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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 作者:畢沅  

元紀·元紀十八

起屠維協洽正月,盡上章涒灘十二月,凡二年。

◎延祐六年

春,正月,丁巳朔,暹羅來貢方物。

丁卯,敕:“福建、兩廣、雲南、甘肅、四川軍官致仕還家,官給驛傳如民官例。”

戊辰,賑晉王部貧民。

甲戌,監察禦史富珠哩翀等言:“皇太子位正東宮,既立詹事院以總家政,宜擇年德老成、道義厚重者為師保賓讚,俾盡心輔導,以廣緝熙之學。”翀嚐以禦史巡按淮東,淮東憲司惟尚刑,多致獄具。翀曰:“國家所以立風紀,蓋將肅清天下,初不尚刑也。”取其獄具焚之。

時凡以吏進者,例降二等,從七品以上不得用。翀言:“科舉未立,人才多以吏進,若一概屈抑,恐非持平之議。請以吏進者,宜止於五品。”詔複舊製,其犯贓者止從七品,著為令。

己卯,廣東南思、新州猺賊龍郎庚等為寇,命江西行省發兵捕之。

帝謂達嚕噶齊瑪嚕曰:“凡人命所係,其詳閱獄詞;事無大小,必謀諸同僚,疑不能決者,與省台臣集議以聞。”又顧謂侍臣曰:“卿等以朕居帝位為安耶?朕惟太祖創業艱難,世祖混一疆宇,兢業守成,恒懼不能當天心,繩祖武,使萬方百姓樂得其所,念慮在茲,卿等固不知也。”

二月,丁亥朔,日有食之。改釋奠於中丁,祀社稷於中戌。

丁酉,雲南闍裏愛俄、永昌蒲蠻阿八剌等並為寇,命雲南省從宜剿捕。

乙巳,敕:“諸司不由中書奏官而輒署事者罷之。”

三月,丁巳,以天壽節,釋重囚一人。

辛酉,以禦史中丞圖圖哈為禦史大夫,諭之曰:“禦史大夫職任至重,以卿勳舊之裔,故特授汝。當思乃祖乃父忠勤王室,仍以古名臣為法,否則墜汝家聲,負朕委任之意矣。”

己巳,敕:“諸王、駙馬、宗姻,諸事依舊製。領於內八府,勿徑移文中書。”

免大都、上都、興和、大同今歲租稅。

夏,四月,壬辰,中書省言:“雲南土官病故,子侄兄弟襲之,無則妻承夫位。遠方蠻夷,頑獷難製,必任土人,可以集事。今或闕員,宜從本俗。”製可之。

庚子,帝如上都。

以前中書右丞相特們德爾為太子太師。內外監察禦史四十餘人,劾其逞私蠹政,難居師保之任,帝以皇太後故,終不用其言。又嚐以台事問集賢學士楊多爾濟,對曰:“非臣職事,臣不敢與問。所念者特們德爾雖去君側,反得為東宮師傅,在太子左右,恐售其奸,則禍有不可勝言者。”帝亦不能用。

五月,揚州火,毀官民廬舍二萬三千三百餘區。

六月,辛醜,置河南田賦總管府,隸內史府。

戊申,置勇校置,以角牴者隸之。

庚戌,大同縣雨雹,大如雞卵。

詔以駝馬牛羊分給朔方蒙古民戍守邊徼者,俾牧養蕃息以自贍,仍議興屯田。

癸醜,以羽林親軍萬人隸東宮。

丁醜,以濟寧等路大水,遣官閱視,其民之貧者賑之;仍開河泊禁,聽民采食。

秋,七月,丙辰,緬國遣人來覲。

來安路總管岑世興叛,據唐興州,賜璽書招諭之。

壬戌,東宮增軍萬人,置右衛率府。

丁卯,諭江西官吏豪民勿阻撓茶課。

甲戌,皇姊大長公主作佛事,釋全寧府重囚二十七人。帝聞之怒,敕按問全寧守臣阿縱不法,仍追所釋囚還獄。

八月,甲申,以河東、山西道宣慰使張思明為中書參知政事。

先是左丞相哈克繖辭職,帝不允,其請益堅。帝詰之曰:“朕任卿未專耶?”曰:“非也。”“近臣有撓政者耶?”曰:“無有。”“然則何為而辭?”對曰:“臣自揆才薄,恐誤陛下國事。若必欲任臣,願薦一人為助。”帝問為誰,哈克繖再拜曰:“臣願得張思明。”即日召用之。

庚子,帝至自上都,張思明謁見於道。帝曰:“卿向不負朕注委,故因哈克繖言複起用汝。”

是月,伏羌縣山崩。

閏月,甲子,浚會通河。

癸酉,敕:“諸司有受命不之官及避煩劇托故去職者,奪其宣敕。”

九月,甲申,以奇徹爾為中書參知政事。

癸巳,以作佛事,釋大辟囚七人,流以下囚六人。

戊戌,增海漕十萬石。

癸卯,禦史台言:“比者官以幸求,罪以賂免。請凡內外官非勳舊有資望者,不許驟升;諸犯贓罪已款伏及當鞫而幸免者,悉付原問官以竟其罪;其貪汙受刑,奪職不敘者,夤緣近侍,出入內庭,覬幸名爵,宜斥逐之。”帝皆納其言。

詔:“四宿衛嚐受刑者,勿令造內庭。”

浚鎮江練湖,以圍田日多,致水泛溢也。

賑濟寧等路饑。

冬,十月,乙卯,中書省言:“白雲宗統攝沈明仁,強奪民田二萬頃,誑誘愚俗十萬人,私賂近侍,妄受名爵,已奉旨追奪,請汰其徒,還所奪民田。其諸不法事,宜令核問。”帝曰:“朕知沈明仁奸惡,其嚴鞫之。”

戊午,授皇太子玉冊。

辛酉,以達嚕噶齊特穆爾布哈為禦史大夫。

癸亥,上都民饑,發官粟萬石減價賑糶。

乙卯,浚通惠河。

十一月,辛卯,木邦路帶邦為寇,敕雲南省招捕之。

庚子,中書省言:“曩賜諸王阿濟吉鈔三萬錠,使營子錢以給畋獵廩膳,毋取諸民。今其部阿嚕呼等出獵,恣索於民,且為奸事,宜令宗正府、刑部訊鞫之,以正典刑。”製可之。

禁民匿蒙古軍亡奴。

帝諭台臣曰:“有國家者,以民為本。比聞百姓疾苦銜冤者眾,其令監察禦史、廉訪司審察以聞。”

翰林學士承旨趙孟頫,乞致仁南歸,帝遣使賜衣幣,促之還朝,以疾辭,不起。

賑河間饑。

十二月,壬戌,命皇太子參決國政。

太子謂中書省臣曰:“至尊委我以天下事,日夜寅畏,惟恐弗堪。卿等亦當洗心滌慮,恪勤乃職,勿有隳壞,以貽君父憂也。”

帝亦語左右曰:“前代皆有太上皇之號。今太子且長,可居大位,朕欲為太上皇,與若等遊觀西山,以終天年。”群臣皆稱善。右司郎中魯特穆爾曰:“臣聞昔所謂太上皇,若唐玄宗、宋徽宗,皆當禍亂,不得已而為之。願陛下正天位,保無疆之業。前代虛名,何足慕哉!”

壬申,平章政事王毅,以親老辭職;從之,仍賜其父幣帛。

癸酉,夜,風雪甚寒,帝謂侍臣曰:“朕與卿等居暖室,宗戚、昆弟遠戍邊陲,曷勝其苦!歲賜幣帛,可不遍及耶!”

是月,封宋儒周敦頤為道國公。

帝嚐謂左右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顯擢耳。”遂以集為翰林待製兼國史院編修,集尋以憂歸。伯生,集之字也。

◎延祐七年

春,正月,辛巳朔,日有食之。帝齋居損膳,輟朝賀。

壬午,禦史台言:“比賜布爾罕鼎山場,鄂勒哲布哈海舶稅,會計其鈔,皆數十萬錠;諸王軍民貧乏者,所賜未嚐若是,苟不撙節,漸至帑藏虛竭,民益困矣。”中書省臣進曰:“台臣所言良是,若非振理朝綱,法度愈壞。臣等乞賜罷黜,選任賢者。”帝曰:“卿等不必言,其各共乃事。”

辛卯,江浙行省丞相赫嚕言:“白雲僧沈明仁,擅度僧四千八百餘人,獲鈔四萬餘錠,既已辭伏,今遣其徒沈崇勝潛赴京師行賄求援,請逮赴江浙並治其罪。”從之。

丁亥,帝不豫。皇太子憂形於色,夜則焚香祈告於天曰:“至尊以仁慈禦世,庶績順成,四海清晏,天何遽降大厲!不如罰殛我身,使至尊永為民主。”辛醜,帝崩於光天宮,年三十六。太子哀毀過禮,素服寢於地,日啜一粥。癸卯,葬起輦穀。

帝天性恭儉,通達儒術,兼曉釋典,每曰:“明心見性,佛教為深;修身治國,儒道為大。”在位七年,不事遊畋,不喜征伐,尊賢重士,待宗戚勳舊,始終有禮。有司奏大辟,每慘惻移時。其孜孜為治,一遵世祖成憲雲。

甲辰,中書右丞相巴達錫罷。太子太師特們德爾以皇太後命,複入中書為右丞相。

參議中書省事韓若愚,廉勤稱職,特們德爾初為相時,以其不附己,欲羅織以事而不得遂,至是複相,乃誣若愚以罪,請殺之,皇太子不從。複奏奪其官,除名,歸鄉裏。

丙午,遣使分讞內外刑獄。

戊申,汰知樞密院四員。

禁巫、祝、日者交通宗戚、大官。

二月,壬子,罷造永福寺。

賑大同、豐州諸驛饑。

以江浙行省左丞相赫嚕為中書平章政事。

戊午,祭社稷。

建禦容殿於永福寺。

汰富民竄名宿衛者,給役蒙古諸驛。

辛酉,中書平章政事齊勒特穆爾、禦史大夫托歡並罷,為集賢大學士。

甲子,特們德爾、阿克繖請捕逮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赴京。特們德爾以世延嚐劾奏其罪惡十三事,銳意報複,屬其黨何誌道秀世延從弟索哈爾哈呼誣告世延罪,逮世延置對;且使諷世延,啖以美官,令告引同時異己者,世延不肯從。行至夔州,遇赦,以疾抵荊門就醫。特們德爾遣使督追至京師,俾其黨鍛煉成獄,會有旨,事經赦原者勿複問,乃已。

參議中書省事奇勒監,坐鬻官,刑部以法當杖,太後命笞之,太子曰:“不可,法者天下之公,徇私而輕重之,非示天下以公也。”卒正其罪。

丙寅,以陝西行省平章政事趙世榮為中書平章政事,江西行省右丞穆布喇為中書右丞,參知政事張思明為中書左丞,中書左丞完珠罷為嶺北行省右丞。

白雲宗統攝沈明仁以不法坐罪,詔籍江南冒為白雲僧者為民。

己巳,修鎮雷佛事於京城四門。

辛未,括民間係官山場、河泊、窯治、廬舍。

癸酉,括勘崇祥院地,其冒以官地獻者追其直,以民地獻者歸其主。

丙子,定京城環衛更悉法,淮五衛漢軍歲例。

丁醜,特們德爾以李孟初不附己,奪其秦國爵及前後製命,仆其先墓碑。

戊寅,中書平章政事烏巴都拉罷,為甘肅行省平章政事;阿爾哈雅罷,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特們德爾怨集賢學士楊多爾濟前為中丞時發其奸贓、專製等罪,而平章政事蕭拜珠在中書牽製其所為,於是矯皇太後旨,召多爾濟、蕭拜珠至徽政院,與徽政使實勒們、禦史大夫圖勒哈雜問之,責以前違太後旨之罪。多爾濟曰:“中丞之職,恨不即斬汝以謝天下!果違太後旨,汝豈有今日耶?”特們德爾請殺之,皇太子曰:“人命至重,刑殺非輕,不宜倉卒。二人罪狀未明,當白太後,使詳讞之,誅之未晚也。”特們德爾乃引同時為禦史者二人證成其獄。多爾濟顧二人唾之曰:“汝等嚐得備風憲,乃為是犬彘事耶?”坐者皆慚,俯首。即起入奏,未幾,稱旨執多爾濟,載詣國門之外,與蕭拜珠俱見殺。是日,風沙晦冥,都人恟懼,道路相視以目。後又欲奪多爾濟妻劉氏與人,劉剪發毀容自誓,乃免。蕭拜珠之死,有吳仲者,潛守其屍,三日不去,竟收葬之。

時特們德爾日思報複仇怨,誅戮不已,張思明謂曰:“山陵甫畢,新君未立,丞相恣行殺戮,人皆謂丞相陰有不臣之心,萬一諸王、駙馬疑而不至,奈何?”特們德爾乃止。

徽政院使實勒們,以皇太後命請更朝官,皇太子曰:“此豈除官時耶?且先帝舊臣,豈宜輕動!俟予即位,議於宗親、元老,賢者任之,邪者黜之,可也。”司農卿鄂勒哲布哈,言先帝以土田頒賜諸臣者,宜悉歸之官,太子問曰:“所賜為誰?”對曰:“左丞相哈克繖所得為多。”太子曰:“予嚐諭卿等,當以公心輔弼。卿於先朝嚐請海舶之稅,以哈克繖奏而止。今卿所言,乃複私憾耳,非公議也,豈輔弼之道耶!”遂出鄂勒哲布哈為湖南宣慰使。

三月,辛巳,以中書禮部領教坊司。

壬午,賑陳州、嘉定州饑。

爪哇入貢。

戊子,征諸王、駙馬流竄者,給侍從,遣就分邑。

庚寅,皇太子即皇帝位,詔赦天下,尊皇太後為太皇太後。

壬辰,太皇太後受百官朝賀於興聖宮。特們德爾進開府儀同三司、上柱國、太師。

初,太皇太後以周王和實拉少時有英氣,而帝稍柔懦,諸群小亦以立和實拉必不利於己,遂定策。帝既即位,太皇太後來賀,帝毅然見於色。太後退而悔曰:“我不擬養此兒耶!”

敕:“群臣超授散官,朝會毋越班。”

戊戌,汰上都留守司留守五員。

定吏員秩止從七品如前製。

辛醜,禁擅奏璽書。

壬寅,降前中書平章政事李孟為集賢侍講學士。特們德爾欲因其不就,陰中之,孟拜命欣然。帝謂特們德爾子巴爾濟蘇曰:“爾輩謂孟不肯為是官,今何如?”由是讒不得行。

禦史台請詔諭百司以肅台綱,帝曰:“卿等但守職盡言,善則朕當服行,否亦不汝罪也。”

甲辰,詔中外毋沮議特們德爾。

敕罷醫、卜、工匠任子,其藝精絕者擇用之。

丙午,有事於南郊;夏,四月,庚戌,有事於太廟,告即位也。

罷行中書省丞相。河南、湖廣、遼陽並降為平章政事,惟征東行省丞相高麗王不降。

乙卯,罷回回國子監。

戊午,祀社稷。

己未,紹慶路峒蠻為寇,命四川行省捕之。

祭遁甲神於香山。

命平章政事王毅等征理在京諸倉庫錢穀,虧耗者七十八萬石,及諸路歲貢幣帛稍紕謬者,俱責償所司。程督嚴刻,讟並作矣。

以太常禮儀院使拜珠為中書平章政事。

拜珠,安圖孫也,閎遠端亮,有祖風,襲宿衛長。延祐中,拜太常禮儀院使,每議大政,必問曰:“合典故否?”同官有異見者曰:“大朝止說典故耶?”拜珠微笑曰:“公試言之,國朝何事不合典故?”同官不能對。太常事簡,每退食,必延儒士,諮訪古今禮樂刑政,治亂得失,盡日不倦,嚐曰:“人之仕宦,隨所職司,事皆可習。至於學問有本,施於事業,此儒者之能事,宰相之資也。”帝在東宮,問宿衛之臣於左右,鹹稱拜珠賢,遣使召之,欲與語,拜珠謂使者曰:“嫌疑之際,君子所慎。我長天子宿衛,而與東宮私相往來,我固得罪,亦豈太子福耶!”竟不往。及即位,遂有是命。

壬戌,特們德爾請參決政務,禁諸臣毋隔越擅奏,從之。

乙醜,大行皇帝喪卒哭,作佛事七日。

丙寅,周王和實拉長子托歡特穆爾生。

戊辰,帝如上都。

初,太廟九室,合饗於一殿。及仁宗崩,無室可祔,乃權結彩殿於武宗室前,以奉神主。帝召禮官集議,太常禮儀院經曆曹元用言:“古者宗廟,有寢有室,宜以今室為寢,當更營大殿於前,為十五室。”帝嘉其議,授翰林待製。

戊寅,有獻七寶帶者,因近臣以進,帝曰:“朕登大位,不聞卿等進賢而為人進帶,是誘朕也。其還之。”

五月,己卯朔,禁僧馳驛,仍收元給璽書。

庚辰,殺上都留守賀勝。

勝與特們德爾居同巷,惡其奸惡,且帷薄不修,絕不通問,複與楊多爾濟發其贓罪。特們德爾恚甚,乃奏其便服迎詔為大不敬,棄市,籍其家。勝死之日,百姓爭持紙錢哭於屍旁甚哀。

己醜,中書左丞相阿克繖罷為嶺北行省平章政事。以拜珠為左丞相,鼐喇呼、達斯哈雅並為中書平章政事,濟爾哈朗為參知政事。

特們德爾恃其權寵,乘間肆毒,睚眥之私,無不報複。帝覺其所譖毀者皆先帝舊人,滋不悅其所為,乃以拜珠為左丞相,委以心腹,特們德爾漸見疏外矣。

辛卯,中書參知政事奇徹罷,為集賢學士。

遣使榷廣東番貨。

壬辰,和林民閻海,瘞殍死者三千餘人,旌其門。

乙未,上聖文欽孝皇帝尊諡,廟號仁宗,國語曰布延圖皇帝。

戊戌,有告嶺北平章政事阿克繖、中書平章政事赫嚕及禦史大夫圖卜台、徽政使實勒們等與故約蘇穆爾妻伊埒薩巴謀廢立者,帝禦穆清閣,召拜珠謀之。對曰:“此輩擅權亂政久矣,今猶不懲,陰結黨與,謀危社稷。宜速施天威,以正祖宗法度。”帝動容曰:“此朕誌也!”命率衛士擒斬之,籍其家,餘黨皆伏誅。

先是近侍傳旨,以姓名赴中書銓注者六七百員,選曹為之壅滯,拜珠奏閣之,注授一依選格次第,吏無容奸。刑曹事有情可矜者,寬恕之,貪暴不法,必不少容。帝嚐諭左右曰:“汝輩慎之,苟陷國法,我雖典赦,拜珠不汝恕也。”

追封隴西公汪世顯為隴右王。

辛醜,以知樞密院事特穆爾托為中書平章政事。

壬寅,監察禦史請罷僧、道、工、伶濫爵及建寺、豢獸之費。

甲辰,以誅阿克繖、赫嚕、賀勝等詔天下。勝死非其罪,而詔書與諸逆並言,時猶為特們德爾所蔽也。

丙午,捕伊寽薩巴子江浙平章瑪嚕,仍籍其家。

丁未,封汪沁為雲南王,往鎮其地。

以賀勝、實勒們、阿克繖家貲、田宅賜特們德爾等。

六月,己酉,流徽政院使密錫實於金剛山。

以托實哈、實勒們所奪人畜產歸其主。

甲寅,前太子詹事綽和爾伏誅。

京師疫,作佛事於萬壽山。

戊午,罷徽政院。

廣東采珠提舉司罷,以有司領其事。

庚申,賜角牴者百二十人鈔各千貫。

壬戌,敕:“諸使入京者,大事五日,小事三日遣還。”

是夜,月食既。

乙醜,新作太祖幄殿。

時僧徒橫甚,有司無敢詰難者。盩厔僧圓明以燒香受戒私相煽惑,從者日眾,遂自稱皇帝,眾呼萬歲,約以孟秋五日攻奉元路。秋,七月,丁醜朔,陝西參政多爾濟以兵捕之,圓明遁去;逾月,始就擒,斬之。

甲申,車賀將北幸,調左右翊軍赴北邊浚井。

以知樞密院事瑪嚕、哈坦並為遼陽行省平章政事。

壬辰,遣扈從諸營還大都,禁踐民禾。

安南內附人陳岩,言其國貢使多為覘伺,敕湖廣行省汰遣之。

丙申,中書平章政事鼐喇呼罷。

禁獻珍寶製袞冕。

庚子,以江南行禦史台中丞廉恂為中書平章政事。恂,希憲之子也。

辛醜,晉王伊蘇特穆爾遣使以地七千頃歸朝廷,請有司征其租,歲給糧鈔;從之。

是月,汴梁路言:“滎澤縣河決塔海莊堤十步餘,橫堤兩重複決數處;又,開封縣蘇村及七裏寺決二處。”詔本路及都水監官並工修築。

八月,丁未朔,嶺北省臣實都,坐以官錢犒軍免官,詔複其職。

丙辰,祔仁宗聖文欽孝皇帝、莊懿慈聖皇後於太廟。特們德爾攝太尉,奉玉冊行事。

戊午,特們德爾複誣趙世延以違詔不敬,下之獄。請置極刑,並究省台諸臣,不允。帝幸涼亭,從容謂近侍曰:“頃特們德爾必欲置趙世延於死地,此殆報怨耳。朕素聞其忠良,故每奏不納。”左右鹹稱萬歲。

丁卯,宮人官努,坐用日者請太皇太後禜星,杖之,籍其資。

托期瑪部宣慰使尹琳沁,坐違製不發兵,杖流紐爾幹地。

九月,甲申,建壽安山寺,給鈔千萬貫。

禁五台山樵采。

庚子,常德澧州洞蠻合諸洞為寇,命土官追捕之。

甲辰,遣瑪薩曼等使占城、真臘、龍牙門,索馴象。

以廩藏不充,停諸王所部歲給。

冬,十月,丁未,時饗太廟。

庚戌,將作院使伊蘇坐董製珠衣怠工,杖之,籍其家。

丁巳,酉陽聳儂洞蠻田謀遠為寇,命守臣招捕之。

戊午,帝至自上都。

詔太常院曰:“朕將以四時躬祀太室,宜與群臣集議其禮。此追遠報本之道,毋以朕勞於對越而有所損;其悉遵典禮。”

庚申,敕譯佛書。

乙醜,幸大護國仁王寺。帝師請以醮八兒監藏為土番宣慰使、都元帥,從之。

丁卯,為皇後作鹿頂殿於上都。

庚午,命拜珠督造壽安山寺。

十一月,丙子朔,帝禦齋宮。丁醜,恭詣太廟,備法駕,服袞冕以行禮;至仁宗室,即歔欷流涕,左右莫不感動。

甲申,敕翰林國史院纂修《仁宗實錄》。

丁酉,詔各郡建帝師帕克斯巴殿,其製視孫子廟有加。

甲辰,特們德爾言:“和市織幣薄惡,由董事者不謹,請免左丞高昉等官,仍令郡縣更造,征其元直。”不允。

十二月,乙巳朔,詔:“以明年為至治元年,減天下租賦二分,包銀五分;免大都、上都、興和三路差稅二年;優複煮鹽、煉鐵等戶二年。開燕南、山東河泊之禁,聽民采取。命官家屬流落邊遠者,有司給資遣之;其子女典鬻與人者,聽還其家。監察禦史、廉訪司歲舉可任守令者二人。七品以上官,有偉畫長策可以濟世安民者,實封上之。士有隱居行義,明治體,不求聞達者,有司具狀以聞。”

丁未,播州蜑蠻的羊籠等內附。

庚戌,鑄銅為佛像,置玉德殿。

癸醜,以天壽節,預遣使修醮於龍虎山。

乙卯,率百官奉玉冊玉寶,加上太皇太後尊號曰“儀天興聖慈仁昭懿壽元全德泰寧福慶徽文崇祐太皇太後。”

翰林學士呼圖嚕都勒譯進《大學衍義》,帝曰:“修身治國,無逾此書。”賜鈔五萬貫,以印本頒賜群臣。

河南饑,帝問其故,群臣莫能對,帝曰:“良由朕治道未洽,卿等又不盡心乃職,委任失人,致陰陽不和,災害洊至。自今各務勤恪以應天心,毋使吾民重困。”

辛酉,作延春閣後殿。

乙醜,禜星於回回司天監四十晝夜。

丙寅,修秘密佛事於延春閣。

丁卯,特們德爾、拜珠言:“比者詔內外言得失,今上封事者或直進禦前。乞令臣等開視,再入奏聞。”帝曰:“言事者直至朕前可也,如細民輒訴訟者則禁之。”

給武宗皇後鈔七十五萬貫。

己巳,敕罷明年二月八日迎佛。

以江南、浙西道廉訪使薛處敬為中書參知政事。

辛未,拜珠進《鹵簿圖》,帝以唐製用萬二千三百人耗財,乃定大罵為三千二百人,法駕二千五百人。

上思州猺結交趾寇忠州。

癸酉,帝聞賀勝母老,憫之,以所籍京兆田磑還其家。

江浙行省平章政事以巴延徹爾,江西行省平章政事白薩都,並坐貪墨免官。

是歲,決獄輕重七千六百三十事。

滹沱河決文字、大城等縣,渾河溢,壞民田廬;秦州成紀縣暴雨,山崩,朽壤墳起,覆沒畜產;大同雨雹,大如雞卵;益津是隕黑霜。

帝命宣徽院使特克實領中都威衛指揮使。

特克實,特們德爾黨也。延祐中,近臣多托恩幸以求賞者,宣徽院使圖沁布哈輒抑弗予。特克實、王廷顯,皆同官也,仁宗賜特克實海舶,圖沁布哈曰:“此軍國之所資,上不宜賜,下不宜受。”又賜延顯玉常,廷顯欲取大官羊錢一萬五千緡充其價,圖沁布哈複持不可,於是怨之者眾。及帝即位,特們德爾擅政,特克實竟譖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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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元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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