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曰:“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仁,人之安宅也;義,人之正路也。曠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哀哉!” 孟子說:“自己損害自己的人,不可以和他談什麼;自己放棄自己的人,不能和他有什麼作為。所言談的不是社會行為規範和最佳行為方式,就叫做自己損害自己;自身不能辨別仁愛和使用最佳行為方式,就叫做自己放棄自己。建立人與人之間相互親愛的關係,是人們所安於順應的;最佳行為方式,是人們所必須走的正路。荒廢安於順應而不辨別,舍棄正路而不走,真是可悲啊。”