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鶉之奔奔,鵲之彊彊。人之無良,我以為兄!
鵲之彊彊,鶉之奔奔。人之無良,我以為君!
【注釋】
鵪鶉雙雙共棲止,喜鵲對對齊飛翔。那人腐化又無恥,我竟尊他作兄長。
喜鵲雙雙齊歌唱,鵪鶉對對共跳奔。那人腐化又無恥,我竟尊他為國君。
【譯文】
①鶉:鳥名,即鵪鶉。奔奔:跳躍奔走。鵲:喜鵲。彊彊(音疆):翩翩飛翔。奔奔、彊彊,都是形容鶉鵲居有常匹,飛則相隨的樣子。
②無良:不善。我:“何”之借字,古音我、何相通。一說為人稱代詞。
③君:指衛宣公。
【賞析】
《詩序》謂此詩為“刺衛宣薑”之作。《詩集傳》說此詩是:“衛人刺宣薑與頑,非匹耦而從也。故為惠公之言以刺之。”還有人認為,這首詩是諷刺衛宣公的作品。今人金啟華《國風今譯》解釋這首詩是:“女子對壞男人的斥責。”較能令人信服。今從詩意究之,此詩應是一首民歌,詩人是一位女子,她唾棄那被她尊重,卻品德敗壞的男人“鶉鵲之不若”。意思是鶉鵲尚知居則常匹,飛則相隨的道理。而這位被她尊敬的男人,卻敗壞綱常,亂倫無道,肆意妄為,是一個禽獸不如的東西。而她卻一直把他當作兄長、君子,豈知他並非謙謙善良之人,長而不尊,令她感到非常痛心。於是,她一怒之下,做詩斥之,以舒其憤。籍此,我們可以推測,此詩可能是一位被玩弄的女子遭受偽君子欺辱之後的憤恨之作;也可能是一位遭棄的婦人對其丈夫朝三暮四,甚至敗壞天倫的行為的痛斥;或者是一位女子對其喪失道德的近親兄長的唾罵;如若再生發一下,還有可能是一位妓女對自己所聽信的一位善於遊戲於花叢中的薄情男子的怨憤之作。總之,無論作何推想,此詩的主旨都應該立足於“女斥男”的根本之上。
全詩以比興手法,告誡人們鶉鵲尚知居有常匹,飛有常偶,可詩中的“無良”之人,反不如禽獸,而她還錯把他當作君子一樣的兄長。作者據此,將“無良”之人與禽獸對待愛情、婚姻的感情與態度,構成了一種強勁的反比之勢,加強了詩歌的批判力量。全詩雖然隻有兩章八句,並沒有直接對男性主人公的形象進行任何客觀的描寫,卻能使其形象非常鮮明而且突出。這根源於詩歌本文所構築出的劇烈而又異常強大的情感落差,此種落差來源於人與禽獸對待異性配偶的不同態度,這種態度的不同造成了這種巨大而有懸殊的逆向對比關係。從而使男主人公的惡劣形象直接迎麵襲來,令人不寒而栗卻又厭惡透頂。詩歌上下兩章前兩句完全一樣,隻是位置發生了改變,卻能給人造成一種回環與交錯的感覺。每章後兩句,雖然隻有一字之差,卻避免了反複詠唱時容易引起的單調的感覺。這對這種重章疊句的詩歌來說,應該是《詩經;國風》中的一種重要的藝術策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