,此則周以正色之旗朝,以先代之旗即戎。魏用殷禮,變周之製,故建大白朝,大赤即戎也。明帝又詔曰:“以建寅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玄;以建醜之月為正者,其牲用白;以建子之月為正者,其牲用騂。此為牲色各從其正,不隨所祀之陰陽也。祭天不嫌於用玄,則祭地不得獨疑於用白也。天地用牲,得無不宜異邪?更議。”於是議者各有引據,無適可從。又詔曰:“諸議所依據各參錯,若陽祀用騂,陰祀用黝,複雲祭天用玄,祭地用黃,如此,用牲之義,未為通也。天地至尊,用牲當同以所尚之色,不得專以陰陽為別也。今祭皇皇帝天、皇皇後地、天地郊、明堂、宗廟,皆宜同。其別祭五郊,各隨方色,祭日月星辰之類用騂,社稷山川之屬用玄,此則尊卑方色,陰陽眾義暢矣。”
晉武帝泰始二年九月,群公上奏:“唐堯、舜、禹不因為改朝換代而改變製度;至於湯、武,則各自推衍五行之數。宣尼回答為政的詢問,便說實行夏代曆法,乘殷轄戴周冕,成為百代傳誦的話。其用意大概在於濟世治國,不著眼於行運。如今大晉繼承三皇之跡,跟隨舜、禹之後,順應天意服從民心,受禪於有魏,應當全部遵用前代止朔服色,都如同有虞氏遵從唐堯的故事一樣,這於大義來講是弘大的。’,上奏得到認可。孫盛說:“沿襲舊製,是不止確的。而且大晉為金行,服色崇尚赤色,考查於天道,這違背天道太遠了。”及宋接受晉憚,也如魏、晉相更迭一樣。

三年正月,帝崩,齊王即位。是年十二月,尚書盧毓奏:“烈祖明皇帝以今年正日棄離萬國。《禮》,忌日不樂,甲乙之謂也。烈祖明皇帝建醜之月棄天下,臣妾之情,於此正日,有甚甲乙。今若以建醜正朝四方,會群臣,設盛樂,不合於禮。”博士樂祥議:“正日旦受朝貢,群臣奉贄;後五日,乃大宴會作樂。”太尉屬硃誕議:“今因宜改之際,還修舊則,元首建寅,於製為便。”大將軍屬劉肇議:“宜過正一日乃朝賀大會,明令天下,知崩亡之日不朝也。”詔曰:“省奏事,五內斷絕,奈何奈何!烈祖明皇帝以正日棄天下,每與皇太後念此日至,心有剝裂。不可以此日朝群辟,受慶賀也。月二日會,又非故也。聽當還夏正月。雖違先帝通三統之義,斯亦子孫哀慘永懷。又夏正朔得天數者,其以建寅之月為歲首。”
魏明帝初年,司空王朗建議:“古代帝王有在位年數,而無年號,漢代初年也如此。或者有時候中途改變,便有了中元、後元之稱。改元是無止境的,中、後等號不足以表示,所以再藉取美好名稱,這不是古代的做法。敘述春秋的曆史,稱隱公元年,則簡明易懂。記載漢代曆史,稱建五元年,則後世難以知曉。應當像古代一樣衹稱元年而已。”明帝不聽從。便下韶說:“先帝即位的元年,便有延康的年號,接受禪位之初也有黃仞的年號。現在采用年號是可以的。”於是尚書上奏說:“《易》說:‘幹的作用變化無窮,能使萬物各自端正屬性和壽命,保持極端和諧,憑著正確得到好處,幹淩駕於萬物之上,使天下萬國都安寧。,宜稱為太和元年。”詔令(闕文)。

晉武帝泰始二年九月,群公奏:“唐堯、舜、禹不以易祚改製;至於湯、武,各推行數。宣尼答為邦之問,則曰行夏之時,輅冕之製,通為百代之言。蓋期於從政濟治,不係於行運也。今大晉繼三皇之蹤,踵舜、禹之跡,應天從民,受禪有魏,宜一用前代正朔服色,皆如有虞遵唐故事,於義為弘。”奏可。孫盛曰:“仍舊,非也。且晉為金行,服色尚赤,考之天道,其違甚矣。”及宋受禪,亦如魏、晉故事。
甩伐的五禮中,第五為嘉禮。嘉口口《春秋左氏傳》說:“置盡問塞公年齡,季婁子回答說:‘在絲墮會盟那年,我的國君出生。’晉侯說:‘十二歲了,是為一終。即一個歲星年完結。國君十五歲而生子。冠禮以後生子,這是符合禮製的。你們國君可以舉行冠禮了。大夫如何為你們的國君準備冠禮器具。,武子回答說:‘國君的冠禮必須舉行裸享之禮,以金石之樂為之節奏,在先君的宗廟裹舉行。如今國君正在行途上,無法備辦,請允許假藉兄弟般的貴國備辦這方麵器具。,晉侯答應了。返回到了衛國,在成公的廟舉行丁冠禮,使用丁鍾磬,這是禮製要求的。”賈、服的說法都認為人君按照禮製要十二歲舉行冠禮。《古尚書》說武王逝世時,成工十三歲。推算武王在庚辰年逝世,周公在壬午年出居東麵,在癸未年返回。《禮》記載周公為成王舉行冠禮,命令太史祝辭。辭,就是告。是除喪冠禮。周公居東麵尚未返回時,成王戴著弁冠以便開啟金滕之書,時年十六歲,可見成王年十五除喪服,周公為他舉行冠禮後才出居。按照《禮》、《傳》的記載,則是天子諸侯最早十二歲,最遲十五歲,必須舉行冠禮。《周禮》雖然記有服冕的數目,但沒有天子舉行冠禮的文字。《儀禮》說:“公侯有冠禮規定,這是夏代末年的產物。”王、鄭都以為夏代末年上下相亂,篡權奪位之事由此產生,所以製定公侯冠禮,這是表明沒有天子冠禮的確證。大夫也沒有冠禮。古代五十歲而後有爵位,何來大夫冠禮?周代人亓十歲而有賢才,便試以大夫職事,仍然衹行士禮。因此卜筮子和卜筮由誰來主持冠禮,在大堂束麵台階上加冠以表示冠者將取代主人成為新的主人,在客位上敬酒,加冠三次,一次比一次尊貴。這都是士禮。然而自漢代以來,天子諸侯,大多采用這種禮製。《誌》所說“儀式服從《冠禮》”就是這個意思。漢順帝的冠禮,又兼用曹褒的新禮。曹裹的新禮如今已不存在。《禮儀誌》又說:“皇帝第一次加緇布進賢冠,其次加雀弁、武弁,最後加通天冠,都在高廟舉行。王公以下,衹加一次進賢冠而已.”按照這個記載,開始加緇布冠.是遵從古製,在宗廟舉行冠禮。魏天子的冠禮衹加一次冠,其理論根據是,士禮加冠三次,加表示有所成就.至於天子諸侯,沒有加多少的數目記載,是因為作為繼位統治萬民的統治者,處於至高無上的地位,豈能再與士禮相同?這種說法是不對的。凡是聖人之才,仍然要三十而立,何況十二歲的年齡,尚未篤誌於學,便說高德已成,無所勸勉,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實際。魏氏太子二:次加冠,皇子、王公世子才三次加冠。孫毓認為冠加冠都是錯的。《禮》醮詞說“吉月吉曰”,又說“選擇一年的正月,選擇一月的吉曰”。魯襄公在冬月行冠禮,漢惠帝在三月行冠禮,追表明沒有固定的月份.後漢以來,皇帝舉行冠禮,都在正月。晉鹹寧二年秋閏九月,派遣使者為汝南王司馬柬舉行冠禮,這表明晉代禮製也有並不在歲首舉行冠禮的。《禮》記載在廟舉行冠禮,魏以來不再在廟舉行.然而晉武帝、惠帝為太子舉行冠禮,都在廟見麵,這也是在廟行禮的儀式。晉穆帝、孝武帝將舉行冠禮時,先用幣帛等禮品祭告宗廟,結束後又在廟裹會見。

魏明帝初,司空王朗議:“古者有年數,無年號,漢初猶然。或有世而改,有中元、後元。元改彌數,中、後之號不足,故更假取美名,非古也。述春秋之事,曰隱公元年,則簡而易知。載漢世之事,曰建元元年,則後不見。宜若古稱元而已。”明帝不從。乃詔曰:“先帝即位之元,則有延康之號,受禪之初,亦有黃初之稱。今名年可也。”於是尚書奏:“《易》曰:‘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國鹹寧。’宜為太和元年。”詔(缺七字)
晉惠帝作為人子將行冠禮時,武帝親臨前殿,指定兼司徒高陽王司馬珪為之加冠,兼光祿勳、屯騎校尉華虞讚唱加冠。東晉諸位皇帝將行冠禮時,金石之樂前一夜便設置好,百官陪位。又預先在殿上鋪大床。禦府令手捧冕幀簪導袞服,轉交給侍中、常侍。太尉加幀,太保加冕。將要加冕時,太尉跪著讀祝文說:“吉月吉曰,開始舉行冠禮。皇帝肅穆,思考弘大本職。敬順地遵循天數,按照六合的自然模式行事.遵循祖宗定規,使皇業永傳不衰。期望長壽,享此福祿。”加冕完畢,侍中為之係玄魷。侍中為之脫下絳紗服,換上袞服。冠禮完畢後,太保率領百官奉酒祝壽,王公以下官員三呼萬歲,便退場。按照禮儀記載,加一次幀冕便可。

周之五禮,其五為嘉。嘉□□《春秋左氏傳》曰:“晉侯問襄公年,季武子對曰:‘會於沙隨之歲,寡君以生。’晉侯曰:‘十二年矣,是謂一終,一星終也。國君十五而生子。冠而生子,禮也。君可以冠矣。大夫盍為冠具。’武子對曰:‘君冠必以祼享之禮行之,以金石之樂節之,以先君之祧處之。今君在行,未可具也。請及兄弟之國而假備焉。’晉侯許諾。還及衛,冠於成公之廟,假鍾磬焉,禮也。”賈、服說皆以為人君禮十二而冠也。《古尚書》說武王崩,成王年十三。推武王以庚辰歲崩,周公以壬午歲出居東,以癸未歲反。《禮》周公冠成王,命史祝辭。辭,告也;是除喪冠也。周公居東未反,成王冠弁以開金滕之書,時十六矣。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後出也。按《禮》、《傳》之文,則天子諸侯近十二,遠十五,必冠矣。《周禮》雖有服冕之數,而無天子冠文。《儀禮》雲:“公侯之有冠禮,夏之末造。”王、鄭皆以為夏末上下相亂,篡弑由生,故作公侯冠禮,則明無天子冠禮之審也。大夫又無冠禮。古者五十而後爵,何大夫冠禮之有?周人年五十而有賢才,則試以大夫之事,猶行士禮也。故筮日筮賓,冠於阼以著代,醮於客位,三加彌尊,皆士禮耳。然漢氏以來,天子諸侯,頗采其議。《誌》曰“儀從《冠禮》”是也。漢順帝冠,又兼用曹褒新禮;褒新禮今不存。《禮儀誌》又雲:“乘輿初加緇布進賢,次爵弁、武弁,次通天,皆於高廟。王公以下,初加進賢而已。”按此文始冠緇布,從古製也,冠於宗廟是也。魏天子冠一加,其說曰,士禮三加,加有成也。至於天子諸侯,無加數之文者,將以踐阼臨民,尊極德備,豈得複與士同?此言非也。夫以聖人之才,猶三十而立,況十二之年,未及誌學,便謂德成,無所勸勉,非理實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孫毓以為一加再加皆非也。《禮》詞曰“令月吉日”,又“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魯襄公冠以冬,漢惠帝冠以三月,明無定月也。後漢以來,帝加元服,鹹以正月。晉鹹寧二年秋閏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則晉禮亦有非必歲首也。《禮》冠於廟,魏以來不複在廟。然晉武、惠冠太子,皆即廟見,斯亦擬在廟之儀也。晉穆帝、孝武將冠,先以幣告廟,訖又廟見也。
宋為皇太子及藩王舉行冠禮,也是加冠一次.官方有這方麵的記載。晉武帝泰始十年,南宮王司馬承十五歲,依照舊禮應當行冠禮。有關部門討論上奏:“禮製規定十五歲成人。國君十五歲而生子,以表明可以加冠。另外漢、魏派遣使節為諸王加冠,不是古代典製。”於是規定諸王十五歲加冠,不再另外授命.元嘉十一年,營道晝將行冠禮。詔令說:“營道侯蓋屋可以擇曰加冠.其餘的按舊禮施行。”何檀《冠儀約製》及王堪私撰《冠儀》,也都是平常百姓可以遵用的禮儀。

晉惠帝之為太子將冠也,武帝臨軒,使兼司徒高陽王珪加冠,兼光祿勳、屯騎校尉華暠讚冠。江左諸帝將冠,金石宿設,百僚陪位。又豫於殿上鋪大床。禦府令奉冕幘簪導袞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冕。將加冕,太尉跪讀祝文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袞職。欽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無極。眉壽惟祺,介茲景福。”加冕訖,侍中係玄紞。侍中脫絳紗服,加袞服。冠事畢,太保率群臣奉觴上壽,王公以下三稱萬歲,乃退。按儀注,一加幘冕而已。宋冠皇太子及蕃王,亦一加也。官有其注。晉武帝泰始十年,南宮王承年十五,依舊應冠。有司議奏:“禮十五成童。國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典。”於是製諸王十五冠,不複加命。元嘉十一年,營道侯將冠。詔曰:“營道侯義綦可克日冠。外詳舊施行。”何楨《冠儀約製》及王堪私撰《冠儀》,亦皆家人之可遵用者也。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後甄氏,其儀不存。
魏齊:正始四年,午皇後甄氏,其行禮儀式沒有保存下來。

晉武帝鹹寧二年,臨軒,遣太尉賈充策立後楊氏,納悼後也。因大赦,賜王公以下各有差。百僚上禮。太康八年,有司奏:“昏禮納征,大昏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古者以皮馬為庭實,天子加穀珪,諸侯加大璋。可依《周禮》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纁如故。諸侯昏禮加納采吉期迎各帛五匹,及納征馬四匹,皆令夫家自備,唯璋官為具之。”尚書硃整議:“按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禮,天子諸侯以皮馬為庭實,天子加以穀珪,諸侯加以大璋。漢高後製,聘後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魏聘後、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晉興,故事用絹三百匹。”詔曰:“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唯給璋,餘如故事。”
晉武帝鹹寧二年,皇帝親臨前殿,派遣太尉賈充策立皇後楊氏,即娶納悼後。接著大赦天卜,賞賜公以下各有等差。百官奉上禮品。

成帝鹹康二年,臨軒,遣使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六禮備物,拜皇後杜氏,即日入宮。帝禦太極殿,群臣畢賀,非禮也。王者昏禮,禮無其製。《春秋》祭公逆王後於《紀》。《穀梁》、《左氏》說與《公羊》又不同,而漢、魏遺事闕略者眾。晉武、惠納後,江左又無複儀注,故成帝將納杜後,太常華恆始與博士參定其儀。據杜預《左氏傳》說主婚,是供其婚禮之幣而已。又周靈王求婚於齊,齊侯問於晏桓子,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而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此則天子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徑自上通。先儒以為丘明詳錄其事,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故成帝臨軒遣使稱製拜後。然其儀注,又不具存。
太康八年,有關部門上奏:“婚娶之禮所定納征禮,天子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加上珪,馬二二駟;王侯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加.卜璧,乘馬;大夫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東帛加上羊。占代用皮馬為貢獻物品,天子則加I:穀珪,諸侯則加上大璋.町依照《周禮》將璧改為璋,羊、雁、酒、米、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仍按原樣。諸侯婚娶之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用帛丘匹,以及納征馬四匹,都讓男方自備,衹有璋山官府為之備辦送致。”尚書朱整議論說:“按照魏氏售製,工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天子諸侯用皮馬為貢獻物品,天子加上穀珪,諸侯加上大璋。漢高後的製度,聘皇後用黃金二二百斤,馬十二匹;聘夫人用黃金五十斤,馬四匹。魏聘皇後、王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用絹一百九卜匹。晉朝興起,舊例用絹三百匹。”詔令說:“公主出嫁由丈夫家主持,小應當都為之備辦物品,賜給錢幣使之足用即可。僅給予璋,其餘如同舊例。”

康帝建元元年,納後褚氏。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殿中禦史奏:“今迎皇後,依昔成恭皇後入宮禦物,而儀注至尊袞冕升殿,旄頭不設,求量處。又案昔迎恭皇後,唯作青龍旗,其餘皆即禦物。今當臨軒遣使,而立五牛旂旗,旄頭畢罕並出。即用舊製,今闕。”詔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以敬其始,故備其禮也。今雲何更闕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後神主入廟,先帝詔後禮宜有降,不宜建五牛旗,而今猶複設之邪?既不設五牛旗,則旄頭畢罕之器易具也。”又詔曰:“舊製既難準,且於今而備,亦非宜。府庫之儲,唯當以供軍國之費耳。法服儀飾粗令舉,其餘兼副雜器,停之。”及至穆帝升平元年,將納皇後何氏,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經傳及諸故事,以正其禮,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又曰:“王者之於四海,無非臣妾。雖複父兄之親,師友之賢,皆純臣也。夫崇三綱之始,以定乾坤之儀,安有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納伉儷;安有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行大禮。遠尋古禮,無王者此製;近求史籍,無王者此比。於情不安,於義不通。案鹹寧二年,納悼皇後時,弘訓太後母臨天下,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晉已行之事,鹹寧故事,不稱父兄師友,則鹹康華恆所上合於舊也。臣愚謂今納後儀製,宜一依鹹康故事。”於是從之。
成帝鹹康二年,皇帝親臨前殿,派遣使節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按六禮備辦物品,拜立皇後杜氏。當天入宮。皇帝出臨人極殿,群臣都來道賀,這是不符合禮製的。作為帝王的婚娶之禮,禮儀上沒有這種儀式。《春秋》記載祭公迎王後在《紀》中。《穀梁》、《左氏》的記載與《公羊》記載又不同.而漢、魏間的曆史很多又有缺略。晉武帝、惠帝納皇後,以及束晉諸帝納後也沒有這方麵的記載,所以成帝將納杜後時,太常華恒才開始與博十們參考製定有關禮儀。根據杜預《左氏傳》說主婚,是提供其婚禮的幣帛而已。另外周靈王求婚於齊,齊侯詢問晏桓子,桓子回答說:“夫婦所生若幹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的遣女若幹人。”這便是天子之命,自然可以下達,臣下的回答,徑直上通。先儒認為斤明詳錄此事,大概作為王者的婚娶禮儀。所以成帝親臨前殿派遣使節宣稱製命冊拜皇後。然而其禮儀記載又沒有留存下來。

華恆所定六禮,雲宜依漢舊及大晉已行之製,此恆猶識前事,故王彪之多從鹹康,由此也。惟以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而鹹康群臣賀為失禮;故但依鹹寧上禮,不複賀也。其告廟六禮版文等儀,皆彪之所定也。詳推有典製,其納采版文璽書曰:“皇帝谘前太尉參軍何琦,渾元資始,肇經人倫,爰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謀於公卿,鹹以為宜率由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以禮納采。”主人曰:“皇帝嘉命,訪婚陋族,備數采擇。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未閑教訓,衣履若而人,欽承舊章,肅奉典製。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承製詔。”次問名版文曰:“皇帝曰,谘某官某姓,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於內,必俟令族,重章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問名。”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詔,問臣名族。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楨之遺玄孫,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惲之曾孫,先臣安豐太守關中侯睿之孫,先臣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胄之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之外孫女,年十七。欽承舊章,肅奉典製。”次納吉版文曰:“皇帝曰,谘某官某姓,人謀龜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今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納吉。”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製。”次納征版文:“皇帝曰,谘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玄絺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禮。今使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以禮納征。”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典禮,備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製。”次請期版文:“皇帝曰,谘某官某姓,謀於公卿,大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請期。”主人曰:“皇帝嘉命,使某重宣中詔,吉日惟某可迎。臣欽承舊章,肅奉典製。”次親迎版文:“皇帝曰,谘某官某姓,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以迎。今使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以迎。”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令月吉辰,備禮以迎。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兩,臣蝝蟻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承舊章,肅奉典製。”其稽首承詔皆如初答。
康帝建元元年,納皇後褚氏。而儀式中陛階不設旄頭。殿中禦史上奏說:“現在迎接皇後,依照過去成帝恭皇後入宮禦用物品來看,現在的儀式卻在至尊袞冕升殿時,旄頭不設,請求酌情裁處.另外考查過去迎接恭皇後時,衹作青龍旗,其餘都是禦用物品。如今應當親臨前殿派遣使節,而設立五牛旌旗,旄頭畢罕並出。即使按照舊製,如今還是缺略。”詔令說:“之所以穿戴正式禮服升太極殿,是因為敬重此事為皇後宮廷生活的開始,故備齊有關禮儀。如今為何要缺略所敬重的而撤去禮製規定的物品呢?另外,恭後的神主入廟時,先帝韶令皇後禮儀應當有所降等,不應當建立五牛旗,而現在仍然再次設置嗎?既不設置五牛旗,那麼旄頭畢罕之類的器物就容易辦了。”又下韶說:“舊有禮製既然難遵循,而如今要一一備辦,也不適宜。府庫的儲蓄,衹應當供給統軍治國的需要。正式禮服儀飾等粗略備辦,其餘兼副雜器等,停止備辦。”

孝武納王皇後,其禮亦如之。其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白雁白羊各一頭,酒米各十二斛。唯納征羊一頭,玄絺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虎皮二枚,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頭,酒米各十二斛,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其珪馬之製,備物之數,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官有其注。古者昏、冠皆有醮,鄭氏醮文三首具存。
等到壬睦乏陘元年,準備娶納皇後何氏,太常王彪之才開始重新大量征引經傳及各種成例,以糾正有關禮儀,極力抨擊公羊氏所謂婚禮不稱主人的說法。又說:“四海對於帝王來說,無非是臣妾。即使是如父兄那樣的親近關係+如師友那樣的賢能之人,也都是純粹的臣子。推崇三綱的原始,以確定乾坤的禮儀,豈有以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娶納伉儷;豈有以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舉行大禮。遠尋古代禮製,沒有帝王采用這種製度;近檢史籍,沒有帝王這麼做過。於情不合,於義不通。考查鹹寧二年,納惶皇後時,弘訓太後君臨天下,但沒有命令皇親國戚之臣為武皇帝父兄主婚的文字記載.又考查大晉已經舉辦過的大事,鹹寧時代的舊例,沒有稱呼父兄師友,那麼鹹康華恒所上奏的禮儀合乎舊製。臣愚意以為今後納皇後的禮儀,應當完全依照鹹康時成例行事。”於是采納了這一建議。華恒所定六禮,說應當依照漢代舊例及左置已經實行的禮製,這表明華恒還是熟悉前代舊事的,所以工彪之大多遵從鹹康舊製,原因在此。惟有娶婦之家,三不用樂,而鹹康群臣賀喜為失禮;所以衹是依照鹹寧年間的成例奉禮,不再采用賀喜一節。其中告廟入禮版文等禮儀,都是彪之所確定的。詳細推論有典製可尋,其納采的版文璽書說:“皇帝谘詢前太尉參軍何琦,天地開辟,化生人倫,乃至產生夫婦,以便奉持天地宗廟社稷,求教於公卿,都以為應當遵循舊有典則。如今派遣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司區鍾依照禮儀納采.”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求婚姻於我這淺陋之族,不勝榮幸充數候選。臣堂弟已故散騎侍郎何準的女兒,沒有得到應有教導,衣履平常,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接受製詔。”其次是問名的版文說:“皇帝說,谘詢某官某姓,男女配合,上承天意下續萬物,在內廷正位為皇後,必須選擇名門望族,尊重舊有典章。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製詢問姓名。”宅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呆到達這裏,隆重地宣布了詔令,詢問臣族係名位。臣族女係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何楨的遣玄孫女,先臣故逸州刺史關中侯何憚的曾孫女,先臣故晝豐太守關中侯何散的孫女,先臣故散騎侍郎{墜的遣女。母係出白先臣故尚書左丞宜的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的外孫女.年齡十七.,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納吉的版文說:“皇帝說,谘詢某宮某姓,人的意願龜卜竟然聽從,卜辭說貞吉,敬重地遵從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製納吉一”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丁詔令,說太卜顯示吉祥。臣家乃卑鄙陋族,憂慮不堪重托。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納征的版文:“皇帝說,谘詢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可以供奉宗廟,永遠繼承天祚。用上黑色和淺紅色的皮帛馬羊錢壁,以便體現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按照禮製納征。”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屈尊求婚於我這淺陋之族,派上公親自前來,用隆重典禮予以寵待,按照典策所載備辦禮物。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請期版文:“皇帝說,谘詢某官某姓,與公卿商議,隆重卜筮玄龜,無有不吉,敬遵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製請問吉期。”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了詔令,吉期惟有某曰可以迎親。臣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親迎的版文:“皇帝說,谘詢某宮某姓,年月吉祥,吉曰惟有某,遵照禮製迎親。現在派遣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前來迎接。”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了詔令。在吉祥月曰,備辦禮物前來迎親。上公宗卿,兼作副介,近臣之車百輛。臣家乃螻蟻之族,非分地承受大禮,憂懼戰栗,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中的稽首承詔等禮儀都如初次答問一樣。

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六禮文與納後不異。百官上禮。其月壬戌,於太極殿西堂敘宴二宮隊主副、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夏南譙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上,諸二千石在都邑者,並豫會。又詔今小會可停妓樂,時有臨川曹太妃服。
孝武帝納王皇後,其禮儀也如此。其納辨、問名、納吉、請期、親迎,都用白雁白羊各一隻,酒米各十、二斛。惟有納征時用羊一頭,黑色和淺紅色布帛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虎皮二張,錢二百萬,玉壁一枚,馬六匹,酒米各十二斛,這就是塑玄所謂的五雁六禮。其中的珪馬儀製,備辦物品的數量,比較太康所上奏的,又有不同,官府存有這方麵的記載。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司奏:“按晉江左以來,太子昏,納征,禮用玉一,虎皮二,未詳何所準況。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玉以象德而有溫潤。栗珪璋既玉之美者,豹皮義兼炳蔚,熊羆亦昏禮吉征,以類取象,亦宜並用,未詳何以遺文。晉氏江左,禮物多闕,後代因襲,未遑研考。今法章徽儀,方將大備。宜憲範經籍,稽諸舊典。今皇太子昏,納征,禮合用珪璋豹皮熊羆皮與不?下禮官詳依經記更正。若應用者,為各用一?為應用兩?”博士裴昭明議:“案《周禮》,納征,玄纁束帛儷皮。鄭玄注雲:束帛,以儀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納征,以虎豹皮各一具。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虎豹雖文,而征禮所不用。熊羆吉祥,而婚典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為用各異。今帝道弘明,徽則光闡,儲皇聘納,宜準經誥。凡諸僻謬,並合詳裁。雖禮代不同,文質或異,而鄭為儒宗,既有明說,守文淺見,蓋有惟疑。兼太常丞孫詵議以為:‘聘幣之典,損益惟義,曆代行事,取製士婚。若珪璋之用,實均璧品,采豹之彰,義齊虎文,熊羆表祥,繁衍攸寄。今儲後崇聘,禮先訓遠,皮玉之美,宜盡暉備。《禮》稱束帛儷皮,則珪璋數合同璧,熊羆文豹,各應用二。’長兼國子博士虞龢議:‘案《儀》《禮》納征,直雲玄絺束帛雜皮而已。《禮記郊特牲》雲虎豹皮與玉璧,非虛作也。則虎豹之皮,居然用兩,珪璧宜仍舊各一也。’參詵、龢二議不異,今加珪璋各一,豹熊羆皮各二,以龢議為允。”詔可。
古代的婚娶之禮、加冠之禮都有尊者給卑者斟酒的儀式,鄭氏醮文三首都保存了下來。

晉武帝太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後聘以穀珪,無妾媵禮贄之製。”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事。”於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兼禦史中丞拜九嬪。漢、魏之禮,公主居第,尚公主者來第成婚。司空王朗以為不可,其後乃革。
宋文帝亙塞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有關六禮的文字與納後沒有不同。百官上禮。當月壬戌,在左捶毖西堂設宴款待二宮隊主副、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夏、直諶、垃裏、盡陸、廬陸、壺豐七國侍郎以上官員,以及在京都的二幹石官員,都出席了宴會。又詔說現在的小會可停止演奏妓樂,因為當時有墮叢曹太妃的喪服。

凡遣大使拜皇後、三公,及冠皇太子,及拜蕃王,帝皆臨軒。其儀,太樂令宿設金石四廂之樂於殿前。漏上二刻,侍中、侍臣、冗從仆射、中謁者、節騎郎、虎賁,旄頭遮列,五牛旗皆入。虎賁中郎將、羽林監分陛端門內。侍禦史、謁者各一人監端門。廷尉監、平分陛東、西中華門。漏上三刻,殿中侍禦史奏開殿之殿門、南止車門、宣陽城門。軍校、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升殿夾禦座。尚書令以下應階者以次入。治禮引大鴻臚入,陳九賓。漏上四刻,侍中奏:“外辦。”皇帝服袞冕之服,升太極殿,臨軒南麵。謁者前北麵一拜,跪奏:“大鴻臚臣某稽首言,群臣就位。謹具。”侍中稱製曰:“可。”謁者讚拜,在位皆再拜。大鴻臚稱臣一拜,仰奏:“請行事。”侍中稱製曰;“可。”鴻臚舉手曰:“可行事。”謁者引護當使者當拜者入就拜位。四廂樂作。將拜,樂止。禮畢出。官有其注。舊時歲旦,常設葦茭桃梗,磔雞於宮及百寺門,以禳惡氣。《漢儀》,則仲夏之月設之,有桃卯,無磔雞。案明帝大修禳禮,故何晏禳祭議據雞牲供禳釁之事,磔雞宜起於魏也。桃卯本漢所以輔,卯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詳改仲夏在歲旦之所起耳。宋皆省,而諸郡縣此禮往往猶存。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關部門上奏:“考查束晉以來,太子結婚,納征,禮儀用玉一塊,虎皮二張,不知道是根據什麼確定的。或許用虎皮是取其威猛赫赫,用玉是象征德行圓而溫潤。考尋珪璋既是玉中的佼佼者,豹皮又有威猛顯赫的含義,熊熙也是婚禮的吉祥征兆,按照類別取象,也應當同時采用,不知道如何擬定禮文。東置時期,禮製多有缺略,後代因襲舊章,沒有時間詳細研考。如今典章禮儀,正準備大規模備辦。應當以經籍所載為規範,稽考有關舊有典製。如今皇太子結婚,納征,禮製是否應當用珪璋豹皮熊熊皮請求將此事卜發禮官詳細依照經典所記加以考正。如果應當使用,是各用一還是各用二”博士裴昭明建議:“考查周代禮製,納征,用黑色和淺紅色的束帛儷皮。鄭玄注說:‘束帛十端。儷,雙數。兩皮作為庭實,即鹿皮。,置太子納妃的儀式,‘用虎皮二張’。太元年間,公主納征,用虎豹皮各一具.,豈能說婚禮不分王公的尊卑,所以才取虎豹的皮以便尊重其事呢。虎豹皮雖然好看,但征禮不采用。熊熊雖然吉祥,但婚典並不涉及。珪璋雖然美麗,但用途各有不同。如今帝道弘明,光宗耀祖,作為皇儲聘納妃子,應當按照經典所載辦理。凡是各種不合經典的謬誤禮製,都應當詳加審定。雖然禮製各代不同,或文華或質樸,但鄭玄作為一代儒宗,既然已有明文論說,那些守文淺見,大約便有疑問了。兼太常丞遜邈議論認為:‘聘幣的禮儀,增加與減省衹在於理解意義不一,曆代行事,都是取法於士婚禮。至於珪璋的應用,實際如同玉璧之品,采用豹皮的麗紋,含義同於虎皮紋飾,熊顯表示吉祥,寄托著繁衍後代的美意。如今皇儲崇聘妃子,禮製上應當以遠古為準則,有關皮玉等美物,應當全數備辦。《禮》稱束帛儷皮,則珪璋數量應當同於玉璧數,熊熊及紋豹,各應用二二頭。’長兼國子博士虞穌議論說:‘考查《儀禮》所載納征,衹說用黑色和淺紅色的束帛雜皮而已。《禮記。郊特牲》說虎豹皮與玉璧,不是虛作。則虎豹皮,顯然可以用兩張,珪璧還足仍舊各用一為好。’參考孫說、虞穌二位的議論並無不同,如今增加珪璋各一,豹熊罷皮各二,認為虞穌的建議比較允當。”詔令同意。

上代聘享之禮,雖頗見經傳,然首尾不全。《叔孫通傳》載通所製漢元會儀,綱紀粗舉,施於今,又未周備也。魏國初建,事多兼闕,故黃初三年,始奉璧朝賀。何承天雲,魏元會儀無存者。案何楨《許都賦》曰:“元正大饗,壇彼西南。旗幕峨峨,簷宇弘深。”王沈《正會賦》又曰:“華幄映於飛雲,硃幕張於前庭。絙青帷於兩階,象紫極之崢嶸。延百辟於和門,等尊卑而奉璋。”此則大饗悉在城外,不在宮內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下設兩百華燈,對於二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燈。月照星明,雖夜猶晝矣。”如此,則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賦,本不在洛京。何雲《許都賦》,時在許昌也。王賦又雲“朝四國於東巡”,亦賦許昌正會也。
晉武帝泰始十年,準備聘拜三夫人九嬪。有關部門上奏:“禮製規定,聘皇後用穀珪,沒有妾媵禮贄的製度。”詔令說:“拜授可以依照魏壓舊例。”於是親臨前殿派遣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兼禦史中丞拜九嬪。

晉武帝世,更定元會注,今有《鹹寧注》是也。傅玄《元會賦》曰:“考夏後之遺訓,綜殷、周之典藝,采秦、漢之舊儀,定元正之嘉會。”此則兼采眾代可知矣。《鹹寧注》,先正一日,守宮宿設王公卿校便坐於端門外,大樂鼓吹又宿設四廂樂及牛馬帷皞於殿前。夜漏未盡十刻,群臣集到,庭燎起火。上賀謁報,又賀皇後。還從雲龍東中華門入謁,詣東皞下便坐。漏未盡七刻,群司乘車與百官及受贄郎下至計吏,皆入,詣陛部立。其陛衛者,如臨軒儀。漏未盡五刻,謁者仆射、大鴻臚各奏:“群臣就位定。”漏盡,侍中奏:“外辦。”皇帝出,鍾鼓作,百官皆拜伏。太常導皇帝升禦座,鍾鼓止,百官起。大鴻臚跪奏:“請朝賀。”治禮郎讚:“皇帝延王登。”大鴻臚跪讚:“蕃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賀。”太常報:“王悉登。”謁者引上殿,當禦座。皇帝興,王再拜。皇帝坐,複再拜,跪置璧禦座前,複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治禮郎引公、特進、匈奴南單於子、金紫將軍當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當大行令西,皆北麵伏。大鴻臚跪讚:“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賀。”太常讚:“皇帝延君登。”禮引公至金紫將軍上殿,當禦座。皇帝興,皆再拜。皇帝坐,又再拜。跪置璧皮帛禦座前,複再拜。成禮訖,讚者引下殿,還故位。王公置璧成禮時,大行令並讚,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成禮訖,以贄授受贄郎,郎以璧帛付謁者,羔雁雉付太官。太樂令跪請奏雅樂,以次作樂。乘黃令乃出車,皇帝罷入,百官皆坐。晝漏上水六刻,諸蠻夷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訖,坐。禦入三刻,又出。鍾鼓作。謁者仆射跪奏:“請群臣上。”謁者引王公至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謁者引王詣尊酌壽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禦座前。王還自酌,置位前。謁者跪奏:“蕃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壽。”侍中曰:“觴已上。”百官伏稱萬歲,四廂樂作,百官再拜。已飲,又再拜。謁者引諸王等還本位。陛者傳就席,群臣皆跪諾。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於殿上上壽酒,登歌樂升,太官令又行禦酒。禦酒升階,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進禦座前。乃行百官酒。太樂令跪奏:“奏登歌。”三。終,乃降。太官令跪請禦飯到陛,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大司農;尚食持案並授侍郎,侍郎跪進禦座前。群臣就席,太樂令跪奏:“食。舉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樂令跪奏:“請進儛。”儛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次進眾伎。”乃召諸郡計吏前,授敕戒於階下。宴樂畢,謁者一人跪奏:“請罷退。”鍾鼓作,群臣北麵再拜出。江左更隨事立位,大體亦無異也。宋有天下,多仍舊儀,所損益可知矣。
選、翹的禮製,公主居於本第,娶公主者門與公主結婚。司空王朗認為這樣不合禮製,此後便改革了。

晉江左注,皇太子出會者,則在三恪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在三恪上。魏製,蕃王不得朝覲。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晉泰始中,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而周,周則更始。若臨時有解,卻在明年。來朝之後,更滿三歲乃複,不得從本數。朝禮執璧如舊朝之製。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奏可。江左王侯不之國,其有授任居外,則同方伯刺史二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製,此禮遂廢。
凡是派遣大使封拜皇後、三公,以及為皇太子舉行冠禮和封拜藩王,皇帝都要親臨前殿。其儀式是,太樂令在前一天擺設餘石四廂之樂於殿前。時間到了淩晨二刻,侍中、侍臣、冗從仆射、中謁者、節騎郎、虎賁,旄頭遮列,五牛旗等都進入。虎賁中郎將、羽林監分別侍立端門內兩側。侍禦史、謁者各一人監護端門。廷尉監、乎分別侍立塞西中華門。時間到了三刻,殿中侍禦史啟奏打開殿的殿門、南止車門、宣陽城盟。軍校、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走:殿堂分列在禦座兩旁。尚書令以下應當進階的人員依次而入。治禮官引領大鴻臚進入,陳列九賓。時間到了四刻,侍中卜奏:“外麵已準備完畢。”皇帝便穿著袞冕之服,登上太塹巡,麵臨前殿南麵。謁者走上前向北麵一拜。然後跪下啟奏:“大鴻臚臣某稽首說,群臣已各就各位謹稟告。”侍中代皇帝宣製說:“可以。”謁者唱讚下拜,在位者便都跟著二二拜。大鴻臚口中稱臣一拜,然後仰頭啟奏:“請求開始儀式。”侍中代皇帝稱製說:“可以。”鴻臚便舉起手來說:“可以行禮了。”謁者便引領護衛各位負有使命者應當入拜者各就拜位。這時四廂音樂響起。將要開始行拜禮時,音樂便停止了.禮儀完畢後出來。官府有這方麵的詳細記載。

正旦元會,設白虎樽於殿庭。樽蓋上施白虎,若有能獻直言者,則發此樽飲酒。案《禮記》,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鍾。杜蕢自外來,聞鍾聲曰:“安在?”曰:“在寢。”杜蕢入寢,曆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麵坐飲之。降,趨而出。平公呼而進之曰:“蕢,曩者爾心或開予,是以不與爾言,爾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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