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節乳母者,魏公子之乳母。秦攻魏,破之,殺魏王瑕,誅諸公子,而一公子不得,令魏國曰:“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節乳母與公子俱逃,魏之故臣見乳母而識之曰:“乳母無恙乎?”乳母曰:“嗟乎!吾柰公子何?”故臣曰:“今公子安在?吾聞秦令曰:‘有能得公子者,賜金千鎰。匿之者,罪至夷。’乳母倘言之,則可以得千金。知而不言,則昆弟無類矣。”乳母曰:“籲!吾不知公子之處。”故臣曰:“我聞公子與乳母俱逃。”母曰:“吾雖知之,亦終不可以言。”故臣曰:“今魏國已破,亡族已滅。子匿之,尚誰為乎?”母籲而言曰:“夫見利而反上者,逆也。畏死而棄義者,亂也。今持逆亂而以求利,吾不為也。且夫凡為人養子者務生之,非為殺之也。豈可利賞畏誅之故,廢正義而行逆節哉!妾不能生而令公子禽也。”遂抱公子逃於深澤之中。故臣以告秦軍,秦軍追,見爭射之,乳母以身為公子蔽,矢著身者數十,與公子俱死。秦王聞之,貴其守忠死義,乃以卿禮葬之,祠以太牢,寵其兄為五大夫,賜金百鎰。君子謂節乳母慈惠敦厚,重義輕財。禮,為孺子室於宮,擇諸母及阿者,必求其寬仁慈惠,溫良恭敬,慎而寡言者,使為子師,次為慈母,次為保母,皆居子室,以養全之。他人無事不得往。夫慈故能愛,乳狗搏虎,伏雞搏狸,恩出於中心也。詩雲:“行有死人,尚或墐之。”此之謂也。
頌曰:秦既滅魏,購其子孫,公子乳母,與俱遁逃,守節執事,不為利違,遂死不顧,名號顯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