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表
《鬏》之法,王姬下嫁書於策,以魯公司之國為之婚主故爾。古者,婦諱不出門,內言不出梱。公主悉列於《傳》,非禮也。然遼國專任外戚,公主多見《紀》、《傳》間,不得不表見之。禮,男女異長,不當與皇子同列,別為《公主附表》。
(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