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廓、子興宗
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曾祖父蔡謨,是晉朝的司徒。祖父蔡係,是撫軍長史。父親蔡綝,是司徒左西屬。
蔡廓,字子度,濟陽考城人也。曾祖謨,晉司徒。祖係,撫軍長史。父綝,司徒左西屬。廓博涉群書,言行以禮。起家著作佐郎,時桓玄輔晉,議複肉刑,廓上議曰:“夫建封立法,弘治稽化,必隨時置製,德刑兼施。貞一以閑其邪,教禁以檢其慢,灑湛露以膏潤,厲嚴霜以肅威,晞風者陶和而安恬,畏戾者聞憲而警慮。雖複質文迭用,而斯道莫革。肉刑之設,肇自哲王。蓋由曩世風淳,民多惇謹,圖像既陳,則機心冥戢,刑人在塗,則不逞改操,故能勝殘去殺,化隆無為。季末澆偽,法網彌密,利巧之懷日滋,恥畏之情轉寡,終身劇役,不足止其奸,況乎黥劓,豈能反其善!徒有酸慘之聲,而無濟治之益。至於棄市之條,實非不赦之罪,事非手殺,考律同歸,輕重均科,減降路塞,鍾、陳以之抗言,元皇所為留湣。今英輔翼讚,道邈伊、周,雖閉否之運甫開,而遐遺之難未已。誠宜明慎用刑,愛民弘育,申哀矜以革濫,移大辟於支體,全性命之至重,恢繁息於將來。使將斷之骨,荷更榮於三陽,幹時之華,監商飆而知懼。威惠俱宣,感畏偕設,全生拯暴,於是乎在。”
蔡廓博覽群書,言語行動都依禮而行。剛開始他當著作佐郎。當時桓玄輔佐晉朝,打算恢複肉刑。蔡廓上書說:“建立政治設立刑法,宣明政治,必須因時製宜,恩威並施。統一法令防止人們的邪惡欲望,教令輿論約束人們的怠慢,施恩惠給人民,降下懲罰以建立威權,和風細雨,人民溫和而恬淡。膽小怕事的人,聽說法條而警戒自己。雖然文雅樸實循環交錯,但這些法規是不改變的。古人設立肉刑,是從聖明的皇帝時代開始的。大概古時候民風淳樸而謹慎,法條明白,所以投機的心理便收回了,在此上處以犯人死刑,那麼亡命之徒也會改正缺點。所以當時慢慢天下太平,達到無為境界。而世紀末時代風俗虛偽殘酷,法令繁多,營利取巧的心思越來越多,畏懼的心理越來越少,即使終生不停地要他服艱苦的勞役,也不能遏製他們的奸詐的企圖,況且像在臉上刻字、割掉鼻子之類的刑罰,怎麼能讓他們改惡從善。徒然聽到在殘酷刑法中的呻吟聲,但對當時的政治並無幫助。至於砍去犯人的腦袋,確實是有不能原諒的罪行。而有些不是親手殺人的人,也被判處死刑,輕罪和重罪同樣處理,減刑、降刑的途徑被堵塞,陳群、鍾繇因此上書提議,元皇為此而發憐憫心。如今英明的宰相們輔佐皇朝,幾乎趕上伊尹和周公,雖然雍塞不通的天運剛開始打通,但是前代留下的問題還未解決。確實應該謹慎地施行刑罰,愛護百姓,廣泛的撫育。同情不幸的人,除去多餘的刑罰,把砍頭的刑罰移到砍肢體。保全犯人的性命,使民生戶口不斷地滋長,使將要斷截的骨肉,獲得人世間新恩澤。恩威同時顯現,感恩戴德和謹慎小心具備在人們的心頭,保全生靈,鏟除暴政,正在於此。”
遷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以方鯁閑素,為高祖所知。及高祖領兗州,廓為別駕從事史,委以州任。尋除中軍谘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未拜,遭母憂。性至孝,三年不櫛沐,殆不勝喪。服闋,相國府複板為從事中郎,領記室。宋台建,為侍中,建議以為:“鞫獄不宜令子孫下辭明言父祖之罪,虧教傷情,莫此為大。自今但令家人與囚相見,無乞鞫之訴,使足以明伏罪,不須責家人下辭。”朝議鹹以為允,從之。
蔡廓遷任司徒主簿,尚書度支殿中郎,通直郎,高祖的太尉參軍,司徒屬,中書、黃門郎。因為正直剛毅,能幹練達,被高祖所欣賞。到高祖兼兗州刺史時,蔡廓當別駕從事史,被委任州中事務的處理大權。不久又被任為中軍諮議參軍,太尉從事中郎。還未拜任,便遇到母親去世。他非常孝順,三年沒梳頭,沒洗澡,幾乎承受不了喪事的打擊。守孝期滿,相國府再命他當從事中郎,兼記室。宋國台閣開始建立,他當侍中,他建議:“審理犯人不應該叫子孫證明祖父和父親的罪行,這樣虧損教化,傷害父子感情,沒有比這更大的了。從今以後隻教親人與犯人相見,不需審查的訴說,便足以明確罪行,也不需親人去證明罪行。”朝中都認為這個建議很好,采納了。
世子左衛率謝靈運輒殺人,禦史中丞王準之坐不糾免官,高祖以廓剛直,不容邪枉,補禦史中丞。多所糾奏,百僚震肅。時中書令傅亮任寄隆重,學冠當時,朝廷儀典,皆取定於亮,每谘廓然後施行。亮意若有不同,廓終不為屈。時疑揚州刺史廬陵王義真朝堂班次,亮與廓書曰:“揚州自應著刺史服耳。然謂坐起班次,應在朝堂諸官上,不應依官次坐下。足下試更尋之。《詩序》雲‘王姬下嫁於諸侯,衣服禮秩,不係其夫,下王後一等。’推王姬下王後一等,則皇子居然在王公之上。陸士衡《起居注》,式乾殿集,諸皇子悉在三司上。今抄疏如別。又海西即位赦文,太宰武陵王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大司馬位既最高,又都督中外,而次在二王之下,豈非下皇子邪?此文今具在也。永和中,蔡公為司徒,司馬簡文為撫軍開府,對錄朝政。蔡為正司,不應反在儀同之下,而於時位次,相王在前,蔡公次之耳。諸例甚多,不能複具疏。揚州反乃居卿君之下,恐此失禮,宜改之邪?”廓答曰:“揚州位居卿君之下,常亦惟疑。然朝廷以位相次,不以本封,複無明文雲皇子加殊禮。齊獻王為驃騎,孫秀來降,武帝欲優異之,以秀為驃騎,轉齊王為鎮軍,在驃騎上。若如足下言,皇子便在公右,則齊王本次自尊,何改鎮軍,令在驃騎上,明知故依見位為次也。又齊王為司空,賈充為太尉,俱錄尚書署事,常在充後。潘正叔奏《公羊》事,於時三錄,梁王肜為衛將軍,署在太尉隴西王泰、司徒王玄衝下。近太元初,駕新宮成,司馬太傅為中軍,而以齊王柔之為賀首。立安帝為太子,上禮,徐邈為郎,位次亦以太傅在諸王下;又謁李太後,宗正尚書符令以高密王為首,時王東亭為仆射。王、徐皆是近世識古今者。足下引式乾公王,吾謂未可為據。其雲上出式乾,召侍中彭城王植、荀組、潘嶽、嵇紹、杜斌,然後道足下所疏四王,在三司之上,反在黃門郎下,有何義?且四王之下則雲大將軍梁王肜、車騎趙王倫,然後雲司徒王戎耳。梁、趙二王亦是皇子,屬尊位齊,在豫章王常侍之下,又複不通。蓋書家指疏時事,不必存其班次;式乾亦是私宴,異於朝堂。如今含章西堂,足下在仆射下,侍中在尚書下耳。來示又雲曾祖與簡文對錄,位在簡文下。吾家故事則不然,今寫如別。王姬身無爵位,故可得不從夫而以王女為尊。皇子出任則有位,有位則依朝,複示之班序。唯引泰和赦文,差可為言。然赦文前後,亦參差不同。太宰上公,自應在大司馬前耳。簡文雖撫軍,時已授丞相殊禮,又中外都督,故以本任為班,不以督中外便在公右也。今護軍總方伯,而位次故在持節都督下,足下複思之。”
世子左衛帥謝靈運輕易殺人,禦史中丞王準之因為不彈劾被免官,高祖因為蔡廓很剛直,容不得冤枉,補任他當禦史中丞。蔡廓對很多人都加以糾察或彈劾,朝廷百官非常震恐。當時中書令傅亮極得皇帝寵待,學問無比淵博,朝廷的典章製度,活動禮儀,都由傅亮決定,而傅亮每次都要向蔡廓谘詢然後施行。傅亮如果有自己的看法,蔡廓終究堅持自己的觀點。當時對揚州刺史廬陵王劉義真的朝中位次決定不了,傅亮給蔡廓寫信說:“揚州自然應該穿刺史的衣服。然而人們認為朝拜次序,應在朝廷各位官員之上,不應按官職大小坐定。請你再去研究一下。《詩序》說:‘國王的女兒下嫁給諸侯,衣服、禮儀、位次,不根據她的丈夫來定。隻比國王王後低一等。’按國王的女兒比王後低一等,那麼皇帝的兒子自然在王公的上麵。陸機的《起居注》以及式乾殿集會規定:皇帝的兒子們位次在三公之上。現在抄在這裏。另外海西公即位時赦文,太宰武陵王位次第一,撫軍將軍會稽王第二,大司馬第三。大司馬官職最高,另外又當督中外諸軍事,而位次在二王的下麵,難道不是比皇帝的兒子低一等嗎?這些文字現在都在。永和年中,蔡謨先生當司徒,簡文帝那時當撫軍將軍和開府儀同三司,二人共掌朝政。蔡先生當正官,位次不應該反而在儀同三司之下。而當時的位次,簡文帝(那時不是皇帝)在第一,蔡先生在第二。這些例子很多,不能全部寫出。揚州刺史反而位次在公卿的下麵,恐怕這不合禮儀,是不是應該改正呢?”
遷司徒左長史,出為豫章太守,征為吏部尚書。廓因北地傅隆問亮:“選事若悉以見付,不論;不然,不能拜也。”亮以語錄尚書徐羨之,羨之曰:“黃門郎以下,悉以委蔡,吾徒不複厝懷;自此以上,故宜共參同異。”廓曰:“我不能為徐幹木署紙尾也。”遂不拜。幹木,羨之小字也。選案黃紙,錄尚書與吏部尚書連名,故廓雲:“署紙尾”也。羨之亦以廓正直,不欲使居權要。徙為祠部尚書。
蔡廓回答說:“揚州刺史的位次反而在公卿之下,我也常常懷疑。然而朝廷按職務排位次而不按本來的封爵,又沒有明文規定給皇帝的兒子待以特別禮儀。齊獻王當驃騎將軍,孫秀來投降,晉武帝想優待他,以孫秀為驃騎將軍,轉齊獻王為鎮軍將軍,在驃騎將軍之上,如果按足下的觀點,皇帝的兒子位次在三公之上,那麼齊獻王本來的位次是很高的,為什麼又要改任他為鎮軍,叫他在驃騎將軍之上,顯然那是按官位來確定位次的。另外齊王當司空,賈充為太尉都當錄尚書事,而齊王位次常在賈充的後麵,潘正叔上奏《公羊傳》中的事,當時三個錄尚書事,梁王肜當衛將軍,位次在太尉隴西王司馬泰、司徒王玄衝之下。近來太元初年,大家恭賀新宮殿落成,司馬太傅當中軍將軍,而以齊王司馬柔之作為祝賀的第一名。立安帝為太子時奉上禮儀,徐邈當郎官,他認為按位次太傅在親王們的下麵。又拜謁李太後,宗正尚書符令以高密王為第一位,當時王東亭當仆射。王和徐都是近代通達古今的人物。足下引用式乾殿集中公王事為證,我認為還不能作例子。其中說皇上在式乾殿中,召見侍中彭城王曹植、荀組、藩嶽、嵇紹、杜斌,然後才說足下所寫的四位親王,位次在三公之上,結果實際反而在黃門郎之下,有什麼意義呢?況且四位親王之下應該是大將軍梁王肜、車騎將軍趙王倫,然後是司徒王戎。梁、趙二王也是皇帝的兒子,是尊貴的皇親,而且他們官職一樣,位次在豫章王常侍的下麵,又說不通。大概記事的人描敘當時的事情經過,不必記錄當時朝拜的班次,式乾殿也不過是私宴,和上朝時不一樣。今日含章殿西堂拜會時,足下位次在仆射之下,侍中在尚書下。你信中又說我的曾祖和簡文共任錄尚書事,位次在簡文帝之下。我家傳說的則不是這樣,現在寫在這裏。國王的女兒本身並無爵位,所以能不隨同丈夫而以國王女兒作為位次。皇子出任便有官位,有官位便根據官職大小確定位次。隻有引用的泰和赦文,勉強可以說得上。然而赦文的前後,也不完全一樣。太宰是比三公大的官,自然在大司馬之前。簡文帝雖然是撫軍將軍,然而當時已被授予丞相的特別官職,又兼任都督中外諸軍事,所以以本來的職位作為位次,不因為督中外諸軍事便可以在三公的上麵。如今護軍將軍不過是方伯而已,而位次自然在持節都督之下,足下再想一想。”
太祖入奉大統,尚書令傅亮率百僚奉迎,廓亦俱行。至尋陽,遇疾,不堪前。亮將進路,詣廓別,廓謂曰:“營陽在吳,宜厚加供奉。營陽不幸,卿諸人有弑主之名,欲立於世,將可得邪!”亮已與羨之議害少帝,乃馳信止之,信至,已不及。羨之大怒曰:“與人共計議,雲何裁轉背,便賣惡於人。”及太祖即位,謝晦將之荊州,與廓別,屏人問曰:“吾其免乎?”廓曰:“卿受先帝顧命,任以社稷,廢昏立明,義無不可。但殺人二昆,而以之北麵,挾震主之威,據上流之重,以古推今,自免為難也。”
蔡廓遷任司徒左長史,出外當豫章太守,再調為吏部尚書。蔡廓通過北地人傅隆向傅亮說:“選舉官吏的事務如果全部交給我,我可以接受吏部尚書職務,不然,便不會拜任的。”傅亮把蔡廓的話告訴了尚書徐羨之,徐羨之說:“黃門郎以下的職務,全部委托給蔡廓,我們一概不管,從這上麵的官員,自然大家共同磋商。”蔡廓說:“我不能為徐幹木在紙尾上署名。”於是不拜任。幹木,是徐羨之的小名。選擇官員簽署委任書,錄尚書和吏部尚書必須連名簽署。所以蔡廓說:“在紙尾上署名。”徐羨之也認為蔡廓太方正剛直,不想叫他在這麼重要的位置上,轉他當祠部尚書。
廓年位並輕,而為時流所推重,每至歲時,皆束帶到門。奉兄軌如父,家事小大,皆谘而後行;公祿賞賜,一皆入軌,有所資須,悉就典者請焉。從高祖在彭城,妻郗氏書求夏服,廓答書曰:“知須夏服,計給事自應相供,無容別寄。”時軌為給事中。元嘉二年,廓卒,時年四十七。高祖嚐雲:“羊徽、蔡廓,可平世三公。”少子興宗。
太祖從荊州回來繼承帝位,尚書令傅亮率領朝中大臣迎接,蔡廓也參加了。到尋陽時,蔡廓病了,不能前行。傅亮將繼續趕路,到蔡廓那裏作別,蔡廓對他說:“營陽王在吳縣,應該好好地供奉,營陽王如果遇到意外,你們便有殺皇帝的名聲,想在世上立身,豈有可能嗎?”傅亮已和徐羨之商量好了害死營陽王,於是馬上派人阻止,使者到後,已沒有趕上。徐羨之大怒說:“與別人共同商議好了的事,為何才轉了個背,便把罪過推到別人身上?”到太祖即位,謝晦將到荊州赴任,和蔡廓道別,支走其他的人問蔡廓:“我可以免除禍亂嗎?”蔡廓說:“你接受先帝的臨終托付,承擔國家的大責任,廢除昏君,樹立明聖,按道理說是可以的,但是殺了人家的兩個哥哥,挾仗使主君震驚的權威,據有上遊的重要形勢,從古今事勢看來,免除禍患恐怕很難啊。”
興宗年十歲失父,哀毀有異凡童。廓罷豫章郡還,起二宅。先成東宅,與軌;廓亡而館宇未立,軌罷長沙郡還,送錢五十萬以補宅直。興宗年十歲,白母曰:“一家由來豐儉必共,今日宅價不宜受也。”母悅而從焉。軌有愧色,謂其子淡曰:“我年六十,行事不及十歲小兒。”尋喪母。
蔡廓年齡官位都很小,但被當時顯要人物所推重,逢年過節,顯要們都到蔡廓家裏拜訪。他對他的哥哥蔡軌非常恭敬,像對父親一樣。家事大大小小,都請示蔡軌之後才施行。公家的俸祿和朝廷的賞賜,他全部交給蔡軌,如果需要錢財,全部到當鋪中點當。隨從高祖在彭城時,他的妻子郗氏寫信來要夏天的衣服,蔡廓回信說:“知道了,你需要夏天時裝,給事中自然會給你,不需另寄。”當時蔡軌當給事中。元嘉二年(425)蔡廓逝世,享年四十七歲,高祖曾經說:“羊徽、蔡廓可以做和平時代的三公。”蔡廓的小兒子是蔡興宗。
少好學,以業尚素立見稱。初為彭城王義康司徒行參軍,太子舍人,南平穆王冠軍參軍,武昌太守。又為太子洗馬,義陽王友,中書侍郎。中書令建平王宏、侍中王僧綽並與興宗厚善。元凶弑立,僧綽被誅,凶威方盛,親故莫敢往,興宗獨臨哭盡哀。出為司空何尚之長史。又遷太子中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