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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作者:宋濂  

列傳·卷四十五

姚樞
姚樞,字公茂,柳城人,後遷洛陽。少年時楊惟中曾同他去拜見過太宗。太宗七年(1235),蒙古軍南伐宋朝,詔令姚樞隨惟中往軍中尋求儒、道、釋、醫、卜諸色人等。蒙軍破棗陽,主將要坑殺該城居民,樞極力勸阻,說這樣做並非詔書的旨意,以後如何向皇帝交代。攻下德安後找到名儒趙複,這時他才得到程頤、朱熹的著作。太宗十三年(1241),任命姚樞為燕京行台郎中,並賜金符。不久因拒絕賄賂,辭官而去,攜家遷居輝州,在那裏建立家廟,專有一室,供奉孔子及宋儒周敦頤等,刊印經書,每日讀書撫琴,打算終老於此。住在魏縣的許衡也跑到姚樞家中來抄錄程、朱所注的經書。

姚樞,字公茂,柳城人,後遷洛陽。少力學,內翰宋九嘉識其有王佐略,楊惟中乃與之偕覲太宗。歲乙未,南伐,詔樞從惟中即軍中求儒、道、釋、醫、卜者。會破棗陽,主將將盡坑之,樞力辨非詔書意,他日何以複命,乃蹙數人逃入篁竹中脫死。拔德安,得名儒趙複,始得程頤、朱熹之書。辛醜,賜金符,為燕京行台郎中。時牙魯瓦赤行台,惟事貨賂,以樞幕長,分及之。樞一切拒絕,因棄官去。攜家來輝州,作家廟,別為室奉孔子及宋儒周惇頤等象,刊諸經,惠學者,讀書鳴琴,若將終身。時許衡在魏,至輝,就錄程、朱所注書以歸,謂其徒曰:“曩所授受皆非,今始聞進學之序。”既而盡室依樞以居。
世祖在即位之前,派趙璧召姚樞至王府,以上賓之禮對待,詢問治國之道。姚樞上書數千言,首先把二帝三王治國平天下之道列為八條:修身、力學、尊賢、親親、畏天、愛民、好善、遠佞。其次是拯救時弊三十條,大意是:設立中書省和各部,統一政令,綱舉紀張;選賢舉能,裁汰平庸;頒賜俸祿,堵塞貪贓;製定法律,審理刑獄,收生殺之權於朝廷,使冤者能昭雪;設置監察機關,官吏能者升,庸者降;停止征斂,使部族不能勒索誅求;精簡驛傳,減輕州郡的負擔;修學校,提倡經書,表彰節孝,以培養人才,淳化風俗;發展農業,輕徭薄賦禁止遊手好閑;嚴肅軍政紀律不使擾民;周濟貧窮,撫恤孤寡;實行屯田戍邊,鞏固國防;開通內河漕運,使京都倉廩充足;禁止高利貸,使借貸之家不致破產;設立常平倉以儲糧備荒;建立度量衡製度,使奸商不能欺詐;杜絕誣告,以減少不應有的訴訟;等等。世祖更認為姚樞才華出眾,有事就召來詢問,並聘請他教授其長子的經書。

世祖在潛邸,遣趙璧召樞至,大喜,待以客禮。詢及治道,乃為書數千言,首陳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國平天下之大經,彙為八目,曰:修身,力學,尊賢,親親,畏天,愛民,好善,遠佞。次及救時之弊,為條三十,曰:“立省部,則庶政出一,綱舉紀張,令不行於朝而變於夕。辟才行,舉逸遺,慎銓選,汰職員,則不專世爵而人才出。班俸祿,則贓穢塞而公道開。定法津,審刑獄,則收生殺之權於朝,諸侯不得而專,丘山之罪不致苟免,毫發之過免罹極法,而冤抑有伸。設監司,明黜陟,則善良奸窳可得而舉刺。閣征斂,則部族不橫於誅求。簡驛傳,則州郡不困於需索。修學校,崇經術,旌節孝,以為育人才、厚風俗、美教化之基,使士不媮於文華。重農桑,寬賦稅,省徭役,禁遊惰,則民力紓,不趨於浮偽,且免習工技者歲加富溢,勤耕織者日就饑寒。肅軍政,使田裏不知行營往複之擾攘。周匱乏,恤鰥寡,使顛連無告者有養。布屯田以實邊戍,通漕運以廩京都。停債負,則賈胡不得以子為母,破稱貸之家。廣儲蓄、複常平以待凶荒,立平準以權物估,卻利便以塞幸途,杜告訐以絕訟源。”各疏施張之方,其下本末兼該,細大不遺。世祖奇其才,動必召問,且使授世子經。
憲宗即位,令世祖總攬赤老溫山以南的軍政大權,群臣都來稱賀,惟姚樞例外。世祖問他何故,回答說:“如今天下土地之廣,人民之眾,財賦之多超過了漢人所占有的區域嗎?若軍民盡屬殿下管轄,還要天子幹什麼?日後若有廷臣從中挑撥,皇帝聽信,必奪你現在的權力。倒不如現隻握兵權,所需財物由有關行政機關供給,這樣就會安然無事。”世祖聽從他的建議,並得到憲宗的批準。姚樞又建議在汴京設置屯田經略司,為攻宋做準備;在衛輝設都轉運司,以便轉運糧食到河南。憲宗大封宗室領地,世祖聽從姚樞的意見,選擇關中為其封地。

憲宗即位,詔凡軍民在赤老溫山南者,聽世祖總之。世祖既奉詔,宴群下,罷酒將出,遣人止樞,問曰:“頃者諸臣皆賀,汝獨默然,何耶?”對曰:“今天下土地之廣,人民之殷,財賦之阜,有加漢地者乎?軍民吾盡有之,天子何為?異時廷臣間之,必悔而見奪,不若惟持兵權,供億之需取之有司,則勢順理安。”世祖曰:“慮所不及者。”乃以聞,憲宗從之。樞又請置屯田經略司於汴以圖宋;置都運司於衛,轉粟於河。憲宗大封同姓,敕世祖於南京、關中自擇其一。樞曰:“南京河徙無常,土薄水淺,舄鹵生之,不若關中厥田上上,古名天府陸海。”於是世祖願有關中。
憲宗二年(1252)夏,姚樞隨世祖征大理,途中引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殺一人的事例,勸世祖戒殺,世祖完全采納。翌年蒙軍至大理城,旗上大書止殺令,因此當地人民得保安全。

壬子夏,從世祖征大理,至曲先腦兒之地。夜宴,樞陳宋太祖遣曹彬取南唐不殺一人、市不易肆事。明日,世祖據鞍呼曰:“汝昨夕言曹彬不殺者,吾能為之,吾能為之!”樞馬上賀曰:“聖人之心,仁明如此,生民之幸,有國之福也。”明年,師及大理城,飭樞裂帛為旗,書止殺之令,分號街陌,由是民得相完保。
世祖即位,設置十道宣撫使,以姚樞為東平宣撫使。樞到任後平均農民的賦稅負擔,罷去鐵官,設勸農、檢察二人監理其事。中統二年(1261),拜為太子太師,姚樞以為不妥,辭去,事見《許衡傳》,又改任大司農。

丙辰,樞入見。或讒王府得中土心,憲宗遣阿藍答兒大為鉤考,置局關中,以百四十二條推集經略宣撫官吏,下及征商無遺,曰:“俟終局日,入此罪者惟劉黑馬、史天澤以聞,餘悉誅之。”世祖聞之不樂。樞曰:“帝,君也,兄也;大王為皇弟,臣也。事難與較,遠將受禍。莫若盡王邸妃主自歸朝廷,為久居謀,疑將自釋。”及世祖見憲宗,皆泣下,竟不令有所白而止,因罷鉤考局。
至元四年(1267),拜姚樞為中書左丞。樞奏請廢除各地宗室世代為地方長官的舊製度,改由中央委派官吏。世祖大怒,姚樞上書說:太祖開創基業,超過前代,但未及治理就辭世了。其後數朝官多濫刑,民生凋敝,陛下生來仁慈聖明,即位前就講求治國之道,如邢州、河南、陝西這些本是最治理不好的地方,陛下在那裏設置安撫、經略、宣撫三使司,選派官吏去任職,頒行俸祿,提倡廉潔,清除貪汙,鼓勵農桑,不到三年這些地方就治理得很好了。各地百姓都在盼望陛下去拯救他們,如子女之盼母親。先帝憲宗駕崩後,國內混亂,上天用陛下繼承皇位。陛下采用中國曆代製度,內立中書省及各部,外設監察院及各道按察司。自中統至今五六年間,雖外侮內叛相繼不斷,但能官民相安,府庫倉廩也還充足,鈔法通行,國用尚足,官吏正常升調,政事更新。其所以能保祖宗之基業,都是由於依靠和采用中國曆代聖王治國之道。這樣做對上符合天意,對下受百姓擁護。近來聽說陛下要改變初見成效的政治設施,這如同剛栽下的樹木,還未紮根就移植,已經架起的房屋,又把它毀掉,遠近臣民非常擔心,深恐根基一旦被廢,今後大業難成。此是陛下將來的憂患,國家的大害。世祖看了奏章之後,怒氣消失。

世祖即位,立十道宣撫使,以樞使東平。既至郡,置勸農、檢察二人以監之,推物力以均賦役,罷鐵官。二年,拜太子太師。樞曰:“皇太子未立,安可先有太師?”以所受製還中書,事見《許衡傳》。改大司農。樞奏曰:“在太宗世,詔孔子五十一代孫元措仍襲封衍聖公,卒,其子與族人爭求襲爵,訟之潛藩,帝時曰:‘第往力學,俟有成德達才,我則官之。’又曲阜有太常雅樂,憲宗命東平守臣輦其歌工舞郎與樂色俎豆至日月山,帝親臨觀,飭東平守臣,員闕充補,無輟肄習。且陛下閔聖賢之後《詩》、《書》不通,與凡庶等,既命洛士楊庸選孔、顏、孟三族諸孫俊秀者教之,乞真授庸教官,以成國家育材待聘風動四方之美。王鏞煉習故實,宜令提舉禮樂,使不致崩壞。”皆從之。詔赴中書議事,及講定條格,且勉諭曰:“姚樞辭避台司,朕甚嘉焉。省中庶務,須賴一二老成同心圖讚,其與尚書劉肅往盡乃心,其尚無隱。”及修條格成,與丞相史天澤奏之,帝深嘉納。
至元十年(1273),拜姚樞為昭文館大學士,命詳細製定朝廷禮儀。這年,蒙軍攻下襄陽,計劃取宋,姚樞推薦右丞相安童、知樞密院伯顏為南伐大軍統帥。至元十二年,姚樞針對蒙軍攻宋的形勢又上書說:伯顏去年出師伐宋,進軍神速,西起四川,東到海濱,奪城三十餘座,但今年從夏到秋,一城未降,揚州、焦山、淮安等地宋朝軍民頑強抵抗,這是因為我軍軍官不思國家大計,不領會陛下仁愛之心,大肆搶財殺人所致。請聖上重申禁殺之令,賞罰分明,恩惠施於萬民,這樣不多費軍力就可取勝。樞又請禁止宋朝所施行的鞭背、刺麵等刑罰。

李璮謀叛,帝問:“卿料何如?”對曰:“使璮乘吾北征之釁,瀕海搗燕,閉關居庸,惶駭人心,為上策。與宋連和,負固持久,數擾邊,使吾罷於奔救,為中策。如出兵濟南,待山東諸侯應援,此成擒耳。”帝曰:“今賊將安出?”對曰:“出下策。”初,帝嚐論天下人材,及王文統,樞曰:“此人學術不純,以遊說幹諸侯,他日必反。”至是,文統果因璮伏誅。
至元十三年,樞拜為翰林學士承旨。十七年卒,年七十八歲。諡“文獻”。

四年,拜中書左丞,奏罷世侯,置牧守。或言中書政事大壞,帝怒,大臣罪且不測者,樞上言:
許衡,字仲平,懷慶路之河內人,世代務農。父許通遷居河南。許衡於金章宗泰和九年(1209)九月出生於新鄭縣,七歲入學,問老師讀書為何?老師答曰:“為了考科舉。”又問:“僅僅是這樣?”老師大為驚異。以後每次講書,許衡都要問個究竟,以致老師對其父母說:“令郎聰敏過人,我不能勝任,請別求名師。”辭館而去。像這樣連換了三位老師。長大後更加好學,家貧無書,他曾在一個算命先生家中看到一部解釋《書經》的書,便去手抄回來細讀,後來逃難到徂徠山才得到一部王輔嗣注釋的《易經》。當時雖兵荒馬亂,許衡堅持日讀夜思,且身體力行。有一回路過河陽,正當盛暑,口渴難忍,路邊有一梨樹,果實累累,同行者爭相摘食,而許衡獨坐樹下不動,問他何故,他說:“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能摘取。”有人說“:在這亂世,此樹哪有主?”衡曰:“梨無主,難道我心中也無主嗎?”其為人如此。他到處逃難,先到魯後到魏,在魏住了三年又回到懷慶,後又常來往於河、洛之間,在柳城從姚樞處得到伊洛程氏(程頤、程顥)及新安朱氏(朱熹)的著作,從中獲益甚大。後移居輝縣附近之蘇門山時,常與姚樞及竇默討論學問,凡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之類,無不是他們討論的話題。許衡曾說“:綱常倫理國家一日不可廢,如果在上者不履行,我們一般人也要履行。”在實際生活也正是這樣做的。

太祖開創,跨越前古,施治未遑。自後數朝,官盛刑濫,民困財殫。陛下天資仁聖,自昔在潛,聽聖典,訪老成,日講治道。如邢州、河南、陝西,皆不治之甚者,為置安撫、經略、宣撫三使司。其法,選人以居職,頒俸以養廉,去汙濫以清政,勸農桑以富民。不及三年,號稱大治。諸路之民望陛下之拯己,如赤子之求母。先帝陟遐,國難並興,天開聖人,纘承大統,即用曆代遺製,內立省部,外設監司,自中統至今五六年間,外侮內叛繼繼不絕,然能使官離債負,民安賦役,府庫粗實,倉廩粗完,鈔法粗行,國用粗足,官吏遷轉,政事更新,皆陛下克保祖宗之基、信用先王之法所致。今創始治道,正宜上答天心,下結民心,睦親族以固本,建儲副以重祚,定大臣以當國,開經筵以格心,修邊備以防虞,蓄糧餉以待歉,立學校以育才,勸農桑以厚生。是可以光先烈,成帝德,遺子孫,流遠譽。以陛下才略,行此有餘。邇者伏聞聰聽日煩,朝廷政令日改月異,如木始栽而複移,屋既架而複毀。遠近臣民不勝戰懼,惟恐大本一廢,遠業難成,為陛下之後憂,國家之重害。
憲宗四年(1254),世祖受封於秦中,任命姚樞為勸農使,召許衡為京兆提學。該郡子弟有上學機會,莫不高興。衡在京兆郡縣廣建學校。世祖南征,許衡返歸懷慶,京兆學者挽留不住,送至臨潼而歸。

帝怒為釋。十年,拜昭文館大學士,詳定禮儀事。其年,襄陽下,遂議取宋。樞奏如求大將,非右丞相安童、知樞密院伯顏不可。十一年,樞言:“陛下降不殺人之詔。伯顏濟江,兵不逾時,西起蜀川,東薄海隅,降城三十,戶逾百萬,自古平南,未有如此之神捷者。今自夏徂秋,一城不降,皆由軍官不思國之大計,不體陛下之深仁,利財剽殺所致。揚州、焦山、淮安,人殊死戰,我雖克勝,所傷亦多。宋之不能為國審矣,而臨安未肯輕下,好生惡死,人之常情,蓋不敢也,惟懼吾招徠止殺之信不堅耳。宜申止殺之詔,使賞罰必立,恩信必行,聖慮不勞,軍力不費矣。”又請禁宋鞭背、黥麵及諸濫刑。十三年,拜翰林學士承旨。十七年,卒,年七十八,諡曰文獻。
中統元年(1260)世祖即皇帝位,召許衡、姚樞至京師。當時王文統為平章政事。在討論治國安邦之道時,文統重利,而衡、樞認為必須以義為本,文統忌恨於心。加上竇默在世祖麵前說文統學術不正,文統懷疑許、姚、竇三人是一派,奏請委任姚樞為太子太師,竇默為太子太傅,許衡為太子太保,表麵上是尊敬重用,實際上是使他們不能接近皇帝。後又改命樞為大司農,默為翰林侍講學士,衡為國子祭酒。不久,衡因病辭官返鄉。至元二年(1265),帝以安童為右丞相,打算許衡為輔,召至京師,命參預中書省政務。衡上疏治國綱要五條,大意是:

樞天質含弘而仁恕,恭敏而儉勤,未嚐疑人欺己。有負其德,亦不留怨。憂患之來,不見言色。有來即謀,必反複告之。
其一,立國要以中國曆代所行的漢族各項製度為本。考察曆史,凡北方民族占有中國之後,必行漢族製度,國運才會久遠,否則亂亡相繼,國運不長。當然,蒙古貴族和勳臣們立即完全接受漢族製度是不容易的事,但經過長期教化,也不是不可以改變其原來的思想和態度,關鍵在皇帝要堅定不移,不聽信讒言,不求速效,最後必會達到安邦定國的目的。

子煒,仕為平章政事;從子燧,官至翰林學士承旨,以文章大家知名,卒諡曰文。
其二,中書省的政務不勝其煩,要領在於用人、立法兩點。用人就是果敢任用賢人,立法就是立古人之遺法。用人與立法相輔相成,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依,上安下順。對於已經任用的人,要給以俸祿,使他們廉潔奉公;對於尚未任用而可任用的人,要放寬限製,量才錄用。同時還要設監察機關來考察他們的行為,設吏部以確定他們的資曆。該升者升,該降者降,使他們的才德與爵位相稱。

許衡
其三,皇帝上秉天命,下為百姓之君師,頗不容易。故自堯舜以來,凡聖帝明王皆無不兢兢業業,小心謹慎。第一要慎言。皇帝為萬民之主,天下廣大,人民眾多,日有萬機,事有萬變,皇帝一人一心來對付,要言之無失是不容易的事,因此要慎言。切不可朝言夕改,否則朝廷綱紀不能廣布於四方,法度不能確立,臣民無所遵循,奸邪則有機可乘。要慎言必遵循《大學》之道,以修身為本,不為一時的喜怒愛憎所幹擾。凡事隻要熟思而慎處理,很少有不當的。第二,知人。為皇帝者以知人為貴,以用人為急,但知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為人情有善有惡,惡者難知,善者易知;人群有眾有寡,人多難知,人少易知,故上者難知下,下者易知上。皇帝位於億兆人民之上,操有予奪、進退、賞罰、生殺之大權,若一旦受欺,是非不辨,善惡不分,其害難勝計。要善於知人,皇上必須拋棄自己的喜怒、愛憎,否則在用人時,進者未必為君子,退者未必是小人,受賜者未必有功,被剝奪者未必有罪,以至於賞罰、生殺都很少有恰當的,可見知人之重要。第三,任賢能。賢能者有為公之心,仁愛之心,不為利誘,不為勢屈,辦事公正。但他們往往因時運不佳而隱藏自己的才能,鮮為世人所知;即或有人知道卻無人援引,所以皇帝還是不曉得;即或朝廷知道,召來任用,也是與一般人對待,賢者不屑如此;即或待之以禮,卻不用其言,賢者也不肯空居其位。皇帝處於崇高地位,往往好聞別人之過而不願聽自己之過,賢者認為他們有責任要糾正這點,於是君臣不合,再加上奸佞小人從中作祟,肆為詆毀,多方陷害,難免罪名加身。古代大禹聞善即拜,益以“任賢勿懷疑,除邪不猶豫”來告誡自己,後世君主應該如何呢?第四,除奸佞。奸邪之人,其心險惡,手段巧妙,一般人難以察覺,難以抵禦。他們善於察顏觀色,迎合君王的喜怒,討得君主的歡心,受寵愛於上,施權威於下,國家受害而君主尚不知。奸佞如此欺人,令人生畏。第五,天下為公。皇帝以誠摯之心愛下,臣民以忠義之心報上,這是理所當然。但考察曆史,見有許多不合常理的事,如夏禹治洪水,救萬民,深受人民尊崇,傳至太康失道,萬民仇怨。漢高祖以寬厚仁愛得天下,但立國以後卻以愛憎行賞罰,人民憤憤不平。總之,自古至今,凡先有恩惠於民而後民怨且怒者,都是這樣。所以明主聖君必須遵循《大學》之道,以修身為本,一言一動為天下之準則,一賞一罰合天下之公心,這樣億兆人民必然將不求而得。第六,愛民。三代以下堪稱盛世者,莫如漢代的文景之治。但文景之時上天示警,山崩地震,小者有水旱之災,大者有亂國之象。於是文景二帝,上承天意,下養萬民,今年勸農桑,明年減田租,深得民心,社會祥和。這兩年因彗星時而出現於東,時而出現於西,這也是上天示警,應當效法文景恭儉愛民。孟子說:“民為重,君為輕。”《書經》說:“了解人民的意願就是了解上帝的意願;聽了人民的意見就是聽取上帝的意見。”故做君主的,若不求於民而求於天,要想不遭天災是不可能的。

許衡,字仲平,懷之河內人也,世為農。父通,避地河南,以泰和九年九月生衡於新鄭縣。幼有異質,七歲入學,授章句,問其師曰:“讀書何為?”師曰:“取科第耳!”曰:“如斯而已乎?”師大奇之。每授書,又能問其旨義。久之,師謂其父母曰:“兒穎悟不凡,他日必有大過人者,吾非其師也。”遂辭去,父母強之不能止。如是者凡更三師。稍長,嗜學如饑渴,然遭世亂,且貧無書。嚐從日者家見《書》疏義,因請寓宿,手抄歸。既逃難徂徠山,始得《易》王輔嗣說。時兵亂中,衡夜思晝誦,身體而力踐之,言動必揆諸義而後發。嚐暑中過河陽,渴甚,道有梨,眾爭取啖之,衡獨危坐樹下自若。或問之,曰:“非其有而取之,不可也。”人曰:“世亂,此無主。”曰:“梨無主,吾心獨無主乎?”轉魯留魏,人見其有德,稍稍從之。居三年,聞亂且定,乃還懷。往來河、洛間,從柳城姚樞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書,益大有得。尋居蘇門,與樞及竇默相講習。凡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之類,無所不講,而慨然以道為己任。嚐語人曰:“綱常不可一日而亡於天下,苟在上者無以任之,則在下之任也。”凡喪祭娶嫁,必徵於禮,以倡其鄉人,學者浸盛。家貧躬耕,粟熟則食,粟不熟則食糠核菜茹,處之泰然,謳誦之聲聞戶外如金石。財有餘,即以分諸族人及諸生之貧者。人有所遺,一毫弗義,弗受也。樞嚐被召入京師,以其雪齋居衡,命守者館之,衡拒不受。庭有果熟爛墮地,童子過之,亦不睨視而去,其家人化之如此。甲寅,世祖出王秦中,以姚樞為勸農使,教民畊植。又思所以化秦人,乃召衡為京兆提學。秦人新脫於兵,欲學無師,聞衡來,人人莫不喜幸來學。郡縣皆建學校,民大化之。世祖南征,乃還懷,學者攀留之不得,從送之臨潼而歸。中統元年,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師。時王文統以言利進為平章政事,衡、樞輩入侍,言治亂休戚,必以義為本。文統患之。且竇默日於帝前排其學術,疑衡與之為表裏,乃奏以樞為太子太師,默為太子太傅,衡為太子太保,陽為尊用之,實不使數侍上也。默以屢攻文統不中,欲因東宮以避禍,與樞拜命,將入謝。衡曰:“此不安於義也,姑勿論。禮,師傅與太子位東西鄉,師傅坐,太子乃坐。公等度能複此乎?不能,則師道自我廢也。”樞以為然,乃相與懷製立殿下,五辭乃免。改命樞大司農,默翰林侍講學士,衡國子祭酒。未幾,衡亦謝病歸。至元二年,帝以安童為右丞相,欲衡輔之,複召至京師,命議事中書省。衡乃上疏曰:
以上六點歸納起來也就是修德、用賢、愛民三者而已,這是治本。本立則綱紀可張,法度可立,國家可治;否則會愛惡相攻,善惡相仇,生民不免陷於水火之中,這樣要想國泰民安是萬萬不可能的。

臣性識愚陋,學術荒疏,不意虛名,偶塵聖聽。陛下好賢樂善,舍短取長,雖以臣之不才,自甲寅至今十有三年,凡八被詔旨,中懷自念,何以報塞。又日者麵奉德音,叮嚀懇至,中書大務,容臣盡言。臣雖昏愚,荷陛下知待如此其厚,敢不罄竭所有,裨益萬分。孟子以“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孔子謂“以道事君,不可則止”。臣之所守,大意蓋如此也。伏望陛下寬其不佞,察其至懷,則區區之愚,亦或有小補雲。
其四,古代聖君首推堯、舜,賢臣首推稷、契,他們上承天心,下養萬民,教民種植五穀,使人民生活過得好,教民以父義、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使民心善。後世君王就應該這樣,若行此道,必然是人民富裕,兵馬強壯,人才濟濟,國家繁榮。今則不然,國家隻知搜括民財而不知教民生財,隻知防人之欺而不知教人為善,隻怕法令難行而不想想法令無地可行。如果對農民大加優待,不去侵害他們,使遊手好閑之人回鄉務農,十年之後,倉庫儲糧之多,非今日可比。自大都會到州縣廣設學校,從皇子到平民子弟都入學讀書,明白父子君臣之義,學會從灑掃應對到治國平天下本領,十年之後,上下君臣父子關係之協調,又非今日可比。孟子說“: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我敢於冒昧向陛下講這些,是學孟子。

其一曰:自古立國,皆有規模。循而行之,則治功可期。否則心疑目眩,變易分更,未見其可也。昔子產相衰周之列國,孔明治西蜀之一隅,且有定論,終身由之;而堂堂天下,可無一定之說而妄為之哉?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漢法乃可長久。故後魏、遼、金曆年最多,他不能者,皆亂亡相繼,史冊具載,昭然可考。使國家而居朔漠,則無事論此也。今日之治,非此奚宜?夫陸行宜車,水行宜舟,反之則不能行;幽燕食寒,蜀漢食熱,反之則必有變。以是論之,國家之當行漢法無疑也。然萬世國俗,累朝勳舊,一旦驅之下從臣仆之謀,改就亡國之俗,其勢有甚難者。竊嚐思之,寒之與暑,固為不同。然寒之變暑也,始於微溫,溫而熱,熱而暑,積百有八十二日而寒始盡。暑之變寒,其勢亦然,是亦積之之驗也。苟能漸之摩之,待以歲月,心堅而確,事易而常,未有不可變者。此在陛下尊信而堅守之,不雜小人,不責近效,不恤流言,則致治之功,庶幾可成矣。
其五,天下之所以安定,在於民心安定,民心安定就是士農工商各安其業,這就要求治國治民者小心謹慎,言而有信,取天下與守天下是不相同,前者靠勇敢,後者靠信義,各有其宜,君王必須明白這些。在處理國事時,須先慎重考慮,然後做出決定。這就要求極力克製自己一時的喜怒情緒,因為無論是先喜後怒還是先怒後喜,都會導致決策不當或多變更,失去人民的信任。周幽王無道,不克製自己喜怒無常的情緒,失掉人民信任,以致亡國。當今皇上既不是像周幽王那樣,又何苦造成人之不信。

二曰:中書之務不勝其煩,然其大要在用人、立法二者而已矣。近而譬之:發之在首,不以手理而以櫛理;食之在器,不以手取而以匕取。手雖不能,而用櫛與匕,是即手之為也。上之用人,何以異此。然人之賢否,未知其詳,固不可得而遽用也。然或已知其孰為君子,孰為小人,而複患得患失,莫敢進退,徒曰知人,而實不能用人,亦何益哉!人莫不飲食也,獨膳夫為能調五味之和;莫不睹日月也,獨星官為能步虧食之數者,誠以得其法故也。古人有言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必因先王之道。”今裏巷之談,動以古為詬戲,不知今日口之所食,身之所衣,皆古人遺法而不可違者,豈天下之大,國家之重,而古之成法反可違邪?其亦弗思甚矣!夫治人者法也,守法者人也。人法相維,上安下順,而宰執優遊於廊廟之上,不煩不勞,此所謂省也。夫立法用人,今雖未能遽如古昔,然已仕者當給俸以養其廉,未仕者當寬立條格,俾就敘用,則失職之怨少可舒矣。外設監司以察汙濫,內專吏部以定資曆,則非分之求漸可息矣。再任三任,抑高舉下,則人才爵位略可平矣。至於貴家之世襲,品官之任子,版籍之數,續當議之,亦不可緩也。
世祖皇帝見此奏議,大加稱讚,並且一一采納。許衡平時奏議很多,但不留底稿,留傳下來的僅此一件。至元四年因病歸懷慶休養,第二年又被召回,其奏疏仍秘而不傳。

其三曰:民生有欲,無主乃亂,上天眷命,作之君師,此蓋以至難任之,非予之可安之地而娛之也。是以堯、舜以來,聖帝明王,莫不兢兢業業、小心畏慎者,誠知天之所畀至難之任,初不可以易心處之也。知其為難而以難處,則難或可為;不知為難而以易處,則他日之難有不可為者矣。孔子曰:“為君難,為臣不易。”為臣之道,臣已告之安童矣。至為君之難,尤陛下所當專意也。臣請言其切而要者:
至元六年,世祖命他與太常卿徐世隆製定朝廷禮儀製度,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立定官製。許衡參考曆代官製體係,減去一些臨時增設機構和旁設機構,於第二年上奏。其中涉及到一些貴族的利益,有人勸他不要改變舊有政治體製。許衡說:“我所論的是國家的體製,與個人無關。”這意見得到世祖讚同。不久,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統領尚書省及六部,權勢很大,一些大臣阿諛奉承。而衡與之爭議,堅持原則從不讓步。不久任命阿合馬的兒子為樞密僉院官,別人都附合,唯獨許衡不同意,對皇帝說“:國家大權在於兵、民、財三個方麵,今阿合馬掌管民、財,其子又掌管兵權,這不行。”以後許衡隨世祖到上京時,又列舉阿合馬專權欺上,損國害民的許多事情,但未上報給皇帝。衡因此稱病,請求不參與國家機務大事。

夫人君不患出言之難,而患踐言之難。知踐言之難,則其出言不容不慎矣。昔劉安世行一不妄語,七年而後成。夫安世一士人也,所交者一家之親、一鄉之眾也,同列之臣不過數十百人而止耳,而言猶若此,況天下之大,兆民之眾,事有萬變,日有萬機,人君以一身一心而酬酢之,欲言之無失,豈易能哉?故有昔之所言而今日忘之者,今之所命而後日自違者,可否異同,紛更變易,紀綱不得布,法度不得立,臣下無所持循,奸人因以為弊,天下之人疑惑驚眩,且議其無法無信一至於此也。此無他,至難之地不以難處,而以易處故也。苟從《大學》之道,以修身為本,凡一言一動,必求其然與其所當然,不牽於愛,不蔽於憎,不因於喜,不激於怒,虛心端意,熟思而審處之,雖有不中者蓋鮮矣。奈何為人上者多樂舒肆,為人臣者多事容悅。容悅本為私也,私心盛則不畏人矣;舒肆本為欲也,欲心盛則不畏天矣。以不畏天之心,與不畏人之心,感合無間,則其所務者皆快心事耳。快心則口欲言而言,身欲動而動,又安肯兢兢業業,以修身為本,一言一動,熟思而審處之乎?此人君踐言之難,而又難於天下之人也。
世祖早有立太學的打算,至元八年(1271),任命許衡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並親自挑選蒙古子弟交許衡教育,許衡請求征調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鬱、姚火敦、孫安、劉安中等十二人為伴讀。這些蒙古子弟年幼,衡愛之如其子,待之如成人,嚴之若君臣,除熟讀詩書外,還演習各種禮儀。這些學生尊師敬業,均知三綱五常為人之道。至元十年,因權臣破壞中國傳統的製度,致使學生缺糧,許衡請求辭職返回懷慶故裏,翰林學士王磐對世祖說:“衡教人有方,諸生學後可以從政,這是國家大體,不要讓他辭去。”但由於竇默為衡懇求,還是讓衡還鄉去了,以讚善王恂代管太學的事。劉秉忠等奏請以耶律有尚、蘇鬱、白棟等為助教,保持原許衡所製定的教學規矩。皇帝同意了。

人之情偽,有易有險,險者難知,易者易知,此特係夫人之險易者然也。然又有眾寡之分焉。寡則易知,眾則難知,故在上者難於知下,而在下者易於知上,其勢然也。處難知之地,禦難知之人,欲其不見欺也難矣。昔包拯剛嚴峭直,號為明察,然一小吏而能欺之。然拯一京尹耳,其見欺於人,不過誤一事、害一人而已。人君處億兆之上,操予奪進退賞罰生殺之權,不幸見欺,則以非為是,以是為非,其害有不可勝既也。人君惟無喜怒也,有喜怒,則讚其喜以市恩,鼓其怒以張勢。人君惟無愛憎也,有愛憎,則假其愛以濟私,藉其憎以複怨。甚至本無喜也,誑之使喜,本無怒也,激之使怒,本不足愛也,而誑譽之使愛,本無可憎也,而強短之使憎。若是,則進者未必為君子,退者未必為小人,予者未必為有功,奪者未必為有罪,以至賞之、罰之、生之、殺之,鮮有得其正者。人君不悟其受欺也,而反任之以防天下之欺,欺而至此,尚可防邪?大抵人君以知人為貴,以用人為急。用得其人,則無事於防矣。既不出此,則所近者爭進之人耳,好利之人耳,無恥之人耳。彼挾其詐術,千蹊萬徑,以蠱君心,欲防其欺,雖堯、舜不能也。
國家自取得中原後,采行金朝的《大明曆》,但該曆法不精確,世祖於至元十三年詔令王恂製定新曆。恂認為一般曆家隻知曆數不知曆理,奏請許衡回京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來主持太史院事。許衡與太史令郭守敬等合作,研製新觀象儀,經細密觀測,參照舊有曆法,剔除其中錯誤,於至元十七年(1280),製成新曆,賜名曰《授時曆》頒行天下。

夫賢者以公為心,以愛為心,不為利回,不為勢屈,置之周行,則庶事得其正,天下被其澤,其於人國,重固如此也。夫賢者遭時不偶,務自韜晦,世固未易知也。雖或知之,而無所援引,則人君無由知也。人君知之,然召之命之,泛如廝養,賢者有不屑也。雖或接之以貌,待之以禮,然而言不見用,賢者不處也。或用其言也,而複使小人參之,責小利,期近效,有用賢之名,無用賢之實,賢者亦豈肯屍位素餐以取譏於天下哉!此特難進者也,而又有難合者焉。人君處崇高之地,大抵樂聞人過,而不樂於聞己之過,務快己之心,而不務快民之心。賢者必欲匡而正之,扶而安之,如堯、舜之正、堯、舜之安而後已,故其勢恒難合。況夫奸邪佞幸,醜正而惡直,肆為詆毀,多方以陷之,將見罪戾之不免,又可望其庶事得其正,而天下被其澤邪!自古及今,端人雅士所以重於進而輕於退者,蓋以此耳。大禹聖人,聞善即拜,益猶戒之以“任賢勿貳,去邪勿疑”,後世人主宜如何也?此任賢之難也。
至元十七年六月,許衡因病請歸懷慶休養。至元十八年(1281)病情危急,不久逝世,時年七十三歲。懷慶人無論貴賤長幼皆為之慟哭。四方學士聞訃,有從數千裏趕來祭奠者。

奸邪之人,其為心也險,其用術也巧。惟險也,故千態萬狀而人莫能知;惟巧也,故千蹊萬徑而人莫能禦。其諂似恭,其訐似直,其欺似可信,其佞似可近。務以窺人君之喜怒而迎合之,竊其勢以立己之威,濟其欲以結主之愛。愛隆於上,威擅於下,大臣不敢議,近親不敢言,毒被天下而上莫之知,至是而求去之,亦已難矣。雖然,此特人主之不悟者也,猶有說焉。如宇文士及之佞,太宗灼見其情而不能斥;李林甫妒賢嫉能,明皇洞見其奸而不能退。邪之惑人,有如此者,可不畏哉!
許衡善教,言語溫和,故無論貴賤都願拜他為師。他因材施教,凡受其教育的人終身不忘。大德元年(1297),贈榮祿大夫、司徒,諡“文正”。至大二年(1309)加“正學垂憲佐運功臣”、太傅、開府儀同三司,封魏國公。皇慶二年(1313),詔與孔子一道受祭祀於廟廷。延..初,又詔立書院於京兆,以祭祀許衡,並賜田做祭祀的經費,書院名“魯齋書院”,魯為許衡居魏時的書齋名。

夫上以誠愛下,則下以忠報上,感應之理然也。然考之往昔,有不可以常情論者。禹抑洪水以救民,啟又能敬承繼禹之道,其澤深矣,然一傳而太康失道,則萬姓仇怨而去者,何邪?漢高帝起布衣,天下影從,滎陽之難,紀信至捐生以赴急,則人心之歸可見矣。及天下己定,而沙中有謀反者,又何邪?竊嚐思之,民之戴君,本於天命,初無不順之心,特由使之失望,使之不平,然後怨怒生焉。禹、啟愛民如赤子,而太康逸豫以滅德,是以失望;漢高以寬仁得天下,及其已定,乃以愛憎行誅賞,是以不平。古今人君,凡有恩澤於民,而民怨且怒者,皆類此也。夫人君有位之初,既出美言而告天下矣,既而實不能副,故怨生焉。等人臣耳,無大相遠,人君特以己之私而厚一人,則其薄者已疾之矣,況於薄有功而厚有罪,人得不怒於心邪?必如古者《大學》之道,以修身為本,一言一動,舉可以為天下之法,一賞一罰,舉可以合天下之公,則億兆之心,將不求而自得,又豈有失望不平之累哉!
竇默字子聲,初名傑,字漢卿,廣平肥鄉人。幼好讀書,誌向堅定。蒙古軍伐金,默被俘。同時被俘者三十人,皆被殺,隻有竇默逃脫返鄉。家為戰亂破壞,母親尚在,驚恐之餘,母子二人均得病,母親病亡,他帶病葬母。蒙軍再來,他南逃渡過黃河,依靠母舅吳氏為生。醫生王翁把女兒許配他為妻,讓他學醫。後轉至蔡州,遇名醫李浩,授他銅人針法。金哀宗遷都蔡州,默怕蒙兵來此,奔往德安。孝感縣令謝憲子,把程頤、程顥講理性之書授與他,竇默讀後認為他過去讀書談不上是學習,真正的學習是從此書開始。恰逢中書楊惟中,奉旨招集儒、道、釋之士,默因此北歸,隱居於大名,與姚樞、許衡朝暮講習討論,以至廢寢忘食。其後又回到肥鄉,以儒家學說教授學生,從此知名於世。

三代而下,稱盛治者,無如漢之文、景,然考之當時,天象數變,山崩地震,未易遽數,是將小則有水旱之災,大則有亂亡之應,非徒然而已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養民為務,今年勸農桑,明年減田租,懇愛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氣應也。臣竊見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東方,去年冬彗見東方,複見西方。議者謂當除舊布新,以應天變。臣以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儉愛民,為理明義正而可信也。天之樹君,本為下民。故孟子謂“民為重,君為輕”,《書》亦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以是論之,則天之道恒在於下,恒在於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餘,斯其所以召天變也。其變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幾已萌,猶且因仍故習,抑其下而損其不足,謂之順天,不亦難乎?
世祖即位前在王府時,遣人召請他,竇默更姓易名隱居不出。使者令其友人先去求見,自己裝作平民隨其後,默不得已而受命。至王府後,世祖問他治世之道,默首先講三綱五常。又說:“帝王之道,在誠意正心,心既正,則朝廷遠近無不敢不正。”世祖一天要召問三次,其回答都合皇帝的心意。從此以後加倍優待,不讓他離開左右。世祖又問當今明於治道者有誰,默薦舉姚樞,便立即召樞來任用。不久,命皇子真金從竇默學習,賜他玉帶鉤,並對他說:“這是金朝內府的東西,你是老人,正適於佩戴,使我王子見此物如見我一般。”久後,默請求南還,朝廷命大名、順德各給田宅,官府常送去衣物。

此六者,皆難之目也。舉其要,則修德、用賢、愛民三者而已。此謂治本。本立,則紀綱可布,法度可行,治功可必。否則愛惡相攻,善惡交病,生民不免於水火,以是為治,萬不能也。
世祖即位,召默至上都,問他“:朕欲求像唐朝魏征這樣的人,有沒有?”默回答說“:敢於冒犯皇上而諫爭,剛毅不屈者,要數許衡。論深識遠慮,有宰相之才者,要數史天澤。”這時天澤正任漢南宣撫使,立即召回拜為右丞相,任默為翰林侍講學士。當時初建中書省,平章政事王文統頗受重用,默上書道:

其四曰:語古之聖君,必曰堯、舜;語古之賢相,必曰稷、契。蓋堯、舜能知天道而順承之,稷、契又知堯、舜之心而輔讚之,此所以為法於天下,可傳於後世也。夫天道好生而不私,堯與舜亦好生而不私。若“克明俊德”,至於“黎民於變”,“敬授人時”,至於“庶績鹹熙”,此順承天道之實也。稷播百穀以厚民生,契敷五教以善民心,此輔讚堯、舜之實也。臣嚐複熟推衍,思之又思,參之往古聖賢之言無不同,驗之曆代治亂之跡無不合。蓋此道之行,民可使富,兵可使強,人才可使盛,國勢可使重,夙夜念之至熟也。今國家徒知斂財之巧,而不知生財之由;徒知防人之欺,而不欲養人之善;徒患法令之難行,而不患法令無可行之地。誠能優重農民,勿擾勿害,驅遊惰之人而歸之南畝,課之種藝,懇喻而督行之,十年之後,倉府之積,當非今日之比矣。自都邑而至州縣,皆設學校,使皇子以下至於庶人之子弟,皆入於學,以明父子君臣之大倫,自灑掃應對以至平天下之要道,十年已後,上知所以禦下,下知所以事上,上下和睦,又非今日之比矣。二者之行,萬目斯舉,否則他皆不可期也。是道也,堯、舜之道也。孟子曰:“我非堯、舜之道,不敢以陳於王前。”臣愚區區,竊亦願學也。
臣侍奉陛下十餘年,多次承皇上垂詢,聽皇上聖訓,可見陛下急於求治,無不以利民生、安社稷為目的。過去先帝在位,奸臣擅權,總攬天下財賦,貢進奇貨,炫耀豪華,以求皇上之歡心。暗結朋黨、離間骨肉關係者,都是這幫人。這些人當權,陛下就不能實現安邦利民之初衷,而陛下懷救世願望已有多年了。

其五曰:天下所以定者,民誌定,則士安於士,農安於農,工商安於為工商,則在上之人有可安之理矣。夫民不安於白屋,必求祿仕;仕不安於卑位,必求尊榮。四方萬裏,輻輳並進,各懷無厭無恥之心,在上之人可不為寒心哉!臣聞取天下者尚勇敢,守天下者尚退讓。取也守也,各有其宜,君人者不可不審也。夫審而後發,發無不中,否則觸事而遽喜怒,喜怒之色見於貌,言出於口,人皆知之。徐考其故,知其無可喜者則必悔其喜之失,無可怒者則必悔其怒之失,甚至先喜而後怒,先怒而後喜,號令數變,喜怒不節之故也。是以先王潛心恭默,不易喜怒,其未發也,雖至近莫能知其發也,雖至親莫能移,是以號令簡而無悔,則無不中節矣。夫數變,不可也;數失信,尤不可也。周幽無道,故不恤此,今無此,何苦使人之不信也。
今陛下上順天意下應民心,繼承皇位,天下百姓莫不歡欣鼓舞,切望盛世。然治理好天下,必須用正人君子。那些誇誇其談急功近利的小人,必不能奠定國家基礎,必不能為子孫做長遠打算。討好獻殷勤以求取得寵信的人,若不讓他們實現其願望,那就好了。這種人無論進退都在揣摩皇上的心思,以利害來打動人主之意念,其目的無他,在排斥賢人,獨攬政權而已,都是戰國時期的蘇秦、張儀之流,切望陛下明查。還望陛下務選公正嚴明有道之士,授以重任,則是天下百姓最大幸運了。

書奏,帝嘉納之。衡自見帝,多奏陳,及退,皆削其草,故其言多秘,世罕得聞,所傳者特此耳。衡多病,帝聽五日一至省,時賜尚方名藥美酒以調養之。四年,乃聽其歸懷。五年,複召還,奏對亦秘。六年,命與太常卿徐世隆定朝儀,儀成,帝臨觀,甚悅。又詔與太保劉秉忠、左丞張文謙定官製,衡曆考古今分並統屬之序,去其權攝增置冗長側置者,凡省部、院台、郡縣與夫後妃、儲藩、百司所聯屬統製,定為圖。七年,奏上之。翌日,使集公卿雜議中書、院台行移之體,衡曰:“中書佐天子總國政,院台宜具呈。”時商挺在樞密,高鳴在台,皆不樂,欲定為谘稟,因大言以動衡曰:“台院皆宗親大臣,若一忤,禍不可測。”衡曰:“吾論國製耳,何與於人?”遂以其言質帝前,帝曰:“衡言是也,吾意亦若是。”
有一天,竇默與王鶚、姚樞都在帝前斥責王文統,說:“此人學術不正,久居相位,必坑害天下。”世祖問:“誰可為相?”竇默說:“以臣看來,隻有許衡。”世祖不高興。王文統十分忌恨竇默,奏請任他為太子太傅。默辭謝道“:太子之位尚未確立,臣不敢先受太傅之名。”因而還是任命他為翰林侍講學士,詳見《許衡傳》。默稱病請求回歸家鄉。不久,王文統被誅,世祖回憶竇默的話,對左右近臣道:“往日說王文統不可用的,隻有竇漢卿一人。如果還有一二說這話,朕難道會不加考慮嗎?”將竇默召回,在京師賜建上等房舍,命官府每月供給俸祿,國家大政必定去征求他的意見。

未幾,阿合馬為中書平章政事,領尚書省六部事,因擅權,勢傾朝野,一時大臣多阿之,衡每與之議,必正言不少讓。已而其子又有僉樞密院之命,衡獨執議曰:“國家事權,兵民財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與財,子又典兵,不可。”帝曰:“卿慮其反邪?”衡對曰:“彼雖不反,此反道也。”阿合馬由是銜之,亟薦衡宜在中書,欲因以事中之。俄除左丞,衡屢入辭免,帝命左右掖衡出。衡出及閾,還奏曰:“陛下命臣出,豈出省邪?”帝笑曰:“出殿門耳。”從幸上京,乃論列阿合馬專權罔上、蠹政害民若幹事,不報。因謝病請解機務。帝惻然,召其子師可入,諭旨,且命舉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論其賢否則可,若授之以位,則當斷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漸也。”
默與王磐等奏請設兩翰林院:其一專掌蒙古文字,以翰林學士承旨撒的迷底裏主管其事;其二為翰林兼國史院,仍舊纂修國史,執掌皇帝的詔令,做皇帝顧問,以翰林學士承旨兼修《起居注》的和禮霍孫主持其事。世祖同意照辦。默又上言“:三代之所以風俗淳厚,國運長久者,皆是設立學校培養人材所致。今應建學聘師,廣選貴族子弟進行教育,作為樹立良好風俗的根本。”世祖采納。默曾與劉秉忠、姚樞、劉肅、商挺侍奉於皇帝之前,默上言道:“君有過錯,臣當直言,表示同意或不同意,這是自古就提倡的。今則不然,君說可,臣也以為可,君說不可,臣也說不可,這不是好的政風。”第二天,又侍奉世祖於幄殿,有一獵人失一鶻,世祖大怒,有個侍臣從旁也說此人應加罪懲處。世祖討厭這侍臣的迎合,命施以杖刑,而釋獵人不問,退朝之後,秉忠等祝賀竇默:“非公以誠對待皇上,怎能使皇上有如此之清醒。”

帝久欲開太學,會衡請罷益力,乃從其請。八年,以為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親為擇蒙古弟子俾教之。衡聞命,喜曰:“此吾事也。國人子大樸未散,視聽專一,若置之善類中涵養數年,將必為國用。”乃請征其弟子王梓、劉季偉、韓思永、耶律有尚、呂端善、姚燧、高凝、白棟、蘇鬱、姚敦、孫安、劉安中十二人為伴讀。詔驛召之來京師,分處各齋,以為齋長。時所選弟子皆幼稚,衡待之如成人,愛之如子,出入進退,其嚴若君臣。其為教,因覺以明善,因明以開蔽,相其動息以為張弛。課誦少暇,即習禮,或習書算。少者則令習拜跪、揖讓、進退、應對,或射,或投壺,負者罰讀書若幹遍。久之,諸生人人自得,尊師敬業,下至童子,亦知三綱五常為生人之道。
至元十二年,默年八十,公卿皆來祝壽。世祖很有感慨地說:“這樣的賢才,如能請上帝讓他年輕幾歲,使他們留朕左右共治天下該多好。可惜他現已老了!”默既年老,不就職任事,世祖多次派宦官賜珍寶及各種器物去慰問。至元十七年(1280),加昭文館大學士,享年八十五歲而卒。世祖深為哀悼,厚賜喪事費,皇太子也給喪葬費鈔二千貫,命護送歸葬肥鄉。

十年,權臣屢毀漢法,諸生廩食或不繼,衡請還懷。帝以問翰林學士王磐,磐對曰:“衡教人有法,諸生行可從政,此國之大體,宜勿聽其去。”帝命諸老臣議其去留,竇默為衡懇請之,乃聽衡還,以讚善王恂攝學事。劉秉忠等奏,乞以衡弟子耶律有尚、蘇鬱、白棟為助教,以守衡規矩,從之。
默為人樂觀,平時不曾評論別人,與人相處,和顏悅色。在議論國家大事時,卻當麵爭持,人們說西漢汲黯也超不過他。世祖曾對侍臣們說:“朕求賢三十年,隻得到竇漢卿及李俊民二人。”又說:“如竇漢卿之心與姚公茂(樞)之才合而為一,真可說是全人了。”後累贈太師,封魏國公,諡“文正”。

國家自得中原,用金《大明曆》,自大定是正後六七十年,氣朔加時漸差。帝以海宇混一,宜協時正日。十三年,詔王恂定新曆。恂以為曆家知曆數而不知曆理,宜得衡領之,乃以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教領太史院事,召至京。衡以為冬至者曆之本,而求曆本者在驗氣。今所用宋舊儀,自汴還至京師,已自乖舛,加之歲久,規環不葉。乃與太史令郭守敬等新製儀象圭表,自丙子之冬日測晷景,得丁醜、戊寅、己卯三年冬至加時,減《大明曆》十九刻二十分,又增損古歲餘歲差法,上考春秋以來冬至,無不盡合。以月食衝及金木二星距驗冬至日躔,校舊曆退七十六分。以日轉遲疾中平行度驗月離宿度,加舊曆三十刻。以線代管窺測赤道宿度。以四正定氣立損益限,以定日之盈縮。分二十八限為三百三十六,以定月之遲疾。以赤道變九道定月行。以遲疾轉定度分定朔,而不用平行度。以日月實合時刻定晦,而不用虛進法。以躔離朓朒定交食。其法視古皆密,而又悉去諸曆積年月日法之傅會者,一本天道自然之數,可以施之永久而無弊。自餘正訛完闕,蓋非一事。十七年,曆成,奏上之,賜名曰《授時曆》,頒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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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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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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