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問曰:“君薨而世子生,如之何?”孔子曰:“卿、大夫、、士從攝主,北麵,於西階南。大祝裨冕,執束帛,升自西階盡等,不升堂,命毋哭。祝聲三,告曰:‘某之子生,敢告。’升,奠幣於殯東幾上,哭,降。眾主人、卿、大夫、士,房中,皆哭不踴。盡一哀,反位。遂朝奠。小宰升舉幣。三日,眾主人、卿、大夫、士,如初位,北麵。大宰、大宗、大祝皆裨冕。少師奉子以衰;祝先,子從,宰宗人從。入門,哭者止,子升自西階。殯前北麵。祝立於殯東南隅。祝聲三曰:‘某之子某,從執事,敢見。’子拜稽顙哭。祝、宰、宗人、眾主人、卿、大夫、士,哭踴三者三,降東反位,皆袒,子踴,房中亦踴三者三。襲衰,杖,奠出。大宰命祝史,以名遍告於五祀山川。”曾子問曰:“如已葬而世子生,則如之何?”孔子曰:“大宰、大宗從大祝而告於禰。三月,乃名於禰,以名遍告及社稷宗廟山川。”
曾子問道:“國君死後靈樞停在殯宮,這時候世子誕生,該怎麼行禮呢?”孔子回答說:“世子誕生的那天,卿、大夫、士都跟著攝主到殯宮,臉朝北,站在西階的南麵。太祝身穿裨冕,手捧束帛,從西階往上登,登上最高的台階,但不跨進堂內,讓在場的人都不要哭泣。然後,太祝長喊三聲,向靈樞享告說:‘夫人某氏生了世子,特此察告。’說完登堂,把束帛放在靈樞東麵的幾案上,哭泣一陣,然後下堂。眾主人、卿、大夫、士、婦女都開始哭泣,但不頓足,眾人盡情哭泣一次之後,都回到平常朝夕哭的位置。於是舉行朝奠。禮畢,小宰走上堂,把放在幾案上的束帛等祭品取下,埋在東西兩階之間。第三天,眾主人、卿、大夫、士都來到殯宮,站在前天站的位置上,麵向北。太宰、太宗、太祝都身著裨冕。少師抱著世子和孝服,太祝走在前麵,少師抱著世子跟在後麵,太宰、宗人又跟在世子後麵。進入殯宮的門,眾人都停止哭泣。少師抱著世子從西階登堂,走到靈樞前,麵朝北而立。太祝則立在靈樞的東南角,長喊三聲,向靈樞察告說:‘夫人某氏所生世子某,讓執事陪同著,特來拜見。’然後少師便抱著世子向靈樞稽顆再拜,哭泣。太祝、太宰、宗人、眾主人、卿、大夫、士都一齊哭,跺腳,跺腳三次為一節,共跺三節。眾人都從西階下堂,回到東邊的原位,袒露左臂。少師抱著世子跺腳,婦女等人也跟著跺腳,也是跺三次為一節,跺夠三節。然後讓世子穿上孝服,拿著哭喪棒,舉行朝奠。禮畢,走出殯宮,太宰命令太祝、太史把世子的名字遍告五祀及山川諸神。”曾子問道:“如果國君的靈樞已埋葬而世子出生,則應當如何、行禮?”孔子答道:“太宰、太宗跟著太祝到殯宮去向神主察告。到了三個月以後,又丟拜見神主,並給世子取名,然後把世子的名字遍告社櫻、宗廟及山川諸神。
孔子曰:“諸侯適天子,必告於祖,奠於禰。冕而出視朝,命祝史告於社稷、宗廟、山川。乃命國家五官而後行,道而出。告者,五日而遍,過是,非禮也。凡告,用牲幣。反,亦如之。諸侯相見,必告於禰,朝服而出視朝。命祝史告於五廟所過山川。亦命國家五官,道而出。反,必親告於祖禰。乃命祝史告至於前所告者,而後聽朝而入。”
孔子說:“諸侯將去朝見天子,一定要在祖廟和父廟設祭察告。然後穿上裨冕聽朝,命令祝官史官告祭於社傻、宗廟、山川諸神。將國中事物托付給五大夫後再出發。出發的時候,還要舉行祖道之祭,祈求旅途平安。祝官和史官必須在五日之內將告祭進行完畢,超過五天,就不合禮。凡舉行告祭,都以束帛為供品,返回時的告歸祭祀也是如此。諸侯之間互訪,也必須告祭於父廟。然後穿上朝服聽朝,命令祝官、史官告祭於五廟和途經山川之神。同樣也要對留守的五大夫鄭重交代一番才動身,動身之前,舉行祖道之祭,以祈求旅途平安。返回時,諸侯一定要親自告祭於祖廟、父廟。然後命令祝官史官向出發前曾祭告過的眾神舉行告歸之祭,然後回到朝廷聽理政事。
曾子問曰:“並有喪,如之何?何先何後?”孔子曰:“葬,先輕而後重;其奠也,先重而後輕;禮也。自啟及葬,不奠,行葬不哀次;反葬奠,而後辭於殯,逐修葬事。其虞也,先重而後輕,禮也。”孔子曰:“宗子雖七十,無無主婦;非宗子,雖無主婦可也。”
曾子問道:“如果有兩個親人同月而死,怎麼辦?操辦喪事,誰先誰後呢?”孔子答道:“葬事,先埋恩輕的,後埋恩重的;祭奠,先祭恩重的,後祭恩輕的。這是正禮。從啟殯到下葬這段時間,因忙於埋葬恩輕者,所以對恩重者暫不設奠。出葬時,靈樞經過大門外的倚廬,孝子也不在此哭踴致哀,這是因為恩重者尚停樞殯宮。葬畢恩輕者回來後,為恩重者設奠,然後將恩重者的啟殯日期告訴賓客,接著就為恩重者舉行葬禮。至於葬後的虞祭,先祭恩重者,後祭恩輕者,才是正禮。”孔子說:“宗子即使已經七十歲,也不能沒有主婦。如果不是宗子,即使沒有主婦也是可以的。”
曾子問曰:“將冠子,冠者至,揖讓而入,聞齊衰大功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內喪則廢,外喪則冠而不醴,徹饌而掃,即位而哭。如冠者未至,則廢。如將冠子而未及期日,而有齊衰、大功、小功之喪,則因喪服而冠。”“除喪不改冠乎?”孔子曰:“天子賜諸侯大夫冕弁服於大廟,歸設奠,服賜服,於斯乎有冠醮,無冠醴。父沒而冠,則已冠掃地而祭於禰;已祭,而見伯父、叔父,而後饗冠者。”
曾子問道:“將要為兒子舉行加冠禮,被邀請參加冠禮的賓和讚者已經來到,並且已被以禮相迎讓入廟內,這時候突然遇到齊衰或大功喪服關係的親屬的喪事,怎麼辦呢?”孔子答道:“這要看是哪種親屬。如果死者是與自己同一宗廟的族親,就將冠禮停止;如果死者不是同一宗廟的族親,冠禮可繼續進行,但要簡化掉由賓向冠者醴酒的節目。禮畢,把行冠禮的各種陳設撤去,再把廟中打掃一下,然後按照自己和死者的關係就位而哭。如果被邀請參加冠禮的賓和讚者尚未來到,冠禮就停止。如果將要為兒子舉行冠禮,但還沒到選定的日期,主人忽然遇到了齊衰、大功、小功親屬的喪事,那就讓兒子按照親疏關係穿上相應的喪服,到時再加上喪冠。”曾子間道:“加喪冠的人在除喪之後是否還要補行冠禮呢?”孔子答道:“天子在太廟賜給未冠的諸侯、大夫冕服、棄服,他們在回去以後,設奠察告祖宗,然後就穿戴起受賜的冠服。在這種情況下,也隻對冠者行酸禮,而不行醛禮。這說明不須補行冠禮改加吉冠。如果是父親死後舉行冠禮,那麼,在冠禮三加之後,要打掃廟堂,向父親的神主行祭告之禮。祭告禮畢,前去拜見伯父、叔父,然後設宴酬謝參加冠禮的賓客。”
曾子問曰:“祭如之何則不行旅酬之事矣?”孔子曰:“聞之:小祥者,主人練祭而不旅,奠酬於賓,賓弗舉,禮也。昔者,魯昭公練而舉酬行旅,非禮也;孝公大祥,奠酬弗舉,亦非禮也。”
曾子問道:“祭祀在什麼情況下才不進行旅酬呢?”孔子答道:“我聽說過的。小祥的時候,主人改服練冠練服,但不舉行旅酬,主人回敬賓的酒,賓接過來不飲而放下,不舉杯勸飲,這是合乎禮的。從前,魯昭公在小祥時就舉行旅酬,這是性急了點,不合乎禮的要求。魯孝公在大祥時還不舉行旅酬,這是拘謹了點,也不合乎禮的要求。”
曾子問曰:“大功之喪,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孔子曰:“豈大功耳!自斬衰以下皆可,禮也。”曾子曰:“不以輕服而重相為乎?”孔子曰:“非此之謂也。天子、諸侯之喪,斬衰者奠;大夫,齊衰者奠;士則朋友奠;不足,則取於大功以下者;不足,則反之。”曾子問曰:“小功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何必小功耳!自斬衰以下與祭,禮也。”曾子曰:“不以輕喪而重祭乎?”孔子曰:“天子、諸侯之喪祭也,不斬衰者不與祭;大夫,齊衰者與祭;士,祭不足,則取於兄弟大功以下者。”曾子問曰:“相識,有喪服可以與於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於人。”
曾子問道:“自己正穿大功喪服,可以參加別家的饋奠嗎?”孔子答道:“豈但大功可以,從斬衰以下的喪服都可以,這是禮所規定的嘛!”曾子問道:“這樣做,豈不是看輕自己的喪服而注重別人的祭奠嗎?”孔子答道:“不能這樣說。比如天子、諸侯死了,服斬衰的臣子要去祭奠;大夫死了,服齊衰的家臣要去祭奠。士死了,服大功的朋友要去祭奠。如果人數不夠,才可以讓服小功、紹麻的人來幫忙;如果人手還不夠,就讓每個人多做幾件事情。這豈不是自斬衰以下的喪服都可以參與饋奠嗎!”曾子問道:“身有小功喪服的人可以參加葬後之祭嗎?”孔子答道:“不一定隻有小功可以參加,自穿斬衰以下喪服的人都可以參加,這是禮所規定的。”曾子問道:“這樣的話,不是有點輕視喪服而看重喪祭了嗎?”孔子答道:“天子、諸侯的喪祭,不是穿斬衰喪服的人還沒有資格參與。大夫的喪祭,不是穿齊衰喪服的人不能參與石士的喪祭,因為士無臣下,所以才讓兄弟大功以下者參與。”曾子又問道:“對於相識的人,自己身上正有喪服,可以參加他的吉祭嗎?”孔子答道:“如果自身有喪服,那怕是最輕的練麻,連自家的吉祭都不可參與,哪裏還談得上參加他人的吉祭呢?”
曾子問曰:“廢喪服,可以與於饋奠之事乎?”孔子曰:“說衰與奠,非禮也;以擯相可也。”
曾子又問道:“脫掉了喪服,可以參加他人的饋奠嗎?”孔子說:“剛脫掉喪服就參加他人的饋奠,顯得忘掉哀痛太快了,這不符合禮的規定。如果做他人饋奠時的侯相,還差不多。”
曾子問曰:“昏禮既納幣,有吉日,女之父母死,則如之何?”孔子曰:“婿使人吊。如婿之父母死,則女之家亦使人吊。父喪稱父,母喪稱母。父母不在,則稱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致命女氏曰:‘某之子有父母之喪,不得嗣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而弗敢嫁,禮也。婿,免喪,女之父母使人請,婿弗取,而後嫁之,禮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曾子問道:“婚禮已經進行到送過聘禮,連迎娶的吉日都擇定了,如果忽然女方的父親或母親死了,那該怎麼辦呢?”孔子答道:“南方要派人去吊喪。如果是男方的父親或母親死,女方也應該派人到男方家吊喪。如果一方是喪父,另一方就以父親的名義吊喪;如果一方是喪母,另一方就以母親的名義吊喪;如果父母不在,就得以伯父、伯母的名義。從男方來說,在料理完葬事之後,由男方的伯父出麵向女方致意說:‘某之子不幸遇到父或母之喪,居喪期間,不能和府上結為婚姻,特派我來致意。’女方同意,但不把女兒另嫁他人,這是正禮。男方除喪之後,女方父母派人到男方家重提婚事,這時候如果男方還不迎娶,女方就可以把女兒改嫁他人,這也是正禮。如果女方的父或母死,男方也要這樣。”
曾子問曰:“親迎,女在塗,而婿之父母死,如之何?”孔子曰:“女改服布深衣,縞總以趨喪。女在途,而女之父母死,則女反。”“如婿親迎,女未至,而有齊衰大功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男不入,改服於外次;女入,改服於內次;然後即位而哭。”曾子問曰:“除喪則不複昏禮乎?”孔子曰:“祭,過時不祭,禮也;又何反於初?”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三月而廟見,稱來婦也。擇日而祭於禰,成婦之義也。”曾子問曰:“女未廟見而死,則如之何?”孔子曰:“不遷於祖,不祔於皇姑,婿不杖、不菲、不次,歸葬於女氏之黨,示未成婦也。”
曾子問道:“親迎的那天,新娘已經上路,如果突然新郎的父親或母親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新娘要立即改換服裝,穿上布做的深衣,用白絹束發,趕往夫家參加喪禮。如果是新娘已經上路,而新娘的父親或母親突然去世,新娘就應立即折回娘家奔喪。”曾子又問道:“如果新郎親迎的那天,新娘還沒來到,而新郎突然有齊衰、大功親屬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新郎不進大門,在外次改換服裝。新娘則進入大門,在內次改換服裝。然後各就其位而哭。”曾子問道:“除喪之後不再補行婚禮了嗎?”孔子答道:“拿祭禮來說,過了日期就不再補祭,這才合乎禮的規定。婚禮還沒有祭禮重要,又有什麼理由再補辦一次呢!”孔子說:“嫁女的人家,一連三夜不熄火把,是因為念及骨肉就要分離了。娶媳婦的人家,一連三天不奏樂,是因為念及傳宗接代、雙親日趨衰老。新娘進門三月,要備禮祭祀公婆的亡靈,祝詞中稱之為‘來做媳婦’。這樣做了以後,才算是正式成為此家的媳婦。”曾子問道:“新娘沒有廟見而死,該怎麼力俘”孔子答道:“她的靈樞,出殯時不須朝見祖廟,她的神主也不附在祖姑神主之後,做丈夫的不須持喪棒,不須穿孝鞋,不須居喪次,歸葬於她娘家的墓地,以表示她尚未成為男家的媳婦。”
曾子問曰:“取女,有吉日而女死,如之何?”孔子曰:“婿齊衰而吊,既葬而除之。夫死亦如之。”曾子問曰:“喪有二孤,廟有二主,禮與?”孔子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嚐禘郊社,尊無二上。未知其為禮也。昔者齊桓公亟舉兵,作偽主以行。及反,藏諸祖廟。廟有二主,自桓公始也。喪之二孤,則昔者衛靈公適魯,遭季桓子之喪,衛君請吊,哀公辭不得命,公為主,客人吊。康子立於門右,北麵;公揖讓升自東階,西鄉;客升自西階吊。公拜,興,哭;康子拜稽顙於位,有司弗辯也。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過也。”
曾子又問道:“迎娶新娘的吉日已經商定而新娘突然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婿應該穿著齊衰孝服前去吊喪,新娘下葬後即可除去孝服。如果是丈夫突然死去,新娘也照此辦理。”曾子問道:“喪事有兩個主人,廟裏有兩個神主,這是合禮的嗎?”孔子答道:“天無二日,國無二王。宗廟天地之祭,最尊貴的神也隻有一個。由此看來,恐怕難說是合理的。從前齊桓公屢次起兵南征北伐,做了個假神主隨軍同行。等到勝利歸來,把假神主藏到祖廟。一個廟裏同時有兩個神主,就是從齊桓公開始的。一宗喪事而有兩個喪主,起因於從前衛靈公來魯國訪何,碰上了執政大臣季桓子之喪,衛君請求吊唁,魯哀公推辭不掉。於是哀公自為喪主。衛君入吊時”桓子的兒子康子站在門的右邊,麵朝北。哀公揖請衛君上堂,自己從東階升堂,麵西而立;衛君則從西階升堂吊唁,哀公拜謝衛君之吊,起立,哭泣;與此同時,康子在喪主的位置上也向衛君拜謝並向靈樞叩頭。當時的司儀也沒加糾正,就好像這宗喪事是有兩個喪主似的。現在喪事有兩個喪主,是從季康子的違禮開始的。”
曾子問曰:“古者師行,必以遷廟主行乎?”孔子曰:“天子巡守,以遷廟主行,載於齊車,言必有尊也。今也取七廟之主以行,則失之矣。當七廟、五廟無虛主;虛主者,唯天子崩,諸侯薨與去其國,與祫祭於祖,為無主耳。吾聞諸老聃曰:天子崩,國君薨,則祝取群廟之主而藏諸祖廟,禮也。卒哭成事而後,主各反其廟。君去其國,大宰取群廟之主以從,禮也。祫祭於祖,則祝迎四廟之主。主,出廟入廟必蹕;老聃雲。”曾子問曰:“古者師行,無遷主,則何主?”孔子曰:“主命。”問曰:“何謂也?”孔子曰:“天子、諸侯將出,必以幣帛皮圭告於祖禰,遂奉以出,載於齊車以行。每舍,奠焉而後就舍。反必告,設奠卒,斂幣玉,藏諸兩階之間,乃出。蓋貴命也。”
曾子間道:“古時候天子諸侯出師,必定要帶著遷廟主同行嗎?”孔子答道:“天子出外巡守,帶著遷廟主同行,將遷廟主載於齋車,表示有所尊崇。現在呢,天子巡守,帶著太祖以下七個廟主同行,這就搞錯了。在正常情況下,天子七廟、諸侯五廟都不會空著而沒有神主。廟空著而沒有神主,隻有在天子駕崩、諸侯去世和或被迫離開自己國家的時候才會出現,再就是在太祖廟中合祭群廟神主的時候,其他廟中也無神主。我聽老聃說過:‘天子駕崩,諸侯國君去世,則由太祝把群廟的神主統統取來藏到太祖的廟裏,這是禮的規定。等到下葬並且舉行了卒哭之祭以後,再把群廟之主送回各自的廟裏。國君逃難出奔,太宰就將群廟的神主取來同行,這也是禮當如此。諸侯在太祖廟裏合祭群廟的神主,就讓太祝把其餘四廟的神主迎來。凡是迎送神主出廟入廟,必須清除道路,禁止閑人通行。’這是老聃說的。”曾子又問道:“古代諸侯出師,如果沒有遷廟之主可以同行,那將用什麼神主呢?”孔子回答說:“那就不用神主而用神主的命令。”曾子不懂,就又問道:“什麼叫做神主的命令?”孔子答道:“天子、諸侯在出行之前,一定要以幣帛皮圭作供品向祖廟父廟舉行告祭,祭畢,就恭敬地將這些幣圭捧出,裝到齋車上帶著同行。每到一個休息的地方,先祭奠這些幣圭才休息。回來以後,要在祖廟舉行告至之祭。祭祀完畢,把這些作為‘主命’的幣圭收集起來,埋到堂下的兩階之間,然後走出來。這樣做就是表示尊敬神主的命令。”
子遊問曰:“喪慈母如母,禮與?”孔子曰:“非禮也。古者,男子外有傅,內有慈母,君命所使教子也,何服之有?昔者,魯昭公少喪其母,有慈母良,及其死也,公弗忍也,欲喪之,有司以聞,曰:‘古之禮,慈母無服,今也君為之服,是逆古之禮而亂國法也;若終行之,則有司將書之以遺後世。無乃不可乎!’公曰:‘古者天子練冠以燕居。’公弗忍也,遂練冠以喪慈母。喪慈母,自魯昭公始也。”
子遊問道:“天子諸侯死了慈母就像死了生母一樣示哀,合乎禮嗎?”孔子說:“不合乎禮。從古到今,君王的兒子在外麵有師傅,在家有慈母,他們是奉君王命令教育孩子的,孩子與他們哪有什麼喪服關係呢?先前,魯孝公年幼時死了母親,他的慈母待他很好。等到慈母死,孝公忍心不下,要為她服孝。掌管禮典的官聽到後,對孝公說:‘古代禮法,慈母死,不為她服喪,你現在要為慈母服喪,這是違背古禮而擾亂國家法令啊!如果你要堅持這樣做,那麼禮官就要記載下來流傳後世,大概不能這樣做吧?’孝公說:‘沒有關係,古時候天子為生母服喪平常是戴練冠的。’孝公不忍心不服喪,於是為慈母戴練冠服喪。諸侯為慈母服喪,是從魯孝公開始的。”
曾子問曰:“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廢者幾?”孔子曰:“四。”請問之。曰:“大廟火,日食,後之喪,雨沾服失容,則廢。如諸侯皆在而日食,則從天子救日,各以其方色與其兵。大廟火,則從天子救火,不以方色與兵。”曾子問曰:“諸侯相見,揖讓入門,不得終禮,廢者幾?”孔子曰:“六。”請問之。曰:“天子崩,大廟火,日食,後夫人之喪,雨沾服失容,則廢。”曾子問曰:“天子嚐禘郊社五祀之祭,簠簋既陳,天子崩,後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廢。”曾子問曰:“當祭而日食,太廟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接祭而已矣。如牲至,未殺,則廢。天子崩,未殯,五祀之祭不行;既殯而祭,其祭也,屍入,三飯不侑,酳不酢而已矣。自啟至於反哭,五祀之祭不行;已葬而祭,祝畢獻而已。”曾子問曰:“諸侯之祭社稷,俎豆既陳,聞天子崩、後之喪、君薨、夫人之喪,如之何?”孔子曰:“廢。自薨比至於殯,自啟至於反哭,奉帥天子。”曾子問曰:“大夫之祭,鼎俎既陳,籩豆既設,不得成禮,廢者幾?”孔子曰:“九。”請問之。曰:“天子崩、後之喪、君薨、夫人之喪、君之大廟火、日食、三年之喪、齊衰、大功,皆廢。外喪自齊衰以下,行也。其齊衰之祭也,屍入,三飯不侑,酳不酢而已矣;大功酢而已矣;小功、緦,室中之事而已矣。士之所以異者,緦不祭,所祭於死者無服則祭。”
曾子問道:“眾多諸侯一同朝見天子,已經進入太廟的門,但未能把朝見之禮進行到底,不得不中途而廢,這樣的情況有幾種?”孔子答道:“四種。”曾子說:“請問是哪四種?”孔子答道:“太廟失火,日蝕,王後去世,大雨琳濕衣服而有失儀容,在這四種情況下就停止行禮。如果所有諸侯都在場而發生日蝕,那就要跟隨天子去救日,救的時候,哪一方的諸侯就穿哪一方顏色的衣服和拿著當方的武器;如果是太廟失火,也要跟隨天子去救火,但在諸侯的穿衣和武器方麵沒有要求。”曾子又問道:“諸侯互相訪問,主人已把客人禮讓進門,但未能按程序行禮到底,不得不中途而廢,這樣的情況有幾種?”孔子答道:“六種。”曾子說:“請問哪六種?”孔子答道:“天子駕崩,太廟失火,日蝕,王後去世,國君夫人去世,大雨淋濕衣服而造成儀容不整,遇到這六種情況,就得中止行禮。”曾子又問道:“天子宗廟之祭,天地之祭,七祀之祭,各項準備工作都已作好,這時如果天子突然駕崩,或者王後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祭祀停止進行。”曾子又問道:“如果正在祭祀的時候而發生了日蝕,或太廟失火,祭禮還要不要繼續進行呢?”孔子答道:“在這種情況下,要簡化程序,趕快進行。如果棲牲已被牽來但尚未殺,祭禮就應停止。天子駕崩,靈樞未入殯宮之前,不舉行五祀之祭,等到靈樞已遷入殯宮,然後舉行祭祀。但祭祀的程序要簡化,屍入席之後,吃了三口飯,此後就不再勸吃;主人酌酒請屍漱口,屍在漱過之後也不再回敬主人,程序到此就算結束。自啟殯到葬後反哭期間,不可舉行五祀之祭。葬後雖然可以進行,但也要簡化程序,進行到主人向祝獻酒就算結束。”曾子問道:“諸侯的祭祀社稠,所有的禮器已經擺設停當,這時忽然聽到天子駕崩、王後去世、國君去世、國君夫人去世的噩耗,該怎麼辦?”孔子答道:“祭祀立刻停止。從初死到入殯,從啟殯到反哭,這期間”祭與不祭,如何祭,都遵循天子在這種情況下的作法。”曾子間道:“大夫的宗廟之祭,各種祭品都已準備妥當,但卻不能進行到底,以至中途而廢,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有哪些?”孔子答道:“原因有九。”曾子又問:“請問哪九種原因?”孔子答道:“禾子駕崩,王後去世,國君去世,國君夫人去世,國君的太廟失火,日蝕,父母去世,祖父母、伯父母去世,堂兄弟去世,遇到這九種情況發生,祭祀就要停止。至於外族親屬去世,凡齊衰以下者,祭祀都可繼續進行,但也應簡化程序。具體地說,外喪屬於齊衰親屬者,在祭祀時,屍入室內,吃了三口飯,便不再勸他繼續吃,食畢,主人酌酒請屍漱口,屍漱過後便不再回敬,進行到這節目就應結束;外喪屬於大功之親的,還可以在此基礎上加上屍回敬主人酒的節目;外喪屬於小功、紹麻之親的,祭祀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進行到主人、主婦、賓長向屍獻酒為止。在這個問題上,士和大夫所不同的是,即使有紹麻之親在祭祀時去世,祭祀也應停止。但是,如果所祭的祖先與死者已經沒有喪服關係,那麼祭祀可以照常進行。”
曾子問曰:“三年之喪,吊乎?”孔子曰:“三年之喪,練,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禮以飾情,三年之喪而吊哭,不亦虛乎?”曾子問曰:“大夫、士有私喪,可以除之矣,而有君服焉,其除之也如之何?”孔子曰:“有君喪服於身,不敢私服,又何除焉?於是乎有過時而弗除也。君之喪,服除而後殷祭,禮也。”曾子問曰:“父母之喪,弗除可乎?”孔子曰:“先王製禮,過時弗舉,禮也;非弗能勿除也,患其過於製也,故君子過時不祭,禮也。”
曾子問道:“在居父母之喪期間,可以到別人家去吊喪嗎?”孔子答道:“居父母之喪,到了小祥的時候,還不和眾人立在一起,不和眾人一道走路。君子是通過禮來表達感情的,現在你自己正處在喪失父母的極大沉痛之中而到別人家去吊喪哭泣,這種哭泣豈不成為虛假的了嗎?”曾子問道:“大夫、士正在為私親掛孝,到了可以除孝的時候了,而國君忽然去世,又須要為國君穿斬衰的孝服,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孝服還除去不除去?”孔子答道:“如果是正在為國君穿孝服,就不敢再為自己的親人穿孝服,因為為國君的孝服重於為私親的孝服。明白了這一點,就知道原有的孝服是沒有理由除掉的。於是乎就出現了大夫、士過了喪期還不能除去孝服的現象。等到為國君服喪期滿,才可以為私親舉行小祥、大祥之祭,這是合乎禮的。”曾子又問道:“為父母所穿的孝服,永遠不除可以嗎?”孔子答道:“先王製定禮儀,錯過了時間就不再舉行,這是正理。先王並不是不能作出永遠不除的規定,問題是人們是否都能做到。既然不能做到,那麼還是規定個時限為好。所以君子錯過了祭祀的時間就不再補行,這是合乎禮的。”
曾子問曰:“君薨,既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居於家,有殷事,則之君所,朝夕否。”曰:“君既啟,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哭而反送君。”曰:“君未殯,而臣有父母之喪,則如之何?”孔子曰:“歸殯,反於君所,有殷事則歸,朝夕否。大夫,室老行事;士,則子孫行事。大夫內子,有殷事,亦之君所,朝夕否。”
曾子問道:“國君死,靈樞已經停在殯宮,這時候臣子忽然得知父母突然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臣子應該回家料理父母的喪事,但每逢初一、十五舉行殷奠時,要趕回國君的殯宮,至於朝夕之奠,可以不回去。”曾子又問:“國君的靈樞已經啟殯,這時候臣子的父母突然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應該穿著為國君的孝服回家哭泣致哀,然後趕快折回為國君送葬。”曾子又問:“國君死,尚未停樞殯宮,這時候臣子的父母突然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臣子可以回家料理喪事,直到父母入殯,?然後再回到國君的殯宮。家中初一、十五的殷奠,可以回去,至於朝夕奠,就不再回去。大夫家的朝夕奠,由室老代行;士家的朝夕奠,由子孫代行。大夫的正妻,每逢初一、十五的殷奠,也要到國君的殯宮去參加;至於朝夕奠,可以不去。”
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唯天子,稱天以誄之。諸侯相誄,非禮也。
卑賤者不能為尊貴者作誅,晚輩不能為長輩作誅,這是禮的規定。雖然貴為天子,也要以天的名義為他作誅。諸侯互相作誅,不合禮的規定。
曾子問曰:“君出疆以三年之戒,以椑從。君薨,其入如之何?”孔子曰:“共殯服,則子麻,弁絰,疏衰,菲,杖。入自闕,升自西階。如小斂,則子免而從柩,入自門,升自阼階。君大夫士一節也。”曾子問曰:“君之喪既引,聞父母之喪,如之何?”孔子曰:“遂。既封而歸,不俟子。”曾子問曰:“父母之喪既引,及塗,聞君薨,如之何?”孔子曰:“遂。既封,改服而往。”
曾子問道:“國君出國都要預備不測的後事,要隨帶內棺。如果國君真的死了,應當如何把棺柩運回來呢?”孔子答道:“給執事人等提供殯服,國君的兒子頭戴麻弁加麻絰,身穿齊衰喪服,腳穿草鞋,手扶喪棒。靈樞從打壞廟牆的闕口進入,從堂的西階抬上殯宮。如果死者是小斂後運回來的,他的兒子就頭戴著免跟在靈樞後麵,從大門進來,從堂的東階抬上殯宮,其禮數和生前一樣。大夫、士遇到這樣的情況,都是用一樣的儀節。”曾子問道:“國君的靈樞已經出殯發引,這時候臣子突然得到父母去世的噩耗,該怎麼辦?”孔子回答:“那就要先把國君的靈樞送到墓地,下了棺就可以回家料理喪事,不必再等國君的兒子封土、謝賓、謝鄉人了。”曾子又問:“父母的靈樞已經出殯上路,這時候突然聽到國君去世的噩耗,該怎麼辦?”孔子答道:‘應該先把父母的靈樞送到墓地,下棺之後,就連忙改換服裝去奔國君之喪。”
曾子問曰:“宗子為士,庶子為大夫,其祭也如之何?”孔子曰:“以上牲祭於宗子之家。祝曰:‘孝子某為介子某薦其常事。’若宗子有罪,居於他國,庶子為大夫,其祭也,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攝主不厭祭,不旅,不假,不綏祭,不配。布奠於賓,賓奠而不舉,不歸肉。其辭於賓曰:‘宗兄、宗弟、宗子在他國,使某辭。’”曾子問曰:“宗子去在他國,庶子無爵而居者,可以祭乎?”孔子曰:“祭哉!”請問:“其祭如之何?”孔子曰:“望墓而為壇,以時祭。若宗子死,告於墓而後祭於家。宗子死,稱名不言孝,身沒而已。子遊之徒,有庶子祭者以此,若義也。今之祭者,不首其義,故誣於祭也。”
曾子問道:“宗子的爵位是士,而庶子卻是大夫,庶子祭祀祖先時,應該用什麼等級呢?”孔子答道:“用大夫的禮,備少牢祭於宗子之家,祝辭要說:‘孝子某代替介子進獻供品祭祀。’如果宗子有罪,住在別的國家,而庶子爵為大夫,祭祀的時候,祝辭就要說:‘孝子某讓介子某代行祭祀。’凡代替宗子主持的祭祀,就要簡化程序,不厭祭,不旅酬,不祝福,不綏祭,祝詞中不講以某妃配食的話。代主人向賓勸酒時,賓取過酒杯放下,不舉杯進行旅酬、祭的末了,也不向來賓分贈祭肉。庶子對來賓致辭說:‘宗兄(或宗弟、或宗子)現在他國,所以派我代主祭祀,並讓我向諸位致意。’”曾子間道:“宗子有罪逃到他國,住在本國而沒有爵位的庶子,可以代替宗子祭祀祖先嗎?”孔子答道:“可以祭祀。”曾子又問:“請問該怎麼祭祀?”孔子答道:“庶子可以在朝著祖先墓地的方向上築壇,一年四季按時祭祀。如果宗子已經去世,則可以先到祖先墓地把情況稟告,然後在自己家中進行祭祀。因為宗子已經不在,所以祭祀就以自己的名義進行,但不得自稱‘孝子’,直到身死為止。子遊的那幫學生中,有以庶子身份祭祖的,就是照此道理辦事。如今庶子的祭祀,不推求古禮的意義,所以祭祀時都隨意亂來。”
曾子問曰:“祭必有屍乎?若厭祭亦可乎?”孔子曰:“祭成喪者必有屍,屍必以孫。孫幼,則使人抱之。無孫,則取於同姓可也。祭殤必厭,蓋弗成也。祭成喪而無屍,是殤之也。”孔子曰:“有陰厭,有陽厭。”曾子問曰:“殤不祔祭,何謂陰厭、陽厭?”孔子曰:“宗子為殤而死,庶子弗為後也。其吉祭,特牲。祭殤不舉,無肵俎,無玄酒,不告利成,是謂陰厭。凡殤,與無後者,祭於宗子之家,當室之白,尊於東房,是謂陽厭。”
曾子問道:“祭祀一定是有屍嗎?像饜祭那樣也可以嗎?”孔子答道:“祭祀成年的死者,一定要有屍。屍必須以同昭或同穆的孫輩充當。親孫子如果年齡太小,充當屍時可以使人抱著。如果死者沒有親孫子,可以從同姓的孫子輩中挑選一個。祭未成年而死者,就沒有屍,采用饜祭,因為他還沒有成年。祭成年死者而無屍,那等於把他們當作蕩來看待了。”孔子又說:“厭祭有兩種,一是陰厭,一是陽厭。”曾子間道:“祭蕩的禮數簡單,什麼叫陰厭、陽厭?”孔子答道;“宗子沒有成年而死,其他庶子是不能作他的後嗣的。在為其襯廟而舉行的吉祭時,用一條牛作犧牲。但因為他是未成年而死,所以不舉肺脊,沒有所姐,沒有玄酒,最後也不報告養屍之禮完成。這就叫陰厭。凡其他未成年而死者,以及死而無後者,都祭於宗子之家,把祭品擺設在室內的西北角,把酒蹲設在東房。這就叫陽厭。”
曾子問曰:“葬引至於堩,日有食之,則有變乎?且不乎?”孔子曰:“昔者吾從老聃助葬於巷黨,及堩,日有食之,老聃曰:‘丘!止柩,就道右,止哭以聽變。’既明反而後行。曰:‘禮也。’反葬,而丘問之曰:‘夫柩不可以反者也,日有食之,不知其已之遲數,則豈如行哉?’老聃曰:‘諸侯朝天子,見日而行,逮日而舍奠;大夫使,見日而行,逮日而舍。夫柩不早出,不暮宿。見星而行者,唯罪人與奔父母之喪者乎!日有食之,安知其不見星也?且君子行禮,不以人之親痁患。’吾聞諸老聃雲。”
曾子問道:“出葬已經發引”柩車已經上路,這時忽然遇到日食,是改變葬禮呢?還是不改變?”孔子答道:“從前我跟著老聃在巷黨幫人家出葬,柩車也已上路,突然發生日食。老聃喊道:‘孔丘!把靈樞停下,靠著路的右邊停放,叫大家停止哭泣,等天象變了再走。’日食過後,柩車又繼續前進。老聃說:‘按禮就應這樣做。’葬畢返回,我就請教老聃:‘柩車隻能前進,不能後退。日蝕這種現象,誰也不知道要持續多久”與其在路旁等候,還不如繼續前進呢。,老聃說:‘諸侯去朝見天子,每天日出而行,傍晚太陽尚未落山就找個地方休息,並且祭奠隨行的遷廟主。大夫出使,也是每天日出而行,太陽未落就找個地方休息。靈樞不可在天亮之前就出殯,也不可到天黑下來才止宿。披星戴月而趕路的,大概隻有罪人和奔父母之喪的人吧。遇到日食,天空一片黑暗,我們怎麼會知道天空不定在什麼時候會出現星星呢?如果繼續前行,豈不是與夜行一樣嗎?君子行事依禮,總不能使別人的親屬有遇上災禍的危險呀。’我聽到老聃是這樣說的。”
曾子問曰:“為君使而卒於舍,禮曰:公館複,私館不複。凡所使之國,有司所授舍,則公館已,何謂私館不複也?”孔子曰:“善乎問之也!自卿、大夫、士之家,曰私館;公館與公所為,曰公館。公館複,此之謂也。”曾子問曰:“下殤:土周葬於園,遂輿機而往,途邇故也。今墓遠,則其葬也如之何?”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昔者史佚有子而死,下殤也。墓遠,召公謂之曰:‘何以不棺斂於宮中?’史佚曰:‘吾敢乎哉?’召公言於周公,周公曰:‘豈不可?’史佚行之。下殤用棺衣棺,自史佚始也。”
曾子問道:“奉國君之命出使他國,不幸而死於主國館舍,禮書上說:‘死在公家的驛館裏可以招魂,死在私人的館舍裏就不招魂。’可是出使到別的國家,該國負責接待的人總是要為使者安排住處的,這可以看作就是公家的館舍。那麼,所謂‘死在私人的館舍就不招魂’是指什麼呢?”孔子答道:“這個問題問得好!住在卿、大夫、士之家叫做私人館舍。諸侯建的賓館和國君指定的下榻處叫做公家館舍。所謂‘死在公家的館舍可以招魂”指的就是這些地方。”曾子問道:“八歲到十一歲的孩子死後,在園子中挖個坑,坑的四周用磚砌上,然後用‘機’把屍體抬去下葬,這是因為路途很近的緣故。如果墓地較遠,其葬法該怎樣辦呢?”孔子答道:“我聽老聃講過:‘從前史佚有個兒子去世了,年齡也是八到十一歲,墓地較遠。召公對史佚說:“你為什麼不在家裏大斂入棺後再入葬呢?”史佚說:“這是違禮的事,我不敢那樣做?”召公就在周公麵前講了此事,周公就說:“那有什麼不可以的呢?”於是史佚就照召公說的做了。’下殤在家大斂入棺再出葬的事,是從史佚開始的。”
曾子問曰:“卿、大夫將為屍於公,受宿矣,而有齊衰內喪,則如之何?”孔子曰:“出,舍於公館以待事,禮也。”孔子曰:“屍弁冕而出,卿、大夫、士皆下之,屍必式,必有前驅。”子夏問曰:“三年之喪卒哭,金革之事無辟也者,禮與?初有司與?”孔子曰:“夏後氏三年之喪,既殯而致事,殷人既葬而致事。《記》曰:‘君子不奪人之親,亦不可奪親也。’此之謂乎?”子夏曰:“金革之事無辟也者,非與?”孔子曰:“吾聞諸老聃曰:昔者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今以三年之喪,從其利者,吾弗知也!”
曾子問道:“卿大夫將在國君的祭祀中作屍,已經接受邀請並齋戒了,這時突然有家門內齊衰之親去世,該怎麼辦?”孔子答道:“那就要離開家,住在國君的公館裏等待祭祀,這才合乎禮法。”孔子又說:“做屍的人冠戴而出家門,卿大夫碰見他,都要下車致敬,做屍的人必須倚靠著車軾答禮。做屍的人出門,前麵必定要有開道的人。”子夏問道:“居父母之喪,卒哭之後,接到參加征戰的命令就不能推辭,這是禮當如此呢?還是從前主管的人規定的呢?”孔子答道:“居父母之喪,在夏代是父母入殯後就告假守喪,在殷代是父母入葬後告假,到周代是卒哭之後告假,目的就是為了要讓孝子專心致誌地守孝三年。古《記》上說:‘有德行的人,不剝奪別人對父母的哀情,也不剝奪自己的哀情。’說的就是這個道理。”子夏又問道:“如此說來,卒哭之後不能辭避戰爭征召是不合禮的?”孔子答道:“我聽老腆講過:‘從前魯公伯禽在特定情況下,卒哭之後興兵討伐過。但現在許多人在守喪期間,為了私利而從事戰爭,我就不知道合禮性何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