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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齊書》 作者:李百藥  

列傳·卷二十八

○元坦元斌元孝友元暉業元弼元韶
元坦,祖父是魏獻文皇帝,鹹陽王元禧的第七個兒子。元禧被殺後,兄元翼、元樹等五人相繼南逃,所以元坦得以繼承王位,改封敷城王。永安初年,恢複本來的封爵鹹陽郡王,幾次升任為侍中。莊帝從容地對他說:“你的才能不像荀、蔡,中年屢經變遷,過去從小生長在朕家,所以有越等授官。”當初元禧死後,眾子窮困,元坦弟兄被彭城王元勰所收養,所以有這樣的話。

元坦,祖魏獻文皇帝,鹹陽王禧第七子。禧誅後,兄翼、樹等五人相繼南奔,故坦得承襲,改封敷城王。永安初,複本封鹹陽郡王,累遷侍中。莊帝從容謂曰:“王才非荀、蔡,中歲屢遷,當由少長朕家,故有超授。”初,禧死後,諸子貧乏,坦兄弟為彭城王勰所收養,故有此言。
孝武初年,他的哥哥元樹被抓獲。元坦見元樹年長而且賢能,怕他取代自己,暗中勸朝廷按照法律殺掉他。元樹知道遣件事後,流著淚對元坦說:“我過去因為家難,不能死,在江湖上依附別人生活,受命於人。現在回來,不是因為要履行君臣之義,而是求活命罷了,難道還希望榮華富貴。你為什麼恣意猜疑,忘記兄弟之義,身體魁偉,無善可言。”元坦臉變色而離去。元樹死,竟然不來哀悼。

孝武初,其兄樹見禽。坦見樹既長且賢,慮其代己,密勸朝廷以法除之。樹知之,泣渭坦曰:“我往因家難,不能死亡,寄食江湖,受其爵命。今者之來,非由義至,求活而已,豈望榮華。汝何肆其猜忌,忘在原之義,腰背雖偉,善無可稱。”坦作色而去。樹死,竟不臨哭。
元坦曆任司徒、太尉、太傅,加授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雖然俸祿豐厚,職位尊貴,卻貪婪更加厲害,賣官鬻爵,貪髒枉法,完全沒有法紀。被禦史彈劾罷免官職,以王爵歸宅第。不久起用任特進,出為冀州刺史,專斷執拗,聚斂財富。每當百姓交納賦稅,除正稅之外,另先索取絹五匹,然後接受。生性喜好畋獵捕魚,沒有一日不去,秋冬季獵取雉兔,春夏季捕魚捉蟹,養的鷹犬時常有數百頭。自稱寧可三天不吃飯,不能一天不打獵。入朝任太傅。齊天保初年依據條例降低爵位,封新豐縣公,任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因為兒子世寅與通直散騎侍郎塹貴平乘酒醉誹謗朝廷,妄說圓讖隱語一案的連坐,主管官吏奏判死罪,韶令一起寬恕了他們。元坦發配北營州,死在配所。

坦曆司徒、太尉、太傅,加侍中、太師、錄尚書事、宗正、司州牧。雖祿厚位尊,貪求滋甚,賣獄鬻官,不知紀極。為禦史劾奏免官,以王歸第。尋起為特進,出為冀州刺史,專複聚斂。每百姓納賦,除正稅外,別先責絹五匹,然後為受。性好畋漁,無日不出,秋冬獵雉兔,春夏捕魚蟹,鷹犬常數百頭。自言寧三日不食,不能一日不獵。入為太傅。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新豐縣公,除特進、開府儀同三司。坐子世寶與通直散騎侍郎彭貴平因酒醉誹謗,妄說圖讖,有司奏當死,詔並宥之。坦配北營州,死配所。
元斌,字善集,祖父為魏獻文皇帝。父親高謄王五雍,跟隨孝莊皇帝在河陰遇害。元斌少年時世襲祖爵,曆任侍中、尚書左仆射。元斌儀貌美麗,性情寬和,居官慎重,很為齊文襄喜愛讚賞。查型呈初年,依據條例降低爵位,為高堡鱷公,授任右光祿大夫。二年,跟隨文宣征討契丹回來,至白狼河,因罪賜死。

元斌,字善集,祖魏獻文皇帝。父高陽王雍,從孝莊於河陰遇害。斌少襲祖爵,曆位侍中、尚書左仆射。斌美儀貌,性寬和,居官重慎,頗為齊文襄愛賞。齊天保初,準例降爵,為高陽縣公,拜右光祿大夫。二年,從文宣討契丹還,至白狼河,以罪賜死。
元孝友,祖父為魏太武皇帝。兄墮進王五盛沒有兒子,讓耋互繼承爵位。幾次升任為塗業刺史,為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作到清白,而又無所侵犯,百姓也因此感到便利。魏靜帝在華麩宴請文襄帝,壟直乘醉自誇,又說:“陛下答應賜臣日能。”帝笑著說:“我常聽說王自稱清廉。”文襄帝說:“臨淮王奉皇帝之命免除罪遇。”於是君

元孝友,祖魏太武皇帝。兄臨淮王彧無子,令孝友襲爵。累遷滄州刺史,為政溫和,好行小惠,不能清白,而無所侵犯,百姓亦以此便之。魏靜帝宴文襄於華林,孝友因醉自譽,又雲:“陛下許賜臣能。”帝笑曰:“朕恒聞王自道清。”文襄曰:“臨淮王奉旨舍罪。”於是君臣俱笑而不罪。
臣都笑而不怪罪。孝友深明為政之道,曾上表奏日:

孝友明於政理,嚐奏表曰:
按照法令製度:一百家為黨族,二十家為間,五家為比鄰。一百家之內,有頭領二十五人,人力、物資的征集調遣全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又有蠶食。這種情形為害已經很久了。京城諸裏巷,有的七八百家衹有一個裏正、二史,眾事無缺,而何況外埠州縣呢?請按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變,而以一百家為族,一族分四間,一間分二比。總共每族減少十二個壯丁,征收戶調十二匹絲絹綿。大略現管之戶應當共有兩萬餘族,一年交出絲絹二十四萬匹。十五名壯丁出一名服役的士兵,總共得一萬六千兵。這是富國安民的辦法。

令製:百家為黨族,二十家為閭,五家為比鄰。百家之內,有帥二十五人,征發皆免,苦樂不均。羊少狼多,複有蠶食。此之為弊久矣。京邑諸坊,或七八百家唯一裏正、二史,庶事無闕,而況外州乎?請依舊置三正之名不改,而百家為四閭,閭二比。計族少十二丁,得十二匹貲絹。略計見管之戶應二萬餘族,一歲出貲絹二十四萬匹。十五丁為一番兵,計得一萬六千兵。此富國安人之道也。
古代諸侯娶九個女子,士人有一妻一妾。《晉令》:諸王娶妾八人;郡主、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品有三妾,第五、第六品有二妾,第七、第八品有一妾。所以女子教化得以培養,後代廣多。後代多就是孝,是修女子之教的禮法。而當朝忽視拋棄造一儀禮,由來已久,將相多娶公主為妻,王侯娶皇後的親族,所以沒有侍妾,習以為常。婦人多幸,生逢今世,全朝已是無妾,天下幾乎皆是一妻。假如人勉強多娶,那麼就家境蕭索,處事困難,內外親友,共相譏諷責怪。大凡現在的人,全沒有準則。父母嫁女兒,就教她忌妒,姑姐見麵,也一定勸她忌妒。把製服丈夫作為婦德,把能忌妒作為女子的技能。自稱不受人欺,怕他人笑我。王公貴族尚自一心,以下的人怎麼敢有二意。忌妒之心產生,那麼妻妾的禮儀就廢棄,妻妾的禮儀廢棄,那麼奸淫的征兆興起,造就是臣下毒恨的原因。請讓王公貴族,一品官吏娶八妾,連妻共有九女,相當二品的官吏有七女,三品、四品官吏有五女,五品、六品的官吏就一妻二妾。限用一年時間,全讓他們補足數目。如果不補足數目,以及對妾無禮,使妻妒忌加以鞭打的,免去所任的官職。妻子沒有兒子而不娶妾,就自行絕減,沒有辦法讓祖父受享祭品,請依法判為不孝之罪,離遣他的妻子。

古諸侯娶九女,士一妻一妾。《晉令》:諸王置妾八人;郡君、侯,妾六人。《官品令》:第一第二品有四妾,第三第四有三妾,第五第六有二妾,第七第八有一妾。所以陰教聿修,繼嗣有廣。廣繼嗣孝也,修陰教禮也。而聖朝忽棄此數,由來漸久,將相多尚公主,王侯娶後族,故無妾媵,習以為常。婦人不幸,生逢今世,舉朝既是無妾,天下殆皆一妻。設令人強誌廣娶,則家道離索,身事迍邅,內外親知,共相嗤怪。凡今之人,通無準節。父母嫁女,則教以妒,姑姊逢迎,必相勸以忌。以製夫為婦德,以能妒為女工。自雲不受人欺,畏他笑我。王公猶自一心,已下何敢二意。夫妒忌之心生,則妻妾之禮廢,妻妾之禮廢,則女淫之兆興,斯臣之所以毒恨者也。請以王公第一品娶八,通妻以備九女,稱事。二品備七,三品四品備五,五品六品則一妻二妾。限以一周,悉令充數。若不充數,及待妾非禮,使妻妒加捶撻,免所居官。其妻無子而不娶妾,斯則自絕,無以血食祖父,請科不孝之罪,離遣其妻。
我的赤誠之心,其意衹在國家,想使吉事喪事沒有不合禮儀,貴賤各得其所,省頭領而多出兵丁,設置倉儲,豐收穀食,設立賞格以捕捉奸盜,實行典章命令來昭示朝綱,希望使國家有充足的糧食,充實的武裝力量,人民也就誠實不欺了。又冒昧地申述妻妾的數目,正想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後代滿朝,帝位流傳無窮。造就是我的誌向。詔令交付主管官吏,議奏各不相同。

臣之赤心,義唯家國,欲使吉凶無不合禮,貴賤各有其宜,省人帥以出兵丁,立倉儲以豐穀食,設賞格以擒奸盜,行典令以示朝章,庶使足食足兵,人信之矣。又冒申妻妾之數,正欲使王侯將相功臣子弟,苗胤滿朝,傳祚無窮。此臣之誌也。
孝友又說:“現在人生為奴隸,葬禮比擬王侯,生死異路,沒有節製。修建高大的丘墓,舉行豪華的祭禮,鄰裏以為榮耀,稱為至孝。夫婦結合,是王化的開始,共食合瓢之飲的結婚儀式,足以成禮。而現在富貴的人更加奢侈,婚禮中夫婦共食一牲的儀式,超過祭禮時所設的祭台,積魚如山,山上有林木之像,鸞鳥和鳳凰之像就在其上。徒有煩勞,最終成為廢棄之物。希望是天意,其實或許不是這樣。請自此以後,如果婚喪超過禮數者,以達旨論處。官吏不加檢舉,即與其同罪。”

詔付有司,議奏不同。
孝友在官多年,以法自守,名聲很大,然而性情軟弱,善於事奉權貴,被正直的人所譏笑。齊天保初年,按照條例降低爵位,封為臨淮縣公,任命為光祿大夫。二年冬天被韶入晉陽宮,出來後與元暉業同時被害。

孝友又言:“今人生為皂隸,葬擬王侯,存沒異途,無複節製。崇壯丘隴,盛飾祭儀,鄰裏相榮,稱為至孝。又夫婦之始,王化所先,共食合瓢,足以成禮。而今之富者彌奢,同牢之設,甚於祭盤,累魚成山,山有林木,林木之上,鸞鳳斯存。徒有煩勞,終成委棄。仰惟天意,其或不然。請自茲以後,若婚葬過禮者,以違旨論。官司不加糾劾,即與同罪。”
元暉業,字紹遠,魏景穆皇帝的玄孫。年少時陰險刻薄,多與寇盜交往。年長後竟然改變了舊的習慣,閱覽子、史,也多寫文章,而且慷慨有誌向。曆任司空、太尉,加授特進,兼任中書監,總領尚書事。文襄曾問他說:“近來翻板什麼?”回答說:“多次重溫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孝友在尹積年,以法自守,甚著聲稱,然性無骨鯁,善事權勢,為正直者所譏。齊天保初,準例降爵,封臨淮縣公,拜光祿大夫。二年冬,被詔入晉陽宮,出與元暉業同被害。
暉業因時運逐漸衰落,不再求全,衹管吃喝,一天一隻羊,三天一隻小牛。又曾經作詩說:“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齊初年,降低封爵為美陽縣公,任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暉業在晉陽的時候,沒有交往,平時常閑暇,於是撰寫魏藩國之王的家世,稱為《辯宗綠》四十卷,刊行於世。官位和聲望很高,又因性情超凡拔俗,時常被人猜忌。

元暉業,字紹遠,魏景穆皇帝之玄孫。少險薄,多與寇盜交通。長乃變節,涉子史,亦頗屬文,而慷慨有誌節。曆位司空、太尉,加特進,領中書監,錄尚書事。文襄嚐問之曰:“此何所披覽?”對曰:“數尋伊、霍之傳,不讀曹、馬之書。”
天保二年,跟隨皇帝至晉陽,在宮門外罵元韶說:“你還不如一個老太婆,背負玉璽而給了別人,為什麼不打碎它。我說出這些話,就知道要死了,然而你難道又能生存幾時!”文宣聽說此事而殺了他,也斬了臨淮公孝友。孝友臨刑之時,驚惶失措,暉業神色自如。於是鑿開冰沉沒他的屍體。

暉業以時運漸謝,不複圖全,唯事飲啖,一日一羊,三日一犢。又嚐賦詩雲:“昔居王道泰,濟濟富群英;今逢世路阻,狐兔鬱縱橫。”齊初,降封美陽縣公,開府儀同三司、特進。暉業之在晉陽也,無所交通,居常閑暇,乃撰魏藩王家世,號為《辯宗錄》,四十卷,行於世。位望隆重,又以性氣不倫,每被忌。天保二年,從駕至晉陽,於宮門外罵元韶曰:“爾不及一老嫗,背負璽與人,何不打碎之。我出此言,即知死也,然爾亦詎得幾時!”文宣聞而殺之,亦斬臨淮公孝友。孝友臨刑,驚惶失措,暉業神色自若。仍鑿冰沉其屍。暉業弟昭業,頗有學問,位諫議大夫。莊帝幸洛南,昭業立於閶闔門外叩馬諫,帝避之而過,後勞勉之。位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卒。諡曰文侯。
腫墓弟晅墓,很有學問,職位為諫議大夫。藍童駕膝呈陋,堅墓立在皿璽墨外勒馬進諫,帝避開他經過,後又慰問勉勵他。職位為給事黃門侍郎、衛將軍、右光祿大夫,去世。謐號為塞堡。丞邇,字鹽塞,絲司空亙腫之子。

元弼,字輔宗,魏司空暉之子。性剛正,有文學。位中散大夫。以世嫡應襲先爵。為季父尚書仆射麗因於氏親寵,遂奪弼王爵,橫授同母兄子誕,於是弼絕棄人事,托疾還私第。宣武中為侍中,弼上表固讓。入嵩山,以穴為室,布衣蔬食,卒。建元元年,子暉業訴,複王爵。永安三年,追贈尚書令、司徒公,諡曰文獻。初,弼嚐夢人謂之曰:“君身不得傳世封,其紹先爵者,君長子紹遠也。”弼覺,即告暉業,終如其言。
元韶,字世胄,魏孝莊皇帝之侄。因避氽朱瑩之難,藏在昆山。生性好學,儀容美麗。當初叁塞塋將入漁,父親五劭恐懼,把五翅寄托親信之人滎陽太守鄭仲明。仲明不久被城中的人所殺,五齟因兵亂與乳母失散,於是與鄞仲明兄之子僅劇一起避難。路上被賊人逼迫,僧副恐不能得免,就讓元韶下馬。僧副對賊人說:“走投無路的烏投奔人,尚有人憐憫,何況諸王,怎麼能拋棄呢?”燈劍舉刀逼近賊人,賊人才後退。元超遇到一位老母姓捏,可憐他,隱藏在自家十多天,莖童訪尋而得到他,襲封塹垣王。查塑亙適把孝武帝之後嫁給他。毯王室奇珍異實,多隨皇後進入五趨家。有二玉缽相盛,可以轉動而不可以出來;瑪瑙杯容積有三升,用玉連接它。這些皆號稱西域的鬼神所作。曆任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晉升為太傅。

元韶,字世胄,魏孝莊之侄。避爾朱之難,匿於嵩山。性好學,美容儀。初,爾朱榮將入洛,父劭恐,以韶寄所親滎陽太守鄭仲明。仲明尋為城人所殺,韶因亂與乳母相失,遂與仲明兄子僧副避難。路中為賊逼,僧副恐不免,因令韶下馬。僧副謂客曰:“窮鳥投人,尚或矜湣,況諸王如何棄乎?”僧副舉刃逼之,客乃退。韶逢一老母姓程,哀之,隱於私家十餘日,莊帝訪而獲焉,襲封彭城王。齊神武帝以孝武帝後配之。魏室奇寶,多隨後入韶家。有二玉缽相盛,可轉而不可出;馬瑙榼容三升,玉縫之。皆稱西域鬼作也。曆位太尉、侍中、錄尚書、司州牧,進太傅。齊天保元年,降爵為縣公。
壹型墾元年,降爵為縣公。亙韶性情平和寬宏,因為是產旦婿,很受當時寵信。能自身謙讓,治理百姓有德政。愛好儒學,禮遇才子賢士。喜愛林泉,修建宅院,華麗而不奢侈。文宣童剃去五超的胡須,飾以粉黛,穿上婦人的衣服跟隨自己,說:“我用彭城王作侍妾。”譏諷元氏衰弱,把他們比為婦女。

韶性行溫裕,以高氏婿,頗膺時寵。能自謙退,臨人有惠政。好儒學,禮致才彥。愛林泉,修第宅,華而不侈。文宣帝剃韶須髯,加以粉黛,衣婦人服以自隨曰:“我以彭城為嬪禦。”譏元氏微弱,比之婦女。
型呈十年,太史上奏說:“今年應當除舊更新。”塞宣對五超說:“漢朝光亙睦為什麼中興?”五韶說:“因為誅殺璽區沒有殺盡。”於是就誅殺諸五來滿足他。就在五月殺元世哲、景式等二十五家,其餘十九家全囚禁起來。元韶幽禁在京城附近的地牢,斷絕食物,啃衣袖而死。到七月,大誅元氏,從昭成以下全沒有遣留的。有的父祖為王,有的自身顯貴,有的弟兄強壯,都斬於刑場。他們的嬰兒投到空中,用長矛刺殺他們。前後殺死的人共七百二十一人,全部投屍到漳水之中,剖開水中魚腹多得人的指甲,京都因此長久無人吃魚。

十年,太史奏雲:“今年當除舊布新。”文宣謂韶曰:“漢光武何故中興?”韶曰:“為誅諸劉不盡。”於是乃誅諸元以厭之。遂以五月誅元世哲、景武等二十五家,餘十九家並禁止之。韶幽於京畿地牢,絕食,啖衣袖而死。及七月,大誅元氏,自昭成已下並無遺焉。或父祖為王,或身常貴顯,或兄弟強壯,皆斬東市。其嬰兒投於空中,承之以槊。前後死者凡七百二十一人,悉投屍漳水,剖魚多得爪甲,都下為之久不食魚。
讚曰:丞壓興旺,憑此福蔭,道德任隨運數終結,命遭淫刑。

讚曰:元氏蕃熾,馮茲慶靈。道隨終運,命偶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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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百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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