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夫之職,掌治朝之法,以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群吏之位,掌其禁令。
宰夫的職責,掌管有關治朝的法令,以規正王及三公、六卿、大夫和群吏的朝位,監察他們是否違反禁令。
敘群吏之治,以待賓客之令,諸臣之複,萬民之逆〕。
依尊卑安排群吏的職事,以待治理來朝賓客的小事,受理諸臣的奏事,以及民眾的上書。
掌百官府之征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讚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征令。
掌管[王對於]官府的征召和命令,分辨官府的八類職責[以備征令的下達]。一是正一級的職責,掌管官府的法規製度而審核一年的會計總賬。二是師一級的職責,掌管官府的成事品式而審核一月的會計總賬。三是司一級的職責,掌管官府的法規製度而審核每天的會計賬目。四是旅一級的職責,掌管按照官吏的常職而[對官吏]的工作進度進行考核。五是府的職責,掌管書契而負責[文書、器物等的]收藏。六是史的職責,掌管官府文書[的起草]而協助治理。七是胥的職責,掌管依照官事的輕重緩急而指派徒屬。八是徒的職責,負責根據官府的命令而供召呼役使。
掌治法以考百官府、群都、縣、鄙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以官刑詔塚宰而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掌管治法用以考核各官府、各采邑以及縣、鄙的政績,計算他們錢糧財物的收支情況,凡錢糧財物使用失當,以及造假賬的,就要根據官刑報告塚宰加以懲罰。那些用度充足、能夠增殖財物、能使物產精良的,就獎賞。
以式法掌祭祀之戒具,與其薦羞,從大宰而視滌濯。
依照祭祀禮法負責祭祀時告誡有關官吏供給祭祀牲物,以及祭祀用的脯醢和各種食物,跟從大宰視察祭器是否洗滌幹淨。
凡禮事,讚小宰比官府之具。
凡舉行禮儀的事,協助小宰檢查校核各官府所準備的器物[是否符合要求]。
凡朝覲、會同、賓客,以牢禮之法,掌其牢禮、委積、膳獻、飲食、賓賜之飱牽,與其陳數。
凡是朝覲、會同或有賓客到來,依照牢禮之法,負責供應牲肉和活牲、供應路途所需糧草和牲、供應賓客留居期間所需牲肉和禽鳥、供應燕禮和饗禮所需酒食、供應賓客初到時所賜便宴的用牲,以及[各種食品和器物]陳列的數量。
凡邦之吊事,掌其戒令,與其幣、器、財用,凡所共者。
凡王國有吊唁[諸侯或大臣]的事,掌管[對前往吊唁的官吏]進行告誡和命令,負責供給所當用的幣帛、明器、財物,以及凡所當供給的器物。
大喪、小喪,掌小官之戒令,帥執事而治之。三公、六卿之喪,與職喪帥官有司而治之。凡諸大夫之喪,使其旅帥有司而治之。
有大喪或小喪,負責對小官進行告誡和命令,率領有關官吏辦理喪事。三公、六卿的喪事,與職喪一起率領有關官吏辦理。凡是大夫的喪事,就使眾下士率領有關官吏辦理。
歲終則令群吏正歲會,月終則令正月要,旬終則令正日成,而以考其治。治不以時舉者,以告而誅之。
[夏曆]年終就命令官吏們總結確定一年的會計文書,月終就命令總結確定當月的會計文書,旬終就命令總結確定本旬的會計文書,而用以考核官吏們的政績。政令不按時施行的,就報告[塚宰]加以責罰。
正歲,則以法警戒群吏,令修宮中之職事。書其能者與其良者,而以告於上。
[夏曆]正月,就用法警戒官吏們,讓他們做好王宮中的各項工作。記載他們當中的賢能者和優秀者,而用以報告上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