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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 作者:宋濂  

列傳·卷八十七

◎列女一

古者女子之居室也,必有傅姆師保為陳詩書圖史以訓之。凡左右佩服之儀,內外授受之別,與所以事父母舅姑之道,蓋無所不備也。而又有天子之後妃,諸侯之夫人,躬行於上,以率化之。則其居安而有淑順之稱,臨變而有貞特之操者,夫豈偶然哉。後世此道既廢,女生而處閨闥之中,溺情愛之私,耳不聆箴史之言,目不睹防範之具,由是動逾禮則,而往往自放於邪僻矣。苟於是時而有能以懿節自著者焉,非其生質之美,則亦豈易致哉。史氏之書,所以必錄而弗敢略也。

元受命百餘年,女婦之能以行聞於朝者多矣,不能盡書,采其尤卓異者,具載於篇。其間有不忍夫死,感慨自殺以從之者,雖或失於過中,然較於苟生受辱與更適而不知愧者,有間矣。故特著之,以示勸勵之義雲。

崔氏,周術忽妻也。丁亥歲,從術忽官平陽。金將來攻城,克之,下令官屬妻子敢匿者死。時術忽以使事在上黨,崔氏急即抱幼子禎以詭計自言於將,將信之,使軍吏書其臂出之。崔氏曰:“婦人臂使人執而書,非禮也。”以金賂吏,使書之紙。吏曰:“吾知汝誠賢婦,然令不敢違。”命崔自揎袖,吏懸筆而書焉。既出,有言其詐者,將怒,命追之。崔與禎伏土窖三日,得免,既與術忽會。未幾,術忽以病亡,崔年二十九,即大慟柩前,誓不更嫁,斥去麗飾,服皂布弊衣,放散婢仆,躬自紡績,悉以資產遺親舊。有權貴使人諷求娶,輒自爬毀其麵不欲生。四十年未嚐妄言笑,預吉會。治家教子有法,人比古烈婦雲。

周氏,平灤石城人。年十六適李伯通,生一子,名易。金末,伯通監豐潤縣,國兵攻之,城破,不知所終。周氏與易被虜,謂偕行者曰:“人苟愛其生,萬一受辱,不如死也。”即自投於塹。主者怒,拔佩刀三刃其體而去,得不死。遂攜易而逃,間關至汴,績紝以自給,教易讀書有成。

楊氏,東平須城人。夫郭三,從軍襄陽,楊氏留事舅姑,以孝聞。至元六年,夫死戍所,母欲奪嫁之,楊氏號痛自誓,乃已。久之,夫骨還,舅曰:“新婦年少,終必他適,可令吾子鰥處地下耶!”將求裏人亡女骨合瘞之。楊氏聞,益悲,不食五日,自經死,遂與夫共葬焉。

胡烈婦,渤海劉平妻也。至元七年,平當戍棗陽,車載其家以行。夜宿沙河傍,有虎至,銜平去。胡覺起追及之,持虎足,顧呼車中兒,取刀殺虎,虎死,扶平還至季陽城求醫,以傷卒。縣官言狀,命恤其母子,仍旌異之。

至大間,建德王氏女,父出耘舍傍,遇豹,為所噬,曳之升山。父大呼,女識父聲,驚趨救,以父所棄鋤擊豹腦,殺之,父乃得生。

闞文興妻王氏,名醜醜,建康人也。文興從軍漳州,為其萬戶府知事,王氏與俱行。至元十七年,陳吊眼作亂,攻漳州,文興率兵與戰,死之。王氏被掠,義不受辱,乃紿賊曰:“俟吾葬夫,即汝從也。”賊許之,遂脫,得負屍還,積薪焚之。火既熾,即自投火中死。至順三年,事聞,贈文興侯爵,諡曰英烈;王氏曰貞烈夫人。有司為立廟祀之,號“雙節”雲。

郎氏,湖州安吉人,宋進士朱甲妻也。朱嚐仕浙東,以郎氏從。至元間,朱歿,郎氏護喪還至玉山裏,留居避盜。勢家柳氏欲強聘之,郎誓不從,夜棄裝奉柩遁。柳邀之中道,複死拒,得免。家居,養姑甚謹。姑嚐病,郎禱天,刲股肉進啖而愈。後姑喪,以哀聞。大德十一年,旌美之。

又有東平鄭氏、大寧杜氏、安西楊氏,並少寡守誌,割體肉療姑病。

秦氏二女,河南宜陽人,逸其名。父嚐有危疾,醫雲不可攻。姊閉戶默禱,鑿己腦和藥進飲,遂愈。父後複病欲絕,妹刲股肉置粥中,父小啜即蘇。

孫氏女,河間人。父病癩十年,女禱於天,求以身代,且吮其膿血,旬月而愈。

許氏女,安豐人。父疾,割股啖之乃痊。

張氏女,廬州人,嫁為高垕妻。母病目喪明,張氏歸省,抱母泣,以舌舐之,目忽能視。

州縣各以狀聞,褒表之。

焦氏,涇陽袁天祐妻也。天祐祖、父始皆從軍役,祖母楊氏、母焦氏並家居守誌。至元二十三年,天祐複從征死甘州,妻焦氏年少,宗族欲改嫁之。焦氏哭且言曰:“袁氏不幸三世早寡,自祖姑以來,皆守節義,豈可至吾而遂廢乎!吾生為袁氏婦,死則葬袁氏土爾,終不能改容事他人也。”眾不敢複言。

周氏,澤州人,嫁為安西張興祖妻。年二十四,興祖歿,舅姑欲使再適,周氏弗從,曰:“妾家祖、父皆早世,妾祖母、妾母並以貞操聞,妾或中道易節,是忘故夫而辱先人也。夫忘故夫不義,辱先人不孝,不孝不義,妾不為也。”遂居嫠三十年,奉舅姑,生事死葬無違禮。其父與外祖皆無後,葬祭之禮亦周氏主之。

有司以聞,並賜旌異。

趙孝婦,德安應城人。早寡,事姑孝。家貧,傭織於人,得美食必持歸奉姑,自啖粗糲不厭。嚐念姑老,一旦有不諱,無由得棺,乃以次子鬻富家,得錢百緡,買杉木治之。棺成,置於家。南鄰失火,時南風烈甚,火勢及孝婦家,孝婦亟扶姑出避,而棺重不可移,乃撫膺大哭曰:“吾為姑賣兒得棺,無能為我救之者,苦莫大焉!”言畢,風轉而北,孝婦家得不焚,人以為孝感所致。

霍氏二婦尹氏、楊氏,夫家鄭州人。至元間,尹氏夫耀卿歿,姑命其更嫁,尹氏曰:“婦之行一節而已,再嫁而失節,妾不忍為也。”姑曰:“世之婦皆然,人未嚐以為非,汝獨何恥之有?”尹氏曰;“人之誌不同,妾知守妾誌爾。”姑不能強。楊氏夫顯卿繼歿,慮姑欲其嫁,即先白姑曰:“妾聞娣姒猶兄弟也,宜相好焉。今姒既留,妾可獨去乎,願與共修婦道,以終事吾姑。”姑曰:“汝果能若是,吾何言哉!”於是同處二十餘年,以節孝聞。

又有邠州任氏、乾州田氏,皆一家一婦,俱少寡誓不他適,戮力蠶桑,以養舅姑。

事聞,並命褒表。

王德政妻郭氏,大名人。少孤,事母張氏孝謹,以女儀聞於鄉。及笄,富貴家慕之,爭求聘,張氏不許。時德政教授裏中,年四十餘,貌甚古陋,張氏以貧不能教二子,欲納德政為婿,使教之。宗族皆不然,郭氏慨然願順母誌。既婚,與德政相敬如賓,囑教二弟有成。未幾德政卒,郭氏年方二十餘,勵節自守,甚有貞名。大德間表其家。

隻魯花真,蒙古氏。年二十六,夫忽都病卒,誓不再醮,孝養舅姑。逾二十五年,舅姑歿,塵衣垢麵,廬於墓終身。至元間旌之。

其後,又有翼城宋仲榮妻梁氏,舅歿,負土為墳;懷孟何氏、大名趙氏,並以夫歿守誌,養舅姑以壽終,親負土築其墳,高三丈餘。

段氏,隆興霍榮妻也。榮無子,嚐乞人為養子。榮卒,段氏年二十六,養舅姑以孝稱。舅姑歿,榮諸父仲汶貪其產,謂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歸宗。汝無子,宜改適,霍氏業汝無預焉。”段曰:“家資不可計,但再醮非義,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寢室,引針刺麵,墨漬之,誓死不貳。大德二年,府上狀中書,給羊酒幣帛,仍命旌門,複役如製。

又有興和吳氏,自刺其麵;成紀謝思明妻趙氏,自髡其發;冀寧田濟川妻武氏、溧水曹子英妻尤氏,齧指滴血,並誓不更嫁。各以有司為請旌之。

朱虎妻茅氏,崇明人。大德間,虎官都水監,坐罪籍其家,吏錄送茅氏及二子赴京師。太醫提點師甲乞歸家,欲妻之。茅氏誓死不從,母子三人以裾相結連,晝夜倚抱號哭,形貌銷毀。師知不可奪,釋之。茅氏托居永明尼寺,憂憤不食卒。

聞氏,紹興俞新之妻也。大德四年,新之歿,聞氏年尚少,父母慮其不能守,欲更嫁之。聞氏哭曰:“一身二夫,烈婦所恥。妾可無生,可無恥乎!且姑老子幼,妾去當令誰視也?”即斷發自誓。父知其誌篤,乃不忍強。姑久病風,且失明,聞氏手滌溷穢不怠,時漱口上堂舐其目,目為複明。及姑卒,家貧,無資傭工,與子親負土葬之,朝夕悲號,聞者慘惻。鄉裏嘉其孝,為之語曰:“欲學孝婦,當問俞母。”

又有劉氏,渤海李伍妻也。少寡,父母使再醮,不從。舅患疽,劉禱於天,數日潰,吮其血,乃愈。既而親挽小車,載舅詣嶽祠以答神貺。

馬英,河內人,性孝友。父喪哀毀,二兄繼歿,英獨事母甚謹,又奉二寡嫂與居,使得保全嫠節。及喪母,卜地葬諸喪,親負土為四墳,手植鬆柏,廬墓側終身。

趙氏女名玉兒,冠州人。嚐許為李氏婦,未婚夫死,遂誓不嫁,以養父母。父母歿,負土為墳,鄉裏稱孝焉。

馮氏,名淑安,字靜君,大名宦家女,山陰縣尹山東李如忠繼室也。如忠初娶蒙古氏,生子任,數歲而卒。大德五年,如忠病篤,謂馮曰:“吾已矣,其奈汝何?”馮氏引刀斷發,自誓不他適。如忠歿兩月,遺腹生一子,名伏。李氏及蒙古氏之族在北,聞如忠歿於官,家多遺財,相率來山陰。馮氏方病,乘間盡取其貲及子任以去。馮不與較,一室蕭然,唯餘如忠及蒙古氏之柩而已。朝夕哭泣,鄰裏不忍聞。久之,鬻衣權厝二柩蕺山下,攜其子廬墓側。時年始二十二,羸形苦節,為女師以自給。父母來視之,憐其孤苦,欲使更事人,馮爪麵流血,不肯從。居二十年,始護喪歸葬汶上。齊魯之人聞之,莫不歎息。

李君進妻王氏,遼陽人。大德八年,君進病卒,卜葬,將發引,親戚鄰裏鹹會。王氏謂眾曰:“夫婦死同穴,義也。吾得從良人逝,不亦可乎!”因撫棺大慟,嘔血升許,即仆於地死。眾為斂之,與夫連柩出葬,送者數百人,莫不灑泣。

移剌氏,同知湖州路事耶律忽都不花妻也。夫歿,割耳自誓。既葬,廬墓側,悲號不食死。

趙氏名哇兒,大寧人。年二十,夫蕭氏病劇,謂哇兒曰:“我死,汝年少,若之何?”哇兒曰:“君幸自寬,脫有不可諱,妾不獨生,必從君地下。”遂命匠製巨棺。夫歿,即自經死,家人同棺斂葬焉。

又有雷州朱克彬妻周氏,大都費岩妻王氏、買哥妻耶律氏,曹州鄭臘兒妻康氏,陝州陳某妻別娥娥,大同宋堅童妻班氏、李安童妻胡氏,晉州劉恕妻趙氏,冀寧王思忠妻張氏,饒州劉楫妻趙氏,東平徐順妻彭氏,大寧趙沄兒妻安氏、陳恭妻張氏、武壽妻劉氏、宋敬先妻謝氏、撒裏妻蕭氏,古城魏貴妻周氏,任城郭灰兒妻趙氏,棗陽朱某妻丁氏,葉縣王保子妻趙氏,興州某氏妻魏氏,灤州裴某妻董貴哥,成都張保童妻郝氏,利州高塔必也妻白氏,河南楊某妻盧氏,蒙古氏太術妻阿不察、相兀孫妻脫脫真,並以早寡不忍獨生,以死從夫者。

事聞,悉命褒表,或賜錢贈諡雲。

朱淑信,山陰人。少寡,誓不再嫁。一女妙淨,幼哭父雙目並失明。及長,擇偶者不至,家貧歲凶,母子相依,以苦節自厲。士人王士貴重其孝,乃求娶焉。

葛妙真,宣城民家女。九歲,聞日者言,母年五十當死,妙真即悲憂祝天,誓不嫁,終身齋素,以延母年。母後年八十一卒。

畏吾氏三女,家錢塘。諸兄遠仕不歸,母思之疾,三女欲慰母意,乃共斷發誓天,終身不嫁以養母,同力侍護四十餘年。母竟以壽終。

事上,並賜旌異。

王氏,燕人張買奴妻也。年十六,買奴官錢塘病歿,葬城西十裏外。王氏每旦被發步往奠之,伏墓大慟欲絕,久而致疾。舅姑力止其行,乃已。服闋,舅姑謂之曰:“吾子已歿,新婦年尚少,宜自圖終身計,毋徒淹吾家也。”王氏泣曰:“父母命妾奉箕帚於張氏,今夫不幸早逝,天也。此足豈可複履他人門乎!”固不從。煢居三十年,貞白無少玷。

又有馮翊王義妻盧氏、睢陽劉澤妻解氏、東平楊三妻張氏,並守誌有節。命旌其門。

張義婦,濟南鄒平人,年十八歸裏人李伍。伍與從子零戍福寧、未幾死戍所。張獨家居,養舅姑甚至。父母舅姑病,凡四刲股肉救不懈。及死,喪葬無遺禮。既而歎曰:“妾夫死數千裏外,妾不能歸骨以葬者,以舅姑父母在,無所仰故也。今不幸父母舅姑已死,而夫骨終暴棄遠土,使無妾即已,妾在,敢愛死乎!”乃臥積冰上,誓曰:“天若許妾取夫骨,雖寒甚,當得不死。”逾月,竟不死。鄉人異之,乃相率贈以錢,大書其事於衣以行。行四十日,至福寧,見零,問夫葬地,則榛莽四塞,不可識。張哀慟欲絕。夫忽降於童,言動無異其生時,告張死時事,甚悲,且指示骨所在處。張如其言發得之,持骨祝曰:“爾信妾夫耶?入口當如冰雪,黏如膠。”已而果然。官義之,上於大府,使零護喪還,給錢使葬,仍旌門,複其役。

丁氏,新建鄭伯文妻也。大德間,伯文病將歿,丁氏與訣曰:“妾自得侍巾櫛,誓與偕老。君今不幸疾若是,脫有不諱,妾當從。但君父母已老,無他子婦侍養,妾苟複自亡,使君父母食不甘味,則君亦不瞑目矣。妾且忍死,以奉其餘年,必不改事他人,以負君於冥冥也。”伯文卒,丁氏年二十七,居喪哀毀。服既除,父母屢議奪嫁之,丁氏每聞必慟哭曰:“妾所以不死者,非苟生有他誌也,與良人約,將以事舅姑耳。今舅姑在堂固無恙,妾可棄去而不信於良人乎!”父遂止。舅姑嚐病,丁氏夙夜護視,衣不解帶。及死,喪葬盡禮。事上,表其門。

白氏,太原人。夫慕釋氏道,棄家為僧。白氏年二十,留養姑不去,服勤績紝,以供租賦。夫一日還,迫使他適,白斷發誓不從,夫不能奪,乃去。姑年九十卒,竭力營葬,畫姑像祀之終身。

趙美妻王氏,內黃人。至治元年,美溺水死,王氏誓守忠,舅姑念其年少無子,欲使更適人。王氏曰:“婦義無再醮,且舅姑在,妾可棄而去耶!”舅姑乃欲以族侄與繼婚,王氏拒不從。舅姑迫之力,王氏知不免,即引繩自經死。

李冬兒,甄城人,丁從信妻也。年二十三,從信歿,服闋,父母呼歸問之,曰:“汝年少居孀,又無子,何以自立,吾為汝再擇婿何如?”冬兒不從,詣從信塚哭,欲縊墓樹上,家人防之,不果。日暮還從信家,夜二鼓,入室更新衣,自經死。

李氏,濱州惠高兒妻也。年二十六,高兒歿,父欲奪歸嫁之,李氏不從,自縊而死。

脫脫尼,雍吉剌氏,有色,善女工。年二十六,夫哈剌不花卒。前妻有二子皆壯,無婦,欲以本俗製收繼之,脫脫尼以死自誓。二子複百計求遂,脫脫尼恚且罵曰:“汝禽獸行,欲妻母耶,若死何麵目見汝父地下?”二子慚懼謝罪,乃析業而居。三十年以貞操聞。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顯欲收繼之。王氏不從,引刃斷發,複自割其耳,創甚。親戚驚歎,為醫療百日乃愈。

狀上,並旌之。

趙彬妻朱氏,名錦哥,洛陽人也。天曆初,西兵掠河南,朱氏遇兵五人,被執,逼與亂。朱氏拒曰:“我良家婦,豈從汝賊耶!”兵怒,提曳棰楚之。朱氏度不能脫,即紿謂之曰:“汝幸釋我,舍後井傍有瘞金,當發以遺汝。”兵信之,乃隨其行。朱氏得近井,即抱三歲女踴身赴井中死。

是歲,又有偃師王氏女名安哥,從父避兵邙山丁家洞。兵入,搜得之,見安哥色美,驅使出,欲汙之。安哥不從,投澗死。

有司言狀,並表其廬。

貴哥,蒙古氏,同知宣政院事羅五十三妻也。天曆初,五十三得罪,貶海南,籍其家,詔以貴哥賜近侍卯罕。卯罕親率車騎至其家迎之。貴哥度不能免,令婢仆以飲食延卯罕於廳事,如廄自經死。

台叔齡妻劉氏,順寧人也。粗知書,克修婦道。一日地震屋壞,壓叔齡不能起,家複失火,叔齡母前救不得,欲就焚。叔齡望見,呼曰:“吾已不可得出,當亟救吾母。”劉謂夫妹曰:“汝救汝母,汝兄必死,吾不用複生矣。”即自投火中死。火滅,家人得二屍燼中,猶手相握不開。官嘉其烈,上於朝,命錄付史臣。

李智貞,建寧浦城人。父子明,無子。智貞七歲能讀書。九歲母病,調護甚謹。及卒,哀慟欲絕,不茹葷三年,治女工供祭祀,及奉父甘旨不乏,鄉裏稱為孝女。父嚐許為鄭全妻,未嫁,從父客邵武。邵武豪陳良悅其慧,強納采求聘,智貞斷發拒之,且數自求死,良不能奪,卒歸全。事舅姑父母皆有道。泰定間,全病歿,智貞悲泣不食,數日而死。

蔡三玉,龍溪陳端才妻也。盜起漳州,掠龍溪,父廣瑞與端才各竄去,三玉獨偕夫妹出避鄰祠中。盜入,斫夫妹,見三玉美,不忍傷,與裏婦歐氏同驅納舟中。行至柳營江,迫妻之。三玉佯許諾,因起更衣,自投江水而死。越三日,屍流至廣瑞舟側,廣瑞識為女,收斂之。歐氏脫歸言狀,有司高其操,為請表之。乃命旌門複役,仍給錢以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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