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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史闕文》 作者:王禹偁  

卷三 後唐史七篇

武皇

世傳武皇臨薨,以三矢付莊宗曰:“一矢討劉仁恭,汝不先下幽州,河南未可圖也。一矢擊契丹,且曰阿保機與我把臂而盟,結為兄弟,誓複唐家社稷,今背約附賊,汝必伐之。一矢滅朱溫。汝能成吾誌,死無恨矣。”莊宗藏三矢於武皇廟庭,及討劉仁恭,命幕吏以少牢告廟,請一矢,盛以錦囊,使親將負之,以為前驅。凱還之日,隨俘馘納矢於太廟。伐契丹,滅朱氏,亦如之。又武皇眇一目,世謂之獨眼龍。性喜殺,左右小有過失,必寘於死。初諱眇,人無敢犯者。嚐令寫真,畫工即為撚箭之狀,微瞑一目。圖成而進,武皇大悅,賜與甚厚。

莊宗

莊宗嚐因博戲,睹骰子采有暗相輪者,心悅之,乃自製暗箭格,凡博戲並讓采之在下者。及同光末,鄴都兵亂,從謙以兵犯興教門,莊宗禦之,中流矢而崩,識者以為暗箭之應。

張承業

莊宗將即位於魏州,承業自太原至,謂莊宗曰:“吾王世奉唐家,最為忠孝,自貞觀以來,王室有難,未嚐不從。所以老奴三十餘年為我王捆拾財賦,召補軍馬者,誓滅逆賊朱溫,複本朝宗社耳。今河朔甫定,朱氏尚存,吾王遽即大位,可乎”雲雲。莊宗曰:“奈諸將意何!”承業知不可諫止,乃慟哭曰:“諸侯血戰者,本為李家,今吾王自取之,誤老奴矣。”即歸太原,不食而死。臣謹按《莊宗實錄》,敘承業諫即位事甚詳,惟我王自取之言不書,史官諱之也。

張全義

唐昭宗賜梁祖名全忠,賜張言名全義,入梁改名宗奭。

梁乾化元年七月辛醜,梁祖幸全義私第。甲辰,歸大內。《梁史》稱:“上不豫,厭秋暑,幸宗閤私第數日,宰臣視事於仁岐亭,崇政使諸司並止於河南令廨署。”世傳梁祖亂全義家婦女,悉皆進禦,其子繼祚不勝憤憤,欲剚刃於梁祖。全義止之曰:“吾頃在河陽,遭李罕之之難,引太原軍圍閉經年,啖木屑以度朝夕,死在頃刻,得他救援,以至今日,此恩不可負也。”其子乃止。《梁史》雲雲者,諱國惡也。臣謹按《春秋》莊二年《經》曰:“十有二月,夫人薑氏會齊侯於禚。”《傳》曰:“書奸也。”夫《經》言會者,諱惡,禮也。《傳》曰奸者,暴其罪以乘誡也。又莊二十二年《傳》,書齊陳完飲桓公酒,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豈有天子幸人臣之家,留止數日,奸亂明矣。況全義本出巢賊,敗依河陽節度使諸葛爽,爽用為澤州刺史。及爽死,全義事爽子仲方,即與李罕之同逐仲方,罕之帥河陽,全義為河南尹。未幾,又逐罕之,自據河陽,其翻覆也如此。自是托跡朱梁,斫喪唐室,惟勤勸課,其實斂民附賊,以固恩寵。梁時月進鎧馬,以補軍實。及梁祖為友圭所弑,首進錢一百萬,以助山陵。莊宗平中原,全義合與恭翔、李振等族誅,又通賂與劉皇後,仍請莊宗幸洛,言臣已有郊天費用。夫全義,匹夫也,豈能自殖財賦,其剝下奉上也又如此。晚年保證明宗,欲為子孫之福,師方渡河,鄴都兵亂,全義憂恨不食,終以餓死。未死前,其子繼業訟弟汝州防禦使繼孫,莊宗貶房州司戶,賜自盡。其製略曰:“侵奪父權,惑亂家事,縱鳥獸之行,畜梟獍之心。”其禦家無法也又如此。河南令羅貫,方正文章之士,事全義稍慢,全義怒告劉皇後,斃貫於枯木之下,朝野冤之。洛陽監軍使常收得李太尉平泉醒酒石,全義求之,監軍不與,全義立殺之,其附勢作威也又如此。斯蓋亂世之賊臣耳,得保首領,為幸則多。晉天福中,其子繼祚謀反伏誅,識者知餘殃在其子孫也。臣讀《莊宗實錄》,見史官敘《全義傳》,虛美尤甚,至今負俗無識之士,尚以全義為名臣,故因闕文,粗論事跡雲。

明宗

明宗出自沙陀,老於戰陳,即位之歲,年已六旬,純厚仁慈,本乎天性。每夕宮中焚香,仰天禱祝雲:“某蕃人也,遇世亂,為眾推戴,事不獲已。願上天早生聖人,與百姓為主。”故天成、長興間,比歲豐登,中原無事,言於五代,粗為小康。

安重誨

明宗令翟光鄴、李從璋誅重誨於河中私第,從璋奮楇,擊重誨於地。重誨曰:“某死無恨,但不與官家誅得潞王,他日必為朝廷之患。”言終而絕。臣謹按《明宗實錄》是清泰帝朝修撰,潞王即清泰帝也,史臣諱避,不敢直書。嗚呼!重誨之誌節泯矣。

清泰帝

晉高祖引契丹圍晉安寨,降楊光遠。清泰帝至自懷覃,京師父老迎帝於上東門外,帝垂泣不止。父老奏曰:“臣等伏聞前唐時,中國有難,帝王多幸蜀,以圖進取,陛下何不且入西川”帝曰:“本朝兩川節度使皆用文臣,所以玄宗、僖宗避寇幸蜀。今孟氏已稱尊矣,我何歸乎!”因慟哭入內,舉族自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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