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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季北略》 作者:計六奇  

卷十八·蔣德璟入相

蔣德璟入相

六月,以蔣德璟、黃景昉、吳甡入閣辦事,旦諭責吏部會推大典,自當矢公矢慎,今稱詡徇情,如房可壯、張三謨、宋玫並與推舉,豈大臣之道。

召廷臣於中左門賜饌,上青袍,太子、定王、永王,緋衣侍。上詰吏部尚書李伯宣曰:朕屢諭諸臣,有“寧背君父,不背私交;寧隳職業,不破情麵”兩語。昨枚卜猶濫舉如此,況其他乎?日宣奏辨。上又責吏科都給事章正宸、河南道禦史張煊,閣臣力為救解,不聽。明日下日宣等六人於理。日宣等戍邊。可壯等削籍。初,太學士陳演所親廖惟一為試禦史;及考核托房可壯為之地,不納,張煊又加厲焉,遂外調,演憾之,適上遊西苑,演從,遂密奏枚卜大典,皆二人所主持。上怒,故有是譴。

吳履中論二失

六月,禦史吳履中,上言:誤用溫體仁、楊嗣昌為二失。又曰:內治缺而後戎馬生,民生促而後盜賊起。今者敵起於外,而政治愈棼;寇起於內,而賦斂愈急;欲無生亂得乎?

黃道周複官

壬午八月,召還黃道周,仍任少詹事。先是,道周在獄,人謂必不可救。時,周延儒承上眷最深,凡上怒莫能回,延儒以微詞解之。至是,上偶言及嶽飛事,歎曰:安得將如嶽飛者而用之。延儒曰:嶽飛自是名將,然其破金人事,史或多溢詞;即如黃道周之為人,傳之史冊,不免曰,其不用也,天下惜之。上默然。甫還宮,即傳旨複官。

東崖黃景昉雲:上諭黃某清操力學,尚堪策勵,特準赦罪還職。旨下,中外感泣。是役緣周公於講筵平章他疏,馴及公,餘與同裏蔣公同讚其說。顧初冀得脫戍籍幸矣,竟複原官,出望表。本聖主幹斷,度越百王之舉,而天下亦以是差亮宜興。馬公疏謝稱病,兼為解、葉二公祈免,以癸未春抵家。

附記:初逆奄薰熾,道周作詩曰:豈有不平事,但存未壞身。隻言天下合,孤影鬼神親。世道餘青史,春風足故人。無多談往跡,愚叟舊西鄰。觀此詩頗與公之行藏相合。

誅陳新甲

九月,誅兵部尚書陳新甲,以邊疆多失也。周延儒為營解曰:國法大司馬兵不臨城不誅。上曰:他邊疆即勿論,僇辱我親藩七,不甚於薄城乎?不聽。

召王應熊

十一月,召大學士王應熊入朝,已而陛見請老,許之。賜金帶還。先是,周延儒知已漸有異議,故薦以自代。資為援也。已而上知其非,故賜還。

劉宗周言六事

八月,進劉宗周左都禦史。十一月,宗周上言六事。一建道揆:京師首善,請立書院,以昭聖明,致治之本。二貞法守:請立焚錦衣一切刑具獄詞,專聽法司。三崇國體:大臣自三品而上,犯罪者宜令九卿詳會,乃付司寇。司寇議辟,乃得收係。此於僇辱之中,不忘禮遇之意。四清伏奸:凡匿名文書,請一切立毀。五懲官邪:京師士大夫,與外官交際,愈多愈巧,臣必風聞彈劾之。六飭吏治:吏治之敗,無如催科火耗,詞訟贖鍰,已複為長例矣。至於營升謝薦,巡方禦史尤甚,請以風憲受贓之律,為回道考察之第一義。上是之。

閏十一月,下禮科給事薑采於理。時有匿名書二十四氣之說,隱詆朝士,采上言誹語騰謗,必大奸臣憝,惡言官而思中之,謂不重其罪,不能激皇上之怒,箝言官之口,後將爭效寒蟬,壅塞天聽,誰為皇上言之哉!上怒,立置獄。

劉宗周削籍(附熊開元)

閏十一月,召廷臣於中左門,問用督撫之宜。劉宗周對曰:使貪使詐,此最誤事,為督撫者,須先極廉。上曰:亦須論才。又問禦敵,禦史楊若橋舉西洋人湯若望習火器。宗周曰:唐宋以前,並無火器,自有火器,輒依為重,誤專在此。上色不懌曰:火器終為中國長技,命宗周退。時,薑垓、熊開元俱係獄。宗周又請釋之。曰:廠衛不可輕信,是朝廷有私刑也。上遽怒,仰視屋梁曰:廠衛俱是朝延,何公何私。宗周抗論不屈。都禦史金光宸言宗周無他意,上益怒。宗周免冠謝。始命退。既而薑垓、熊開元廷杖,劉宗周削籍,金光宸降調,廷臣疏救不聽。

熊開元,號魚山,楚之嘉魚人。天啟乙醜進士。令吳江,有廉聲,為給事中,疏止監視太監王應期出關,降行人司,又劾周延儒專權誤國,上震怒關革職,下獄,廷杖八十,遣戍遐方。今祝發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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